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鹿(出书版)+番外 by狂飙之岚(半鹿可爱受)-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瞬间,一直倒卧病床的蓝尼,猛然弹起身子,身上的管线被这突如其来的跃动扯得劈啪作响,由于失去了对象,机器测不到心跳,发出刺耳的休止警告声。
蓝尼张着没有焦距的双眼,性情温顺的它,露出过去从来没有使用过的森白利牙,用尽它仅存的所有力气,阿强的武器还没来得及落下,蓝尼便本能地朝着杀气来源扑上去,跟着阿强一同滚落床下,野兽一般按住猎物,啃咬敌人的颈子,像是要咬下他一块肉那样的使劲,蓝尼是大型犬品种,如今虽身材枯瘦但力大无穷!
阿强痛苦地嚎叫,肩颈被蓝尼撕咬出一个大窟窿,鲜血沾得到处都是。
其余黑衣人惊惶地看着眼前骇人的一幕,纷纷上前要拉开蓝尼,蓝尼松开口,朝围上来的黑衣人嘶吼警戒,它满嘴是血,双掌还掐着身下阿强,令他动弹不得,大有要是再靠过来就赐死对方的气势。
阿威捂住嘴巴,霎时满脸泪痕,不可置信地反覆念着:「蓝尼、蓝尼啊啊,蓝尼」
倒在地上的阿强吓得屁滚尿流,晕厥过去。
「你、就是你!你快叫那禽兽放、放开阿强,快啊!」黑衣男子们在一旁奋力地叫嚣,不敢在靠近,只得动嘴皮子命令阿威。
阿威压根没听他们说什么,它眼中只有蓝尼佝偻的身影,那群人太害怕了,所以根本就察觉不出,蓝尼在这最后一击,以然油尽灯枯,完全是凭着意志力在撑着他那孱弱的身子,说它是回光返照,是最贴切不过了。
蓝尼即便在最后一刻,也要善尽保护阿威的责任。
阿威明白,是再也留不住蓝尼了,它已经为了阿威,耗尽最后一丁点生命力。
这时,警车的鸣笛远远地传来,众黑衣人都慌了手脚。阿威知道,警察就要到了,顿时痛哭失声,紧紧抱住还在凭着遭到极点的视力无差别警示敌人的蓝尼,阿威破碎的呻吟出声:「蓝尼已经,可以了,够了,够了」
蓝尼在阿威这样的低喃,缓缓地放松了力气,停止对敌人不友善的低鸣,在阿威怀哩,咽下最后一口气,面容似是成功保护主人而感到欣慰般安详。
「可恶!」黑衣男子大吼出声,眼一间,瞧见已经失去反抗力气的我。
「把那个人一起带回去,好让头儿高兴。」
「不要!不可以!」小鹿见黑衣人把主意打到我身上,朝他们怒吼。
还红着眼眶的阿威见状,赶紧松开以然颓软的蓝尼,上前抓住我无利垂下的手,但小鹿和阿威都抗不过他们一群人的蛮力,微弱的攻击对他们根本起不了作用,只能眼睁睁看着黑衣人抛弃昏死的阿强,拖着我和吉赛儿,塞进他们停在丽蒂雅综合宠物医院外头的轿车。
那一天,钟医生始终没有回来。
第九章
昕昕呜呜昕
我听见,小鹿在哭。
怎么会?
我怎么舍得
我双目紧闭,意识还很浑沌,拼命地捕捉前方一丝丝亮光,凭着一股求生意志,我一次次拨开伸手不见五指的浓雾,强迫自己清醒,寻着小鹿的声音,艰难地前行,咬牙一撑,终于,我自深海宁静之处浮了上来!
「咳咳咳」
嘴里尝到血腥味,每咳一次,就让我的胸口产生一股闷痛,连呼吸都是一种折磨。一吸一呼都有着淡淡的血腥味,脑袋隐隐作痛,我皱起眉头,扯动额间的肌肤,传来一阵麻辣的痛感。
受伤了吗?
