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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飞花青离传之刺客传奇-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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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是复杂的,在前些日子,她认为青离压制了她的怨恨还强于与青离多年相处的感情,而此时两股势力又有些反过来了。
    “小沐还没多谢七爷相救。”
    “我并不是救你,只是我们毕竟在一条船上,难道不帮你帮韩鸦儿么?”青离淡淡道。
    “那以后呢?”
    “你真不知道紫迷下落?”
    “真不知道。”
    “我还是想捅了你的,可又没十足把握打赢”,青离笑笑,抬起头望着天幕,最后化作幽幽一声长叹,“所以随缘尽份,各安天命吧。”
    是的,她没办法忘记小沐曾经的好,就像没办法忘记她的出卖一样。
    市井里听三国的子弟常常吵起来,“要是孙策不早死”,“要是关云长没大意”,“要是守街亭的不是马谡”……
    世界上有多少“要是”,就有多少既成事实。
    所以,也只能这样了………
    青离一个纵身,身影已在高墙之上。
    身后传来一声“等等!”
    “还有何事?”
    “其实我一直不明白孙娇娇是怎么死的!”小沐仰着头目视墙上的人,道。
    “被你的箭射死啊。”
    “箭是我安上的不错,可你为何知道在那里设机关?”
    “因为我知道她会走那座桥。”青离笑道。
    “为何?”
    “看到‘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加上这时令,我猜她是别有安排,夜里翻进去一看,果然一院梅花都打起骨朵了。昭阳侯附庸风雅之人,寿辰十有八九会去往赏梅轩。”
    “可去赏梅轩也有两条路。”
    “她一定会走园子里那条小路。”
    “而且走第一个?”
    “是。”
    “为何?”
    “我观察过,本来孙夫人步伐轻快,就经常走在昭阳侯前面。何况园子里的路雪后湿滑,而且绕远,昭阳侯人之常情,多半不想走,所以孙娇娇就更会在前面拉扯放娇。”
    “你这说得越发奇怪了,既然人之常情是走平直官道,孙娇娇选小路根本是一时兴起,你又如何料到?”小沐脸上的表情愈加疑惑。
    “昭阳侯当时眉头都拧起来了,平素善于察言观色的她宁可拂他意思,小沐以为真是一时兴致所至?”
    小沐语塞半晌,道,“七爷是肯定她不会走大路?可这又为何?”
    “因为那夜刮北风。”
    青离说完这句话,纵身一跃,一束纤细的黑迅速融化在茫茫的暗夜,留下小沐呆呆立在那里。
    ‘
    还是冬天,依然刮着惨烈的北风。
    远处高楼上缥缈的歌声仿佛荷塘的幽香般夹在风中传来。
    小沐想到,这就是她当日与青离和鸦儿同往赏梅轩的官道,那天似乎也是听到了这个歌声。
    不过这次她听清了歌词:
    欲迎天子看花去……下得金阶却悔行……
    恐经失恩人旧院……回来忆着五弦声……
    ‘
    是王建的《宫词》。
    翻译成现代汉语,大意是说,一个妃子为讨天子欢心,特地邀他去赏花,可刚刚从殿前的金阶上下来,却一下生出思虑不周的悔意,因为路上可能会经过一个已经失宠的宫人的庭院,如果天子听到里面传来美妙琴音,想起昔日情形,又再宠幸回她,可怎么办呢?
    日夜忧愁的,不止是失宠的女子,得宠的也一样。心机算尽,毕竟却都是可怜儿。
    孙夫人一定会避免走大路的原因,昭然若揭。
    夜未央,五弦长,睥睨处,滑过泪珠儿晶亮……
    ‘
    三个月后,昭阳侯薨逝。
……(本卷结束) ……
果报
三十三章 卖身?二十五两三钱?
