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是一门技术活:二号首长-第2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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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把握,她才根本没有想过会被撤稿,连备用稿都没准备。
徐稚宫进入卫生间洗澡,穿好衣服出来。唐小舟问,要我送你吗?
她说,算了,你太累了,躺在这里休息一下吧。我打的回去还快些。
徐稚宫走了,唐小舟仍然躺在床上。他并不觉得累,也没有困意。他在想,
赵德良为什么要这样做?不让发这篇文章,他想到了。他甚至想到,赵德良或许
会动用宣传部的力量,从网上将那篇文章撤下来吧。
唐小舟曾想到一个方案,就是将这件事透露给余开鸿,让余开鸿明白,自己
手里捏着他的把柄。他如果识趣,就得提出一个解决办法。赵德良能够接受的办
法,自然是放弃秘书长职务。古代有杯酒释兵权,赵德良如若使出此招,应该可
以达到片纸释权的目的。
在当地没有根基,看起来是弱势,可这种弱势,在某些情况下,又是他最大
的优势。他在这里没有过去,没有纠缠不清擦拭不净的污渍。在政坛,他就像泥
鳅一样,浑身光溜,人家想抓住他什么,无法着力。相反,他若想抓住人家,一
伸手就行。
可见,世上事,有利就有其并,关键看你怎样去发挥和运用。
让唐小舟无法明白的是,赵德良不同意发在纸谋上,又不肯将文章从网上撤
下来,用意到底何在?他坚信,赵德良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有深意的,而此次
的深意,自己却怎么都揣摩不透。
赵德良身上,值得自己学的东西,真是太多了。
不知不觉间,唐小舟睡着了。直到几天之后,他才知道,当晚的常委会开得
异常火爆,是自赵德良上任以来,开得最有火药味的一次常委会。当晚研究的议
题很多很杂,许多都是事务性的,比如各地将陆续召开的党代会。县级党代会正
在陆续召开,也不属于省级议题,但市级党代会,省里就不得不重视了。党代会
能否顺利,直接关系未来几年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当晚的常委会,审议了各市
报上来的党代会准备情况,决定个别地区,予以重点关注,比如专题听取准备情
况汇报、派出省委巡视组,就筹备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并视调研情况决定是否在党
代会召开当日派出督察组等。
各地的党委班子早已经确定了,自然不是这次党代会的议题。动了党委班子
,政府班子自然有些松动,增补名单,早已经确定,组织考察工作,也接近尾声
。只不过,各级人代会的召开还有一段时间,某些人员还存在一定的变化,省里
可能会考虑在下一步集中研究,同样不是当晚的议题。
这次会议研究了对池仁纲的处理意见。意见是由纪委提出来的,记大过和降
职使用。这一议题,自然不会有任何争议,池仁纲在省委的人缘并不好,赵德良
和余开鸿不替他说话,再没有一个人愿意替他出面。稍稍有点分攻的是职务安排
,有人表示,可以仍然留在省委办公厅,担任政研室副主任。提出这个意见的是
余开鸿。一个人被就地降职,比异地降职,心理上的打击要大得多,余开鸿显然
想达到这样的效果。另一种意见是将他调出省委,安排去党校任职。
最终,赵德良表态说,组织部找他谈一谈。这两个职位,听一听他是什么意
见”巴。
火药味是从讨论麻阳集资案中部分官员涉嫌职务犯罪这一议题开始的。现已
基本查明,麻阳市长焦顺芝,麻阳市政协主席陆楷农,麻阳市人大副主任杨乐澄
等人,涉嫌为非法集资张目,自己参与集资并且替非法集资者揽资,从中获得巨
额利益。焦顺芝获益高达二千五百万,陆楷农获益超过一千万,杨乐澄获益八百
余万。省纪委建议对上述人等执行双规。
《二号首长》第二部 第二十三卷 第082章
文章出自二号首长:
这一意见遭到了陈运达的反对。
陈运达说,麻阳集资案,若以我个人的判断,属于非法集资,是没有任何疑
问的。但是,我个人判断并不是法律;最终是合法还是非法,需要法律作出
判决。在这里;谈论的必要性不大。麻阳集资案引发了特大群体性事件,造成了
巨大的损失,这就是另外一个话题了。这一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说明了麻阳市委
市政府的权力失控,也说明了他们处置紧急事态不力,属于严重读职行为。同时
,我也在想,省政府在明知麻阳问题严重的情况下,未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
,制止事态的更进一步蔓延,最终爆发了多达几十万人参与的大事件,省委省政
府从中应该担负什么样的责任?有关这一点,我们常委会恐怕不能回避。
麻阳案发期间,陈运达并不在家,而是率团前往欧洲招商去了。他的这番话
,极其明显地将矛头指向赵德良,这就是火药味的初始。
接下来,他的话锋一转,说,至于焦顺芝、陆楷农等人,到底是违法还是违
规,我有点不成熟的看法,在这里提出来,和同志们共同探讨。首先,我们要弄
