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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

南毛北马,血咒-第13部分

小说: 南毛北马,血咒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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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儿感觉全身的神经突然绷紧,鸡皮疙瘩迅速翻起,心脏像打鼓一样跳动着,一下一下,似乎要破堂而出!
  可儿咽了一下口水,战战兢兢地朝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刚定下目光,可儿的身体就猛的颤了一下。
  那个婴儿又醒了,这时正转动着头,180度!然后又回转了90度,脸朝上,正面看着可儿。
  这个过程,可儿都到了!
  天啊!他的头怎么可以转180度!!就算婴儿的骨头很软,转头这样的动作对于一个初声婴儿来说,怎么可能完成!!而且还是180度!是人都不可能做得到!!
  可儿睁大眼睛恐慌的看着这一幕。
  这时,那小宝宝突然咧开嘴,瞪大眼睛,‘咯咯’地笑着,那表情,就像美国恐怖片《鬼娃新娘》里面鬼娃的样子一样。
  “啊——”可儿吓得尖叫,头脑一片空白,这时她除了大叫也不知还能有什么反应了。
  “咯——咯——嘎嘎——咯——”那婴儿笑得更大声了,小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多了一把水果刀!挥舞着,突然朝他和另一个宝宝连在一起的胸部刺去
  “呀——。”可儿吓得捂住眼睛,不敢看了。
  没有声音了?
  可儿放下手,摇篮车里的两个婴儿都不见了,也没有血。
  他们到哪去了?可儿正奇怪。
  “咯——咯——嘎嘎——咯——”让人发寒的笑声在可儿的上方响起,可儿抬头一看,那两个婴儿竟然分开了而且两个的胸前都没有伤疤!他们手牵手‘站’在空中,另外一个还是睡着的,一直没有睁开眼睛,可儿都怀疑他到底还是不是活着的
  他们不是连体婴儿吗?怎么分开了??幻觉,这肯定是幻觉!可儿已经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嘎——分——开——了——咯咯——嘎——”那婴儿在说话,一个初生的婴儿竟然会说话!
  可儿像一座雕像一样杵在那,浑身不停地抖着,面无血色,眼睛一动不动的盯着那对双胞胎。
  “可——是——,我——没——有——心——脏——啊——,我——会——死——,我——不——要——死——,啊——啊——”那婴儿继续说着,一个字一个字的发着长音,他并没有看着可儿,只是一个人在那自言自语。
  突然,周围的画面都没有了,和他手牵手的婴儿也不见了,只剩下他和可儿,在一个红色的空间里,血红血红的
  那婴儿猛的抬起头,一双猩红的眼睛盯住可儿,“还——是——娘——好——,给——我——心——脏——,我——有——心——脏——啊——,你——要——不——要——看——”说着,手就在胸口抓起来,他胸口的皮肤竟然被他抓掉了,一块一块的抓掉了,血肉模糊,慢慢的他的胸口被抓出了一个洞,紧接着,他把手伸到里面掏了一会,然后抓着一把血淋淋的东西出来,冲着可儿阴阴的笑。
  可儿看着这一切,吓得牙齿打颤‘咯咯’直响,腿一软,坐到了地上,她已经快吓得魂飞魄散了。
  “别——怕——,你——看——看——啊——,咯——咯——嘎——”那婴儿笑着,慢慢朝可儿靠近。
  “别别别过来”可儿挣扎着向后移动,喉咙里发出这几个颤抖的字音。
  “你——看——啊——”那婴儿突然大吼一声,朝可儿冲过来。
  “啊————”可大叫一声挡住眼睛,最后看到的,是那婴儿充满仇恨猩红的双眼还有那双血淋淋的小手。
  “救命!”可儿绝望的喊出这两个字。
  无声无息?又是这可怕的安静!
  可儿警惕的睁开眼,看见红色黑色的一个球?
  眼睛!
  “呀!”可儿一手把那个东西摔出好远,仔细一看,是她自己的公仔娃娃,自己在床上,原来是自己抱着公仔在睡觉啊,呼可儿大口大口喘着气。
  原来是梦!好可怕的噩梦!
