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娇重生守则-第3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她前几天问过专业课老师了,如果她想出国的话,可以由b大推荐大四就直接去,然后到期末再回来答辩,这样的话能有更充裕的时间在国外进行学习。而这一前提就是,她得在三年里修完学分,做完实践,考完雅思,然后提前一年去写毕业论文,否则的话就会来不及。
而她这学期已经都在挑学分高的课选了,学分高就意味着课业重,而且大部分都很枯燥。
这对程洛宁倒不是什么问题,她每天都在希望自己的时间能够多一点再多一点,恨不能早早地去完成她的目标与梦想。
马卉不知道她一下子想出国的原因,还以为是她们家对她的要求。只有程洛宁自己才清楚,她离宋瑾的差距实在是太大了,想要到达那样的高度,还是得走他走过的路才是最快的捷径。
宋瑾这个人,几乎可以说是改变了她一生的人。
她也想做一个改变很多人生命的人。
就在这时,马卉忽然想到了什么,又一次蹦跶了过来,“程洛宁!这周末摄影社的活动你去吗?”
程洛宁被她晃得拿不住笔,只好抬起头想了想她说的事情。b大的社团一直以活动多、经费足而闻名于b市高校之中,摄影社也不例外,一直会组织一些社团活动,比如出去采风什么的。她们除了开学初交过一次团费之外就再也没有交过钱了,而这些活动却是全免费的,不知道他们是哪里来的这么多经费。
这次摄影社又组织了一次踏春,大概就是组织社员去爬山什么的——程洛宁想了想,b市天气这么差,污染这么严重,完全不知道爬山有什么意义,于是果断摇头,“不去,我要去图书馆。”
马卉早就知道她是这个答案,直接把她的笔抽掉了,“去嘛去嘛~”
程洛宁看着马卉卖萌的样子笑了笑,却丝毫没有动摇的神情。
马卉跟她相处这么久也算是搞懂她的脾气了,绝对是个说一不二的人,和无聊的人交流就能让她炸毛,但是马卉确实还蛮想参加这次活动的,寒假的时候她拿压岁钱买了一个单反,还没有试过效果,正好可以趁这次机会去试试。
她低着头酝酿了一下语气,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程洛宁我们认识这么久,都没有像普通的大学生那样一起出去玩过我这个人胸无大志,却每天陪你去图书馆而且你来b市这么久,也没有出去看过b市对吧?到时候你怎么跟别人说你在b市呆了四年呜呜呜”
程洛宁看着马卉,沉默下来。
倒不是她被马卉说动了,而是她忽然发现,她原以为脾气好善解人意的马卉也有这个年纪小姑娘的通病,喜欢跟人相处用“等价交换”原则,这让她觉得有些意外,也有些难过。
程洛宁不否认自己是个自私的人,安于享受自己的幸福与满足而忽视旁人的感受,但是既然她把马卉当成一个还算可以长期相处的好朋友,人家也提出了“等值”的要求,她自然不能拒绝。
她不知道拒绝会不会让她们的友情产生危机,因为她从来没有过这种经验——方悦不会再三要求她去做她已经拒绝过的事情,而她也不希望失去马卉这个朋友,所以她想了想,“那好吧。”
马卉立马灿烂地笑了起来,“太棒了!欸对了!我们副部长这次也去!戴琪!你还记得吗?”
程洛宁没接话,摸了摸马卉的手臂以示好意,然后继续低头看书。
马卉也没有生气,自己笑了笑就回到自己的床上了。
她何尝又不知道程洛宁在想什么呢,但是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必然要相互付出、相互索取的不是吗?
