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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8部分

林夏的重生日子-第158部分

小说: 林夏的重生日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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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有报道说,当第五大道大减价的时候,英国女皇也会开了私人飞机过来血拼。

    等最初的兴奋感过去后,林夏发现纽约市的特点就是楼超高超多超挤,简直就是赤裸裸的三超啊。

    等逛了几条街之后,林夏发现纽约的街道其实还是很容易辨认的,都是以数字命名,什么第3、4、5、6大道,14、15、16……100多街。

    然后街和道横竖交叉,把纽约划分成了一个个的方格,有点古长安的感觉。

    第五大道的购物是从第三十几街开始,六十几街左右结束。越往后号码越大的街,牌子就越大,比如Tiffany就在第57街,基本上都快过了第五大道。

    给林夏买了两件衣服,林夏说什么都不肯逛这里的店子了。

    简直就是名副其实的销金窟啊!随随便便两件衣服,就要好几万,在国内,这样的衣服几千大洋就算很贵的了。

    看着这装修豪华的出乎想象的高楼,林夏觉得自己就像井底之蛙。她拼死拼活挣的那点儿钱。还真是不够在这里买几件衣服的。

    环顾了一下四周,估计她拼一辈子,都不见得能在这里拥有一套住宅。

    果然,她还是穷人么?

    “常听人说美国是个种族大熔炉,到了这里果然是身临其境,名不虚传啊。各类种族尽收眼底,简直就是一个人种博览会。” 林夏小声对身边的靳夜道。

    “嗯,到了这边,安全第一。”想到前面就是黑人区了,靳夜小声道。想了想。还是招了一辆taxi,揽着她上了车。

    过了第五大道,继续往上。就到了黑人区。

    在车里,靳夜想到黑人犯罪率之高,不由担忧的蹙了蹙眉,想着今晚一定要好好告诫她一番,要她小心注意安全。

    到了格林威治村。两人下了车。

    格林威治村位于华盛顿广场的西边,因此也叫西村,它的闹区主要在6大道,7大道街,和W。4街ker 街那旮。

    是一个很有传奇色彩的街道。

    格林威治村的标准风景从窄小的街道,到人群不断的华盛顿广场;从亲密情调的咖啡屋、酒吧,到卖古怪物品的小店。从小型书店,到价钱便宜的小餐馆.从摇破乐吧,到爵士俱乐部。

    这里的老房子已经有了百年以上的历史,绿色的长春藤爬满了一面面红色的砖墙,空气里一股浓郁的历史气息扑面而来。混合着树叶、阳光和陌生的味道。

    握着她的左手紧了紧,林夏抿唇笑了笑。因为有他在,所以一切都是新奇,没有忐忑,没有不安。

    站在他身边,你就有一股安定的力量。

    “……原是城里人逃避黄热病的临时住所,这一块地区道路错综复杂,迥异于棋盘式的规划。而自从1831年华盛顿广场建立后,开始出现转机,许多艺术工作者陆续进驻于此。那些醉心于艺术无心赚钱的艺术家们,混迹于破旧的街道上,在老旧的房子里写作,在幽暗的咖啡馆展出不为卖钱而作的画,渐渐的,这里变了,租金慢慢涨高,高到只有混得开的艺术家才能住得起。”两人慢慢在街道上走着,靳夜像林夏介绍道。

    “那这里都出现过哪些艺术家呢?”

