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不败之冷情-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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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东方不败之冷情
作者:人走凉茶
文案
沈墨很不讲究地死了
为了活命又很不讲究地大哭
不想与所谓的小说人物扯上关系,又偏偏扯上了
咳咳··严肃脸:你们要是觉得还行,就点一下收藏好吗? 讨好脸···
这是一篇东方不败和杨莲亭生活了四五年后,遇见一个男人的故事。说白了就是小败败的第二春
小败败不会那么快爱上沈少的,毕竟在怎么说他对他的莲弟也是有感情的。
基本上是日更,不会坑,就是更得有些慢而已,蒸的!!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武侠 江湖恩怨 强强
搜索关键字:主角:沈墨,东方不败,店小二,山贼先生等 ┃ 配角:杨莲亭,令狐冲等笑傲江湖一干打酱油之人 ┃ 其它:笑傲里的一群人
☆、沈墨其人
店内明明吵闹不堪,沈墨独自一人占一桌却无人来问,沈墨无视店内来往客人对他好奇打量的目光 ,闭着眼斜靠在窗棂上感受这难得的温热阳光,手上拿着桌上的白瓷杯,在手指间转来转去。微风轻轻拂在沈墨带着一丝邪笑的脸上,犹如一朵罂粟花,带着危险又诡异神情听着店内众人口中说着的各种江湖八卦。
想当初老子一人横扫苹果帮十三人时·····
你知道吗?我听说华山派正在招募弟子呢,你去不去,我给你说哦,那个华山派可神奇了·····
听说现在神教里全是杨总管一人说了算,神气得很····
你知道码?听说他是神教教主的男宠··
嗨,虽然说日月神教是个邪教,可一个男宠在那里做到一人之上万人之下也是他的能力不是?
怎么你心动啦,嘿嘿
唉,你们别在说了,小心祸从口出,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日月神教耳目众多,小心招来杀身之祸啊。
日月神教吗?
沈墨嘴角勾起一丝淡淡地嘲讽:如果在以前有一天有人告诉他:沈少你会穿越时空,沈墨听了除了不屑一笑外,还会拉他体会一把,沈式玩法,因为敢这样对他说的人除了死人外还是死人。
沈墨会玩,不管认识或不认识的人,只要听到沈三少的名都会说一声:这人太会玩,是的,沈家三少10岁后便开始玩,小时别人玩金刚,玩水枪,他则玩心计,玩真枪,长大,别人玩车,玩女人,他沈少是玩命,玩黑道,不玩命怎么能行呢,不玩命在那种环境下早就变森森白骨坟头长草都不知覆盖几何了,犹如他的五弟,在那里面算是正常的人儿,在三姨的保护下也不是一不小心就死得莫名悲惨尸骨无存吗?由此可见,沈三少能活那么久,绝对是玩得是风声水起,可惜后来玩得太过,被打着正义旗帜的大哥让人很不讲究地‘嘭’一声便结束了他三十几年的玩乐生涯,把他送到这个莫名的时代。
当他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睁开眼时,他还不到一岁,大冷地天让他顾不得讲究在襁褓中哇哇大哭,希望能吸引人为自己挣得一个活命的机会,就像电视剧那样,主角总会有奇遇的,狗血地被胡谷峰的怪老头捡到,然后再很狗血地被怪老头收做徒弟,跟着怪老头流浪天涯,从东走到西,从关内走到关外,一直在走,走了十多年,沈墨爬过高山,下过海,和所谓的‘蛮人’打过交道,也曾见过所谓世家弟子,虽说古代的日子单调了点,和怪头的生活纠心了些,但是他却觉得比上世过得自在,过处随心。