这样就够了,她能为自己退一步也就够了。
马卉的脑中忽然浮现出戴琪的脸,捂着脸害羞地笑了起来。
踏青,真是有点期待呢。
☆、47|4。12|
到了周末,b市难得地露出了太阳的真面目,空气中奇怪的灰尘也在阳光的照射下消失无踪——用马卉的话来说,总体来讲是个出行的好日子。
程洛宁也是随着马卉报的摄影社,其实她对拍照的兴趣并不是那么大,但是既然来了也就当是踏青锻炼身体了。虽然程洛宁看起来非常纤瘦,但是也是那种健康的瘦而并非营养不良的体型,这也多亏了她在高中时早晚步行、暑假出去旅游爬山的经历,为了保持这种健康的样子不变成上辈子那样,她确实是应该偶尔出去走走。
看到马卉拿了一个大包,背了好多好多东西,除了她新买的单反之外还有各种零食、饮料等等,程洛宁都忍不住笑了,“你这是要去度假啊。”
她敢打赌,马卉拿这么多东西肯定爬到一半就爬不动了,她和马卉做了这一个多学期室友最是了解马卉了,虽然看起来小小的、整天蹦蹦跳跳,其实体力相当不好,跑步也只擅长短跑,对耐力跑相当没有办法,b大上学期的最终3000米健康考测跑还是程洛宁带着她跑完才勉强到良好的。
马卉倒是毫不在意的样子,“你什么都不拿,等下肯定会觉得后悔的!以前我们春游都是这样的!我路上就会吃掉啦肯定不会重!”
程洛宁看着自己手上的手机耳机还有一瓶水,弯了弯眼睛。
两人和社团的其他人在校门口集合。
她们老远就看到门口停的大巴,已经有人在陆陆续续往车上拿东西了,马卉连忙把包往上一提,扯着程洛宁就跑,把她扯得踉踉跄跄的。
等到了车上,程洛宁发现好几张熟悉的面孔,不仅仅是戴琪。
“诶!程洛宁!你也是这个社团的啊?”谈轩看到程洛宁难得把长发高高地梳起来、步伐轻快的样子,惊喜之情难以言表,直接从位置上站了起来。
程洛宁完全没意料到会在这里看到谈轩,有些惊讶,但是又立马恢复了惯有的温柔神色,“啊,你好。”
谈轩立马看起来有些尴尬,讪讪地点了点头坐了下来,眼睁睁地看着马卉拉着程洛宁坐到了后面。
说真的,谈轩有些失落——好歹两人也是同一个班级的正副班长,不管怎么样都要比普通同学熟一点吧?但是程洛宁这个人就是有本事把自己弄成一副“我和你们都不熟别来搭我”的模样,偏偏他还觉得这个妹子很有气质,完全不像别的女生那样疯疯癫癫又不矜持的样子。
谈轩承认自己就是喜欢长得好看的,女朋友么,不就应该找漂亮的、喜欢的、看不腻的么?
但是无论他做什么、做的好还是不好、或者是在工作上配合或者不配合,都不会引起程洛宁一丝一毫的表情变化,在她的脸上甚至看不到因为他的失误而产生的不耐烦、厌恶,永远都像是套了个面具一样拒人于千里之外。
谈轩想到了那天偶然间看到程洛宁和那个密歇根大学的学长走在一起,那时她的表情,简直像是给了他致命一击——原来程洛宁是会好好微笑的,是能够笑出感情来的啊,只是不会对他这样笑而已。这样想来简直令人绝望。
谈轩回过头,看了眼程洛宁的方向,此时她正在靠着玻璃一个人听歌,完全没有加入旁边马卉和其他人的聊天行列。
他忽然做了一个决定,决定他是放弃还是继续。
摄影社包了一辆大巴,社团里要求参加的社员加上一些家属林林总总总算坐满了一辆车。
他们的目的地是b市市郊的一座小山,虽然不高,勉强只能算个小土丘,但是依山傍水的风景很好,很适合踏青游玩。
