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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嫁入魔教-第23部分

小说: 嫁入魔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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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哦,真的么?”鱼儿笑,暗叹,聪明人啊!
  “这是怎么回事,柯孜巫医?”阿木果尔追问。
  “哦,土司大人,这位主事大人是天赐之祥贵使啊,具有能镇守鬼怪的强大力量。所以,将阿奴交于他是在好不过了。”巫衣淡笑道,偷偷瞄了一眼鱼儿,看她满意点头,才收回眼神。

  第 13 章

  成功带回阿奴,鱼儿心里美得不行,一路上哼着小曲,时不时还瞪上霄汉一眼。
  霄汉当然明白巫医对苗人的意义,那就像奉月神教对月神谷百姓的意义一样,但他怎么也想不通,鱼儿为何能这般轻松地收买他,让这位神秘而诡异的巫医听从她地安排。
  回到教里,鱼儿迫不及待问阿奴愿不愿跟着拐她的教众小哥,阿奴也不含糊,略带羞涩地点点头,那表神看上去早就芳心暗许了。
  霄汉找机会向鱼儿请教这个问题,鱼儿跩跩说道:“这都是因为我的人格魅力,哈哈哈。”
  霄汉白眼,喜儿与燕儿捂嘴偷笑,“夫人,请你严肃一点,为属下解惑。”
  “哎呀呀,你还真笨,是你告诉我他们这两年才开始收银两,而我和阿奴聊天时,听说现在这位柯孜巫医恰恰是在两年前上任的啊!”鱼儿眨了眨眼睛,“那我就用钱砸他呗。”
  霄汉一怔,他竟然忽略了这个细节,黑白苗经这几年的冲突,经济发展多少有些缓慢,他只了解到新巫医比老巫医的思想开化,他收用银两是为了向中原购买更有杀伤力的武器,却忽略了人本身的贪性。
  “对了,对了,能这么顺利,还有就是呵呵,是我叫你暗中打碎他用来占卜用的东西吧?”神秘地从衣服里掏出一物,“其实,那羊角碎了6块,其中一块正好落在我脚边,人家巫医都说只有5块了,那我就不好意思地把它带回来吧。哈哈哈。”心里暗道:算那老小子聪明,看懂了我给他的暗示。
  燕儿崇拜道:“我就知道夫人是最厉害的!”
  “那里,那里,一般一般。”
  霄汉无奈摇头,刚想转身离开,却被鱼儿叫住,“黑大叔,还有一事想请你帮我呢。”
  霄汉转身,颔首道:“夫人请讲。”
  “我讨厌那巫医,直觉也好,猜疑也罢,总觉得他不会是那种白痴的贪财鬼而已,所以请你派个人去看着他,一有什么对咱们不得的消息就马上回报,咱们好早做准备。”
  霄汉点头,告辞后向右监司处所走去,鱼儿的话激起他心中一片波澜,思绪缜密,做事有条不紊,她虽是名女子,却真可能是刑炎预言中那人。
  而乐逸听完霄汉的讲述后,得出:可能大智者都会较常人疯癫。这样的结论。
  北方,古老的潢水河畔,妇人们三一群两一伙洗衣闲聊着,不远处的孩子们赶着牛羊,唱着嘹亮的牧歌。青山隐隐,炊烟袅袅,为大辽的这片草原颂歌。
  而在辽宫内,大辽圣宗耶律隆绪从外急急奔进,扯下身上大氅交于侍卫,“母后找本王啥事?”
  “大王,小的不知,不过,刘禀林刘大人刚走。”侍卫抱着耶律隆绪的裘皮大衣退至一边,大胡子汉子轻轻一哂,阔步向室内走去。
  “母后,安康。”隆绪单膝跪于毛毯上,右手捧胸,向软榻上那名虽年过半百但风韵犹在的美妇行礼。
  “文殊奴儿,起来吧。”美妇一直紧闭双目,如果不出声,还以为她已经睡着了。
  “谢母后。”耶律隆绪站起,走到榻前坐下,“母后,刘禀林又从中原得到什么消息?”
  “景星已经出现。”美妇睁开眼睛,那是一双锐利之眸,淡淡地望向儿子,眉宇间还是挂着那份不容忽视的王者之气。
  她就是大辽的萧太后,萧绰。
  鱼儿所料没错,柯孜巫医真的胸怀不轨,霄汉得到秘报,柯孜的占卜其实完全属实,他对阿木果尔说,奉月神教中这小子命格不凡,那卦非常精妙,但其中却缺少一块非常关键的碎角,那碎角表示的寓意应该为如何驾御他的方法,却不知落于何处,这卦就此变成了万变之卦,但此人的能力绝对不假,如果能拉拢此人为黑苗效力,那么他们绝对会远远胜过白苗。
  霄汉皱眉,鱼儿跟他们回神教本无几人知晓,现在中原江湖人四面八方寻找景星下落,如果这消息让黑苗人传出去,那神教将永无宁日,更何况这里还有他们想要的神水,他们所谓的长生不老丹药。
  如若这些人们接踵而来,那他不敢想像以教主现在不稳定的情绪,会不会也被逼疯,从而上演30年前那残忍一幕。