对于怪老头,沈墨是充满怨念的,自他会认字后,怪老头便扔了一堆医术,毒经给他,虽然其中大部分怪老头自己也没有看过,当他闪着蚁香眼好不容易从书堆里爬出来时,怪老头又一把抓住他,直接把他扔进山里的毒物堆里,美名其曰:学以实用,实则是看戏加看戏。
所以现在他用在这个世界活了二十几年的经验向世人证明:他活着‘是一个奇迹’。
那时,他还记得怪老头叉着腰挺着他那大肚子很牛B烘烘地抖着他下巴的三根宝贝胡子大声讲述他的江湖经验:人在江湖飘,那能不挨刀,所以像他那样高尚的隐士是不屑与那些野蛮的人提刀动枪的,所以一毒在手,天下都有,沈墨看着他那一脸鼻孔朝天的模样,只觉得脸部肌肉隐隐抽筋,止不住心中想揍人的冲动。对于怪老头的自吹自擂,沈墨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如果你那么厉害,为什么要先学轻功,而且你说你几十年前在江湖上很吃香,可是身家为什么却是一穷二白?吃个肉还要靠打猎?切···把怪老头噎得三个小时 没理他。
后来还是他看在怪老头年龄太大了,便找了一个山清水秀之地隐居起来,在怪老头108岁时,沈墨将三个女人和一百零五个男人不得不说的故事讲给了怪老头听,可怪老头听了三天后,便把沈墨狠狠地揍了一顿,怒曰:“居然敢戏弄老人家”揍后拍拍手故做不屑:“继续说”无奈,沈墨只好客串当一名说书人,在听完整个故事后,怪老头很有兴致地要学‘好汉歌’在学会‘说走咱就走啊,天上的星星’这句后,怪老头真的走了,走到西天如来佛祖那落草抢地盘去了,沈墨很伤心,虽说怪老头各种不靠谱,外加一点也不讲究。可毕竟怪老头是他在这个世上第一个真心疼爱的他人,把他当成儿子般对待的人。
沈墨照怪老头的遗愿:把他安葬在胡谷峰峰顶。在后来,沈墨也离开了那块山清水秀之地,继续以怪老头教的一流轻功,二流医术,三流的武功继续在这个时代进行索。
最初他只是认为是在古代而已,可是在进入中原后,老是听到什么五岳,磨教,东方不败,他才迟钝地觉得不对,又过了好久才反应过来,哦,原来他不是穿到历史里面,也不是主角,而是一名路人甲,之所以叫路人甲,是因为他好像穿到一本小说里面,还是很有名的小说‘笑傲江湖’。
他对笑傲江湖并不了解,知道笑傲江湖也是因为当初他为了哄他的一个情人而陪着他大概看了一遍而已,具体故事早已忘记,因为在他人看小说电视时,他在玩,玩着保命,但这并不防碍他知道在中国能把小说搬上荧幕的都是好人打坏人,坏人杀好人,结锅就是正义打败了邪恶,如果主角是男的,那么就是坐拥美人,名利双收,如果是女的,那就是轰轰烈烈的缠绵爱情,当然,最后肯定是夫妻双双把家还。
回忆了半天,只想起这个东方不败好像就是小说里最大的反派BOSS,沈墨困惑地摸着下巴,努力回想那时情人是怎么说的,嗯,好像是这boss喜欢个男人,喜欢到最后死了,好像是被一个叫什么冲剂的人over的。其它的他也想不起来了。虽然对他不是主角表示遗憾,可他也不想与这本书上的主角有什么关系,他又不是武林中中的一员,沈墨不在意地挑挑眉,那些人的生与死,与他何关?他既不想扬名,也不想除恶,井水不犯河水,各走各的道。上辈子他玩烦了,这辈子他就想清清静静地过日子。
作者有话要说:写得有些慢,各位可以存文,这个不会坑的,
☆、既不讲究又不美好的初遇
沈墨睁开眼,神色冷淡地打量了一圈很是著名连锁客栈‘悦来客栈’大堂,满脸胡腮的粗汉,穿着布衣的平民百姓,还有拿着一把剑狂喊小二的江湖人士,这些生动、吵闹的的人群告诉他,他们是鲜活的,是有血有肉有感情的人,而不是冷冰冰地记录在纸上的一本小说。
