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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部分

民国艳殇(双性生子)-第36部分

小说: 民国艳殇(双性生子)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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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会尽力学的。”他有些紧张,虽然现在他不是没文化的人了,但他所学的东西都是一年多拔苗助长的成果,还没有实际演练过。
  佟老爷子说完这番话,便从抽屉里取出一个铁盒子,里面放着一支柯尔特政府形手枪,精致的胡桃木手把,复古的流线型枪身,看起来优雅又透着一股冷峻的杀气。
  “这把枪你收好,危险的时候防身用。”他知道小儿子学会了用枪,而且枪法不错,耀辰还夸福来的眼神好,连移动的靶子也能射得中,就是对英文应付不来,对无理化学之类的工科毫无兴趣,当然这些都是无关紧要的,重要的是实际办事的能力。
  福来自然很喜欢这把枪,他开心的接过来,放在手心里欣赏着,抚摸着,随后才问:“赵大哥也去么?”
  “他自然要去,我已经让他去参谋部报道了。”现在耀辰算是完成了任务,福来已经从一个底层劳动者蜕变成名副其实的佟家二少爷了,绝对可以信任的人,而且他相信危难时刻这孩子绝对会挺身而出为他挡子弹的,当然,应当用生命守护自己的人不是亲生儿子,而是耀辰,他是不忍心让亲生儿子为他流血牺牲的。
  “赵大哥还是穿上军装俊气。”他说完这话就把手枪放进铁盒中收好,此时母亲抱着不满一岁的儿子天禹走了进来。
  儿子瘪着嘴,伸出小手说道:“爹。。。。。。!”他要抱抱,每天看不到父亲就会不安焦虑,甚至还会“哇哇”的大哭大闹。
  “乖,爹来了。”福来慈爱的笑着,接过了母亲手中的儿子,抱在怀中轻轻的晃着拍着,缓缓在屋子里来回踱步。
  佟孝成看着白胖可爱的娃娃也赞道:“这孩子越长越好看了!”天禹的皮肤犹如女孩子一样的白净,果然是沈钺之的骨肉,鼻子和眉毛和父亲一样漂亮,长大了绝对是个千里挑一的美男子。
  佟春燕转身望着哥哥,低声问:“你们要去多久?”
  “大概要小住半个月,我们不在的时候,你要保重身体。”他想和妹妹多说些温存的话,可她每次都不给自己好脸儿。
  她这才转身对儿子福来说道:“到了北京别忘了给你师傅,师娘买礼物,明天跟娘去选些特产吧?”
  “好,多买些。”他想到要去戏班子里看望小慧和老王,听说他们已经跟着吴老板干了,小慧今非昔比已经是天乐园的角儿了,有时候还会被报纸采访呢。
  不过坐在椅子上的佟老先生却另有一番打算,国民政府知道张作霖是个不好对付的硬骨头,在北方的势力已然根深蒂固,东北的局势相当的复杂,日本人,苏联人都盯着那里的利益,即使换了个新的主人,也未必能搞得定这错综复杂的关系,所以对张作霖应该首先考虑招抚,而非直接动武。




暮然回首君心依旧

  三天后;福来和儿子天禹依依惜别同父亲;赵副官在母亲的目送下坐着轿车直接去了火车站;后天就能到北京了。
  这天下午,在军营外的办公室内;沈钺之正和父亲坐在一起商量事情。
  “过两个月你要不要抽时间回家陪陪叶岚?”沈慕函知道媳妇儿怀孕了;但儿子要留在军中陪着自己,他倒是非常过意不去。
  “没关系,现在正是紧要时刻,我需留在您身边,要不大妈和母亲都会不放心的。”他说完就帮父亲倒了杯茶,现在他们做的事情就是日常的训练;还有负责北京的守卫和安全;以防万一。孙传芳;张宗昌还指望大帅在关外的三十万兵力,但北洋军阀的境地都是岌岌可危的,这个位置怕是张大帅也坐不了几天了。
