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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一塌糊涂-第2部分

小说: 一塌糊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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恼火,甚至,叫我痛苦。   
  那是在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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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前,我与陈小露分手,决心从此收山,再不向姑娘看上一眼,还决心搞创作,把我那点可怜的知识与能力用在写书上,我买了很多书,多得可以让我读上500年,变成知识分子,甚至把家也搬了,搬到谁也找不到的东高地,唉,现在看来,这一切蠢透了,蠢得无法再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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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一幕发生在中国芭蕾舞团招待所的地下室,我是坐着小春那辆破夏利来的,起因是我在东高地的家里写作,无聊至极的小春找到我,向我诉说他的无聊至极,既然无聊至极,就应当想办法摆脱,小春的办法是找姑娘,如果条件许可,我想很多人都愿意使用这个办法,在你无聊的时候,能够找到一个姑娘,与她谈情说爱,最后把她弄到床上性交,然后设法摆脱,一切麻烦结束之后,你便有机会再次面对新的无聊,新的无聊与旧的有点区别,区别是,你懒得把前面的过程再来一遍了,至少,你会缺乏相同的热情,这是纪德的经验之谈,但这种经验只对像他一样聪明的人有效,而对我和小春却不行――我们笨到还会再以相同的热情再去寻找所谓"新的姑娘"。   
  笨蛋总是可悲的,我和小春就是这么可悲,我们居然上了夏利就出动了,我们从东高地开到虎坊路,在丁字路口不远处找到那个招待所,招待所处在地下室,小春在那里认识两个姑娘,一个叫菲菲,一个叫嗡嗡,她们刚从舞蹈学院毕业,分到一个歌舞团,歌舞团没有地方给她们住,便为她们租了一个地下室招待所,此外,歌舞团先让这些刚毕业的姑娘和小伙子到外地演出了一圈儿,让姑娘的大腿和小伙子的肌肉为歌舞团挣了点钱,最终才把她们关到地下室里。   
  这些都是小春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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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春还告诉我一些别的事,比如:他认识两个姑娘的曲折经历。   
  起因是半年前,他带着一个姑娘回家上床,但那个姑娘非要跟他学开车后再上床,小春虽然弄不清学开车和上床之间有何联系,但姑娘说了,小春仍然照办,两个人在南苑机场附近练车,小春当教练,姑娘开,姑娘把车开得险象环生,差点撞到一队正在机场附近巡逻的大兵,这些荷枪实弹的大兵负责保卫机场,一直坚信,因为他们的存在,才会使坏人身处险境,但没想到自己也会身处险境,于是一气之下,把小春和姑娘带回营房,当做试图破坏机场设施的可疑人员审了一通。   
  小春知道,大兵长期与大兵相处,看到有人与姑娘在一起便会十分不快,但同时也对与姑娘相处十分好奇,于是,小春就设法满足他们的好奇心,在审讯中,他对大兵们讲起找到这个姑娘的经过,不料,大兵中有一个情窦初开的居然也想试试,就缠上了小春,这个大兵是北京人,他们家在舞蹈学院边上开了一个小卖铺,每天都有嘴馋的舞蹈学院的姑娘前去买零食吃,姑娘们没有想到的是,还有比她们更馋的人,那就是时常在小卖铺里帮忙的大兵,姑娘们年纪很小,于是大兵就耐下心来等她们长大,她们长到17、8岁时,纷纷有了男朋友,却没有一个爱上大兵,大兵因此很苦恼,于是让小春给他想办法,通过让利销售,大兵博得了一个班姑娘的好感,这个班全部分到歌舞团,对于大兵来讲,那时大势已去,班里只有两个姑娘没有男朋友,就是菲菲和嗡嗡,菲菲太胖,嗡嗡太瘦,大兵便约她们出来,付账请她们吃饭,并向小春布置了任务。   
