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列侯-第2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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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时躺在山坡上晒太阳,看了会儿日头忽然抬起头:“召孟的斥候军召孟还没回来?遇到敌情了?”(未完待续……)
PS:直搞黄龙不合适,应该是直捣王庭更合适,但是标题没法改,只好将就下了。
第260章 有仇报仇
就如同暴雨后形成的天然琥珀,大漠草原中还有星星点点的树林点缀其间,大漠草原并非一望无垠的绿草,树林与河川是孕育生命的重要组成部分。
羽林骑很擅长钻树林,长安城以南的南山密林被钻过无数次,更远的秦岭山林也是训练的重点,山地丛林战的本领使得他们在南越的丛林中来去自如,只不过北方的针叶林与南方的阔叶林大不相同,北方树木高大笔挺树林密度相对较低,藏匿效果不如南方阔叶林。
当然也有好处,北方针叶林里的稀奇古怪的毒虫更少,羽林骑不需要准备驱虫粉末涂抹皮肤。
陈掌披着墨绿色的麻布,简易的保护色能使他被发现的几率降低,他带着200个兄弟藏在树林里有半个时辰,随同他钻树林的还有500名羽林骑。
他们正在跟踪的目标是左贤王部下的匈奴军,这支匈奴军约有2000多名骑兵,分别来自匈奴左地六个部落的部族骑兵,他们奉左贤王命参与年初展开的入侵行动,败退到漠南草原一事无成反而损失不少牛羊,这支六部落组成的匈奴军也接到就地解散令,带着人返回右北平北部草原继续放牧。
陈掌为了跟踪这支部落骑兵的踪迹花费两天时间,全靠熟悉地形的鲜卑人带路寻踪,辨别草原上马粪和扎营的踪迹是草原骑兵的基本素质,汉军的战力提升的非常快,但是辨踪的水平远赶不上草原骑兵。
“失力兀!找到他们的头人没?”
“没有!狡猾的家伙躲在骑兵里不冒头,他似乎发现情况不妙。”
失力兀是鲜卑头人。也是黑甲兵一部首领,他个子高瘦。棕发褐眸,皮肤惨白。盯着人的目光像一头凶恶的丛林孤狼,鲜卑人多半都是类似长相的丛林狼,他曾经告诉陈掌,每个鲜卑人成年礼必须携带五天干粮,带着两把短刀独自进山猎杀一匹狼,或者一头熊,一只野猪。
只有从持刃猎杀中活下来的鲜卑人才有资格成为匈奴勇士,事实证明小规模军事冲突,鲜卑人可以稳压匈奴一头。只不过茫茫大森林环境远不如大草原优越,鲜卑人的人口只有区区二十多万,而且草原上比的不是个体持刃猎杀的本事,比的是集群冲锋的骑射比拼哪个更强,鲜卑人在人口和军事组织上的绝对劣势,导致每次碰到匈奴大股骑兵就要战败。
羽林骑军侯名叫邓强,来自大庶长家庭的次子,他的兄长有资格降等袭爵,而他的起点只比普通百姓家的0级公卒略好一线。以1级公士的身份参军,运气不错刚参军难年赶上汉景帝驾崩新君登基,天下户主赐民爵进一级,凡是8级公乘以下独立户籍的百姓可进爵一等。
邓强升到2级上造并凭借军功爵的身份。幸运的选入首批两千人羽林骑,首批的羽林骑训练强度最大,最初他们的训练目标是做汉军的基层军官。每个羽林骑轮换着做军官积累指挥和带兵经验,尔后经历几次改编训练方向发生不小转变。历经南越作战的洗礼蜕变为精锐之师。
瞥向身侧匍匐着的黑甲兵,他们的铠甲制式与汉军骑兵完全相同。装备精良训练有素士气非常出色,从两天来追踪匈奴部落骑兵的素质来看,这支两百人小队堪称优秀,摆在羽林骑的精锐里也不过如此,而这支小型军队的主人是车骑将军曹时。
列侯私兵。
邓强回想起父亲那辈人常说列侯怎样怎样厉害,列侯是军功爵的制高点,功臣的最高殊荣,列侯有大把特权在身,每个军功爵出身的子弟都很向往列侯的生活,从小在父辈的影响下,邓强也立志过个列侯,但是他没想过列侯会有私兵,至少在吴楚七国之乱后没听说过列侯有私兵。
周亚夫私藏甲盾五百套被活活逼死,更何况私藏两百名全副武装的甲兵在大漠边境,或许是他多心多想了,以车骑将军的身份和关系,说不定得到天子的默许认可,但他总感觉这样不太对。
心中的疑虑并没有写在脸上,邓强略作沉吟问道:“失力兀,你有多大把握冲过去撕碎这支匈奴军。”
“七百人撕碎两千人。”鲜卑头人泛着褐色如狼眼的冷峻眸子:“七百鲜卑人可以做到,七百汉人我不知道。”
陈掌龇牙咧嘴:“屁话!少吹鲜卑无敌,三万鲜卑被三万匈奴打的像条死狗,你不就是那场战争被俘虏为奴隶的,二十八万匈奴被三十万汉军打的像条死狗,你说到底谁更厉害?”
