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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部分

译林 创刊30周年外国小说巡展(下)-第9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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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接着,我找到了这种理想的生活方式。我觉得它很适合我。
  我干的不是户外工作,也不坐办公室。两种生活各有缺陷。我高兴什么时候工作就什么时候工作,喜欢在哪儿工作就在哪儿工作,而且不坐办公室。
  我究竟做什么工作?
  我是个幸福使者,我的工作就是传播幸福。我把欢乐和阳光带进人们的生活。这就是我的生活目的,也是对我的工作的准确描述。我真想把自己的职业写在护照上,可惜不行。我知道,移民局或海关准会截住我,把我当成嗜药过多的摇头丸贩子、身携迷幻剂的毒贩子,用种种不愉快的手段把我里里外外搜个遍。
  我不是个满腹智慧的老哲学家,我从没说自己是个什么大师,可我对人生目的自有一套见解。我不会对大众宣讲人生真谛、宇宙要义之类,但我知道我们每个人应该怎么生活:生活就是为了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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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的目的就是追求幸福,自己幸福,也让他人幸福。除此之外,再没有别的目的。让子孙后代过得更好只是追求幸福过程中的附带收获。这个收获不错,也许吧,但它不是我们的真正目标。
  我觉得撒撒谎没什么好内疚的。这里那里撒点谎没什么不对,如果谎言能让某人感觉更好,那就更没什么不对的了。想想吧,如果每个人必须说实话,随时随地、直截了当、绝对真实的大实话,我们这个世界将是个何等冷酷、恶毒的地方啊。
  “你穿白的真难看,太不衬了。”
  “皮肤怎么斑斑点点的,瞧这些黑圈——你真该多睡会儿才是。”
  “瞧你下巴上这块脏东西,恶心。”
  “没错,你确实胖。”
  “别生气呀,你自己问我的想法来着。”
  “说这话有点对不住你,可是,你的床上功夫实在没她棒。”
  不……不,这样可不行。会让我们生活在无尽的折磨之中,比现在更糟。给我一大筐玫瑰色的眼镜吧,我会把它们分发给遇上的每一个人,我会上下求索,直到这个星球上的男男女女每人都戴上一副。
  也许我说得太含混,也许我想模糊过去,只说一句我是个幸福使者完事。怎么才能传播幸福?究竟什么是幸福使者?可能是迪斯尼游乐园的工作人员,可能是亿万富翁慈善家,也可能是《哈利?波特》的作者(我巴不得),或者是在儿童聚会上表演戏法的魔术师。我的工作不是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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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专门冒充名人的亲戚。这就是我的职业,既合我的心意,我又胜任愉快。不是整日欢歌笑语,这是一份艰辛的工作,我必须机智灵活、风趣怡人、耐心细致。一天二十四小时,随时准备响应工作的召唤。
  是的,我告诉别人我是罗素?克洛的哥哥、罗伯特?雷德福的儿子、布鲁斯?威利斯的兄弟。不用说,不能同一场合一股脑儿全用上,那就白痴了。还有,我不像《天才雷普利》中的马特?戴蒙,假冒他人搞成神经病。完全不是那么回事。
  我算不上诚实,又怎么样?诚不诚实真的那么重要吗?