  “我听说南京已经派人过来和大帅秘密谈判了,我们只需等着便好。”他虽然主张拥兵强权,但也明白这场仗还是不打为好,现在国民军的气势如虹,占尽天时地利人和,相比之下北洋军处处都出于略势。
  “哦?那就是有希望和平解决了?”这倒是件好事,不过条件不大好谈拢的。
  “其实大帅心里很明白,这仗打不得,但总要等适当的机会才好,国民军也如此,争得鱼死网破对谁都没好处。”他点了支烟,皱着眉吸了好几口,这些年断断续续的参加很多战斗,队伍里的兄弟累了,他也累了,他倒是宁愿不再打仗,不过这却是极为不现实的。
  “我觉得也是,我们在东北的三十万兵力他们不敢轻举妄动,区区十几万兵力的国民军不是我们的对手。”他妄下定论,马上就被父亲断然的驳回了。
  慕函叼着烟摇头:“国民政府是美国支持的,实力不可小看,无论是蒋介石还是蒋中正都不是好对付的人物,更何况还有民众的舆论倒向。”
  “哦,可大帅不是也有日本人的支持么?”他毕竟才二十六岁,还没有父亲的老辣,看不清大局。
  “我以前和你讲过的,日本人野心太大,他们和苏联,英美不同,这点张大帅也讲过,对于日本人要利用,不能被他们任意摆布。”日本人一直都想拥立满清王室,企图建立满洲国,让满洲独立,但都以失败告终,因为张大帅是不能愿意让别人做自己主的。
  这便是外交的智慧,沈钺之觉得他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了,于是便低声说道:“要不我去打探一下消息吧?”
  “嗯,多留意,北京城内三教九流都能听到些风声,你那些梨园行的朋友说不定比我们的消息还要灵通呢。”那些唱戏的伶人常与声名显赫的富人要员来往,常常能打听到特别的消息。
  “明天休息,我去趟戏园子。”沈钺之打算请班子里的人吃饭,顺便让璧凌帮着留意消息,再也没有人比吴老板更合适了。
  “好,跟我去军营里看看吧。”他不放心军士们的训练,在这件事上儿子还帮了些忙,从陆军讲武堂上学到的东西都用在了实处,以前他从来没在意过,出操,例行的训练都很松懈,现在大战将即更要抓紧才是。
  沈钺之扶正了军帽,跟着父亲出了屋,来到了门外的操场上,一队队的士兵正在空场上操练,不远处的打靶场也忙忙碌碌的,看上去总算是像一支正规军的样子了。
  沈慕函手下的兄弟大多是东北河北招募来的,以前多是农民和穷苦人,大部分都是文盲,更谈不上什么战略眼光和执行力,靠的都是几年来在一起碰撞出的“义气”,但这显然是不行的,在战斗中这种无组织,无纪律性的缺点暴露无遗,他的队伍需要统一化的训练,而教官就让自己的儿子来担任好了,只是现在钺之还没能让兄弟们信服,这是需要时间来慢慢磨合的,他不着急,只是怕钺之失去信心。
  “你先不要直接插手他们的训练,先把这些团长,营长搞定,然后我再出面叫他们和你开个会,把你的训练计划提出来,这样他们也比较好接受。”他边走边说,钺之和大儿子不同,总喜欢发表自己的意见,而且特别知道什么样的场合说怎样的话,剑华则喜欢默默的做听众,私下里悄悄的提醒他,也算是各有优劣吧。
  “我已经和几个军官私下里吃过饭了,大哥和他们的关系不错,所以他们冲着大哥的面子也是支持我的,其他的我会慢慢的相处。”他觉着这并不是难事,虽然这实在是个装腔作势的苦差事,但他也只能咬着牙干下去。
  星期六下午五点多,庆乐戏院门口停下了一辆洋车,从车上下来一位身着灰蓝色缎子长衫的年轻男子,他买了今晚《拜月亭》的戏票,踩着一双锃亮的皮鞋走进了戏园大门内。
  虽是故地重游,但他却已是另一番样貌了。
