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女尊时代-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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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阿桑打算早一点收工回来的,可是狩猎队的兴致被勾起来了,哪有那么容易压下去?后来,他想着多猎些猎物存放在冷泉旁,以后如果运气不那么好,至少不会断了肉类。虽然,用稻米煮的粥味道真心不错,可依然没有肉类对原始人们有吸引力。
再加上阿桑低头看到了手中的长刀,还没有用武之地呢。于是,他一挥手中的螳螂刀,带领狩猎队走得更远些。
很快,他们在一处平缓的河边,看到了饮水的野牛群。说到野牛群,那可是让原始人谈之变色的存在。野牛可不像家养的那么驯良,它们野性十足,一头成年野牛,能够单挑一只凶猛的野狼,用牛角把对手顶个肚破肠流!这是部落里的老赛,亲眼看见过的。
再加上,野牛一般的群体生活,即使是剑齿虎这样凶猛的野兽,也不敢轻易去挑战一个野牛群。
部落里大多数勇士,都起了退却的心思。他们才不过十四五个人,那群野牛,黑压压的一大片,少说也有二三十头。他们如果头脑发热的冲上去,只怕不被牛角开膛破肚,也会被才成肉泥。
可是阿桑却心里痒痒的,这么大一头肥牛,如果猎回去一只的话,足够部落吃上两天的。听说,野牛肉煮出来,味道很不错的!
但是……这么大一群野牛,他也知道不能硬碰。看了看周围粗大的树木,他突然想出了一个相对安全的方法。
阿桑让狩猎队,爬上河边的几棵大树,自己也挑选了一棵,藏匿在密叶之中。等那群野牛喝饱了,悠闲地走进森林的时候。
阿桑一声令下,第一支骨矛已经刺进了最后一头野牛的脖子上。其他人也好像约好了似的,骨矛如箭雨一般,齐齐地扔向那头倒霉的野牛……
野牛群乱了起来,它们东奔西突地寻找着敌人,却没有任何收获。那只受伤的野牛也够顽强的,在狩猎勇士们手中的长矛全都投掷完毕的时候,居然还摇摇晃晃地站在那儿,浑身滴着血,悲凉地哞哞叫着。
牛群东奔西突地混乱了好一会儿,终于因没有发现目标,而渐渐恢复了常态。它们的队伍,缓缓地朝着林中走去。那只身上插了几支骨矛的野牛,步履蹒跚,想要跟上。可每走一步,刺入身体的骨矛,都会对它造成再次伤害,疼痛袭击着它,它的速度越来越慢,队伍越走越远,受伤的野牛眼中越来越绝望。
“上!”阿桑从树上一跃而下,眼中充满了兴奋感。
那只受伤的野牛,虽然伤痕累累,可是野性依然未曾被泯灭。它瞪大了猩红的眸子,鼻子中喷着气,前腿扒着地面,低下头把牛角对准了前面几只弱小的人类。
哼!小小的人类,弱得跟只兔子差不多,也想捕猎它?别看老牛受了伤,对付起你们这些家伙,也是轻松容易的!
