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车-第3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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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坐下来歇一会吧。
梅花摇了摇头,但却没说话。
我说:以前来不及告诉你,现在我可以跟你慢慢讲,我根本就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或许你听不懂我所说的东西,但你一定要明白一点。
“哪一点”梅花赶紧问我。
“我终究是要离开的。”就这简单的一句话,再次让气氛陷入沉闷之中,我低下头,浅唱了一口清茶,点头说:嗯,这七年来还是只习惯喝你为我泡的茶。
说真心话,这七年里,梅花真的就像是我的丫鬟一样,天天服侍我。而我生活在一个注重人权,大家地位平等的社会里,所以我很不习惯。
可我越是不让梅花做这些下人做的事,她就是越伤心,认为我觉得她没用。
后来我仔细想想,一个时代所处的大环境,单凭一个人是无法改变的,有句话叫做入乡随俗,就是这么个道理。我来到这个时代,就得顺应这个时代的规律。
“公子,这一次就让我帮你吧,好吗”梅花轻声问我。
我摇头,说:能当上锦衣卫千户的,岂能是凡人这种事太冒险,我还是再找一个人吧。
梅花说:那公子找谁
这话给我问住了,我还真不知道该找谁,停顿了片刻后,我说:如果可以的话,我打算去烟花之地寻找一番。
重金之下必有勇夫,在高额回报之下,不止有勇夫,更有不要命的女人。
只是这些女人如果知道要刺杀的对象是锦衣卫千户的话,恐怕就没人敢接这个任务了,这种事要是传出去,那是诛杀九族的。敢杀锦衣卫这是对皇权的藐视。
现在文刀凌云已经被戴着黑色斗篷的高手给救走了,几年之后就是我的心腹大患,我必须要在他彻底成长起来之前干掉他,所以我要借助皇权,借助锦衣卫的力量,可以说,我越早成为锦衣卫,就越好
我对梅花说:我先回老家一趟,取点东西,你这几日就在家里等着我,不要出外走动,等我回来。
梅花说:公子,我想跟你一起走。
我说:这一趟路途遥远,会很辛苦的。
梅花说:那我也愿意跟着公子,服侍公子。
我想了想,让梅花一个人留在家里也确实不太安全,这就点头,说:那就一起走。
我这个人,喜欢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程,简单明了的说,就是办事急,当天下午,我就直接租了一辆马车,朝着伏牛山地界赶去。
掐算了一下时间,按照这个速度的话,赶到伏牛山,至少得半个月之后了,就这,都得加急了速度。
路上是比较无聊的,不过好在我雇的车夫是一个年纪偏大的中年人,小时候经历过许多有意思的事,一路上不停的跟我聊天,讲故事,倒也觉得时间过的挺快。
回到当地那个小县城的时候,已经没有多少人记得当年的通缉令了,我在马车内部朝着外边观望,这小镇上很多人的面孔看起来还是很熟悉,尤其是路过明月酒楼的时候,那老板的长相,当我再次看去,不免感叹光阴似箭日月如梭啊。
七年之后,我并无变化,但这老板的却苍老了不少。
穿过了小镇,离开这里之后,我对马夫交代,让他在山下等我。而我则是带着梅花上了山。
这一次我特意来到当年给我端过一碗水的那一对老夫妇家门前,而那荒凉贫穷的小茅屋,早已无人居住,看样子应该是他们得到了我给的那块黄金,改善了生活条件,远离了这种贫穷的地方。
仔细想想也是,实在是年老体迈,赚不来钱,才会居住在这里,有钱的话谁不愿意住在繁华一点的地方。看病抓药吃饭逛街都方便。
等我带着梅花,挖出我当年埋藏的那把svd狙击枪之时,梅花不禁问我:公子,这是什么东西
我笑着说:千里之外,取敌首级。
梅花有些吃惊,她颇有些不信,问我:此物真的能在千里之外取人性命吗
我哈哈大笑道:真正的千里之外取人性命的,那是洲际导弹。我这把狙击枪达不到千里之远,但在三百步之内,还是可以杀掉任何人的。
三百步是什么概念,梅花当然知道,那是连对方长什么样都看不清的距离。
我熟练的把枪械组装在一起,又把子弹装进弹夹里,上膛,然后在瞄准镜里朝着周围看去,最后将目光锁定在了一只乌鸦的身上。
砰
枪声过后,那只乌鸦在我的狙击镜里,直接应声而落,重重的栽倒了地上。
梅花终于知道了这把武器的威力,因为那只乌鸦离我们很远,用肉眼只能看到一个小黑点。
调试好了瞄准镜之后,我就要返程了,狙击枪的子弹不多,也就几十发,但用来杀一个千户,足够用了。
回去的路上,马夫见我背着一个长长的黑色袋子,问我去山上干什么了,我说:有朋友住在山上,过来拿点东西。
谁知,马夫立刻问我:你有朋友住在山中
我嗯了一声,并未在意,此刻我把狙击枪放在了车厢之内,而自己则坐在马夫的旁边,跟他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
马夫说:哎呀,住在山里的人可不简单啊,我以前遇见过一件事,很邪门的。
我的好奇心被勾了上来,当即问道:啥事
马夫说:我早些年曾经住在山脚下,我们那个村子啊,也贫瘠,周围的土地那叫一个怪啊,种啥啥不活,反正年年都是颗粒无收,后来很多人熬不下去了,就搬出去了。我呢,光棍一个,爹娘死的也早,我就上山去采药,卖给镇子上的药铺,换来的铜板也能养活我自己。