明白一点,焦顺芝、陆楷农等人支持胡盈达等集资,到底是为了自己敛财,还是
为了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我相信在座诸位,和我看法一致者很多,肯定是为了
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至于用集资的方法解决发展所必须的资金问题,我们在政府
工作的人都知道,这是个很难把握度的问题。民间入股,算不算集资?果算,
那么,我们的很多民营公司,都涉嫌非法集资。而且,我们的相关法律,也是鼓
励支持民营企业股份制的。正因为有股份制的合法性这一前提,一些政府部门,
为了筹集发展所必须的资金,对一些自愿的额度相对较小的集资行为,实际是默
许的。果我们认同这种默许存在较大的合理性的话,那么,涉及麻阳集资案,
我认为,其初期,在政府层面,不存在主观的犯罪故意。我们可以追究其涣职罪
,却不能笼统地说,他们直接参与了可能被定性为非法的这起集资案。
说到这里,场上的气氛,还比较平和,陈运达趁看这个机会喝了一口水,然
后接着往下说。
他说,有了这样一个前提,我们就更容易理解焦顺芝等人参与集资的行为了
。显然,作为党员干部,他们应该在这起可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的募资行为中起
到带头作用。他们将自己有限的积蓄拿出来,投入到这一行动之中,并且希望获
得一定的回报。这样做违法吗?如果说违法,那么,我们把积蓄存进银行,是不
是也违法?我们买股票,是不是也违法?大家的目标是一致的,那就是生利。是
的,他们国此获了高于银行利息的红利。可我们不要忘了,他们所获得的红利,
最初是彼此约定好的,是一种纯粹的企业行为,其次,他们并没有因此额外提出
要求或者索要更多的利益。如果说所定分红标准太高,参与者虽有一定错责,但
主要错责不在参与者,而是在游戏制定者。退一步说,如果以这种办法生利有罪
并且必须受到惩罚的法,那么,麻阳集资案所涉及的数百万人,都是有罪的。
他强调,必须承认,麻阳集资案,后来演变成了一起群体性事件,这起事件
的社会影响是恶劣的,相关责任人,必须为此承担后果,这一点勿庸置疑。但是
,他们到底是应该承担行政责任还是刊事责任?这一点值得商榷。刊事责任中,
到底是获取了非法利益,还是权力变现?同样值得商榷。而焦顺芝等人,通过这
起集资案,获得了巨额收益,这种收益明显存在违规之嫌,我个人同意责成他们
退还违规收入。
他这样一说,不仅定了调子,而且接近于结案陈词。
第一个站出来反对陈运达的,自然是彭清源o
彭清源在陈运达发言结束后,立即接过了话头。他说,我不是很赞成运达同
志的看法。麻阳集资案到底是合法还是非法,由法院来判断,我同意运达同志的
说法,可以暂且不论。但相关集资公司的回报方式,到底是付息还是分红,却可
以探讨一下。运达同志说,集资公司的分红行为,是一种公司行为,是一种你情
我愿的合约行为。可是,我们千万别忘了,关于公司分红,大有公司法,小有公
司章程。既然不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分红,要么,这种分红是违法的,要么
,这不是分红而是派息。如果是派息,那么,事情就更加明显了,第一,月息高
达百分之二十,违反了很多法律比如银行法,比如国家与息口相关的法律法规。
由此可见,焦顺芝等人所获得的利益,是非法所得。其次,再来看看他们是否有
利用职务之便牟取非法利益之嫌?如果是公司分红,所有股东权益相同,分红标
准就是统一的。事实上,这些集资公司的分红标准千差万别,最高的高达月息百
分之二十,而且仅仅只有几个人享有,我们在这里讨论的三个人,都享有这个最
高利息回报。而普通民众参与,获得的利息是多少?最高的百分之六,最低的百
分之三。如果有同志说,这是公司行为,这是分红行为,那么,我请你找出这样
分红的法律依据。相反,我认为这根本不是分红,而是拿回扣。拿回扣,就违法
,这一点,大概不需要深入讨论吧?为什么有人回扣很低而有人回扣高得出奇?
越是职位高者,回扣率就越高,这是为什么?难道不是权力变现?
唐小舟揣测陈运达此时的心理,大概一方面为焦顺芝等人的不争气而恼怒,
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为柳泉帮的生存而拼争。他之所以借麻阳事件说事,倒不一
定要为焦顺芝强出头,只不过退无可退,希望借此机会,向赵德良表达一种信号
,你不要逼人太甚。
彭清源说过之后,陈运达脸色极为难看,差不多有点拍案而起。他说,清源
同志,我想,我们这里不是法院的合议庭,也不是院长联席会议,恐怕无权定性
为合法还是非法吧。
彭清源自然不会后退,他正准备反陈运达,赵德良伸出一只手,向下压了
压,制止了彭清源。
赵德良说,我同意运达同志的意见,我们这里,既不是合议庭,也不是法院
的院长联席会议。我们无权认定某一行为合法与否。退一步说,我们在座诸位,
绝大多数不是研究法律问题的专家,在法律方面,发言权有限。有关法律的问题
,必须依靠法律来解决。
说到这里,赵德良话锋一转,看着陈运达,说,怎么依靠法律来解决?那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