野牛蹽起蹶子,朝着带头的那个傻大个冲了过去。两只牛角,在夕阳中闪着血色的光辉。
阿桑自然看出这头牛已经是强弩之末,他怪叫一声,双手攥紧了长骨刀,迎着因受伤而影响了速度的野牛而上。
野牛越来越近,阿桑背后的泰雅勇士们,心中都捏了一把冷汗。地面的震动,在他们心中凝聚起越来越浓的阴影。就在野牛跟阿桑的距离,只有两三步的时候,在族人们的惊叫声中,阿桑手中的长骨刀,朝着野牛的脑袋,用力地刺了出去……
只听得“噗”一声,骨刀划破外皮,刺进骨头的声音,传进了每个狩猎勇士的耳中。阿土和另一个年纪较小的狩猎者,吓得闭起了眼睛,不敢睁开,生怕看到阿桑被野牛角顶翻的画面。
“哈!野牛死了!阿桑把野牛杀死了!!”阿土的拔拔,高兴地拍着儿子的肩膀。因为太过兴奋,用力重了一点,阿土龇牙咧嘴地张开了眼睛。
他看到野牛的那对尖利牛角,停在了距离阿桑腹部不到一个拳头的位置上,只差那么一点,阿桑就会被开膛破肚。再看那头野牛,脑袋被阿桑手中的长骨刀刺进去,阿桑手臂的肌肉,因为用力而肌肉贲起,他因为紧张和使力,脸部表情特狰狞。如果穿上古代官袍的话,活脱脱就一毛脸钟馗。
“嗷——”狩猎队的成员们,在经过片刻的静默后,马上欢呼起来。他们把部落的勇士——阿桑抬起来,抛向天空,表达他们心中无限的喜悦。
在阿土绘声绘色地讲述阿桑猎杀野牛的神勇事迹时,一旁的阿桑,有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自己乱蓬蓬的头发,嘿嘿傻笑几声,道:“不是我厉害,是安儿做的骨刀厉害!没想到,竟然能穿透野牛头上的骨头呢!还有骨矛,如果不是那几个骨矛,把牛刺成重伤,我说不定已经死在野牛的牛角下了!”
阿土也点头附和说:“螳螂壳做的武器,真是厉害。如果能再猎到一两只……”
“啪!”阿土的拔拔,手拍在了他的后脑勺上,训斥道:“你当巨螳螂是野鸡和兔子啊,随随便便就能捕猎到?如果不是安儿,只怕我们整个捕猎队,都成为螳螂的食物,别想回来了!”
阿土揉了揉脑袋,嘟嘟囔囔地小声道:“不是有安儿吗?她手腕上的神器,是巨螳螂的克星。杀死一两只,又有什么难的?”
“分猎物了!今天和明天,又可以敞开着吃肉喽!!”不知道哪个孩子,发出一声欢呼,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山洞前堆积如山的猎物上。
一条巨蟒,一头野牛,再加上十几只小型猎物。可想而知,今天部落中的每个人,分到的猎物都是非常可观的。
第十七章 好心当做驴肝肺
更新时间2013…9…1 20:07:10 字数:2125
一年级真难带,六七十个小屁孩,嗓子都喊哑了,也没几个听的。真挫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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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儿看着分到手的肉类,想到那些花生和没有脱壳的稻米,提议道:“天气越来越热,肉类不好保存。我们先紧着肉吃,那些稻米和花生,就集中起来,晒干了放进篓子统一保存。若是哪天捕猎到的肉类不够吃,或者冬天的时候食物不够,我们再统一拿出来分配。你们看怎么样?”
其他族人还未表态,带女儿拉粑粑回来的娜娜,马上出声抗议了:“为什么要统一保存?分到手中自己保存不行啊?都放在一起,要是谁偷拿了些,可是发现不了的……”说着,眼睛看了看安儿的方向。
“娜娜!你说谁呢?”阿布皱眉的样子,很有一种成熟的味道。
娜娜不服气地道:“她喜欢吃稻米,我们每个人都看到了。她说让我们把稻米拿出来,给她统一保存,谁能说她没有存了什么心?”
安儿在泰雅部落人心中的地位,已经上升到一种无法超越的存在。因此娜娜的话语一出,所有人——哪怕是三四岁的孩子脸上,都带着不赞同的表情。
阿桑更是把林安儿当成神一样的存在,听自己女人一说,马上脸拉下来了,平生第一用不悦地语气对女人说:“你说的是什么话!安儿那样做,自然有她的用意!你再说安儿的坏话,全族都不会原谅你!快向安儿道歉!”