    “有过艾伦坡、马克?吐温、惠特曼、鲍伯迪伦等等,还有很多摇滚歌手。如今的西村和从前相比,已经没有当初的味道了。不过这里的音乐场景--爵士和摇滚--仍是格林威治西村不可或缺的因素。”

    “在艺术面前,钱不是万能的。” 看着整洁干净的街道,和两旁精致奢华的高楼,林夏脑中却想到了当初破败的街道,破旧的房屋时候的样子。

    恰好两人走到了一座咖啡馆前面,靳夜问道,“累了吗,咱们进去坐坐,休息一会儿。”

    林夏连忙点了点头,她的腿都快走断了。

    格林威治村算是巴黎左岸的美国翻版,所以咖啡屋自然也是它不可缺少的传统所在。

    在这里,有各式各样的咖啡、茶、饮料,也有简单的饭菜和各式蛋糕,供那些想长坐或聊天,或读书看报的顾客享用。

    像酒吧一样,它们得有自己的风格、气氛和魅力,否则就不可能长存。

    林夏坐下后,就不想动弹了。

    见她这副模样,靳夜眼里露出淡淡的笑意,“很累么,要吃点什么?”

    看了看菜单,“一盘意大利面加一杯果汁。”这边的店子刚开始都是19世纪意大利人经营.所以很多是意大利情调的名字和风味,意大利面味道也应该正宗些。

    “要不来一杯但丁咖啡,也算是这边的特色。”靳夜建议道。

    林夏摇了摇头,“我不喜欢咖啡,不过你倒是很喜欢喝呀!”

    靳夜向候在一旁的服务员点了餐,然后点头道,“嗯,刚开始因为学业太繁重,不得不用咖啡提神,等到后来,就慢慢习惯了。”

    他的语气淡淡,但在光环的背后付出的多少努力,林夏却也是能够想象出来的。

    是什么样的压力,让一个人,从不喝咖啡,到现在将咖啡当水一样的喝。

正文 216 上课了

    林夏有些感叹。

    每个人,都只会看到另一个人光鲜的外表,却不会看到他们背后留下的汗水。

    用一句老话来说,十年寒窗无人问,一朝题名天下知。

    国外就是好,街上都没什么人,果汁很快就上来了。

    咬着吸管,林夏问靳夜,“刚刚坐车干嘛。”

    靳夜浅笑了一下,“刚刚看你的样子像是很累了,正好前面那条街没什么好逛的,直接坐车过来。”

    “刚刚那条街是有名的黑人区么?”林夏好奇问道,对那边来这里之前她特意上网搜了一下。

    因为陈清知道她要过来,经常告诫她晚上不要一个人单独出门,纽约这边黑人犯罪率高,吸毒放火、是杀人抢劫,还有很多小偷,简直是让人防不慎防,一定要警惕。

    林夏虽然记在心里,但是也没怎么担心,毕竟她还有大杀器,随身空间嘛。

    而刚刚坐在车里,经过那黑人区时,路上也是车水马龙,两侧高楼鳞次栉比,路边也是人来人往,一派歌舞升平的模样。

    和她心目中破败肮脏的黑人区形象大相径庭。

    但是她也明白,她能够看到的,也只是商业区街景一隅,也许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从接到转角处冲出一个拿着刀吸毒的黑人,然后冲过来杀人劫财夺命。

    要知道,在美国杀人是不用处死刑的。

    一天下来,美国能看的地方两人都走遍了。

    和心爱的人握着手,或漫步在人群中,或在中央广场上看飞起来的和平鸽,只觉得岁月安稳。

    旅游杂志上说,“在这里发生任何事情你都不必惊奇,因为这是纽约。”

    纽约。就象一个光怪陆离的博物馆,最现代与最古老的、最文明与最愚昧的、最高尚与最丑恶的、最繁华与最荒凉的、最富有与最贫困的,最时髦与最守旧的……一切现代物质与精神的产物,都在这里肆意展示它们极端的形态。

    坐在靳夜的车里,林夏心里慢慢的品味着今天的收获,有种想写下什么冲动。

    看她那个样子,靳夜笑道,“怎么样,有什么感想了?喜欢纽约这个城市么?”