大巴开了一个多小时就到了,坐在前面的戴琪和几个副社长率先下车去拿行李。等程洛宁下了车才发现原来马卉那个包根本不算什么,走在前面的十几个男生每个人都背了半人多高的登山包,搞得他们像是要去登珠峰一样。
马卉拿着她那个在路上已经吃掉了好多的零食包,和程洛宁两人无视了谈轩频频回头的目光,安然地走在最后。
“欸程洛宁,刚才戴琪说他们好像要在这里野营,然后吃烧烤什么的,明天中午再回去。”
程洛宁转过头没有说话,以目光示意马卉继续。
马卉蹦跶了一会儿,忽然扭捏地凑到程洛宁旁边,小声地对着她的耳朵,“其实我喜欢戴琪。”
“啊。”程洛宁有点惊讶,又觉得也许自己心中早就想到了,只是一直没有得到确认的惊讶。
“不是不是!不是故意没有告诉你的!只是”马卉却好像理解错了程洛宁这声回应的意思,连忙解释道,“只是唉,我也是不知不觉的你也知道他现在是我的副部长,也是我们小组的组长,一直带我做事的——元旦晚会也是我们几个一起做的策划协调其实我一开始也不喜欢他那时候对你那态度但是”
程洛宁笑着打断了她:“哪有的事,戴琪看起来很有能力啊。”有能力的人就是有自傲的本钱,这是程洛宁一直以来的想法。
马卉挠了挠脸,似乎在想应该怎么说,“也不仅仅是能力,就是感觉人挺好挺客气的,也一直帮了我很多他也学过一阵声乐,有的时候还会指导我几句”
程洛宁没有说话。
她知道马卉是初恋——这个看起来风风火火的姑娘内心柔软得不得了,总是对爱情抱有美好的期待,她也有点怕她被骗。毕竟马卉不是她,没有对爱情绝望过,也许会怀有很大的热情、甚至牺牲精神。
马卉也很纠结的样子,搓了搓衣角,“还是想试试吧,大学里谈一场恋爱才算不留遗憾啊!也不知道他对我”后面话却是不太好意思说下去了,给了程洛宁一个“你懂得”的眼神。
程洛宁笑了起来,借着身高差摸了摸她的头发,“那就野营吧。”
毕竟各人有各人的路。
。
没想到最后果然如程洛宁所料,马卉爬到半山腰就爬不动了,即使程洛宁全程拽着她也没有用。两人渐渐从队伍的首位掉到了尾端,一同掉下来的还有戴琪,他估计是看程洛宁一个瘦瘦的小姑娘拖着马卉有点辛苦,便自告奋勇地接过马卉的大部分重量,最后直接把马卉背了起来。
程洛宁也乐得自在,拿着马卉的包走在戴琪旁边,抿着嘴没有笑,假装没看到马卉通红的耳廓,把两只耳机都塞进了耳朵。
戴琪至今看到程洛宁还是一副十分高冷的模样,马卉感觉三人略有些冷场的样子,把头缩到衣服的领子里,掩盖了自己带了害羞意味的声音开口道:“晚上是要烧烤吗?”
戴琪点了点头,“嗯。”
“烤架呢?食材呢?你们搬上去的吗?”
“烤架那边有的借,食材男生会背上去的。”
“哦。那你怎么不背?”
“我不是要背你吗?”
“”
三人就这样慢悠悠地爬上了山顶——不,应该说是小土丘的丘顶。等几人到的时候,那里已经有负责的同学在指挥大家搭帐篷、从旁边的旅游小木屋借烤架搬过来生火了。
马卉从戴琪背上跳下来的时候早就调整好了表情和心情,满面笑容的样子,“谢谢副部长!好人一生平安!”
戴琪瞪了她一眼,摇了摇手也跑过去帮忙了。
两人在女生的大帐篷里放好东西,拿了相机就跑去拍照了。程洛宁对这种蹲在路边死命对着花花草草对焦的事情实在是没什么兴趣,陪着马卉取了一些景就慢慢地往回走了。
她也不怕马卉会走丢,这条路上好几个他们社团的人在拍照,而且这种小土丘,都是趁着天气好来踏青的b市人民,根本不存在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