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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1部分

纸上人-第81部分

小说: 纸上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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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的男人果然靠不住啊,前一句还说喜欢,要结婚,下一句就要分手,就是因为没答应他的要求而已。虽然已经民国了,不过这些从古代传下来的大男子主义也不是说变就变的,只允许女性服从,不允许女性反抗。亏咱还觉得他纯情可爱呢,看来温柔腼腆都是表象,他根本就是个讨厌鬼,幸亏咱没有一时鬼迷心窍答应求婚。
雪兰一边委屈,一边在心里安慰自己,不遇上几个渣男,又怎么能遇上真命天子呢?这都是正常的,千万别哭,千万别哭
自认为心胸宽广的雪兰强忍着面对渣男的不适感,继续去上学了,只不过上数学课时那愤怒的眼神出卖了她不甚宽广的心眼。
王少爷惴惴地偷瞄她,兰兰好像生气了,为什么?
难道是因为他要求不私下见面的事情?
这样想着,王程彦忽然心头一甜,心想,真是个任性的姑娘啊,就这么舍不得我吗?还因为不能私下见面就生气了,真可爱,等会儿哄哄她。
可是本应在放学时出现的女朋友根本连影子都没有,去教室一问,人家早就走了。
王程彦有些意外,也有些失落,他在校园里徘徊了许久,以为她只是躲起来让自己着急而已,就像他们在公园里玩闹时一样,说不定忽然就出现在自己身后了。
可是一直等到太阳落山,他才带着失落的心情离去。
第二天,她依然不理他。
王少爷急了,试图跟她单独说几句话,却发现她一天到晚扎在女孩子堆里,无论何时何地都没有落单的时候。
qaq这太不公平了,你都不给人家道歉的机会,人家该怎么去哄你?
从没谈过恋爱的王少爷森森地忧郁了,女孩子的心思都这么难猜吗?小说里的女人都是一下就喜欢上男主角,然后温柔体贴、善解人意、从不生气的。
就这样过了一个星期,王少爷终于支撑不住了,连黑眼圈都有了,心里还特别委屈。
我这么喜欢她,她怎么能这么对我呢?前几天还主动拉我手,一转眼就变成陌生人了。
越想越委屈,他甚至脑补出了许多悲惨的剧情在自己身上。
什么兰兰其实有许多男朋友,只是吊着他玩玩而已,所以才不打算跟他结婚
这样一脑补,立即整个人都不好了呢。
他有一些叔叔伯伯,家里的女儿又漂亮又聪明,但身边总是围着一群男青年,各个都是男朋友,就不定下未婚夫。
呜呜呜,漂亮姑娘怎么都这样呢?太过分了,以后再也不谈恋爱了。
就在这天放学后,雪兰刚走下黄包车,就听到身后有人在叫她的名字。
“兰兰,兰兰。”王程彦的声音由远及近。
雪兰惊讶极了,他竟然尾随她来到了她家附近。
高高瘦瘦的青年走到她面前站定,不知道是不是错觉,雪兰觉得他正一脸委屈的样子。
“兰兰你不喜欢我了吗?”果然,他的声音充满了委屈,像个被踢了一脚的小动物一样。
被甩当天的伤心事浮上心头,雪兰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误会了什么。
“你别生我的气,这几天我好想你。”他垂着头,发黑的眼窝衬得他的皮肤格外苍白。
此时,雪兰的内心正刮着龙卷风,留下了一地‘我是脑残’的字样。
啊啊啊啊,有木有搞错,他说不要私下见面就是字面上不要私下见面的意思啊。
百年的光阴也许不是很长,但却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时代,科技的发展带给人类便捷的交通和通信,同时也拉远了人与人之间的距离。
