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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日出东方之一笑倾城-第57部分

小说: 日出东方之一笑倾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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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整个南风馆里都是漂亮的男人,以至于我才醒来没多久,就开始学会了跟人攀比容貌。鼻子不够直挺,涂一点金粉;嘴唇不够秀丽,施一点胭脂;眼睛不够撩人,在眼尾上画一小道,平常低垂着视线,只一瞬骤然抬起。教习师傅说,这叫做“惊鸿一瞥”,是一等一的勾引男人的方法,也只有像我这样聪明的人才能想到。
  
  新卖进馆子的公子自然不是天生便能接客的。光是下面的调养就要花去足足三个月,还有专门的师傅来教我们琴棋书画和那些个床|笫之间用得上的技巧。
  
  和我住在一起的珍珠是是家中最小的儿子,因为灾荒才被家里人卖掉。他哭的时候,那眼泪当真犹如珍珠一般,教人看了好不怜惜。有一回师傅正在教珍珠口中的活计,正巧馆主路过,看到他梨花带雨的模样,摇了摇头,说了一句话。我思来想去,在夜间半梦半醒的时候才终于灵光一现。馆主那口型,分明是“活不长”三个字呀!
  
  等各项技艺都学得差不多了,恰恰是夏末秋初,花开荼蘼的季节。馆主从我们中间挑出四个,要办选魁会。其余的挑剩下的,则没有我们那么风光,等有合适的客人出现,便要接客。
  
  南风馆的选魁会自然不会像青楼中那样招摇过市,搭起一个高高的台子,就连路过的卖油郎都能在下头指手画脚。反而只是将各处院舍装点一新,事先发请帖给那些出得起价钱的老主顾,到时候让美貌童子领着客人们,去到一处看四位公子献艺。明明是皮肉买卖,馆主却偏要将一件粗俗之事办得极为风雅,显得别有一番清幽雅致的风情。
  
  收到请帖的总共不过四十来人,就算是呼朋唤友也不会超过百人。一想到过几天这副精心调养的身子就要献给其中一个陌生人,我便隐隐有些不安。我不比琥珀有才情,也没有绝世容貌玩那种欲露还遮的把戏。想一想到时候万一卷起竹帘,摘下纱帽,露出我这么一张脸,岂不是让人大失所望?所以最后便定下了个倚栏吹笛的节目,因为我身形在四人中最为修长,倒也颇为合适。只是在挑选衣裳的时候,我挑来拣去都是些素色的衣裳,把教穿衣的师傅气得破口大骂起来,“秋蝉,秋蝉,可不就是灰扑扑快要入土的样子?”说罢不再理我,拂袖而去了。
  
  没想到选魁会的正日子没到,珍珠却先去了。据说他那天晚上还没被抬回屋子就已经断了气。馆主怕惹上晦气,连夜让人把他给葬了。我收拾好珍珠的东西,能够留下的不多,值钱的都立即被人收走了,就算是死人用过的,欢场中的公子还哪有这许多讲究?唯有一些珍珠捡来当成宝贝的枯枝烂叶,还有他用草编的“蚱蜢将军”才算是他自个儿的东西。我把所有东西用一块粗布包了,埋在我们的窗户下面,睡前对着窗户口说话,倒像是珍珠在天之灵能够听见似的。
  
  终于盼到了选魁会那天,我心里格外快活。正所谓伸头一刀缩头也是一刀,等得日子长了,反而也不去想那人到底是高是矮是胖是瘦,只要是个男人,替我把这皮肉买卖开了张,以后就可以做到老死了。
  
  那一天馆子里灯火通明,就连头牌碧玉都穿上了鲜亮的衣服伴在我们四个身边。等客人来得差不多了,先要找个喉咙清亮的公子为我们报出姓名、年龄、出身,再稍稍介绍几句,最后把四个用来盛放金银的盘子上的红绸掀开,选魁会就算是正式开始。
  
