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转大清-第1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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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知道是这事儿,我怎么也帮你劝劝他。”
“他还带个闺女?这肖大哥心也太硬了,自己吃苦也就罢了,怎么能连累孩子也这么可怜呢?那闺女多大了?哦,我算算,可是有十六七了?”
“你怎么知道?”
“我那时在他家住过一段时间呢。记得,那小闺女长得可水灵了。”
“就是,老肖就是为了这娃,不好找东家。”
“那东家太太,你帮忙给说说,我那大儿子还没订婚呢,我们成了亲家,他也就不会不跟我一起去了。”
“嘻嘻,我还没做过这码子事儿呢。这可是积德行善的大好事,一会儿他回来,我一准儿给他说。”
雪梅和他爹,包括东家一家,都当这老头的儿子,大概也就是个主溥知事之类的九品官儿,他们谁也想不出来,这坐在石头墩子上的老头儿,儿子竟然会是六品的同知。
他们眼里,那七品的县太爷都是了不起的大官儿了。
爹爹刚开始还是不太答应:“我当年偶然救了凤兄一条命,这现在就要着人家来报答,我臊得不行。”
“呵呵,肖大哥,你不为你想,还不为闺女想想呀,就你现在这样儿,闺女能嫁什么家儿呀。这位凤兄的儿子,可是科举考出来的官儿呢。我估摸着,怎么也是个举人老爷。你积了德了,闺女现在可有福享。你再不答应,我可都看不过去了。”东家自从知道爹爹救了一个官员的老太爷,对父亲说话和气了不说,也不叫老肖了,改成肖大哥,雪梅这两天,东家太太也不敢让做活儿,说她是做夫人的命,再让做活会折辱了她。
爹爹不说话了,雪梅是他的心病。东家见雪梅她爹软下来,凤老头再来时,就摆下酒席,三个人在一起喝了几盅。爹终于下了决心,和凤老头一起去河北,他本不求把女儿嫁个官员,但求能度过这个灾难,保全他和女儿性命,也保全女儿的清白,女儿正是花儿一样的年纪,又是花儿一样的容貌,这么在外漂泊,太危险了。
东家太太给雪梅了几身她年轻时的旧衣服,让她一路上换洗,还给她一个帷帽。父亲让雪梅管凤老头叫凤伯伯,他们从德州出发,有时坐船,有时雇辆马车,没两天,一个傍晚时分到了景州。
爹爹一看进的大门是同知府,腿都有点发软,他低声给雪梅说:“如果凤伯伯的儿子不愿娶你,咱们就回去。”雪梅听爹爹的话,非常心虚,知道爹爹现在走投无路,她心里也是非常难过。
事情如她担心的,那个凤伯伯的儿子不肯给爹爹磕头,爹爹当时就要和雪梅回德州。
“肖大哥你可不能这样,不论怎样,你先在这里住一晚,就算你要回去,也不要黑天里赶路。”
还有一位年轻人,雪梅听出来他是凤伯伯的老2,他赶紧给爹爹说好话:“肖叔叔,你听我说,你对我爹的救命之恩,我们兄弟一定会好好报答的,你千万别负气离开。就算和兄长婚姻不行,我在京城还有产业,给你寻个好营生,让你和这位妹子好好生活不成问题。你今晚就先在驿馆歇了,咱们明天好好议一议。”
这位凤二哥拉着爹爹,带着她去了驿馆,一路上,说了不少好话,还说他和哥哥没想到爹爹忽然给订下这么一门亲,马上觉得接受不了,还请肖叔叔原谅云云。
第二天,雪梅刚起来,梳洗了,就听到外面有说话的声音,凤伯伯来了。这位凤伯伯,害怕他爹带着她回去,一早就过来查看的。
“凤兄,你那老2,说是可以帮我找个营生,这对我来说,已经够好了,咱们亲家不成仁义在,你也别硬逼着儿子了。”雪梅听爹爹这么说,她心里其实也那么想的。
“这叫什么话,不成这儿女婚事,本就是当爹娘的说了算。”凤伯伯说话很倔。
到了吃早饭的时间,那位凤二哥过来了,他低低给他爹说了些什么,凤伯伯皱着眉听完,刚说了个:“那女——”后面的话,就让凤二哥的大眼给瞪回去了。
“肖大哥,你安心和闺女在这儿住着,我这就回去,和儿子准备迎娶你闺女的事儿,我那老大,最听我的话了,他昨天就是没想到,觉得有点意外,接受不了,嘿嘿,今天,这不,已经和老2合计着,怎么办喜事儿了。”凤伯伯笑的满脸灿烂。
“呵呵,爹呀,你人生地不熟的,回去能准备个什么,还是我和兄长去忙啦,你就陪肖叔叔在这儿住下,闲了,就在这景州转转。”凤二哥说话非常中听,再加上凤伯伯一脸期望的神情,雪梅他爹终于决定留下来。
雪梅从那天开始,每天待在驿馆的房间,很少出来,凤家那边,过来一个老妈子,拿过来一些绫罗绸缎的,给雪梅做衣服。雪梅也每天手儿不闲,和那老妈子一起缝衣绣花,做起嫁妆来。
“姐姐你好命呀,一过门,就是‘安人’,这可是六品诰命呀。”做活儿时间长了,那老妈子也和雪梅说说闲话,“我们老爷,那可是要文采有文采,要长相有长相,是景州大大的清官儿,这才几年,就从七品升六品了,都说,他这同知,迟早是五品的。”
雪梅红着脸不说话,如果她现在嫁的是一个普通庄稼人,哪怕是个小财主,她的心里都会有又羞又喜的感觉,可现在,是个官儿,还是个她想也想不到的大官儿,比她知道的七品知县还大,她只觉得懵。有一回,爹爹过来看她,她低声问:“爹爹,你说,咱们现在,是不是做梦呀?”