  “他们说我真的是天赐之祥贵使。”逛园子逛到左司堂里的鱼儿,也听到禀报,眨了眨眼睛,乌黑之眸闪过流光溢彩,“嘿嘿,我就说嘛,我都成全国名人了,这小地方能不知道,好事,真是好事,咱们可以多加利用啊!”一手环胸,一手托着下巴在屋里转了一圈,“有了,有了,就先用我这优势把他们的蚕丝蚕虫压个狠价,想个方法最好让他们白送。”
  “夫人?”霄汉看到她眼睛里的贪婪之色大大皱眉。
  “什么?”转头看到一对不赞同的责怪之眸,鱼儿轻哼:“有什么不对吗?许他们打我主意,就不许我打他们主意?”
  “夫人,这绝非儿戏。”
  “我没当儿戏啊,所谓土地之争就是资源之战,而他们的战争除了土地这个因素之外,还有就是祖先身份问题。”
  “身份?”
  “嗯,我听阿奴说的,传说他们苗族是尚武强盛一时的蚩尤后裔,属于号称‘九黎’的部落。在长年与炎黄尧舜禹各部落的争战中,多次战败,逐渐从其生息之地黄河下游与长江中下游被迫南迁,陆续定居于西南荒凉的崇山峻岭。而据说他们两族开战的导火索是一个黑苗人和一个白苗人争论谁才是真正的蚩尤后人,一言不合打起来的。”
  “夫人,那只是借口,他们就是为了土地。”
  “黑大叔,你好笨啊,对,那是借口,实质问题是土地,但是为什么会用这样的借口,你有没有想过?”
  为什么会用这样的借口?霄汉索眉,他从来没有深研过,想打战什么借口不能用!
  “战争不过是统治阶级的一种手段,一方面通过战争揽取钱财,一方面也可以通过一个共同活动增加民族的团结与凝聚力。而要激起整个民族共同对敌,一定要有一个具有说服力的借口,这个借口不可能会是鸡毛蒜皮的小事。”
  霄汉眼睛豁然一亮,怔怔地望着她,无法言语。
  “嘿,所以啊,解决这个问题就要先把这个导火索浇灭,然后再解决实质问题,要不然任由这导火索烧下去,雷不炸才怪。”
  晚秋的清晨有一丝凉意,湿润的风吹动片片苍翠,一俊美白衣少年独骑黑色骏马,带领着身后两人向树林深处走去。
  “夫人,该向右了。”少年后面的黑脸大汉无奈叹着。
  “哦,呵呵,知道了。”少年尴尬笑笑。
  一马当先的鱼儿双腿夹紧坐骑,拉紧右手缰绳,“过了这片林子,就有路了对吧。”曾经走过二次树影阵,这次,鱼儿想自己已经认得路了。
  霄汉没有说话,只是无奈地摇头着,而他身边的教众咬牙隐忍笑意,这是他第一次见到他们左监司这种想怒又不能怒的表情,左监司是刚直不阿之人,遇到问题总会一板一眼的行事,就算是怀着一颗悲天悯人的心,也不会直接表达出来,跟在他身边多年,他才慢慢知道这位上司的内热外冷性格。
  走出山林,趟过小溪,嘹亮的山歌回荡山间,“那是什么?”鱼儿好奇发问道。
  “是白苗人在庆祝丰收,每年的这个时节他们会放下手中的活儿,从分散的四面八方赶来,聚在一起,选出最勇敢的勇士。”
  “选勇士!做什么?”打战么?
  “他们选勇士,只是一种精神上的嘉勉,不具实效意义。”
  “哦?”鱼儿皱眉,“可是不具意义选他干吗?”
  “属下曾听说,他们被选出的勇士会得到奖赏,而且可以在这次的大会上选择自己喜欢的姑娘。”这名教众附言道。
  “嗯,很有意思啊!快点走,我想去看看。”这种有趣的活动,错过可惜啊。
  虽然白苗人的木屋也是黑黝黝地,但是却不像黑苗寨里那种死气沉沉,远离木屋的空地前,正围着一群人,人群中正有一男子高声歌唱。虽然鱼儿听不懂他在唱什么,但从他的表情上,也能感觉到他对生活的热爱,对族人的热情。
  歌声结束,土司宣布庆祝大会正式开始,只见人群散开,从人群中走出一名高大魁梧的棕红色皮肤之人,他打着裸背,着一条白色长裤,光着赤脚,腰间的红色腰带上的穗子随着风飘动,那种气势就像出山的猛虎。
  鱼儿吞了吞水口,暗想:这就是勇士么?
  这时从人群的别一端也走出一名男子,此男子个头较小,同样的装扮,却有不一样的气势,他更像一只狐狸,脸上挂着无所谓有笑容。
  前一名男子不屑冷哼,给白苗的土司大人使了个眼色,土司点了点头,让族人架起高高的刀架,铺好烧得通红的炭火,指了指前方说了一堆话。
  “他说什么啊?黑大叔。”
  “攀上刀刃高峰的人,是无谓的英雄,趟过熊熊烈火的人,是真正的勇士。”霄汉这名手下翻译道。
  “哦,这就是所谓得上刀山下火海啊!”鱼儿点点头,以前在电视中看过人踩玻璃,脚下无伤,据说已经练出来了,脚底板厚了,所以他们行如平地。看了看人群中那一高一矮的光脚,不免有点担心。
  首先出场的是高个棕红色皮肤的人,他又瞪了矮个人一眼,大胆的攀上了刀架,一步步小心翼翼地爬了上去,还好并没出什么危险,他成功爬到顶上大吼了一声,引来下面众人的掌声。
  矮个人还是那副无所谓的表情,打了个哈欠,也跟着人群鼓起掌来。
  鱼儿奇怪,更加注意这个人,想他是就不把对手放在眼中,还是另有隐情。那矮个人好像注意到鱼儿的眼光,回过头来望向她这边,突然那副无所谓的表情突然变了,眼神中闪过一丝兴奋之光。
  鱼儿拧眉,自己好像不认识此人啊!

