夜阑静 有谁共鸣-第2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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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在他在站窗前要跳下时,我及时拉住了他。而真正死的,是另一个人,一个心甘情愿去死的人,一切都是我的安排。
我今天悼念的,是那个在四月一日从二十四楼跳下去的亡魂。那个人,尽管早已该死,但他却帮了我一个大忙,所以值得我尊重。
死有轻于鸿毛,有重于泰山,那个人死了,是重于泰山的。
我救下他后,按照原定的计划飞赴澳洲,度过了一段悲痛的日子。
那段日子,是一生中最痛的日子,他病得很重,然后在这个鸟不生蛋的地方,与远在千里的亲人朋友上演一场生离死别。
但他很配合治疗,他很希望快点好起来,快点回到那个属于他的地方。
那年底,传来梅姐病重点消息,他求我让他回港,但他那时还带病在身,而且情绪极不稳定,我根本不放心让他去。
之后他大病了一场,病得一塌糊涂,差点连命都丢了,经过抢救才终于捡回了一条命。
然而香港方传来梅姐去世的噩耗,他精神崩溃了,大哭出来,哭得像个孩子般无助。
梅姐才四十,正是如花般的生命,却是人生无常,说调零就调零了。
我用梅姐和沾叔说过的话来安慰他,死者已矣,活着的人要保重才是。
正如Daffy,他失去挚爱时的心情,跟哥哥失去梅姐时的心情是一样的,但Daffy很坚强,因为他答应过哥哥要好好活下去。
哥哥和Daffy,他们本该在一起的,他们的感情,是经得过风吹雨打的。
从不承认失去,到承认失去,Daffy悲伤着,孤独着,却坚强着。
哥哥也很坚强,时至今日,他已经看透了世间的一切,做一个潇洒的行者。
“哥哥,回去吧,Daffy一直都在等着你。我希望我们三个能又走在一起,而不是我跟你,或者我跟Daffy,你们通过我来诉说你们对对方的相思。”
“心里有爱,天涯也咫尺。”他凝望着遥远的东方说。
“哥哥……”
我还想劝他,就在那一瞬间,海面袭来一波大浪,哥哥后退不及,整个人倒在不算浅的海水中。
“哥哥!”我大惊失色,快速地朝他奔去,将他从海中拉起。
海水不及我的大腿,但是哥哥被冲倒在地,差点就要被海水卷去,虽然没事,还是吃了点水。
“咳……”他用不停地咳嗽,嘴里满是海水的咸味。
我扶着他走回沙滩,拿一条长毛巾披在他身上,担心地问:“你还好吧?”
他低着头不语,捂着被海水呛得难受的鼻子。
看到他浑身湿漉漉的,衬衫贴在身上,我又问一遍:“你还好吧?”
他忽然抬起脸,深邃的眼神望着我,忽然紧紧地抱着我,把头埋在我的肩上。
我轻轻地抱着他,拍着他的肩。我不知道他在想什么,但我知道,他一直很孤独,他需要很多很多的爱。
某天,我指着电脑屏幕大喊:“哥哥,这里有人列出了讨厌你的二十大理由。”
“天!还二十大?我有那么讨厌吗?”
“绝对有”我狠狠地点点头,肯定地回答。
他把我从椅子上拉起,自己坐在电脑前,注视着屏幕。
“讨厌” Leslie的二十大理由:
理由一:讨厌Leslie 的眉毛,面对这样一个眉目如画的美男子,怎么能忍心看到他眉宇之间的任何一丝怨气?在他面前,永远无法掌握自己的情绪,为他的烦恼而烦恼,为他的欣喜而欣喜,就像个木头人,讨厌!
理由二:讨厌Leslie 的眼睛,洁净的像个无辜的孩子,但又夹杂着让人心疼到破裂的忧伤,看久了就只会色迷迷的傻笑,要么就更丢脸的大流口水,很是破坏我的淑女形象,讨厌!