  我本指望能从这段话里头听出些甚么,因为我总也记不起到底是谁将我卖到这里来的。哪知道讲到我的时候只简简单单说了籍贯,就开始拿一堆花团锦簇的词儿往我身上套,甚么肤若凝脂、腰如杨柳之类,倒是没怎么夸耀我的容貌。等那公子说完,红绸揭开,露出四个银晃晃的盘子,便有已经几个客人走上前,往盘子上丢一些小金锭子。旁边自有人一边记录,一边高喊某某人送某某公子黄金多少多少之类。这盘子里头就是我们四个今晚的身资,谁出价高谁就能成为那位公子的入幕之宾,末了得到身资最多的那一个就是魁首。
  
  这时候才刚刚开始,盘子里最多的那一位就已经得到了差不多相当于两百两纹银的打赏。一个脑满肠肥的商人一出手就是一对白玉镯,显然是对他志在必得。大概是我的介绍在这种场面上太过普通,我的盘子里只有可怜兮兮一小个金稞子。我躲在屏风后头,看那人衣着还算风雅,就是不知道在床事上折腾不折腾人,心里砰砰砰跳个不停。
  
  我被安排在第二个上台献艺。这顺序里头大有讲究,最好的总要留到最后。因为客人往往是越来越大方,等见了最后一位,心情一激动就很容易喊出天价。上台的时候我光顾着看下面的人群,具体吹了甚么吹得怎样竟然全都不记得了。至于要紧紧盯着那管玉笛,来一下“惊鸿一瞥” 之类的事情,也早被我抛到了九霄云外。倒像是个毛毛躁躁的小兵,都已经快要短兵相接了,还在一个劲打量敌人的长相。
  
  一般像是这样的场面,身份最高最有钱的反而不是坐在第一排的那几个。真正出得起大价钱的人总是喜欢坐在最末一排,让几个仆人把人群都隔开了,冷眼旁观。客人伸长了脖子看我们,他却把其他客人的丑态也都一并当做猴戏来看。这种人就算是双目无神,心里想必也是精明得紧,要从我们四个中挑选出一件最合口味的玩物哩!
  
  我看到最末一排中间就有一位。年纪不大,长相倒也还过得去。奇就奇在,就算他笑得一团和气,竟然也没有人敢去和他搭话。几个在馆里见过的老主顾,还时常举起酒杯向他示意。
  
  该不会是什么王公贵戚吧?我悄悄想。即便不是,想必也大有来头。
  
  我与那人双目一交,他竟然突然敛起了唇边的笑意,到好像是对我极为不屑似的。我心中一突,连忙避开视线。正巧一个客人走上前来往我的盘子里丢赏钱,我把眼珠子往那人身上一转,一个“惊鸿一瞥”做得不伦不类,倒把那人看得一呆。
  
  等退到屏风后头,我数了数,自己盘子里的金银比头一位多上一些,目前算是排在第一。只不过后两位公子还没有登台,到最后能不能保住倒数第二的名次也很难说。
  
  我也不指望当甚么魁首,只是盯着那负责记录之人手上的簿子,暗自懊恼,刚才怎么没仔细看,到底是谁丢了那对白玉马进去。这人大约就是我今晚的恩客了,也不知到底长得甚么样子。不过肯为区区一个男倌花一对价值五百两的白玉马,想来必定极有身家。
  
  早先便听一些前辈说起过,若是第一夜的恩客还算不错,就要用尽心思抓在手中,好让他成为今后常客。一来是总有一份情谊在,不太容易翻脸无情,二来这种人为了面子,偶尔也会出手帮一些无伤大雅的小忙,像是身子伤了不宜接客,他们便会答应白白花钱让你养上一天伤。我刚刚竟然忘记偷偷向那人示好,可真是不智之极了。一面又想,要是我真长得倾城倾国,也就不用如此巴结客人了。不过南风馆里的男人,相貌越美,命就越不在自己手中,到时候连死都不知道是怎么死的,倒不如还是小心翼翼做点寻常的皮肉买卖的好。
  