    写上一个案子自己都阴郁得不行了,让偶恶一恶吧
    ——作者——
    ————————————————————————
    腊月二十七,山东昌乐。
    北方的冬日,不似南方湿寒,虽然冷些,太阳好的日子,也称得上天高气爽。
    街上兴了年货的市集,喧喧嚷嚷,一溜道看去,挥汗大挂切肉的屠户,挥毫题写春联的先生,面前摆着各色花炮吆喝的摊主,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逛集市的人中,妇人女子多在忙着为几个铜板讨价还价;系红裹肚的小孩儿们则追着捏面人的推车,众多青皮的屁股一扭一扭;也有行色不甚匆忙的,把数个拿短板说书的先儿围得水泄不通,里面不时爆出一声“好”来。
    这欢声笑语却与青离无关,她穿身不时踩到裤脚的男装,臭着脸拼命要从人流中挤出去。
    她在懊恼着刚刚吃的败仗。
    这得从她还在昭阳府烧火时说起:
    柳明凤不曾食言,就在青离离开那里的前两天,收到一封书信,说是打听着泰安一家叫百芳园的行院一月前买进了一位叫紫迷的姑娘,不知是不是青离要找的姐姐,听说这个,青离自然马不停蹄地赶来。
    方才她就去了百芳园,拿出一锭大银说要见紫迷姑娘。
    没想到老鸨子上下打量了她一番,道:“我们这没这个人呀!”
    原因后来青离差不多猜到:
    她太过娇小,普通男装都极不合身,声音又细,弄得个样子不男不女不伦不类。
    这副尊容,又见面就出手一锭大银,更加惹人生疑。
    行院里姑娘合法来处主要有两种:亲人自愿发卖或是罪人的妻女。但也有些楼中勾结盗匪,强抢民女,逼良为娼,这种事情若被查实,将会坐罪甚至砍头。
    老鸨虽然见钱眼开,但还没到为钱不要命的程度,她觉得青离太过奇怪,不知什么来历,衡量一下,宁可不做这单生意。
    青离边走边想,时而又叹息一声,这一时心太急,没做好准备工作,真是坏了大事,再想扮客人进去,只怕徒增人家的疑心。而且勾栏中无日无夜,但有笙歌,想要偷偷潜进去查也难。
    却怎么能打听到紫迷的下落呢?
    思量着,离市集越来越远,身边渐渐冷清起来。
    突然,她停下了脚步。
    “出来吧,我知道你跟着!”
    一个破褂子,太阳穴上贴块膏药的混混儿讪讪地从树后冒出来。
    这人大概看出她是个女子,才一直往荒僻的地方跟,但估计也是有贼心没贼胆,不然也不能跟了这半天没动静。
    青离仔细看看他,突然计上心来。
    “喂,说我是你妹子,卖到百芳园去,钱归你,怎样?”
    混混儿显然吓着了……——
    爱用的珠宝,喜欢的花纹,独特的香味……这些东西都是容易给人记住的特征,所以青离平时几乎不打扮。
    但她从百芳园老鸨眼中一闪而过的神色中,推测自己打扮起来应该还有几分姿色。
    不过接下来的事情,基本都是围绕打击她自尊这个主题展开的……
    ‘
    “你要多少?”老鸨根本没认出青离,拿耳挖子剔着牙向混混儿道。
    “这么标致个大姑娘,至少这个数啊!”混混儿伸出三个手指。
    “三十两?”
    “您老别逗了,三百两!”
    “是黄花闺女吗?”
    “不是。”混混儿略一迟疑,青离抢在前头答道,她小时有次坠马一只脚挂镫子上了,解下来时下身全是血,差点送命,虽然不想在这儿解释,多少还是有点介意。
    “呦,那可就掉价了。”老鸨可能本来只是想甩下头,结果造成浑身都跟着扭动,显得特别地不屑。
    “那,那也没关系,上手就能挣钱了不是?”混混儿干笑。
    “呦,您当我们的钱那么好挣的呀?”老鸨白了他一眼,又向青离道:“会唱曲吗?”