总觉得有股温热的感觉,还有干涸的血迹所造成结冻般的紧绷感。
我搞不清楚自己身在何方,冰凉潮湿的地板贴着我的脸颊,四肢受箝制的感觉,浅浅地传达到大脑中枢神经。我免强挣扎一会儿后,就浑身酸软,无法动弹,双手双脚都被反绑在背。我听见骨头正位这不自然的姿势,发出抗以的唧嘎响,还伴随阵阵蚀骨的疼痛。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的思考能力逐渐恢复清明,痛觉也逐渐清晰,忍不住想哼出声,却发现喉咙干涩得不得了,彷佛快渗血撕裂一般。
费力睁大双眼,眼前是一片七嘿,一瞬间我还以为我失明了,不过定睛仔细一瞧,虽然的确是让人打从心底忧惧的黑暗,仍是有微弱的光影在跃动,因此,我了解到我正处在一个密闭空间。
怎么回事?我迷糊了。
小鹿对了,小鹿呢?我的、我的小鹿
脑里猛地闪过被雨点打湿的玻璃车窗,远方传来阵阵雷鸣,天地歪斜着,玲珑娇小的身影隔着一层剥哩,映在视线的一角,朝我的方向歪歪倒倒地拼命奔跑着,跌倒了,就爬起来,再跌倒,再爬起来,不断重复着,无论怎么狼狈也不肯放弃追逐,我见了,几乎都要撕心姴肺,瞪大眼睛死命凝视着,直到那抹身影消失在湿得发亮的柏油路面。
「咳咳唔」
被绑成虾米般的我,在地板上难受地喘息,一连串的回想,实在让我困惑非常。
漆黑的周围,及地板传来的潮湿及霉味,并不能提供我太多环境的线索。
漫长的时刻一点一滴地过,渐歇性传来的疼痛,抽得我直想发疯,只好不停地运转脑子转移注意力,琢磨些细碎的小事。
如此一来,就越发地思念起小鹿,想它的眉眼,想它的笑靥,想它的天真它的任性,想它的一切一切。
它现在肯定还在哭哭啼啼吧?
早知道会沦落到如此境定,当时喝下午茶,就让它多放几颗方糖了
我无奈地笑笑,忍不住为自己的苦中作乐自嘲。
我不断尝试挣脱紧缚的绳索,时不时胸口一疼,便咳得死去活来,只能凭着一颗思念小鹿的心,暂时超脱肉体的痛苦。就这样过了好久好久,久得几乎让我咬牙也忍受不了的地步,冷汗已经让我浑身湿透,还不时地抽搐打颤,简直比死还难过。
待寂静的幽黑室内终于有吵杂人声出现时,我的意识已经在睡与醒之间飘荡了好几回。
室内的灯光彷佛救赎一般,啪啪啪全亮了起来,随之而来的,便是眼睛不适应的强烈刺痛感,及邪佞的咆哮声:「死人,起床啦!」
我在一片白茫茫的视线里,瞧见前方的出入口缓缓开起,全身穿着黑色西装的两名陌生男子凑到我跟前,踹了我一脚之后踩上我,粗鲁地解开困住我手脚的绳索,我咬牙忍住对方扯下绳索那一瞬间几乎要烧断我神经的灼热疼痛,楞是憋着不肯痛哼出声。
「嘿,头儿好兴致,马上要见你,你可真有福气,还没见过头儿给人那么大面子。」
「记住,上一个敢在我俩眼皮下逃跑的人,坟头的草不知道长多高了,我不介意你试一试,反正你大爷我最近是烦透了,正好玩个够本。」
听他们坏笑了几声,把我从地面拽起来,给我铐了手铐桎梏双手,按着我的肩膀不发一语,使劲逼着我往前走。我踩着虚浮不稳的步伐,离开这半大不小,似是用来堆放杂物的储藏室。
明白自己的体能状况根本抗不过这两人,我一路垂首,听话地走着,透过被冷汗给浸湿的浏海,我瞥见两名男子胸口也别着人马被刺的图样胸章——又是这胸章。不过和印象中略有不同,多镶了两条金圈,难不成,这胸章还有等级之分?
