甩开老婆去泡妞(逃婚高手) 作者:风中的阳光-第113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为重要的认亲举行完了后,婚礼继续开始。
按照正常的婚礼,新郎和新娘这时候就要上主席台,在众目睽睽的下,新郎要跪在地上,给大家表演一段百看不厌的‘求婚’狗血桥段,然后再举行一些诸如啃苹果啊、抱着心上人转圈的小游戏。
但因为今天这场婚礼实在是邪性,搞得司仪也没法拿出这些开心手段了,尽管他是真得很想让这对‘新人’当面接吻啥的
正是由于这些特殊原因,所以婚礼仪式很快就结束了,大家终于熬到了可以甩开腮帮子大吃的最后一步:入席!
等各位来宾在服务生的安排下,纷纷入席后,元**和韩市长,真得很想和那个‘新郎’的三叔,坐在同一个酒席上。
第79章:新婚夜话!
元和韩市长,不知道还有谁认出‘新郎’的三叔是楚江山,但他们不介意,反正他们知道就行了。
在华夏这个人脉很重要的社会,没有谁不想和大领导凑在一起的,尤其是这个人还是当今储君的亲弟弟。
不过,楚江山夫妻俩,根本不给任何人接触的机会,在婚礼仪式刚一结束后,他们就在几个人的护送下,急匆匆的走出了大酒店,这让元等人很是失望。
几乎是一整天,梁馨都处于一种懵懵懂懂的状态。
她不但不知道宴席啥时候结束的,不知道各位来宾啥时候走的,甚至都不知道怎么回到‘新郎’家的,更让她感到头疼的是,当她进了喜气洋洋的洞房后,也不知道这是到底来到了哪儿。
“我怎么感觉好像是在做梦啊,糊里糊涂的天就黑了。”
傻呼呼的在床上坐了半晌后,梁馨抬头望了一眼窗外,很远的地方早就亮起了灯光。
在梁馨进了洞房后,除了周糖糖陪了她大半个小时就闪人了后,柴慕容等人就没有再露面,而且洞房外面一直都是静悄悄的,静的让人心悸。
梁馨甩到脚上的高跟鞋,蹑手蹑脚的走到门口向外看了一眼,就看到下面客厅中灯火通明,但却没有一个人在。
她真得很想出去看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可碍于某些风俗习惯(冀南风俗习惯,新娘进了洞房后,新郎必须得替她亲手换上一双鞋子后,才能出洞房的,要不然会不吉利的)她又不敢出去,所以只好在门口瞅了半天后,再次坐回到了床上。
梁馨等啊等啊,等得眼皮子都沉重的要命,感觉随时都想睡过去时,新房的门还是没有被推开,这让她想起了某位女歌星的一首歌: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等待一扇不开启的门
“嘛的,不等了,谁知道那个家伙啥时候才能回来,姐姐我先睡觉再说,等养足了精神再找他算帐!”
只要一考虑事情,脑袋就轰轰作响的梁馨,在晚上十点的时候,终于等不下去了,自己脱下婚纱,走进洗手间卸了妆,又洗了个舒服的热水澡。
“但愿等我睡醒后,能够搞清楚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
这是梁馨在彻底进入梦乡时,说出的最后一句话。
谁都无法否认,今天的梁馨并没有干什么体力活,可她真得很累,睡的很死。
不过,也许是和职业有关吧,当**的警惕性总是要比一般人要高些,就在梁馨睡得很沉时,她听到外面走廊中传来了一阵脚步声
马上,梁馨就睁开了眼睛,望了一眼头顶上方那盏散发着乳白灯光的壁灯,侧耳倾听外面的脚步声。
吱呀随着一声轻轻的推门声响,梁馨就闭上了眼睛,可并没有完全闭上,只是留着那么一小线,往门口望去。
假如这盏壁灯的瓦数再高点的话,那么梁馨肯定能看出这个推门走进来的人是谁。
但就因为这盏灯的光线,也太不给力了,所以她只能模模糊糊的看出个人影。
虽说外面看不到有人在,不过梁馨却敢保证没有谁敢冒充新郎来她房间的,所以尽管她没有看清这个人是谁,但也能猜到这个人很可能就是那个‘临阵脱逃’的新郎,金俊秀。
混蛋,这都几点了你才回来,要不是看在今天是结婚第一天的话,我说什么也得好好教训你一顿,让你眼里只有姥姥却没有我这个媳妇!