  第 14 章

  修改中

  第 15 章

  “哈”我打了个长长的哈欠,伸了个赖腰,从床上坐起来。咦?床上?我什么时候睡床上的?昨晚,我明明趴在那边桌子上等混蛋小武,难道我有梦游症?不可能啊,从没听奶奶说过。
  抬起手腕揉了揉眼睛,咦,手腕上何时被缠上的布条?凉凉的,像是涂了昨晚的灵药。奇怪,难道有鬼?从床上下来,整整皱巴巴的衣服,向前厅走去。
  叹气,我终于发现小梅的好处了,尽管她有时凶,还威胁我,但是早上起来,她一定会奉上洗脸水与早餐,决对不会让我的肚皮大唱空城计。
  思前想后,我觉得手上这布条是小武给我裹的,毕竟他是一教之主,昨天又那样对我吼,说什么他只要我,一般在小说中这种有权有势蛮横不讲理的混蛋,都是沙猪。请原谅,我一个学生没见过几个人,所以很多事都是从书本中知道的。
  从而我肯定,这一定是他亲自弄的。嘿嘿,说实话,被人这样喜欢,我有种飘起来的感觉,虚荣,这是虚荣心在作祟。高兴过后,理智涌现,他再怎么喜欢我,我也不可能接受他,先不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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