理由三:讨厌Leslie 的鼻子,挺拔的鼻子沿着恰到好处的弧度,随鼻梁下划到匀称的面部,构成一个绝美的侧面,知不知道这样很抢风头?讨厌!
理由四:讨厌Leslie 的嘴巴,两边造型完美的唇瓣,轮廓清晰,丰满通润,仿佛一块剔透的美玉,让人忍不住的想去碰触,引人犯罪,讨厌!
理由五:讨厌Leslie 的下巴,精致的下巴带起面部的一颦一笑,五官轮廓均匀起眼,都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欲罢不能的沉迷,讨厌!
理由六:讨厌Leslie 的身材,当听到“四十二寸”的传言时候,就已经几度缺氧,虽然写真拍摄纯属摄影方面角度设计出来的假象,但是偶的鼻血已是“飞流直下三千尺”,这样很让人误会偶是色女的,讨厌!
理由七:讨厌Leslie 的身高,虽然不是高大的身材,但是却匀称得这么有型,这么合适.让人超有安全感,甚至动摇了对高大男子的质疑,讨厌!
理由八:讨厌Leslie 的口才,那张反应灵敏,幽默风趣的嘴巴,能把人哄到得意忘形里去,每每的自嘲更是让人乐到谜罐子里去,随着他的肆意逗乐东倒西歪,没有一点原则可言,讨厌!
理由九:讨厌Leslie 的品位,此君的品味名闻全国.对房屋的设计他是任意发挥,不显摆的招摇却又美到极点,随意又有点奢华,执着的选择一切世上最好的东西,讨厌!
理由十:讨厌Leslie 的才华,在音乐上,他的歌曲烙上“张氏印记”再无处可寻,电影上,他的八面玲珑,勾魂摄魄,单是一部《霸王别姬》就无人敢于企及.偏偏他又不甘于停顿不前的人生,俊秀倜傥的宁采臣,顾盼生姿的十二少,英俊潇洒的通天大盗,颓废迷茫的无脚鸟,持靓行凶的何宝荣,成就了中国电影史上了一部部难以超越的经典.这个人,难道世上真的没有他想要却做不到的吗?讨厌!
理由十一:讨厌Leslie 的纯真,在乐坛闯荡的二十余年,仍保留着一份赤子之心,那眼角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孩子气,出淤泥而不染,找不到一丝的骄纵做作,枉费我们所学任何词汇,却找不到一个可以匹配于他,讨厌!
理由十二:讨厌Leslie 的善良,从不错过任何邀请的慈善晚会,尽心尽力的帮助他人,曾在新加坡出钱来修葺庙宇,救助庙宇周围的穷人或孤苦无依的老人,却叮咛主持不许宣言此事,默默的奉献.显得我们好象很不上进,讨厌!
理由十三:讨厌Leslie 的光明磊落,行的正派,哪怕在最后的留书中,仍是坦荡荡的向全世界宣言“我一生中未做坏事!”宁可得不到庸俗世人的认可,也要让自己的爱人表白于天下!专一如此,二十年守侯一份爱情不变,讨厌!
理由十四:讨厌Leslie 的坚强,曾经的羞辱,曾经的落寞失意,在他的容忍中渐渐消失,没人知道在他咬紧牙关坚持走到天王巨星的时候,背后有多少绝望的泪水,却是一人背起,讨厌!
理由十五:讨厌Leslie 优雅,在九七演唱会上,那利索的短发,绝色的容貌,再加上笔挺的西装,这个男人,将优雅高贵的说明发挥到了极止,让原本不再相信童话故事的我,真正见到了王子的存在,又一次沉迷于王子的魅力中无法自拔,讨厌!
理由十六:讨厌Leslie 的低调,在签约滚石时就做出要求,不问唱片做任何宣传,却也张张卖到火暴,在当今艺人想尽方法频频亮相时,他却退避市场,低调却又无辜的华丽着,讨厌!