  佟福来提着长衫的下摆,上了楼坐到了走廊拐角的一个位置上,点了一壶大叶茶和两盘点心,随后就像其他戏迷一样边吃东西边等着六点钟的大戏开演。
  他端起茶碗,喝了两口茶,朝楼下的戏台上望去,一年多以前他还是个啥也不懂的洋车夫,而现在却已是佟家的二少爷,天禹的爹了,三百多个日夜,回想起来就好似昨天一般
  晚上八点多,这一天的《拜月亭》算是顺利的演完了,这种喜气洋洋的戏码在如今的年月倒是很受欢迎,吴璧凌的班子这边唱着《拜月亭》,另一边的天乐园却在演《苏三》,挑大梁的便是后起之秀小慧。
  下戏之后,大家伙儿都在后台卸妆,吴璧凌刚洗完脸就看到一身戎装的沈钺之走了进来。
  “沈老板!”管事的老王认出了他,高兴的走过去问好。
  “老王,我今天是来请大家吃饭的,可别叫我沈老板了。”他不好意思的笑笑,还不如叫他沈中尉的好。
  “钺之,今天怎么突然过来了。”吴老板示意让他坐到自己边上,看来今晚他又要晚回家了,还好没有约藤田,不然又会被那家伙抱怨了。
  “早说了要请大家吃饭的,今天正好没有别的安排就过来了。”他坐下,老王马上给他端来了茶,还乐呵呵的说道:“您说巧不巧,我刚才还在二楼的雅座见到福来了呢。”
  “福来?”沈钺之的心脏像是被蜜蜂给蛰了一下似的,差点从椅子上兴奋的跳起来。福来怎么可能在北京,会不会是老王认错人了?
  吴璧凌也很吃惊:“老王,他人呢?”
  “他说去天乐园找小慧,一会儿就过来。”老王说道,真是人靠衣服马靠鞍,福来穿上好衣服就变成了阔少爷,就连说话的口吻和姿态都变了,整个人充满了自信,但眼神却依然是那么的温和。
  “他怎么会来北京?”钺之愣楞的自语,他在考虑要不要亲自到天乐园去找福来,可又怕和福来岔开,只好耐着性子老老实实的坐着等。
  璧凌低声说:“大概是来玩儿的吧,他可是个土生土长的北京人。”
  沈钺之捏着手指,垂着头思忖了半天,还是对梨园小生说道:“我去天乐园找他们好了,要是福来和我走岔了,一定让他等我。”他说完就要起身离开,但佟福来却已经和小慧有说有笑的从门外走进来了。
  当福来看到沈钺之的瞬间之时,就像是被一根红线给牵住了似的,移不开视线,他的眼瞳中映出了这个男人俊美的容貌和健硕的身形,那些个火热的夜晚和温存的甜言蜜语依稀在他脑海中闪过,这恍若梦境的重逢让他呼吸急促,心跳不已,但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却只能泰然处之,而且他们也不再可能有什么交集了。
  “沈大哥,我听小慧说你在北京,居然在这里碰到了。”他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因为人家年长五岁,现在他们又不是雇佣关系了,所以称大哥较为合适。
  钺之的目光黏在了佟家二少爷身上,福来变得更好看了,比从前更有韵味儿就想朵盛开的橙色君子兰,他身上的美不似吴璧凌那般招摇,妖媚,而是温润如水,暖融融平易近人的,细细品味自会沉醉其中不能自拔。
  “我刚要去找你们,一会儿我请大家吃饭,我们很久没有坐在一起喝酒了。”他说道,可看到福来和小慧亲密的样子心里又忍不住嫉妒起来,莫非自己还比不上这小丫头?
  小慧看到自己的“恩师”和前老板,也很高兴,她笑盈盈的上前说道:“沈大哥,我前两天还想吴老板抱怨您不来找我们喝酒呢,今天您得多喝几杯,大家伙儿都没喝着您的喜酒,您今天可得补上。”她觉得沈老板变成神气的军官更有男人的魅力,她倒是更喜欢现在的沈钺之,而不是那个整天忙着勾三搭四的花花公子。
  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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