因为‘相识’实在是太过轻而易举的事情了,哪怕我远在地球的另一边,也可以在下一秒联系到你,人们随便用手机发几个字,就取代了千年来落在纸上的书信,以及对书信遥遥无期的等待。因为轻易获得,便不再珍惜,似乎距离近了,人心却远了,人们不再那么珍惜人与人之间的缘分了。这种事在男女相处上也一样,有些人已经很难安下心来经营一段感情了,或者是因为太高傲,或者是因为不满足,在他们的想法里,这个不行就换下一个,总会有更好的在等待自己。
雪兰就有这种毛病,最明显的就是,她一听他说不见面,就立即理解为分手,甚至玻璃心地连确认一下都没有,还立即安慰自己别太放在心上,也不要难过,下一个一定会更好。
这不是洒脱,这是百年后那个‘太看得开’的时代给她留下的印痕,伴随她长大,另类的冷漠和高傲深入骨髓,难以驱逐。
眼前的青年一直垂着头,高高大大的他似乎忽然变小了一样,雪兰意识到自己误会他了,那这几天自己刻意的冷漠和疏远对他而言就十分苛刻了。换一个角度,如果自己的男朋友忽然莫名其妙对她冷处理的话,她一定走的头也不回,更别说再贴上去找他了。
一下子,雪兰手足无措了起来,她说:“对不起,我好像误会你了,我以为你的意思是要跟我分手。”
“你怎么会这么想呢?”他也急了,解释道,“我只是觉得私下见面不太好,你要是不喜欢,我们就继续偷偷见面,我也不愿意见不到你,只是这样不太好”
雪兰心里一阵感动,觉得他虽然傻傻的,但还是挺可爱的。
结果她感动了不到一秒钟,就听他说:“兰兰你是不是因为还有其他男朋友追求你,所以才不肯跟我结婚?”
雪兰
“要是因为这样,你就明明白白告诉我,不要骗我。”他扁着嘴,委屈地说,“我会主动退出的。”
雪兰大概愣了半分钟,才理解了他话里的含义。王少爷却因为这半分钟的等待,心一点点变凉了,声音也委屈地像要哭了:“真的有别的男朋友吗?”
“你才有男朋友呢!”雪兰的感动又扔回了太平洋。
“真的?没有吗?”王少爷立即满面笑容了,灿烂地好像捡到了钱一样。
雪兰脸皮哆嗦地看着他,他对雪兰傻笑,雪兰的脸皮依然在哆嗦,他依然对雪兰傻笑,然后他看了看周围,偷偷牵起雪兰的手,笑得合不拢嘴。
雪兰决定回家后先做套数学题,冷静一下。
“你真傻,居然以为我想跟你分手,我怎么舍得跟你分手,我这么喜欢你,天天都想你。”王少爷握着雪兰的手,自觉跟女朋友解开了误会,还知道女朋友也深深地喜欢自己(?),这一刻真是幸福甜蜜的不得了。感情满了,自然而然会溢出来,于是心里想什么就说什么了。
但雪兰却忽然打了个哆嗦,她知道民国时期的文人刚刚开始学西方人谈恋爱,所以都把爱情描述的十分夸张,换言之,各种肉麻。
雪兰觉得,这下必须要做两套题才能冷静下来了,她甩去身上的鸡皮疙瘩,严肃地告诉王少爷:“我不答应跟你订婚,是因为我还不了解你,我怕结婚之后,你就不会像一开始这样对我这么好了。”
“小傻瓜,你真傻,我我真想把我的心掏出来给你看。你嫁给我就是我的妻子,我永远都对你好。”
“够了,你是从哪本言情小说里学的情话?”
“我说的都是真心话!”
“我才不相信呢。”雪兰脸一红,傲了个娇说。
“为什么不相信我?”王少爷瞪大了眼睛,“我说的都是真心话!”
“那你就对我更好一点,我看你表现得好,说不定就答应了呢。”
王少爷听了女朋友的话,不由得荡漾了,红着脸说:“还要怎么好呢?你说,我就做。”
王少爷这句话简直是自投罗网,作为一个给根杆子就往上爬的姑娘,雪兰一向都是得寸进尺的。
“你知道男人的三从四德是什么吗?”从来不涂化妆品的雪兰眯起眼睛说。
“什什么?”王少爷有点怀疑自己听到了什么。
“既然你不知道,我就跟你说说好了。你听清楚,女朋友出门要跟从,女朋友命令要服从,女朋友错了要盲从;女朋友化妆要等得,女朋友生日要记得,女朋友花钱要舍得,女朋友打骂要忍得。”雪兰像背顺口溜一样,一口气说完了以上羞耻度比较高的话,然后总结道,“怎么样?做得到吗?”