理由十七:讨厌Leslie 对FANS的态度,对每个荣迷都那么好,每次的采访都是甜蜜的称赞着荣迷对他的疼爱,每次的演唱会都会感动到流泪,只不知道这样的温柔更伤人啊讨厌!
理由十八:讨厌Leslie 占用我的时间,有事没事的时候就想Leslie ,对着一张照片发呆做梦耽误半天时间,甚至和朋友交谈的一句偶尔的话题,都可以让我想起Leslie 的趣事,以至于傻笑一天,严重浪费我的时间,讨厌!
理由十九:讨厌Leslie 影响我的生活,从一开始对娱乐圈的丝毫不感兴趣到现在的守在电视机旁边就为了他的一个镜头,甚至为一个提名,而去买上一本本的娱乐杂志,讨厌!
理由二十:讨厌Leslie 害我嫁不出去。总是不自觉的拿Leslie 和身边的男生相比。结果比来比去。加在一起都不如Leslie 的万分之一。这样的男人修得几世放能碰到一个一见国荣误终生啊,讨厌!
看完后我才知道,原来有那么多人与我有同感的。
一个星期后,我们来到布宜诺斯艾利斯,我们去看瀑布。
这是他一直以来的愿意,现在终于能实现了,这家伙有点乐不思蜀。
这里,有他太多的回忆,快乐的,痛苦的……如今怀念的,都是美好的。
今天万里晴空,阳光特别明媚,站在瀑布的水幕下,那种震憾的心情,无法形容。
哥哥一路上都是嘻嘻哈哈的,笑容满面,他有时会说个笑话逗我,有时会故意气我、作弄我。
我们把脚泡进水里,冰凉冰凉的,我不经意地抬起头,忽然看到一道彩虹挂在半空,出奇的瑰丽。
“哇,是彩虹!”我诧异地兴奋地大叫起来。
“哗!”哥哥也惊叫起来,凝着彩虹说:“为什么我上次来没看见呢?”
“彩虹不是时时有的。‘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我突然想起一句歌词来。
“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把握生命里的每一分钟……”
哥哥接着我的歌声唱了起来,经过几年的休养生息,他的声音更浑厚动听了。
我倚在他的肩上,听着他为我一个人唱的歌,心里满是幸福。
“你不是一直想导演一部戏吗?不如我们下一站回香港吧。”
“你说我突然出现在大家面前,会不会把大家吓晕?”他俏皮地说。
“有可能哦,不过上次也有人说过在酒吧里见到你,消息出来后,也没见有人晕啊。所以戏看多了,人们的接受能力是很强的,你别低估了。”
“那是别人不信啊。”
我撇撇嘴说:“我估计有人信的,因为有很多人不希望你‘瓜佐’啊,很多人都不相信你会那样跟爱你的人道别啊。”
他搂着我的肩,俯下头笑笑说:“这样挺好的,
459、459你都看到了吗 。。。
不然我们现在哪能像现在这么浪漫地过着二人世界,浪迹天涯。”
我板起脸:“别逗,什么叫二人世界?”
他转移话题说:“我们下一站去哪里?去世界最南端的灯塔上?”
“不要。你放过我吧!”我哀嚎起来。
“环游世界,就是哪里都要看看嘛。”他不以为然。
“不要,我要回香港。”
“不要。”
“那日本?”
“考虑。”
“韩国?”
“想想。”
“加拿大?”
“嗯……”
我伸手摘了一朵野花,插在他的襟上,他更如神话里的王子,梦中的情人,但对我来说,他是真实的我的伙伴。
啊!我忽然想起他还没回答我的问题,他到底想不想再导演一部戏,我望着那个与瀑布、与天地融合在一起的他,不用回答,我已经知道答案了,因为他已经把剧本交给我,叫我交给一个导演朋友。
我们都爱着他,所以我们应该尊重他的一切选择,也许……也许有一天,他想回去了,他会突然出现在大家面前……期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