    窗外,是绚丽夺目的城市。灯火通明,纸醉金迷。

    曼哈顿炫目的玻璃钢筋摩天楼群中,夹着一块绿得象桌球布的中央公园;华尔街、百老汇衣冠楚楚的繁华背后就是四十二街色情的骚乱;闹市区里车快得吓死人。行人也不理会红绿灯,还有送外卖的破自行车,在车流与人流之间横冲直撞……

    再去看一眼纽约地铁,墙上到处是胡涂乱抹,扑鼻一股尿臊味。钢梁上滴着锈水,轨道间腌着死老鼠,活脱脱一个杀人越货的绝佳场所。

    但是,这个脏兮兮乱糟糟的钢铁怪物却是全世界运载效率最高的一个公共交通系统:25条线路、468个车站、几乎覆盖市区每个角落、票价便宜、准点守时。

    而她,不过是这个世界最渺小的人物,在底层苦苦挣扎。不想窒息。

    林夏想了想,歪着头道:“不知道,形容不出来这种感觉。”

    对纽约的感觉无法用单纯的喜欢或者不喜欢来形容。

    看着窗外一闪而逝的楼房。林夏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全世界的人对它如此推崇。因为,在这里,你说不出对它的感觉,却又无法不被它吸引。

    它的美和丑,它的丰富和单调。它过分张扬的自由和过分警觉的谨慎,都在一个城市表现的淋漓尽致。

    纽约。时而衰老得象一个走不动路的老人,时而又焕发出毛头小伙的活力;时而残酷得像一部绞肉的机器,时而又温情得象老祖母的微笑;时而像春花般娇艳欲滴,时而又透出秋叶的索寞……

    什么都像,又什么都不像;什么都是,又什么都不是。

    所有的喜怒哀乐,酸甜苦辣,荣辱兴衰,都在同一个时间空间里,百态俱陈、百味兼备。

    “难怪它有天堂和地狱之称,它真的当之无愧!”最终,林夏的种种情绪,化作了一声叹息,“也许,这就是它的魅力所在。”

    走了一天的路,林夏实在没有精力了,冲冲洗了个澡,倒在床上就睡着了,完全没有倒时差的概念。

    第二天,当她神清气爽的起床下楼,靳夜已经做好了早餐。

    “今天气色不错嘛。”从报纸上将头抬起,合上报纸,对着林夏笑道,“快过来吃早餐吧。”

    林夏真的是饿了,看着面前的精致而丰富的早点,食指大动,“好好吃的样子。”

    “昨天睡的不错嘛。”靳夜一遍吃着煎蛋一遍淡淡道,“我会在这边住段时间,等你熟悉了环境,我就去请个菲佣,顺便也让她陪你,毕竟这边治安虽然好,我还是不放心你一个人住。”

    知道他来这边是有正经事,林夏忙点了点头,“你有事就去忙吧,只是菲佣什么的会不会太夸张了,我也会做饭的,自己动手完全没问题。这次回老家,昕姐也有教我们几招防狼术,一个人住完全没问题的。”

    “你一个人住我不放心,这事儿就这么定了。”靳夜淡淡道,径自做了决定。

    接下来,两人又出门玩了一天,比昨天好一点的是,今天几乎没有走什么路,都是坐船或者坐车,林夏玩的舒坦,又不累,很轻松。

    等晚上回家后,靳夜已经让人办好了她的离校手续。

    总算不用和那几个人住在一起,林夏松了一口气。

    她真的有点不知道怎么和,像她这个年纪,又对她有敌意的女孩打交道。计较吧,自己都三十岁了,和小女孩计较什么。不放在心上吧,这一天到晚在一个屋檐下住,低头不见抬头见的,对双方都是种折磨。

    好不容易重生一次,她可不想让自己找罪受。

    林夏可是很珍惜自己这有限的生命,况且租一栋这样的小楼房,现在的林夏也负担的起。所以就算靳夜当初没有买下这房子,她也打算之后自己出去找房子住。

    终于开学了,虽然已经对美国高中的课程有了心里准备,但还是没有想到它会这么简单。

    在拿到课程表的那一刻,林夏还是有些不敢相信。

    迫于高考,国内高中生将虚席当做任务,而升学率和招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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