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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林夏的重生日子-第16部分

小说: 林夏的重生日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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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夏这才放下心来。

    当然,虽然如此,她还是不敢轻易将这些水用来给家人饮用,只是平时拿它当温泉泡泡。

    反正这水是活的,永远都不会脏。

    有时候,林夏看着那清澈见底,不断向上冒着泉水的泉眼,心里也会暗自揣度。

    这究竟是个什么空间。

    亦或是连接外太空或者说异界和地球的枢纽?

    当然,每每想到这里,林夏就不由打了个寒颤。

    谁知道,若真的是如此,究竟会冒出个什么怪物出来。

    当然,这也是她闲来无事,自个想着玩玩罢了。

    上天既然让她重生一次,她的运气又怎么会如此背。

    看完一本小说,吃了一个苹果,林夏换上睡衣,懒懒的出了空间。

    是该好好工作了。

    在泡温泉,看《幻城》的过程中,她的新文已经想好了。

    就叫《尘缘叹》。

    他是那寰宇天界最耀眼的白衣少年,负手而立,落寞寂寥,只有身后几颗紫竹,日日陪伴。

    她是那片紫竹中最瘦弱普通的一颗,却仰望了她整整六百年。

    白衣霜华,菱花朱砂。

    故事源于那估计少年那唯一的一次抚摸,菱花成型,朱砂泪成,心恋滋生。

    一刹便是永恒。

    后,少年下凡,紫竹成精。

    紫竹爱慕了百年,因执念而幻化成形,愿下凡寻觅。

    终于观音大士,感其诚意,愿渡其下凡,只是天意难为,终生将求而不得。

    紫竹受九九八十一次业火焚身,守住一丝精魄,下届为人。

    再世为人了,他们一次次擦肩而过,一次次求而不得。

    执念太深,便成魔。

    人生如此,浮生如斯,天意难为。

    回溯前世,轮回千转。

    却只看青山依旧,徒留一曲《尘缘叹》。

    他是卫国谋臣,她是敌国公主。

    对立的身份,不容于天下的恋情,两颗倾落的心。

    那战鼓如雷之声,那锦弦裂帛之意,那充满硝烟的战场。

    没有恋人,只有敌意。

    他一袭白衣,若出尘公子。她一身戎装,若上古将军。

    他脸色冰冷,持箭对准她。

    她,亦如然。

    只是最终,他选择了放弃,她选择了放箭。

    当他倒地之时,她撕心裂肺的声音,让两军数百万将士恻然。

    “不——”

    天地动容。

    抱着他的头,亲吻上他含笑的唇,她抱住了他。

    同生共死。

    放下三千界,能否见妩媚,尘世如然?

    ps:嘎嘎,好喜欢最后一句啊!!咕~~b

正文 027杂志社改版

    将《尘缘叹》的前两章写好后,又修改了一番,已经将近凌晨了。

    林夏细细核查了一遍,发现并无太大的问题,便又修改了一下大纲。

    待一切妥当,懒懒的打了个哈欠,关上台灯,上床睡觉。

    第二天,林夏是被一阵电话催醒的。

    闭着眼睛,摸到话筒,慵懒道:“喂——”

    “琉颜琉颜,你的稿子呢,稿子呢,催稿催稿。”电话那头是喵喵的声音。

    林夏默。

    挣扎着爬了起来,看了小闹钟,才九点。

    抱着电话,林夏抓了抓脑袋,有气无力道:“喵姐啊,这才几点啊,你就把我call醒了。”

    “废话少说,稿子稿子,我要看到稿子。”

    看着书桌上已经修改好了的稿子,林夏道:“哦,你等等,我传真给你。”

    “为什么不买台电脑啊,这样发文还要传真,真是麻烦。”

    “拜托,我现在还是个初中生,老爸老妈肯定不会同意买电脑的。”林夏一边发传真,一边叹道,“我估摸着,要到我高中才能买。我弟本来就已经够喜欢玩游戏了,要是买了电脑,岂不是要疯魔。”

    “行了,收到了,你继续睡吧,记住,别往了写文啊!稿子!稿子!”喵喵收到文稿,还不忘嘱咐道。

    “嗯,知道了,文章有什么问题在联系我,大纲我也发给你了。”林夏又打了个哈欠,”昨天赶稿赶到凌晨三点,我先去睡了啊!”

    “唷,去吧去吧,好生休息。”

    “白白。”

    挂了电话,林夏又睡了个回笼觉,直到十一点林老爸和林老妈都回来了,这才醒。

    洗漱了一番,用空间的水浇了花草,洗了个苹果,坐在书桌前,翻着原版外文小说起来。

    一日之计在于晨,早晨么,还是学英语的好。

    半个月后,林夏的《尘缘叹》的初稿总算是写完了,剩下的就是一些校对和润色修饰。

    对此,喵喵对林夏的写文效率狠狠的赞扬了一番。

    林夏心里倒是在苦笑,若是没个空间作弊器,怎么可能在半个月就写出近30万字。

    并且语言既要精致,又要蕴含淡淡的忧郁。

    写的林夏蛋。疼。

    当然,如果她有蛋的话。

    现在的林夏万分怀恋网络文学。

    那种快餐文化,对文笔要求不高。只要语言能够通顺,情节吸引人,根本无人置喙。

    网络文学,既满足人们的需求,又能调节人们的生活,让人们在网络中找到一篇净土。

    现代都市节奏越来越快,快餐越来越盛行,快餐文化,亦是发展的必然。

    传统文学太深刻,太晦涩。

    生活已经够苦逼和悲催了,还好有网络,给我们留下一片天。

    在这里,你可以肆无忌惮的哭闹,发。泄压力。

    可惜,林夏盘算了一下,然后叹息了一声。

    2003年,点点中文网刚刚成立,直到2009年,才有了点点女生网。

    现在才2003年,还要等5年,点点女生网才能成立。

    在这之前,她还是好好的写她的实体吧。

    “铃——”