“有一天啊,这村子外来了两个陌生人,说是要上山,让我给带路,而且出手就给了一块金子”
我笑道:这俩人可真有钱。
马夫说:可不是嘛,我还怕是假的,用力咬一口,是真的,千真万确啊。我这就给他们俩带路,他俩到了山上之后,就在这里住下了,说是要等人,还要在山里建房子。
我问:他俩在山里等人
马夫说:对啊,那俩人一男一女,男的身高六七尺,虎背熊腰。女的娇俏玲珑,水嫩嫩的,听口音也很怪。
我失声道:他们现在在哪
马夫说:你别急,后来发生的事啊,就怪了
第478章 山中雪景
“怎么怪”
马夫说:刚开始他们偶尔会下山,卖点生活用品,后来也不下山了,直接给我钱,让我送,有一天。我正要送东西上山,还没到他们住的地方,就听到一阵打杀声,我藏在草丛里这么一看,乖乖,你猜我看到了什么
马夫瞪大了眼睛,从他的表情来说,他肯定是看到了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笑着说:不会是看到了母驴撒尿吧。
马夫说:哪里啊,我当时看到的情景,说出来都没人信,左邻右舍都说我是在做梦。但我绝对是千真万确看到了。
我说:你看到了什么你倒是说啊。
“我看到有十几个黑衣人,围绕着那两个人打斗,我一直觉得那两个人不是平常人。你想啊,寻常人哪里会住在山中是吧。他们打斗的时候,手里拿的兵器竟然会发光,而且这帮人能够随意腾空,那十几个黑衣人当中。有一个会弹琴的女子,怪怪,她这一拨琴弦啊,小河里的水都能瞬间结冰。”
马夫刚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失声说道:那座山现在在哪
我打断了马夫的话,不让他往下说一个字了。马夫愣了愣,说:离这里不远,怎么了
“带我去就先在价钱我给你双倍的”说话时,我又从兜里掏出一个三两的碎银子,扔给马夫的时候,说:诺,这是额外赏你的。
有钱好办事,任何时代都是这样。
马夫得了钱,高兴的说:得嘞。那我就带您走一趟。
刚开始马夫说的时候,我以为那一男一女可能是跟铁塔苏桢比较像,但不一定是他们。但马夫后来说到有人刺杀他们的时候,包括那个会弹琴的女子,能让河水变成冰晶的本事,这绝对就是雨化冰了。
现在想想,鬼王和文刀凌云肯定不是一伙的,那么雨化冰最初作为鬼王的手下,后来又投奔到了文刀凌云的手下,很有可能就是在云南西双版纳原始森林里,鬼王亲自指点着我,让我杀了杀了其中一个,打伤其中两个。所以,雨化冰叛变了。
至于雨化冰喊文刀凌云为父亲。或许是干爹吧。
从古代走过来的人,都喜欢认干爹,认义女。如今这个二十一世纪,也有很多女孩喜欢认干爹。当然也有很多有钱的大款喜欢认干女儿。不过交往方式可能跟古代的有很大不同,大家都懂的。
在路上,我一直发呆,心想:我来到了这个时代,铁塔和苏桢肯定也来到了这个时代,但是,文刀凌云的竟然也有本事让他的手下来到这个时代
他是怎么做到的
扭转时空,得有鬼眼力量。要不就得利用七星魔书当中的第一卷里记载的本事。难不成,文刀凌云打败了鬼王,擒住了他,逼迫他用第一卷魔书里的本事,让他的属下也来到这个时代,然后杀掉我们
事情变得有些复杂了,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我觉得这一票,一定不能让梅花跟我一起,太危险了。
让梅花赶紧找个如意郎君嫁了,哪怕过个平平凡凡的生活也是极好的,总比跟着我出生入死要强很多。
现在我有些后悔在这七年里教梅花功夫了,也就是我教了她功夫,所以她能在那天晚上偷听我和叶之燃的对话,如果她不会轻功,不会任何功夫的话,她是不可能做到滴水不漏的。
赶到马夫所说的那座山头之时,已经是三天后的事情了,这座山还不算荒凉,整座山上都被植被所覆盖,绿意盎然,很适合住在这里养生。
下车的时候,马夫说:诺,就是这座山头了,他们居住的地方可能还在,我带你们看看去。
这里的小村子几乎都没人了,我们带了点干粮,这就上了山。此山不高,一个时辰之后我就看到了两处茅草屋。
走过去先进第一间查看了一下,这一间里的摆设极为简陋,可以说除了一张木板之外,就没有别的东西了。
第二间还好一点,有个桌子,还有个油灯座,在桌子的边上我还找到了一根生锈的绣花针,但这屋子里最为怪异。因为这间屋子中,任何摆设都很精致,唯独没有床。
代替床的只是一张木椅子,木椅子上还铺着两块破布,当然,现在是破布,往前推几年,那肯定就是崭新的布条。
马夫说:你看啊,那一张床上,两个人肯定是睡不下的,我也纳闷他们居住的地方这么怪。
我当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苏桢晚上睡觉的时候,只要变成猫,就说明她提高了自己的注意力,警惕性很强。在觉得有人要对自己不利的时候,她是不会变成人去睡觉的。
猫的反应有多快,基本上养过猫的人都知道,这也是苏桢最为警觉的一点。
没有错了,这肯定是铁塔和苏桢曾经住过的地方,两个茅草屋离的不远,大概就是十米左右的范围,能够在遇到危险时,迅速联络对方。
而那个能让河水变成冰晶的人,定是雨化冰了。
也不知道如今在二十一世纪中,那百余名武神究竟下落如何。
哎,早知道让聋子和瞎子也带一并带过来,这两位奇人异士,定能助我完成大业。
我问马夫:这事发生在哪一年
马夫想了想,说:永乐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