  可儿擦了擦头额头上的汗,看看窗外,艳阳高照,一个很好的天气。
  什么时候了?可儿看了下闹钟,12:45分,呃,已经第二天中午了啊,怎么睡了怎么久。
  可儿下床伸了个懒腰,头好重!大概是睡得太多了吧,小叶不见人影,应该是出去了约会了吧,可儿想到这,不由得笑了笑。
  小叶,从第一眼见到她,就有很亲切的感觉,像是自己的一部分一样,所以和她成了亲密无间的好朋友,虽然不知道她的来历,但是自己还是毫无保留的和她做朋友,心里一直这样一个感觉,就是希望她好,一切都要好,这样自己也才会好,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可儿自己也不知道,总之这个感觉很久以前就有了
  肚子好饿!可儿摸着‘咕咕’直叫的肚子,从昨天午饭后到现在都没吃东西,等下就出去吃点东西吧,先洗个澡
  可儿拿起衣服走进洗手间,脖子上那颗红色的石头,越发红艳了
                  第十七章 诅咒的起源
  红恋。
  马雪儿告诉毛天,那个女人叫红恋,明朝时代的人,400多年前,在陆府含恨而死,临死时发誓,当年的血债在下一个极阴年里的阴月阴日要陆家的人血债血偿,之后就化作血鬼而去,至今为止都没有出现,当年南毛北马的第28代传人得知红恋的诅咒将会给三界带来一场浩劫,便连同地藏菩萨一起,算出红恋复仇的极阴年会在400多年后出现,也就是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哪年,所以,自我们的第28代传人起,就留下一个遗旨,茅山后人必须要阻止化解红恋的复仇,还要找出能解除三界浩劫的救世主,一代传一代,直到如今。因此,这次毛一笑派她来这里,并不是完全来帮毛天的,而是他已经算出,今年,便是红恋所说的极阴年,今年也就是她的复仇之年,三界浩劫也会在今年发生,如果三界浩劫不能解除,那么,三界之中的生灵,包括人类,都将会无一生还。这次的事件也许就和红恋有关,所以毛一笑派马雪儿来秘密调查。
  “雪儿,你说那个红恋是明代人?那她怎么会出现在100多年后的清代的陆府?”毛天听了马雪儿说的,一头问号!
  “这些我也不是很清楚,你去问问一伯伯啊。”其实马雪儿只是把毛一笑所说的再说了一遍给毛天听,具体的是什么,她也不知道。
  “嗯,我这就给老爸打电话”毛天说着拿出电话拨了毛一笑的号码。
  嘟嘟电话响了两下就接通了。
  “喂老爸,我是小天啊”
  “我知道你是小天想问我要红恋的资料嘛,去看邮件我已经发给你们了”毛一笑没等毛天开口,就把他要说的都说了。
  “哦”毛天'汗',老爸好厉害,连我们想的都知道了。挂掉电话后,毛天对一旁的马雪儿说:“雪儿,打开电脑”
  “哦”马雪儿应声开启电脑,“有新邮件,是一伯伯发来的”
  “嗯快开打开看看是关于红恋的事情”毛天也坐到了电脑前。
  ‘小天,雪儿,我估计你们已经查到这一步了,现在,我就把有关红恋的事情都都告诉你们:
  红恋,一个可怜,命运悲惨的女人。
  她出生在明末万历时代,是一个普通佃农的女儿,其母在生她后的第二年患疾病死了,从小就和父亲相依为命,因为家里穷,所以就在当地的一个大地主家当佃户,勉强能糊口。
  当时的朝廷腐败,贪官污吏横行霸道,年年加重赋税,各地的财主地主更是肆无忌惮的霸占田地,搜刮民脂,使那些农民沦为佃户,为了糊口,那些佃农不得不向地主财主以高价租田地来种,许多佃农一年忙都头,依然是吃不饱穿不暖,有时还不起租金的还卖房子妻儿来做抵押。