    “不会。”青离老实说。
    “看看,还得花老大力气调教呢!”老鸨一副一语中的的神情,又问,“那跳舞呢?”
    “一点点。”
    “什么舞?胡旋?绿腰?凌波?广袖?”老鸨叉着腰,一串舞名诸葛连弩般发射出来。
    “剑舞还好。”青离答道,已经有些没气势起来。
    老鸨也不答话,顺手捞过算盘来,噼啪一打,向混混儿道,“这又少了一半!”,然后又转向青离:“那弹琴呢?”
    “能听出别人弹得好坏……”
    “俺妹妹她是不好意思夸自个,乡里都说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呢!”混混儿看不下去,笑着插话。
    “好啊,小翠,瑶琴伺候!”老鸨一毫不惧,向内喊道。
    “那个……还是算了……”,假的真不了,青离瞪了混混儿一眼,后者讪讪退走了。
    于是老鸨又问:“画画呢?”
    “不太行。”
    “饮酒?”
    “量不深。”
    “女工刺绣总该会吧?”
    “这个最差。”
    “……”
    青离就那么看着混混儿的脸一路塌下去,老鸨的士气则攀上顶峰。
    终于,老鸨将双手往裙子上一抹,做扭头要走状,祭出杀手锏。“就这个数,不卖走人——十五两!”
    多么令人震撼令人难忘的价钱!
    “别介呀,街上买个十一二岁丫头还二十两呢,您老再添点……”混混儿赶忙拉住,一脸谄媚。
    经过小半个时辰的讨价还价,最后以二十五两三钱成交。
    混混儿哭丧了脸,用牙咬咬收到的银锭,确定不是铅胎的,一路低着头出门去了。
    青离倒是面无表情。
    那是因为脸部已经僵硬了。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内,她听到二十五这个数字嘴里就起泡……
三十四章 婆婆的诬告
    “却顾侍者云:‘适来有人看方丈么?’侍者云:‘有。’师云:‘作贼人心虚。’”
    ——'宋'释悟明《联灯会要…重显禅师》
    ——————————————————————————————
    青离被安排在二楼,房间规格在楼里也算数得着的了,尤其推开窗,视野里一片疏林,若在夏天,应颇有“独立小桥风满袖,平林新月人归后”的韵致。
    她在邀月楼的第一天是被带去学琴,其实在飞花楼里早学过,只是她兴趣精力本不在此,是个入门水平罢了,在这里为了能见姐姐,少不得打起精神来应付。
    自然她没忘记打听紫迷的消息,得到的答案是特地送到一个老师那里学琵琶去了,怕是还得几天才能回来。听说这个,青离心上一块石头落地,姐姐果然在这里,那就比什么都好,可又懊恼着不能相见,可谓喜忧参半。
    “兰儿,外面吵什么?”她唤过身边的大丫头问,这情景让她突然想起另一个人,心头不免一丝抽痛。
    “奥,有姑娘打外头回来。”
    “敢是学琵琶的一批人?”语调里带些期盼。
    “不是。”兰儿笑道,“是去堂上作证的回来,说起一个原来这里姑娘的事儿。”
    青离有些失望,没再说话。
    但兰儿话匣子既然开了,就絮絮继续道,“那姑娘姓段,原来也是这里的红人,不过难得待人却是没架子的,后来从良,嫁了个官宦家里。”
    “是么,好归宿。”青离心不在焉,随口搭着话。
    “还说呢,男人倒还不错,可恼的是那婆婆,瞧不起我们这等出身,打进了门,横挑鼻子竖挑眼,今儿居然上衙门把媳妇儿给告了。”
    “奥?告什么?”
    “一告忤逆不孝,说是这媳妇天天自己大鱼大肉,却给她吃烂白菜叶子,二告媳妇手脚不干净,偷了她的首饰,一时在堂上闹得天翻地覆,硬要把段姑娘给休出门去。所以后来县太爷就派人来我们这儿找以前认识段姑娘的人去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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