过了一会儿,她又补充道:“等结了婚以后,也一样适用于太太的,这个要做一辈子。”
王少爷目瞪口呆地看着她,看了一会儿,噗嗤一声笑了:“你从哪儿学了这些话,太好玩了。”
“我不是跟你开玩笑,我说真的。”雪兰阴着脸说。
王少爷笑说:“好,我会努力的,那你先跟我说说你生日几号吧。还有,我先给你买点化妆品当礼物怎么样?要不然我想服从‘三从四德’也做不到啊。”
“那好,我就等你表现了。”从来不涂化妆品的雪兰硬撑着尊严说。
“唉?可是,我三从四德了,你三从四德不?”王少爷立即学以致用,“男朋友出门要跟从,男朋友命令要服从,男朋友错了要盲从;男朋友工作要等得,男朋友生日要记得,允许男朋友存私房钱时要舍得,男朋友嗯,惹你生气了要忍得,等结了婚以后,也适用于先生的,也要做一辈子。”
雪兰嘴一扁说:“你记的还挺清楚的嘛。”
“那当然了,女朋友吩咐的话,我每句都记得一清二楚。”王少爷笑眯眯地说。
“哼!你这样是娶不到媳妇的。”
“怎么会?你说过我做这些就嫁给我的,我怎么会娶不到媳妇?”
“哼!”
王程彦握着面前女孩的小手,心头一阵柔软,很想就这么把她抱在怀里,他恋恋不舍地放开她,然后说:“回家去吧,明天要到办公室来找我啊。”
雪兰看着他,竟也不想这么快就跟他分开了,所以只是看着他,没有行动。
“去吧,回去晚了,你爹娘会担心的。”他说。
雪兰咬了咬嘴唇,转身向自己家跑去,跑到门口时回头一看,他还站在那里,远远地对雪兰摇了摇手。
雪兰心跳得有些快,竟不敢再看他,飞快地跑回了家。

☆、第100章

朱莉喜欢这样的午后,丈夫带着孩子们出去玩了,她可以安静地享受一个甜美的下午茶。
阳光洒在屋子外的白色藤吊椅上,油漆反射出金色的光芒,托盘里的牛奶咖啡散发出醇香的味道,朱莉拿起读书会推荐的那本小说,准备消磨一下这温暖又舒适的时光。
作为一个性格恬静的女人,她总是很难适应社区里女人们的各种活动,无论是星期一的打麻将还是星期六的歌舞会,她总是强撑着去应付那些精力十足的女邻居们,因为不能让别人说自己不合群。不过即便如此,还是有一项女性的集体活动,朱莉是乐于参加的,那就是每个星期四下午的读书会。
读书会的活动很简单,她们从报刊上选择一本畅销书,或者由主办读书会的太太推荐一本,下次见面的时候,大家就一起讨论上星期的书怎么样。
当然讨论书本只是占用一小部分时间而已,大家会简短的评价到‘很好’、‘不错’,或者是‘一般’,然后剩下的时间里,太太们就开始家长里短了,她们抱怨社区里某个女人太讨厌,谁家的丈夫酗酒,哪个孩子淘气等等。
朱莉喜欢这样的读书会,因为她可以假借读书,正大光明地避开那些诉闲言碎语。而且她也喜欢读书,这是从小养成的习惯,她甚至每天睡觉前都会读一会儿书。
不过自从这两年收音机普及后,人们的娱乐方式就从书本渐渐转向那个会发声的木盒子了,它可以放新闻、音乐,和有趣的故事,有些人家甚至一天到晚让那个盒子响个不停,好像在向邻居们炫耀他家买了一件昂贵而有用的奢侈品一样。
朱莉也喜欢收音机里的音乐和故事,但她还是更喜欢读书,她喜欢那种静谧的,沉浸在另一个世界的感觉。
上个星期,邻居格林太太介绍了这本《吸血鬼的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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