“打不过是因为匈奴人太狡诈。”失力兀怒声争辩底气略有不足,围观的汉军嘿嘿笑,鲜卑人打不过匈奴的集群骑射,别说请出三万王帐骑兵出动,就是三万部落骑兵也够鲜卑人喝一壶的,自打六十年前东胡被打崩溃,逃到鲜卑山与乌桓山之间钻树林,鲜卑乌桓两部骑兵就不在是匈奴人的对手。
匈奴是草原霸主,不管鲜卑人有多不情愿也的承认,以前没有人能战胜匈奴人,不败神话从冒顿单于直接拿延续六十多年,三代匈奴单于的苦心经营让匈奴帝国达到鼎盛辉煌时期,然而半个月前的雁门大战终究打破不败金身的神话,汉军一阵斩杀近万匈奴人,而且是当着匈奴最强大的王帐骑兵面前做到的。
这场战争把匈奴人打到毫无脾气,单于庭最强的王帐勇士围着汉军黑甲骑兵射了半天收效甚微,王帐骑兵压根不愿意碰那群铁皮乌龟壳,杀又杀不死打又打不过,匈奴人只有狼狈逃窜回老巢舔伤口,连牛羊营帐都给丢的一干二净可谓大败。
六十多年来,还从没有人能让匈奴人损失近万人,哪怕冒顿单于首次面对强大的月氏骑兵。匈奴三十万骑对抗月氏三十万骑,双方的战损保持一比二以上。
失力兀迟疑片刻点点头:“晚上入夜时分。应该可以顺利撕破。”
陈掌嘿然笑道:“入夜还用你来说?咱们哪个不能轻而易举撕破,羽林骑一万五千人撕开二十多万匈奴守军的大营。我们七百人对两千人还要等到晚上才干撕开口子,传出去会被笑话死的……”
“别说话!有人来了。”
密林立刻收声闭嘴,几百双眼睛盯着缓缓靠近的八个匈奴人,他们拎着提篮到树林里捡蘑菇,草原牧民除了一日三餐吃牛羊肉,还得想点办法补充点蔬菜,夏天草原上的菌类非常多,在草丛里树林间都有大量好吃的蘑菇,炖煮的羊肉放上蘑菇口味非常好。收起来晒干还可以在冬天用来做肉汤。
走到树林边眺望棕黑色的泥土和绿油油的树林,寻找地上可以吃的各种天然菌类,忽然有个人抬起头冲着树林叫嚷几句匈奴语。
“他在问里面有什么动静。”
两个匈奴人抬起头又低下头继续捡蘑菇,只有那个匈奴人探头探脑的往树林走,匈奴人手握短刀试探着叫嚷。
“他在说是不是有野兽,他想吓出树林里的野兽。”
咔嚓!
匈奴人踩断树枝,警惕的扫视绿油油的草丛,忽然鼻子嗅了嗅似乎闻到奇怪的气味,那是长期潜伏在密林里散发的汗臭味。
陈掌暗叫糟糕。匈奴人靠过来的方向恰恰对准他的位置,他在心中默数着步子咬咬牙突然发力,那匈奴人脚下一滑被拽进树丛里消失无踪。
整个过程快的惊人无比,只发出一声沉重的摔倒声。树林外捡蘑菇的匈奴人听到动静,探过头叫嚷几声寻着人找过来。
匈奴人警惕性非常高,走几步停下来四下扫视。既没听到野兽的声音也没有血腥气味散发,他们试着又叫嚷几声依然毫无动静。缓缓的向树林外后退。
“动手!”