  小春有两个任务,第一是说说笑话,活跃气氛,第二是告诉其中的一位,大兵惦记着她,准备与之相好,我想小春一定是没有全部完成大兵交待的任务,因为事后据小春讲,两个姑娘全都爱上了他,而他只喜欢其中的一个,正好把另一个介绍给我,这样,据小春说,借用大兵的术语,这个班的姑娘终于可以被全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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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我那点可怜的人生常识所知,很多卑鄙下流的大事业往往起源于高尚的大念头,比如,列宁要把俄国人民从可恶的沙皇的魔爪之下解放出来,结果却使人民置于更加可恶的斯大林的魔爪之下,沙皇不过把一些他看不上眼的人弄到西伯利亚流放,而斯大林却把那些人直接送进地狱,由于斯大林更加干脆利落,因此苏联人民也就更加倒霉。当然,在这方面攀比起来也很困难,因为历史上还有更多令人遗憾的大念头导致过更坏的结果。教训是,理想主义者是害人精,所谓伟大的理想主义者特别可怕,他们改变世界的念头往往很大,而大念头总是会导致大灾难,受害人多,波及面广,而小念头再可恶也不过是小灾小难,涉及人数还少,我有时想,如果在沙皇治下,如果斯大林只是个恶少,他就是从一出生就很酷地自己咬断脐带,拎着机枪跳下床,冲上大街,沿街狂扫,见人一灭一个,一直不受惩罚地干到死,大概所犯的错误也不会比他在现实中更不可原谅,人们还可以用他的大名来吓唬小孩子,小孩子一闹,便恶声说:斯大林来了!   
  但是,但是――   
  言归正传。)   
  我对于像小春那样的小念头总是能够接受,他只是想干掉一个处女,而且,不想造成什么太坏的后果,我知道,小春兜里经常要装一盒避孕套,以免姑娘们遭受更大的损失,因此,我跟着他去了,老实说,我当时一心想搞创作,与他一起去,只不过是为散散心,根本没真想去嗅什么姑娘,当然,这其中另有一重原因是,小春找的姑娘的长相都毫无例外的欠佳,不符合我爱美的天性,因此,与他出去多半是白费劲。   
  按照惯例,出发前,我与小春商量了一通,小春讲了两个姑娘的长相,特点,在没有征得姑娘同意的情况下,我们开始私下瓜分,他一口咬定,他喜欢那个白的胖的,而我只能喜欢那个黑的瘦的,我与他讨价还价了一会儿,最终答应了他的要求,于是,我们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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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下室,小春把我带到一间又小又潮的小屋里,屋里有三张床,各躺一个姑娘,其中两个又矮又白又瘦又小,像是用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还有一个又高又黑又瘦又小,像是用写满字的信纸和细铁丝糊起来的,也许,我想,她就是小春说的嗡嗡,我往这个小房间里看了一眼,便开始后悔跟他来。小春自己却走了出去,原来他想找的菲菲在另一间屋里,小春去找她,我只好坐在原地,和三个姑娘看电视,不时跟她们搭几句话,姑娘们显然对我没兴趣,爱搭不理的,令我感到十分没劲。   
  不久,小春慌慌张张回来了,说菲菲她爸从大连过来看她,他不想在那种场合里久留,于是溜到这边等菲菲。我和他就坐在床边,小春点上一支烟,抽了起来,电视里放的是一个武打片,我注意到,斜对面床上躺着的姑娘,对电视节目十分熟悉,另外两个姑娘想看的电视剧在几点几点,她都能以专家般的自信随口说出,绝不犹豫,她的小脑袋从被子里伸出,像个被刨出地面的土豆,而且她还十分害羞,绝不多对我们说一句话,另外两个姑娘倒是随和得多,有一个叫娜娜的还抽烟,我对着小春的耳朵小声问:"斜对面那个不爱跟咱们说话的就是嗡嗡吧?"小春看了我一眼,笑了:"没错。"   
  这时,门开了,菲菲走了进来,手里拿着三个苹果,一把小刀,进门便削,给嗡嗡一个,小春一个,自己一个,我没有,在边上干坐着。   
  菲菲对小春说:"我爸总算走了,你刚才走的时候,他还对我说,你以后可不许交这样的男朋友啊!"大家都笑了。   