还没从已然迟钝的脑袋找出答案,穿过几阶楼道,踏上与地下室截然不同,装潢简单素雅的长廊,一个无预警的转弯,我被押入一间大大的书房,第一个印入眼帘的,是顶上闪烁着温暖但黄色光晕的水晶灯,左右两片墙嵌满各色书籍,中央摆着一张原木书桌。
我被推至原木书桌的正前方,一如即将被仔细盘问的囚犯,身边还站着两负则看管我的典狱长。
里边背对着我坐着一个人,那人坐在办公以上,正专注地把玩手上设计精巧的钢笔,发出喀啦喀啦的微飨。被椅子遮掩大半的人体轮廓,感觉上有那么点熟悉,却又想不出来在哪见过。
那人不说话,我自然也懒得理他,光是这样无声的对峙,对此刻的我而言,是一项相当艰钜的任务,浑身上下受到的创伤,都选在这种时候大声地朝我抗以叫嚣。
不知道过了多久,对方终于还是选择打破长久的静默:「韶昕是吧?」
那人跟着椅子一道,缓缓地回过身来,一字一句清晰说到:「我找你来,只有一个目的。」
沧桑老迈的嗓音,教训后辈的语气,坐在我正前方,正是一名面带和蔼笑容,少说七十好几,白发苍苍的老男人。老男人气色不是太好,两眼冰冷无神,双颊凹陷,似是经历过什么不得了的大风大浪,使挂在他条条皱纹的脸上、那抹姑且算是可亲的笑容,着实显得格格不入。
我一时半刻想不起他是什么人,不过我肯定有见过他。
老男人站起身,绕过原木书桌走至我跟前,稍作停留,便转身朝一旁的书墙走去。
他一手背在身后,就像全天下上了年纪的老人一样,另一手则在群书之间来回抚触,最后,在一串同色系的书籍前停了下来,老男人用手指勾出其中一本,看见那书的封皮,我禁不住惊异地眨眼,那是
「《水歌》、《夜艳草》、《婵蛹》、《楼亭》」老男人每说出一本书的书名,就将它抽出书墙,任书本唰唰滑落,一本本摊在铺实地毯的地面上,传出声声钝响。
「还有啊,《左手的昼夜》,这本书,写得好啊虽然换了个名,不过我一眼就瞧出,这是梧桐写的书,错不了的,文笔更加精练踏实、深沉内敛。梧桐的书,文笔虽然谈不上极好,却总是可以震撼人心,会得奖,真正实至名归啊真是可惜了。」老男人发出浅浅的叹息,而印着《左手的昼夜》书名的精装书本,也随着那声哀叹,凄然落地。
是的,在地上摊成一片的,一本不漏,全是自我从事写作至今,所有出版过的书籍,除了《左手的昼夜》挂的是韶昕两个大字,其余全是以『梧桐』为笔名。
这老男人,让我得知他是我书迷,到底用意为何,我实在摸不着头绪,以我目前的景况,也不可能朝他握手致意,顺道附赠个亲笔签名,并说感谢您的称赞与支持云云。
只听老男人做梦般恍惚着,嘴里喃喃说道:「像梧桐这样的人,赢得社会上的声誉,荣获科幻小说大赏,照理说是位成功人士,到底为什么还要养那种那种污蔑人性、百害无一利的次等生物呢?」
老男人说着说着,逐渐激动起来,面部表情剧烈地扭曲,几近歇斯底里:「那到底有什么好?那种鬼东西到底有什么好?可以一再的让我内心认定的贤达人士沦陷呢?不管是文华,还是阿楷全都一个样,全都一而在、再而三的背叛我、背叛人类、背叛整个世界!」他似乎遗忘了我、以及在场姑且算是手下的两人,使劲地垂打着书墙,忿恨地怒吼。
我不发一语,就这么谯着那老男人发疯。当他提到陌生的人名,却稍稍勾起我的回忆,『文华』是谁压跟没听过,不过『阿楷』
『阿楷这、这是真的吗?』这个人在全国现场转播的镜头前,脸上闪现震惊万分的可怜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