几十道身影突然从树林里跳出来,紧随其后的弩矢瞬间钻入肺叶。几个匈奴人连惨叫声都发布出来就硬挺挺的倒下。
或许是树林的动静引起注意,更多的匈奴人掉过头向密林里看过去,只见树林中突然冒出许多黑色影子,当他们仔细看发现那些影子竟然是一大群黑衣黑甲的汉军。
“汉军来了!”
匈奴人一愣神最先反应是找到坐骑,第二反应竟然是骑上马迅速逃跑。
嗖嗖嗖!
几百支箭矢倾泻而下,率先逃跑的百十骑匈奴人被射杀一空,连他们的坐骑战马也难逃一死,汉军甫一亮相就镇住匈奴人。
“冲!抢到马,胜利就属于我们!”
黑甲兵如虎入羊群冲进去厮杀,被逼急了的匈奴人翻出战弓与汉军对射,奈何对方衣甲齐备杀伤有限,匈奴人的皮甲和无甲单位占比超过九成,少数有简易铁甲的贵族成为活靶子,一通弩箭招呼连反应的机会都不给就成个刺猬。
陈掌一刀劈死挡路的匈奴人,咬牙切齿的喊道:“抢光匈奴人的马,凡是抢不到的全杀掉,决不能让匈奴人骑着马轻易逃走!”
匈奴贵族见势不妙,混在败逃的人群里四处找马,走到半路忽然被几十个黑甲兵拦住,为首的黑甲兵掀起狰狞的面具放声大笑道:“林渠王别来无恙,你还记得我的谁吗?”
“你……你是失力兀!”林渠王吓的腿软了。
“是的,我就是你的奴隶,鲜卑人失力兀,当初你虐待我,侮辱我的每一笔账都记在我心里,我发誓要让你偿还一切,为此我心甘情愿做汉人的披甲兵,我没有弓箭,只能穿最低级的黑甲,但是我很开心,因为我在杀匈奴人,今天我终于见到你了,我等这一天已经很很久了!”
林渠王瘫坐在地上如丧考妣。(未完待续。。)
第261章 别开生面
阴山脚下敕勒川。
汉军临时军营移居此地,这里是塞北的第一站。
李广骑着马意兴阑珊。
飞将军李广,北方边郡的一块金字招牌,从汉文帝后元三年至今,断断续续二十多年,唯有吴楚七国之乱时期短暂间歇过。
从最初的骑都尉,到郡都尉,郡丞,郡太守一步一个门槛走来却仍然没走出边郡的门槛,他就像战死的雁门太守冯敬,永远只能在北疆各郡轮流打转。
三代皇帝都看重他的军事能力,怜惜他是为数不多的汉军骑兵将领,拥有抵御匈奴人的丰富经验,但是每个皇帝都很讨厌李广的性格,酗酒,鲁莽,爱吹牛,满嘴跑火车,视军法如无物,练出来的骑兵凶悍不次于匈奴人,对战功的渴望近乎恐怖,但是松散的像一团散沙,打仗时号令不一,连冲锋的口号都不齐,根本就是群土匪、马贼!
这种兵放在其他时代问题不算大,尤其是一千多年后喝兵血,练私兵的时代尤其稀松平常,可这不是普通时代,这是个强调纪律到不可思议的大汉帝国。
正规的北军士兵坚持铁一般的纪律,其中对纪律最执着的莫过于云中太守程不识。
“哼!那个庸将!”李广牙缝里挤出来。
不管他多么不情愿也无法改变,所谓的庸将程不识与自称飞将军的李广齐名,被自高自傲的飞将军引以为耻,他是陇西李氏嫡传,李家先祖是灭楚失败的秦将李信。再往上追溯是秦国太守,魏国大夫。乃至晋国的大夫。
按道理来讲,这个家族是地道的贵族。可就是没出国一个列侯,先祖秦将李信不是列侯,传到李广这一代拼死拼活也就混个关内侯,最接近列侯的一次机会是吴楚七国之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