    “喂。”

    “你这个后妈。”喵喵控诉,“你上一篇长篇虽然是悲剧,但好歹通篇语调还挺舒服,看着暖暖的,并且名义上的女主和男主还没死。怎么这一篇,你把两个人都给我写死了。呜呜呜——昨天看完我哭了半宿,直到现在,我心里还酸酸的……”

    “你是不是只会写悲剧啊,来两篇温馨治愈的吧。我才看完郭敬明的《幻城》,心里正酸呢,你这又来一悲剧。真是两种悲剧!”

    “额,可能是最近亦舒看多了,不自觉沾染了一些悲情成分。”

    是的。

    亦舒,一个太聪明的女子。

    因为聪明,所以她宿命却也向上。

    她的故事,表面上语言活泼幽默,犀利痛快,然而她的悲哀却能从骨子里透出来。

    那种痛入骨髓的感情,也仅点到即止,轻描淡写。

    全然是历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沧桑过后的平淡,波澜不起,生活依旧继续。

    这本《尘缘叹》亦有两分亦舒的影子,轻描淡写的过了男女主之间那种三生三世的情愫。

    当然,因为按字数算钱的缘故,她的一个故事,自然比亦舒的小说字数要多。

    要想像亦舒那样字句精炼,一针见血,她还有得学呢。

    便是饶雪漫和安妮宝贝,她们书里面,或多或少都有着亦舒的影子。

    亦舒,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代人。

    “我不管呐,反正下一本,你一定要写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喜剧,喜剧,听到没,嗯哼!”

    耐着性子听完喵姐的话,让她发泄了情绪,林夏这才问道:“对了喵姐,有什么事情找我?”

    “哦,差点将正事忘了,杂志社决定出版你这本小说,暑假加紧印出来,估计九月份开学的时候就能上市了。”

    “额,行,我都听杂志社的。”

    “嗯,你什么时候和你父亲过来一下,咱们还要签下合同。这本书,你是想分成还是买断。”

    “唔,我和爸爸商量一下,再做决定吧,喵姐认为我是该分成还是买断呢?”

    “我认为你现在还是买断的好,你虽然出了一本书,可在这一行里面,毕竟是个新人,分成有风险。何况杂志社对你也算不错,这本书出版后,你也算半个老人了,和杂志社谈也有了点底气。”

    这段时间相处,喵喵其实挺喜欢这个小姑娘的,于是真心建议道,“现在分成的能得了红利并不比买断高多少,前几天我们主编还开了一个会,据说杂志社要改版了。当然,现在章程还没出来,只是有这个意向。你不如等杂志社改版之后在说吧,现在杂志对作者来说,福利确实太低了。”

    林夏了然,这次一定是关于作者福利提高和杂志风格改变的改版事件。

    而听了喵喵的一席话,林夏确定喵姐对她却有几分真心,心里涌起一股感动。

    在好好谢过喵姐一番后,挂上了电话。

    只是,《细雨》杂志不是在2005年才正式改版么,怎么现在就发生了?

    难道是她这只小蝴蝶,煽动的?

    不管林夏心里怎么奇怪,究竟与她无多大关系,而且对她来说还是好事情。

    因此也就丢开了这事,专心看喵喵传真过来的合同。

    ps:由于没在出版社工作过,所以不是很了解买断和分成那个比较好,这里说的,都是作者虚构的,情节需要,请勿深究。咕~~b

正文 028世界玄幻了

    其实,林夏确实对杂志社改版的事,也算是起了关键作用。

    当初《细雨》杂志主编慧眼识珠,从一堆新人中挑出了林夏。

    能够看到林夏未来的潜力,这其实也非得主编才能做到不可。

    后来,一切都证实了他当初的决定是多么明确。

    林夏在杂志社越来越有名,读者也爱看她的文章。

    而出版的那本《少女,不哭》埋在如今八零后占据了市场上,竟然能占一席之地。

    这让杂志社对林夏不禁看重了两分。

    而因林夏的缘故,越来越多的写手发稿到《细雨》杂志,这就形成了一个良性的循环。

    而针对这中形势,杂志社自然也要坐出相应的调整,尤其是在作家福利上。

    福利更好了,才能吸引更多人投稿。

    虽然有林夏这匹黑马做榜样,到底还是要能够到手的金钱做诱饵。

    而文章版块方面,自然也要迎合读者口味,根据市场调查作出相应的整改。

    林夏看了看合同,和家里保存那份合同也差不多,只是价钱方面更加优厚了,竟然涨了20万。

    看到白纸黑字的100万,林夏觉得自己深深的被刺激了。

    她果然还是小农思想么?

    一本书,买断价100万。

    神啊,原谅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人吧。

    在穿越前,她存折里面的存款也不过10万,这还是她平时没怎么出门才能省下这些钱。

    没错,作为一个资深宅女,除了在家里上上网,看看小书,逛逛论坛,她几乎不怎么花钱。

    当上一本书杂志社以80万的价格买断时,林夏就一直有些睡不安稳,生怕书买的不如意,让杂志社亏本,辜负了人家的信任。

    当然,她心里对《细雨》也是感激的。

    最后,书的成绩,对她而言,已经算是很好了,她也松了一口气。

    而现在,杂志社拿100万买断这本《尘缘叹》的版权,也确实待她优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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