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客型男-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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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他顿住,回头。
“也许形式不同、也许追求的东西不同,但每个人终其一生都在追求着一种东西。”她叹气,看着他。
“什么东西?”
“那个东西叫做‘得不到’。”
他痞痞笑开。“明明很简单的事情,为什么要把它想得这么复杂?”
“简单吗?”没有人会认为爱情简单,那是种让人难摸透、难抓握的事情。她反对他。
“当然,我喜欢你、想要爱你,很简单。”他向她指了指,那是个笃定的动作,丝毫不必怀疑。
她还是摇头。真这么简单,就不会有那么多的故事天天上演,不会有那么多的情歌处处传唱。
向晚晚下车,追在他身后,秦秘书也下了车,快步走到她旁边,笑着把保温袋交给她。
“这是什么?”
“方先生说,你看了就知道。”
她打开,一杯热腾腾的烧仙草,是他当年送的那一家。双手握着纸杯,轰地,暖意染上她的掌心、她的眼睛。
她不懂为什么感动会让人想掉泪,但这刻,她相信,爱情也许并不难。
淋雨的是他、跑场的是他、裸体让人脸红心跳的还是他,可生病的人为什么却是她?
向晚晚觉得头重脚轻,鼻水流不停,发烧发到四十度,床头柜的闹钟响了快两分钟,她还没力气举起右臂,把铃声消灭掉。
方英雄今天有一个通告、一个南部签唱会,还要抽空回公司和管理阶层开会。
衣服准备好了,昨天已经放在秦秘书车上,她说可以去学开车,到时就不必麻烦秦秘书,但他却坚持车子得由秦秘书驾驶。
乱七八糟的念头在脑子里转,该做的事很多,她却连一根手指头都指挥不了。
迷迷糊糊中,她看见门被打开,一个高大身影冲进来,压掉闹钟。
是方英雄吗?糟糕,秦秘书说他有起床气,虽然她还没有见识过,但提早被吵醒,他一定会很生气
头痛得太厉害,她看不清他的表情,眼前的影子不停晃动,晃得她好晕。
这一病,他不知道要从哪里调来人手递补
她想说对不起,可是喉咙痛得很凶,张开口,只发出沙哑难辨的声音。
突然,一只大大的手掌落下,贴在她的额头,大大的、冰冰凉凉的手,把她的额头整个罩住,很舒服。
她努力张开眼,想看清楚眼前人的表情,却敌不过睡意,沉重眼皮缓缓阖起。
方英雄望着床上的女人,从清晨到现在,他已看她几百遍。
她退烧了,流了满身大汗,是他换的衣服,没有色心欲念,只有焦虑忧心。
他借口自己发高烧推掉了所有通告,秦秘书只不过打电话,就轻松向所有单位请到假,毕竟,昨天他淋雨办签唱会的新闻打得很大,感冒也是理所当然。
其实他可以找人来家里照顾她,自己继续走行程,可他不想。
她感冒乱了他的心,乱到连歌词都记不起来,这时他宁愿坐在床边,一次次用眼光描绘她恬静的睡颜。
他不断自问,为什么这么在乎?
他要她,不过是为了给她一个教训,教会她重视承诺,教会她少男的心不可以随便伤害,这么简单的事,怎会被他弄复杂?复杂到连自己都搞不清为什么心乱如麻,惊恐在自己身上现形。
是假戏真做了吗?不,他不搞这一套,他向来分得清楚现实与作戏、工作与生活,他不会对她公私不分。
他反复诘问自己,试图找出答案原因,却在发现双眼离不开她的脸庞时,停止自我心灵凌虐。
“你为什么在这里?”
向晚晚清醒后的第一件事是看手表。没错的话,他现在应该准备上飞机到高雄办签唱会,机票是她买的,她比谁都知道行程怎么走。
“你生病了。”他的回答从心脏跳出,直接奔到喉咙口、透过声带发出来,没有绕远路经过脑袋。
“我生病跟你工作有什么关系?”
“你不在,我没办法工作。”
又是一句脱口而出,这是个危险的答案,如果把他的话和他的脑子,心脏相印证,会印证出一个“他爱她”的事实。
然后他爱她,她却不在乎他,他猛追她,她却连好友联络簿都没让他加入,这将把他变回十八岁那个又蠢又笨、让女人耍着跑的方英雄。
不,他不容许这种笨事一再上演,蠢过一遍就够了,不必一遍又一遍,让所有人都知道,他的愚蠢无药可救。
向晚晚不知道他在话出口后,心思翻过无数回,只知道那么真诚的话,自己无法视而不见。
有人的爱情是用耐性慢慢灌溉、培育出来的;有人的爱情是一时间天雷勾动地火,被烈焰烧灼出来的;也有人的爱情像墙脚的野花,在不知不觉间发生、成长。
但如果他们之间真的出现爱情,那么一定是被他逼出来的,被他温柔的鸭霸给一寸一寸逼出来。
他不准自己蠢,而她不想被逼,于是两人同时转移话题。
“你饿不饿?”他问。
“我饿死了。”她同一时间出声。
“看,我们多有默契,这么有默契的男女不当情人,对不起天地。”他痞痞笑说。这句话,他告诉自己,他在演戏,是假的。
她也痞痞回答,“一个整天没进食的女人还不饿,除非是天女下凡。”
“对我来说,你比九天仙女更美丽,要不要我做一首诗给你?”
“谢啦,有多余力气的话,不如拿去写歌词赚大钱。”
“就这么担心自己的年终奖金?”他捏捏她的脸。
“哪个赚钱的上班族不担心年终?”她把他的手拨开。
“市侩。”他嘲笑。
“等我的钱赚得比你多,再来讨论我的市侩问题。”
他们相视而笑。
“想吃什么?”