在心中恨恨的骂了一句后,梁馨索性闭上了眼睛。
那个推门走进来的人,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来到床边,而是去了洗手间,一会儿就有淅淅沥沥的水声响起,看来他在洗澡。
洗澡。
想起这两个字后,梁馨心中忽然猛地紧张起来:金俊秀在洗澡后,肯定要上我的床,那么我真得甘心让他做我男人吗?
扯过一床毛毯,把自己裹的严严实实后,梁馨现在突然那么害怕,那么迷茫。
当初她忽然答应和金俊秀结婚,完全是抱着一种连她自己也不敢想的想法去做的:楚扬你既然已经是阿联酋国籍了,为什么不多娶几个优秀的老婆呢,像我这样的
正因为有了这种让梁馨也害怕的萌动,所以她才在还没有男人的情况下,告诉楚扬,她会在今天结婚,那一刻她真得很想那个家伙说:你要是嫁人不要嫁给别人,一定要嫁给我,带着你的嫁妆,赶着你的马车来
可那个姓楚的混蛋,却一直无动于衷,而且还在宾客来小旅馆时,接下了她根本没有署名的空白请柬(梁馨在宾客来给楚扬的请柬,那厮根本没有空看,后来在追捕川岛芳子的路途中丢了。这才让她彻底的绝望,然后暗夜之皇最新节闪电般的答应了金俊秀。
女人的心,总是复杂的,梁馨之所以答应金俊秀很快结婚,其实就是在报复。
至于她报复的是谁,是楚扬还是她自己,其实连她自己也说不清,就像当初柴慕容想随便找个男人睡了那次一样。
不过,不管是柴慕容还是梁馨,当她们赌气的愿望‘实现’,那个陌生的男人很可能会成为她的第一个男人后,她们却真得晃了,马上就后悔了:俺怎么这么傻呢,干啥要用这种办法来报复他呢?
当时柴慕容在后悔后,勇敢的逃跑了可梁馨呢,她在后悔后,该咋办?
逃跑?
人家柴慕容当日逃跑,逃的是那叫理直气壮,一百个人知道后肯定会有一百个人支持她。
但梁馨呢?
假如她也逃跑的话,最起码就过不了父母和亲朋好友的关,毕竟从今天开始,她在所有人心中,已经是那个金俊秀的女人了。
她要是在这时候逃跑的话,最起码得戴上一顶‘不守妇道’的大帽子。
可要是不逃跑的话,就这样把冰清玉洁的身子,交给那个一点感情也没有的男人?
这,绝对是一种比杀了粱姐姐还要让她难以接受的现实!
“靠,跑又不能跑,不跑又不甘心,那我该怎么办?”
想到这儿后,梁馨真得毛了,裹了一上的毛毯后,她忽地一下从床上坐起,关上了头顶那盏小夜灯,就这样呆呆的倚在床头上,一双眼睛在黑夜中闪闪发亮:“不行,我不能把自己交给一个我没有感觉的男人,我宁可对不起他,也不能这样做,要不然我会后悔一辈子的!”
梁馨自言自语的,望着浴室的方向,慢慢的下了决心:“就算和他举行了婚礼,又咋了?当初那个混蛋还从柴慕容的洞房花烛夜跑了呢,我干嘛不能拒绝他啊?他要是不同意的话,大不了和他明天去办离婚手续,给他一笔不菲的‘婚礼损失费’,反正姐姐我现在也是千万小富婆了不是?”