  正胡思乱想间,最后一位公子也献完了艺。我们余下三个作陪衬的纷纷从屏风后头走出来,跟他一起向客人致谢。我看坐在最后一排那人自始自终竟一文钱都没往外掏,不由心里生出一点鄙夷,偷偷瞪了他一眼。哪知道那人的表情竟是突然瞬息万变,脸上好似开了染缸一般。我吓了一跳,急忙规规矩矩站好。这时还有人陆续上来,偶尔还会跟我们交谈几句。等客人们都回到各自的座位,清点完总数,就可以宣布结果了。
  
  又过了一会儿,一个客人用一首油里油气的打油诗去调戏琥珀,惹得他眉毛直皱,倒是又引发了一轮打赏。我看他盘子里的金银数目一下子就超过了我,直逼第二名,心中难免有些不是滋味。馆主却是满脸喜色,又让琥珀吟了首诗,那词句中大约是有些淫|浪的意思,弄得琥珀很不高兴。
  
  到终于公布了结果,选魁会却还没有结束。我排在最末一名自然没甚么好做,馆主却一力撺掇排在头两位的公子再度引起台下客人的注意。又争夺了片刻,还是之前那位出手阔绰肥头大耳的商人又多喊了八百两银子,头一名的公子才总算甩开后一位,眼看就要当上魁首。
  
  正这时,我突然见最末排那人对身边一个仆人动了动嘴。心中正犯嘀咕,就听那仆人喊了一声,山西胡爷送三位公子每人一千两算是见面礼。他这人出价却也奇怪,寻常人只捧魁首,他倒好,一捧捧三个,出的价格却不如那个肥头大耳的商人,花了三千两冤枉钱,最多只能叫琥珀相陪,实在是咄咄怪事。
  
  我一听那三个人里头恰恰没有自己的名字,心里也不知道是种甚么感觉,竟然还对他笑了笑。这一回他倒也是眯起眼睛,跟一头狐狸似的,对我点了点头。我心里突然有种怪诞到了极点的想法。这人该不会是为了戏弄我,才花的三千两银子吧?
  
  还没来得及细想,就听那仆人又喊道:“另赠秋蝉公子白银一万两,聊表倾慕之意。” 这一回,不要说是我,在场众人没有一个不惊讶的,连馆主都不由用帕子捂住了嘴。在欢场中一掷千金的人见得多了,一出手就是上万两白银的却是从未有过!
  
  直到披上魁首的喜袍,被人用轿子抬着送到软香园,我都没能回过神来。等我想起来要先敬合欢酒,慌忙走到桌前托着酒杯跪下,那人却半天都没有接过酒杯。我不敢抬眼去看他,只好傻愣愣跪在他面前,垂下颈子,做出乖顺模样。
  
  又过了一会儿,他才从我手中接过杯子,一饮而尽。然后抓着我的手,把我带到床边。虽然没想到他会这般性急,我到底为这一刻准备了半年有余,就算十分紧张,脸上也丝毫不会显露出来,当即用师傅教的动作替他宽了衣。
  
  现在想来,他那晚抱我的时候其实有些犹豫,只是那时我头脑已经一片空白,他又总是一副老谋深算的样子,却是一点都没看出来。
  
  他要了我一整夜,折腾得我连眼皮都撑不开了,在心里一个劲地腹诽,为了让那一万两银子物有所值,他可真是耕耘不懈。
  
  第二天早晨,我倦懒得连挽留他的力气都没了。还在犯迷糊的时候,就突然被人扶上了轿子。等清醒过来,才知道他竟然已经为我赎了身,现下正在他在京城中的一处别院之中。馆主告诉我,他是北方首富胡百万,能跟了他简直是我祖坟上冒了青烟,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我从前的所有东西他都没让带来,不过看这头的情况,的确也是用不上了。末了馆主还滴了两滴眼泪,说是他活了四十年,从未见过像我这般好运的倌儿,叫我好好惜福,一定要用心讨好胡爷。
  
  我懵懵懂懂,却也觉得自个儿是真的交了好运。这地方和我原先住的地方比起来,简直是云泥之别。听下人说,就光是这样的别院,胡爷在京城里就有好几处,他可真的是富可敌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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