“烧仙草。”
“你习惯吃的那家?”
“对,他们的料很实在。”
方英雄笑望她。真是个怪女人,钻石鲜花买不到她的笑脸,而一杯平凡的烧仙草就能套出她的喜悦,他该考虑要不要把那家烧仙草专卖店买下来。
“很可惜现在不行。”
“为什么不行?”
“烧仙草是给健康女人吃的,生病的人只能喝粥。”他走到门外,端了一碗稀饭递到她面前。“吃吧,看看合不合口味。”
“你做的?”
向晚晚盯着红红绿绿、看起来营养丰富的稀饭,很有他的饮食风格。如果告诉她,他在里面加了磨成粉的维他命,她会信。
“如果我的目的是想要毒死你的话,我会亲自下厨。”比起做菜,他更擅长砍人。
她失笑,舀起一口稀饭吃下,味道不错。
“看来你对我的工作绩效还算满意。”所以还没毒死她的计划。
“就算对员工的工作绩效不满意,我也不会做菜给他们吃,我会用另一种方式惩罚。”
“哪一种?”
“逼他们出道当歌手。”
幸好稀饭吞进去了,要不然她会喷饭,喷得非常没有形象。“没错,这是个好方法,歌手不是人当的。”
“你也认为歌手不是人当的?”
“当然,看你赶通告、跑签唱会、练歌练舞我越来越认同维他命是个好东西。”没有那些颗粒,正常人都会瘫了吧。
“真可惜。”
“可惜什么?”
“知不知道拍片结束后,我要做什么事?”
“什么事?”
“开演唱会,二十七场,除了台湾两场、香港一场之外,其他的都在大陆。公司已经开始做企划,我告诉他们,演唱会上面要安排小提琴双重奏。”他指指她再指指自己。
第6章(2)
“你的意思是”
“把你推上舞台,假使反应不错,我打算签你成为下一个重点栽培的新人。”
事实上,有不少人已相中晚晚,想邀她拍广告,是他挡着,不准别人越雷池。
“你以为我还敢跟你签约?”她横他一眼,并没有把他的话当真。
进入这行一段时间了,她明白演艺圈没有外人想的那么好混,除了才华、勤勉之外,还得天时地利配上人和,十人当中能红的不超过一个,而那一个会红个半年或五年还很难确定。
“你在记恨五千万?”
“谁不会为五千万而记恨?”
“有钱人。”
“那就对喽,我刚好不是那一类。”她嗤一声,低头吃稀饭。
他看着她吃,发现她连吃饭都很好看。
“晚晚,身体感觉比较好了吗?”趁着她吃饭,他从浴室里拧来毛巾给她。
“全好了。放心,明天可以陪你全程跑通告。”她接过手,毛巾是温热舒服不烫手的,显出他的细心。
“如果你好了,可不可以陪我去一个地方?”
“你能去哪里呢?走到哪边都会引起注目,带你出去可是比带一只红毛猩猩还醒目。”这是当红歌手的悲哀,有了钱和名声却失去自由,被媒体追过的她,对紧迫盯人的记者诚心佩服。
“易容。”
“要不要订一张人皮面具?楚留香先生。”她一样当他说废话。
“我发誓绝对不会被人发现!”他高举五指。
“如果被狗仔追到,我会让秦秘书剥一层皮。”她摇头,不想惹事。
“第一,秦秘书不敢动你。第二,我有绝对信心,不被发现。拜托,陪我去,好不好?”他握住她的手,他的掌温、他的眼神都在说服她。
“你到底想去哪里?”
“去阳明山,现在虽然没有海芋,但是我们可以看星星。”
突如其来的话酸了她的心,那是很久很久以前的约定,她以为时光逝去,记忆早该隐去,但他没忘,一直没忘记那年夏天的约定。
罪恶感油然而生,他怎能不怪她,却还要和她共同完成约定?
“对不起。”她说。
他知道她的意思,点点头。“没关系,那么现在我们去?”拉起她的手,他再问一次,用那种方英雄特有的温柔鸭霸法。
于是,她点头。
在台北住了那么久,向晚晚没到过阳明山,这不稀奇,她也没到过小巨蛋、故宫博物院、动物园、101或国家音乐厅,她是典型的台北乡下人。
车子开得飞快,他们在黄昏时分来到阳明山。
向晚晚偏头看着身边的男人。他戴着一顶及腰假发,是假的,但发质很好,黑黑亮亮的,他没束发,也不让她把头发束起来,然后两人戴上同款但颜色不同的鸭舌帽,都穿长版T、牛仔裤,也都把眼睛隐藏在大号的太阳眼镜后面。
他说:“我们穿情人装。”
她笑笑答,“不对,这叫撞衫。”
他说:“又不走星光大道,谁管撞不撞衫?”
一路上,他们不断讲话,从他考上高中那年说起,他说了他的失意、说一个没兑现的承诺让他沮丧至极,说他是怎么在西门町来回徘徊,逛着他们共同走过的回忆,也因此才会被星探发觉。
他还说,原先他以为对方是诈骗集团,本来想抡起拳头揍人几拳,是她清清亮亮的声音阻止了他的动作。
“我的声音?”向晚晚很疑惑。那个时候她又不在,怎么能阻止他的动作?
“没错,你对我喊‘流氓’,声音很大,弄得我的耳膜嗡嗡作响。”他说完,弯腰大笑。“都是你害的。”
“我害的?”她又搞不懂了,怎么她人不在,他也能听见她的声音,又能害他?
“对,是你害我变成明星。以前我比较喜欢当黑道大哥,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