  我不觉得自己是个骗子。这个词用在我身上,还有我干的这一行,未免太苛刻了。我不骗人钱财,也不拿别人的要紧东西。我接受礼物,价值适度,不会让我的赞助人无法承受。对,我就是这么看待他们的。我从事的是艺术活动,他们则是这一门艺术的赞助人。
  没有谁受损失,没有谁因此变穷了。我既风趣又和善,我让别人觉得自己不同凡响,我把浪漫和兴奋带进他们的生活。邂逅凯文?科斯特纳的兄弟,或是安东尼?霍普金斯的儿子,这种事能让大多数人说好几年,也许直到他们的人生尽头。看见我时,人们露出微笑;我离开后,笑意仍旧在他们脸上盘桓,希望有一天能再见到我。他们全都那么激动、幸福,我让所有人感到无比幸福。
  我的亲戚们也有好处。我替他们免费宣传——全是好话。我总是说他们是如何如何出色的大好人:杰西卡?兰格是多么好的母亲;汤姆?汉克斯是多么了不起的大哥;有格温尼丝?帕特罗这样的妹妹,我这个当哥哥的是多么幸运。
  这些正是我的听众渴望听到的,也正是我告诉他们的。
  我使他们幸福,世界由此运转得更加顺畅。
  沉闷的现实生活
  (简单提几句)我没生在好莱坞,跟无论哪个名人都扯不上关系。(惟一的例外是英国女王,不过这种关系牵强了点儿:她跟我,外加好几百万非皇室出身的英国人,都是征服者威廉的后代子孙。)
  把伦敦远郊看成一顶皇冠,我就出生在皇冠的宝石上,当地的大名是萨宾顿。(高雅人士喜欢指出,这里就是旧时的萨里。过去的萨里、现在的萨宾顿希望自己能脱离大伦敦西南地区,唤醒人们心中对于往昔乡村生活的向往:绿色的田畴、起伏的山丘、鲜花烂漫的田野。)
  我不是抱怨。这地方挺可爱,尽管有人不怀好意地说它城不城、乡不乡。这地方的生活安宁舒适,没什么不对劲的。宽阔的泰晤士河流经此地,河上没有川流如织的轮船,有的是划船扬帆的地方,想干什么就能干什么。河对岸就是汉普顿宫,笙歌不断的金斯顿就在往上走大约一英里的地方,很可以过点不过分奢靡的夜生活,充分满足你的购物欲望。
  我的父母都是本本分分的体面人。我舒舒服服地长大,从没受过什么虐待,没什么可自伤自怜的。我们家不是什么超级大富豪,也没穷到揭不开锅的地步。中产阶级,就是指我们这种人家。
  我在学校里不算出类拔萃,不过还不错。没遇上《死亡诗人协会》里那种明师,但也不能说自个儿所受的教育有什么可抱怨的。
  我的空闲时间都花在排演莎士比亚的戏剧上(我演过哈姆雷特、帕克和奥塞罗,全在同一年)。我还是男生乐队的首席吉他手、词曲作者。乐队名叫葡萄牙女同志,简称同志。想出这个名字时我才十五岁,当时大伙儿都觉得这个名字有意思极了,又机灵又滑稽。那时我们喜欢乌七八糟的衣服、怪里怪气的发式。现在想起来,我得说,我们同志乐队的风格介于说唱摇滚林普?巴兹提特和约翰?佛格蒂之间。想想那是什么玩意儿吧,如果你有胆子的话。
  就算在那时,我做这些事也不全是为了好玩,虽说确实好玩。我是想成就点儿什么。我想阔步离开这块舒舒服服却没多大意思的郊区。这儿的生活充斥着无聊琐事,云山雾罩地把我裹在里面。惬意、温暖,但没什么出大名的机会。当时我觉得自己不同凡响。但是现在,脱离少不更事、自视不凡的时代几年之后,我认识到,我只是个普通人。你认识的毛头小子中有多少怀有同样梦想?全部?说对了。书包网 
免费午餐(5)
但我下定决心,一定要成就一番事业。虽说本人不是劳伦斯?奥利弗,没那么耀眼的才华,但我还是有一点的,而且我学东西很快。我有才能,我有潜力,我一定要出名。要出名,大名鼎鼎,路人皆知。