  然后,小春与菲菲说了几句话,我们便走了,走前约两个姑娘出去玩,菲菲答应了,嗡嗡说,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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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在小春的车里回家,我如释重负,小春对我说:〃下次我一定把嗡嗡也给约出来,怎么也得一人一个呀!〃我说:"不用,真的不用。"小春说:"哥们儿说话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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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春说话果真算数,两天后,他便开车把两个姑娘接到东高地一个歌厅里,又把我叫来,我们4个人一起唱卡拉OK,小春会唱歌,在大学时便抱着一把吉它给姑娘唱,现在他是拿着话筒唱,菲菲和嗡嗡都喜欢唱,那个小歌厅又脏又破又黑,4个人花100块钱便能泡上一个小时,顶上一个粘着碎玻璃的旋转顶灯晃得我睁不开眼睛,我只记得嗡嗡唱了一首《明天我要嫁给你啦》,我喝了两筒可乐。   
  然后,我们4个人来到我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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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春有个问题,就是没房子,他一直住朋友家,我也是他的朋友之一,幸亏他朋友多,因此一个月也轮不上我几天,小春认为,我那里有个书架,里面有很多书,看起来不像个粗人的住处,我又有很多录像带,可以放给姑娘看,而且,我不怕得罪邻居,闹到多晚都可以,还有,我会做饭,半夜不用开着车四处找饭馆,因此,就认定我家适合嗅蜜,凡新认识的姑娘必往我那里带,当他带一个姑娘来的时候,往往面露歉疚,十分不安,而带两个来,便面露得意之色,极热情地把其中更难看的那个拼命介绍给我。   
  小春是我的大学同学,一直住东高地,我从城里搬过来后与他在一个饭馆相遇,他大喜,与我叙旧之后便一见如故,我在东高地不认识什么人,见到他自然十分高兴。东高地位于北京城正南10公里处,非常偏僻,很多北京人都不知道这个地方,这里是航天运载火箭研究院所在地,美其名曰:航天城。我父亲在这里工作,因此分下一套住房,空着没人住,我便沾光搬过来,这样,城里的朋友找我十分不便,我出去混,半夜回来连出租车也找不着,因此,很难外出,极适合强迫写作。我搬来时决心很大,想写完一个长篇再说,不料才过一个月便觉失算,因为独自一人的后果往往是,我每天睡10个小时觉,在醒着的14个小时里,打4个小时电话,做5个小时饭,发5个小时的呆。   
  小说的进展极缓慢。   
  我可以这么总结这件事:决心就是决心,与决心的对象没什么关系,仅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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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家,嗡嗡和菲菲起初显得十分拘谨,四人各喝了一杯茶后,菲菲松弛下来,与我和小春聊起了天,嗡嗡坐在一旁,显得神秘莫测,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样子,只在谈话涉及到她时才"啊"一声。   
  在小春的追问下,菲菲告诉我们很多有关她们班姑娘的情况,我听到很多名字,什么蒙蒙啊,什么可可啊,什么黄黄啊,全都是两个字连在一起的,令我想到我曾逛过的一个狗市。   
  菲菲也是处女,18岁。处女一般有很多迷信,比如,很多处女就相信,一个姑娘有了一个男朋友,就不应再有另一个,就如同童男在得到一个女朋友之后就想尝尝第二个,当然啦,一个迷信的处女如果碰到同样迷信的童男,那么两人的日子一定都不太好过,我说这话是指我的青年时代,记得当时我也与一个处女要好过,那时我有记日记的习惯,即使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日记里,我也要在记录完对目前女朋友的爱之后,用刚学的英文记下一点对别人女朋友的幻想,还好,因为当时的英文水平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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