“什么?你敢这样跟我讲话!你忘了当初讨好我的时候,对我说会永远对我好,永远听我的话了?现在这个女人来了以后,你们都变了!就连我的男人,也站在那个女人的那边了!我说的哪里错了?为什么稻米和花生要统一保存,难道我们自己分到手不会保存吗?”娜娜的声音尖利起来,她粗大的手,几乎指到了安儿的鼻子上。
林安儿淡定地拨开鼻尖上的手指,慢条斯理地道:“娜娜,你不要太激动!阿桑说的对,我自有我的考量。况且,我又没说统一起来,要由我来保管,部落中可以推选你们信任的人,来保管这些稻米花生。
统一保管,一来能够避免有些人保存不当,种子坏掉烂掉;另一方面,你们也知道,草籽落到地上,第二年能发芽长出新的草籽来。如果我们的食物一直充足的话,这些稻米和花生,以及以后采集到的其他可以食用的草籽,我们可以留下来。到明年春天的时候,我们可以把它们撒在山洞附近的土地上,让它发芽,结种子。如果数量多的话,我们明年就不需要冒着危险,到很远的树林里去采集了……”
部落族人一听,心中一动。确实,采集队都是老弱妇孺,即使是小型的凶兽,也有可能伤了一两个。如果部落附近,能够长出草籽来,就可以避免那些不必要的伤害了。
阿布果断地拍板道:“这个方法好!就按安儿说的办!!等我伤好了,会带领大家捕猎更多的猎物,争取把草籽和果实,全都省下来,留明年春天撒下去!至于谁来保管这些草籽和果实……安儿,你看……”
开玩笑,安儿是不会揽下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免得一个不好,又被人说监守自盗。她马上笑着道:“我觉得阿彩不错,人稳重细心,能干的很。不如把保管的任务交给她吧!”
“给我?我……我不行!”阿彩连连摇着手,她可不会保管那些种子,若是弄坏了,可真对不起部落族人了。
安儿给她一个安慰的眼神,笑道:“放心,我会告诉你如何保存粮食和种子的。对了,这些草籽如果留着播种的话,我们那儿被称为‘种子’,如果用来吃的话,那就可以称之为‘粮食’。”
种子?粮食?这些原始人的词汇中,又多了两个特别的词。他们不知道的是,这些种子和粮食,为他们将来的生活,带来多么大的变化……
稻米数量不多,被保存在那个祭祀用的陶罐中。一百多斤的花生,则被装进了安儿编制的那个丑丑的背篓里。狩猎队的勇士们,看到整个能背起一百多斤东西的怪东西,都露出了新奇的表情,看向安儿的眼神里,也充满了敬畏。
不过,基于泰雅部落人,对花生的味道充满了好奇,安儿也不负众望地,煮了一锅花生出来。虽然调料只有盐……哦,对了,现在还多了一种——姜。
这还是她死乞白赖地,从铭的药草袋子里要来的呢。也不看看谁发现的,想弄点姜调味,居然还得征求别人的同意,真忒么的不爽!
水煮花生,鲜美蛇羹,再加上一块烤牛肉!安儿觉得现在的生活,也不是那么的难熬……不过,等到睡觉的时候,躺着硬邦邦的石头,听着隔壁妖精打架的声音,和此起彼伏的呼噜声,她又郁闷了。
住在山洞里,虽然冬暖夏凉,可是毕竟又泉水流过,太潮湿了。时间久了,会得风湿的。况且,大家伙儿住在同一个空间里,一点隐私都没有……不行,房屋的事情得提到日程上来了。
砖瓦房是不要想了,目前的条件,是不允许烧制砖瓦的。不过山洞处在森林地带,附近又有大片竹林,弄个木屋或者竹屋,应该还是无压力的。
说起木屋,她又想到自己被变异啄木鸟占据的树屋了。她可是在哪里生活了近一个月,小木屋虽然简陋,却是风吹不进雨淋不着的。
再不然,咱学古代农村,整点儿泥胚子,盖茅草房。不过,夏天是一个多雨的季节,估计弄泥胚子,也是一种奢望……唉,烦!不想了,睡觉!明天还得辛苦劳作……不劳动,就没吃的,这难道不是真理吗?
或许是累了,安儿很快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不过,她睡得并不安稳,因为隔壁娜娜家的小女儿童童,总是哼哼唧唧地哭闹着,前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