想到今天所收的那些红包,梁馨又开心起来,觉得这的确是个好办法,依着金俊秀的家庭实力,给他个一两百万的,让他主动和自己离婚,应该不是问题的。
心里这样想着,梁馨的心就慢慢的平静了下来,就这样坐在黑夜中,打算等那个金俊秀从浴室来后,再好好和他‘谈笔生意’。
梁馨歪着脑袋的想:如果那个男人要是坚决不同意我的提议,敢玩什么霸王硬上弓的话,哼哼,姐姐我可不是那种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揍他这种武力值超低的小白领,还是和玩儿似的?
“对,就这样做了!”
越想越有底气,越觉得该这样做的梁馨,此时越发的平静了,她就这样安坐在床上,等那个男人出来。
等待的滋味,总是让人心烦,虽说那个男人去了浴室最多十五分钟,但梁馨却觉得好像过了十五年那样久,这让她很不耐烦的小声嘀咕道:“你又不是女人,在浴室里墨迹个啥呢?”
梁馨的这句话话音未落,浴室的门开了,灯光从浴室中洒了出来,照在那个腰里裹着一块浴巾的男人背上。
这个男人在出来后,没想到梁馨把小夜灯也关了,于是就在原地顿了顿,然后走到门口的地方,看样子要去打开卧室开关。
但他的手刚抬起,就听到梁馨沉声说道:“别开灯!”
这个男人一愣,随即放下手转身向床这边看来。
梁馨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淡淡的说:“金俊秀,你去把浴室的门关上,我有话要对你说。”
那个男人并没有说话,只是按照梁馨的吩咐,走到浴室门口,把门关上了,顿时屋子里再次一片漆黑。
黑暗,在大多数时候,代表着危险和**。
但在有的时候,却能给心情紧张的人一丝安慰。
尽管梁馨不承认她现在是紧张的,可她还是很喜欢当前的这种环境,看着走过来的金俊秀说:“在我面前两米的地方,是一张椅子,你可以慢慢的走过来坐下,我们就这样谈话。”
那个男人还是没有吭声,但却按照梁馨的吩咐,慢慢的走了过来,坐在了椅子上。
等他坐下后,梁馨抬手拢了拢鬓角发丝说:“你可以把我们的这次谈话,看作是新婚夜话,也可以当做是一次谈心,但不管你把这此谈话看作是什么,我都希望你能知道,我说出的每一句话,都是认真的,并不是在开玩笑。”
这一次,金俊秀低低的嗯了一声:“嗯。”
“唉。”
先轻轻的叹了口气后,梁馨才说:“金俊秀,我知道,你现在肯定很纳闷我为什么要这样做,我慢慢说,你用心听。”
第80章:熊掌与鱼兼得!
新婚夜话,这是一个带着神秘、幸福和暧昧的字眼。
那些思想不纯洁的人,只要一提起这四个字,肯定会首先想到那些‘嗯嗯、哦哦、啊啊’的动词。
但梁馨此时所说的新婚夜话,却没有丝毫这方面的意思,而且还带着残忍。
不管怎么说,当一个新娘在新婚之夜,和她丈夫说出‘俺其实不爱你,俺爱的是另外一个男人!’的话,总是很残忍的。
所以呢,粱姐姐才觉得有些内疚:“唉,金俊秀,我实话告诉你吧,我之所以不敢开灯,是因为没有勇气面对你。不管怎么说,我都不忍心看到你被伤害的样子。”
那个男人用听起来很是奇怪的声音,在黑夜中问道:“究竟怎么了?”
男人的声音听起来很奇怪,一点也不像梁馨见过两面的金俊秀,这一点她并没有怀疑什么,因为假如把她换到人家的位置,一样会因为她的反常,而莫明其妙或者愤怒的。
稍微沉默了片刻,梁馨才低声说:“金俊秀,其实我一点都不爱你。”
黑夜中的金俊秀马上回答:“我知道,其实我早就看出来了。”
“嗯,所以呢。”
梁馨咬了咬嘴唇,声音更加低的说:“所以我不能成为你的妻子,不好意思,对此我很抱歉,但我会给你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