  红恋16岁那年,发生了罕见的旱灾,所有的农田几乎是颗粒无收,红恋家租的田也一样,后来到了交租的时候,许多佃农交不起租被活活打死,收到红恋家的时候,也因交不起租而担心着,却不料地主的儿子见红恋长得漂亮,就说要红恋给他当小妾来抵押今年的租金,红恋的父亲不依,结果就受到一顿拳脚,然后强行把红恋带走了。
  后来到了地主家,地主的儿子声称红恋以后就是他的小妾,红恋不丛,极力反抗,被地主的儿子打昏,关在柴房里,晚上,红恋担心自己的父亲,便从地主家逃了出来,回到家里,看见自己的父亲倒在床边,地上都是血,红恋哭着把父亲扶到床上,终年劳累的父亲身体早就不行了,哪里还经得起那样的拳脚,当时已经是奄奄一息了,后来没过多久地主的儿子就带人追来了,红恋怕连累父亲,就离开家躲到了玉米地里。
  但是还是被发现了,地主的儿子抓到红恋后,问她为什么要跑,跟着他会有好日子过要红恋依了他,红恋不肯,破口大骂,结果,地主的儿子恼羞成怒,把红恋吊在一间废弃的茅屋里,将红恋活活折磨致死,后来还叫他的手下轮奸红恋的尸体,最后竟然还用桃木钉订在红恋的胸口,用锁魂绳把她的灵魂绑在了村口的一棵槐树上,让红恋不能投胎。
  当天清早,地主的儿子就叫人把红恋的尸体丢在她家的门口,红恋的父亲看到女儿的尸体后昏天暗地的哭了一天一夜,后来请邻居用一张草席裹住红恋的尸体,草草埋葬了,因为没有钱,父亲请不起道士为红恋做法事超度亡魂,就这样,红恋成了一个孤魂野鬼。
  再后来,红恋的父亲因女儿的死悲愤不已,就去找地主的儿子讨说法,竟被地主家的狗活活咬死,尸体还让狗给吃了。
  红恋知道后,怨恨难解,化成厉鬼要去找地主一家报仇,但是被地藏菩萨拦住,感化了她的怨气,因为红恋不能投胎,地藏菩萨又怕她去报仇,就把她带在身边修炼,直到有缘人来解开她的锁魂绳。
  就这样,过了70多年,红恋也已经放下仇怨静心修炼了。
  那一年已经清朝初期时代了,一天一个书生路过这个地方,无意间解开了红恋身上的锁魂绳,红恋很是感激,默默的记住了这个人。
  虽然锁魂绳已经解开,但是红恋没有去投胎,她跟菩萨说要去报恩,了却了这个心愿后再去投胎,菩萨说要等她修成实体以后才准她去,红恋同意了,之后便更加潜心修炼。
  又过了70多年,一直到清朝康熙年间,在地藏菩萨的帮助下,红恋修炼了10 0多年终于修成了实体,和普通人没有区别,只是没有心跳。
  菩萨告诉红恋,实体的寿命只有10年,10年后实体就会消失,所以,10年以后红恋就必须去投胎,违反了的话就真的会再也投不了胎的,红恋保证后,菩萨才准许红恋去了。
  就这样,红恋以一个普通的女孩的样子出现在了当年解救她那个人的后世所居住的地方,这个地方就是陆府。
  陆府的主人陆安,他的前世就是当年解救红恋的那个书生,红恋以陆安父亲在外地做生意结识的至交好友女儿的身份来到了陆家,陆安当年也才28岁,刚接管家业不久,正愁需要一个帮手,见红恋是自己父亲生意场上好友的女儿,应该会懂这方面的事情,也不管其他人的反对,把红恋留下了。
  果然,红恋冰雪聪明,不但懂生意上的事,而且能歌擅舞,琴棋书画样样精通,这给陆安枯燥的生活添加了许多乐趣,因此陆安对红恋喜爱有加,久而久之,两人慢慢产生了情感,转眼红恋在陆府生活了9年,因为有红恋的帮忙,陆家的家业也日益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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