沈墨眯着眼转了转脖子,站起身,扔下十几个铜板,走出客栈,出门时还能听见店内众人的轻议:“看起来好像不是中原人。”
“小声点,小心别人听到···”
拉着自己设计的马车,坐在车沿上,轻轻抖了抖手上的绳子,甩起马鞭驾起车便往城外走去。
出了城一路向西,马车‘嗒嗒嗒’地走在土路上,溅起阵阵黄烟,在空中飘舞旋转后又慢慢沉静了下来,沈墨眯着眼抬头看了看天空中的太阳,心里算着时辰,盘算着今夜在那安营,这辆马车是他从西域回来后很狗血地上演了一幕‘英雄救美’的回馈品,只不过他既不是英雄,救的也不是美女,而是一富家老太太,虽然不是美女让他感到很可惜,可是富家老太太给的报酬却让他很满意,一袋金叶子,在他手里,花个一年是不成问题。
沈墨是个讲究的人,那怕当初为了过雪山而制作的睡袋也得让绣娘在上面绣上他满意的纹路。所以一出胡谷峰,就打算自己设计一辆新马车,这马车很多地方由他自己动手改动,除了特殊的功能和各处的暗格外,车内的座椅是仿制现代的沙发床,在想睡觉是只需轻轻一翻,马车内立马变成一张床,在铺着许多上好的毛皮,舒适温暖,不比他人的床差。就连马车的门窗也是滑门设计,还挂着沈墨亲自设计的窗帘,床下则为中空,放着锅,药等物,实用不占地,更不用说茶具,小火炉等物品。在配上用精铁制作的弹簧等减震装置,外观虽然貌不其扬,可舒适度是连皇家马车也达不到的,用沈墨的话来说,此马车是集合了上下五千年的智慧与心血。很多时候,这辆马车对他沈墨来说,是他在这莫名的时代里除了怪老头外唯一能代入这个时代的东西了。
沿着土路行驶到傍晚,马车来到一枫树林前,沈墨停下马车,从车沿上跳了下来,把有些皱折的衣摆无平,这才转头看向这枫林,因是春天,绿意盎然,大地回春时节,枫林并无秋天红火,但树林上冒出来的点点嫩芽,在加上林中时不时地传出鸟儿清脆可人的鸣叫声,却也显得一片生机勃勃。看着如此美景,沈墨心情大好,虽没有采菊东南下,悠然见南山的闲适感,却另有一种心旷神怡,大地蓬勃的生机感,站在这便觉得身心舒畅,精神大震。
扯了扯袖子决定今晚就在此过夜,牵着马车走到溪边的空地,四处看了看,前方空旷,地势平衡,在加上还有条小溪,水质干净,沈墨暗自点头,便决定在此地安营扎地。
沈墨朝枫林起跑几步,双脚轻轻一点,如猎豹般朝枫林深处览去,怪老头教的轻功很独特,它不需太多内力,他的特点在于轻功步法灵活转换之时点向其它东西,使得借力使力,所以沈墨轻盈的在枫林里犹如在自家后院,十分闲庭信步。不一会,沈墨一只手里提着只带血的肥兔,另一手臂上缠着一条菜花蛇,沈墨蹲在溪边把兔子和蛇开膛剖肚清洗干净,抹上盐进行腌制,又轻快地点回枫林里,心情好得哼着歌拾出一梱柴火,还在树下采了几朵蘑菇和几把野菜。
等沈墨笑吟吟地抱着柴火走出枫林时发现溪边躺着一红衣人,沈墨双眼朝四周瞄了瞄,没人。心道:他进林时这四处并无人,这那冒出来的?难道是鬼?沈墨坏心地想道。
沈墨走进马车,把手里的柴火扔在地上,只捡了一根树枝,双脚一点飞了过去,用手里的树枝点了点那人,没反应,难道死了?沈墨心里猜想。沈墨府□,随意地那红衣人翻了过来,“啊”看清那人的面貌后沈墨差点把手里的棍子扔出去,一个面团桃花朵朵花,外加绿叶做陪衬,整个五颜六色的调色盘,这个是唱戏的还是演恐怖片的?沈墨没有防备突然被吓,一时有些怒意,你当你是贞子出来吓人呢,这一身装扮也太不讲究了。
沈墨皱了皱眉,得,他可没兴趣与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