  念大学时我很用功,当时真的以为自己可以干出点儿名堂。我表演舞台剧,还写了几十首歌。总有一天我会成名的,对此我坚信不疑。求学时代过去之后,我去了温布尔登。坐火车的话,比萨宾顿离伦敦市又近了四站路——乌拉!真是个了不得的冒险家啊。我找了份保险推销专员的差事,向跨国公司推销保险。不管是世上有的还是你想像出来的,什么样的保险我们都能办。有一回,我替一只充当吉祥物的海马办了意外伤害险,以防它遭到三种特定菌类感染。做这种事不是我的人生理想,和我的梦想相去甚远,不过也不算太糟,还行吧。


  呵欠连天,一个接一个。没劲,没劲透了。
  我干了保险这一行,因为找不到更合适的行当,还因为干这个能让我父亲满意。最重要的是,这份工作使我在等待被发掘的过程中有钱支付账单。
  我告诉自己,我只是假扮成卖保险的,真正的我正朝着真正的未来努力哩。再说,不管把时间花在什么上,都会积累下来,成为自己的人生经验。还有,卖保险还能让我磨练演技:无论当时心里怎么想,脸上都要表现出真诚、悔恨、友善等诸般感情。我会锻炼成一个即席表演、临场发挥的高手。碰上尴尬问题怎么办?我和我的同事称这一手为“含糊其辞,回避问题”。我们会应声答道:“这种情形保险当然适用,完全可以安排。”根据不同情况,回答还可能是:“我相信这是适用的,您最好再看看我们的保险条文。”
  我不想自夸,但我知道自己长得挺帅。当然,这种想法我从来没有当众说出口——看在上帝分上,我可是个保守的英国人呀。不过我心里清楚,我的长相还不错。(尤其是光线合适的时候,看我的左侧脸。)我的头发是浅褐色,只要有一点阳光,看上去就是一头金发。我的眼睛是很深邃的深蓝色,要是那种非常漂亮的天蓝色就好了,但这样也过得去。鼻子不大不小,刚刚好。个子很高,却并没高得过分。肌肉结实,又没到练块儿的人那种满身横肉的地步。英国见不到多少阳光,我的皮肤通常比较苍白,但只要稍稍晒点太阳,就会涂上一层健康的阳光色。
  只要给我一个好机会,这副长相肯定有助于我的事业。
  等待成名期间,我继续演出,尽量打入伦敦。我组织了一支新乐队,在酒吧里演出。我还开始为一部低成本电影写剧本,准备自己当制片,自己导演。最初还比较容易保持干劲,可随着时间一天天过去,我一天比一天忙:忙工作、和伙伴们踢球、进城交际。越来越难于把精力倾注到自己的目标上了。
  漫长的六年里,我成了个地地道道的保险推销商。
  我不断告诉自己,这些人生经验有助于我实现自己的理想,只要三十岁前成功就行。可现在我已经二十好几了。这个岁数说大不大,别人还觉得我挺年轻,但说小也不小,已经见过些世面了。二十好几,还没有功成名就,但总算比较明智了,能够面对事实。
  当个幸福使者,诸种道路中只有走这一条,我才最接近于成为名人。我最多只能接近那个由成功、声名和欢呼组成的世界,也只有走这一条路,我才能接近那个神奇的世界。
  我自己永远不可能成名。我接受了这个现实。我并不高兴,但事实如此——我永远成不了名了。
  通向冒险之路
  我是怎么落到今天这个田地的?
  最简单的回答是把我被裁员的那一天当作转折点。不,我没那么勇敢,直到有一天我豁然开朗,于是毅然决然,昂然离开;而在此之前,我一直呆坐在办公桌前。沾沾自喜于被提拔到带窗户的隔间里,这件事给我敲响了警钟,我知道自己应当做点什么。但就连这个也没能让我采取实际行动。第二天我照常上班,调整百叶窗挡住阳光,然后开工。
  要让我振作起来改变人生,我需要被谁在屁股后头猛踹一脚。后来,公司需要裁掉三分之一的员工,希望大家主动提出离职。我知道,这是我惟一的机会,也是最后的机会。如果不趁着还有勇气时抽身离开,我就再也别想走了。我会继续干上三十年,被提拔到另一个大点儿的隔间里,等到上司中退休或亡故的人多了,说不定哪一天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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