爹爹脸上是喜悦,眼里却多少还有点担心:“雪梅,你就放宽了心,我都去打听了,你这个夫君,名声可不是一般的好,满城的老百姓,没有不夸他的。你过门,肯定不会受委屈,他一准儿对你好的。”
“嗯。”雪梅低低地应了一声。她感觉爹似乎想叹口气,却又硬硬给憋住了。
就像现在,雪梅就想叹口气,但喜娘一再叮嘱她,今天不吉利的话儿不能说,不吉利的事儿不能做。
门口有脚步声,有点迟缓,走走停停,门“吱呀”一声,开了,那脚步声到了雪梅跟前,雪梅闻到一股子酒气,有个白皙指头修长的手,拿着一个秤杆,把她头上的红盖头挑去了。
那手,还轻轻扶起她的脸,雪梅被迫抬头,看到个俊美的男子,不过,他很明显,喝大了,醉醺醺的,似乎摇摇晃晃站不住。
雪梅起身,帮他脱去大红的喜服,还准备过来扶他,他却身子一歪,倒了下去:“我困了,睡吧。”他有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就闭上了眼,没多一会儿,响起了匀称的呼吸声。
正文 肖雪梅(二)
肖雪梅(二)
雪梅看到他这么斜着,占了大半个炕,自己是无论怎样躺,都很难不挨着他了,囧的满脸通红,她坐在炕角,呆呆地望着他,心里想过无数个和他见面的场景,却没有一个是这个样子的。她想为他脱去身上的外衣,也想为他理顺睡觉的位置,最后,什么也没做,她觉得,他身上似乎有一把火,她只要一挨上,就会被烧着。
雪梅也困了,看到伸出床外的大脚,她鼓起最大的勇气,把鞋子给他脱了下来。雪梅喜欢干净,穿着鞋子睡觉,她无论如何也忍受不了。
她给他盖好被子,把自身的喜服脱了下来,收好,然后用被子一角,盖着自己,蜷缩在炕角,什么时候睡着的,她就不知道了。只知道晚上,她很冷很冷,后来,梦见爹爹给她生了个火盆,她就向火盆靠去,暖烘烘的感觉终于包裹了她的全身,她在梦里,还奇怪,这火盆,对着后背烤着,身子前面怎么也会烤热了?暖暖的感觉紧紧包裹着全身,紧得让她觉得呼吸都有点困难,她轻轻挣扎了一下,脑子一下清醒过来,是他从后面,紧紧抱着自己呢。雪梅想要推开的,就是一只大手,她脸上马上觉得火烫火烫的,口干舌燥,身子也僵直了,不敢乱动。背后的人,迷迷糊糊地嘟哝了一声,似乎说他很困,别打扰之类,并且,换了个姿势,把雪梅抱的更紧。雪梅睡不着了,她尽量忍着不要动,但却由不了自己,每次,她都是动完了,才意识到又没控制好自己。最后,身后的人,再一次想换姿势时,大手一下按在雪梅的胸前,雪梅惊讶地吸了口冷气。
“唔。”他迷迷糊糊地应了一声,但那大手,却缓缓地动了,雪梅觉得自己僵硬地像个木偶,任由他在全身上下揉搓,直到他把自个儿翻过来,压在身下,她都既不敢动,也不敢出声,她全身的衣服,被他一件件扯开,两人已经裸呈相对,肌肤摩擦带来的感觉,似乎让他更疯狂。
被撕裂时的剧痛,令她想要呼喊,雪梅咬着嘴唇,硬硬把声音压住了。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只好任由他予取予夺。
终于,他深深地满足地叹了口气,停了下来。低低对雪梅说:“睡吧。”雪梅明白,他即使刚开始是迷糊的,现在也已清醒。她听他低低叹了一口气,过了好一会儿,才又把她抱在怀里,用被子将两人裹紧,她疲累之极,在他温暖舒适的怀抱里,睡去。
雪梅不知道当太太夫人有什么好,以前她在村子里住,每天从早忙到晚,从来没觉得时间原来会这么难熬。她现在,一天必须自己给自己找点事儿做,才能让自己不会呆呆从早上熬到晚上。
这天,凤二哥的未婚妻来了,在府里住着。家里人,看到站在一起的她们,都说长得像,公公还感慨说:“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雪梅觉得,凤二哥的未婚妻,比她要大方地多,和这两兄弟说话,也很自然,后来,她听出来,这三个是一起长大的,再后来,她知道她叫小雅,是个识文断字的女大夫,听着他们在一起说话,她心里多少有点自卑,有些话,她根本听不懂。听到自己丈夫爽朗地笑声,她心里跟虫子咬了一样,什么时候,他能这么对着自己笑,就好了。虽然,丈夫对自己很体贴,很好,但她心里,一直觉得,少了些什么,现在,她明白,他俩之间,少了这样推心置腹地谈话,少了这样毫无保留的说笑。
雪梅在屋里,窝了一天,第二天,黑眼圈都出来了,吃过早饭,她打起精神,去看小雅。虽然她比小雅要小,但名份上,她是嫂子。
“小雅,你看,你还需要什么,我帮你来置办。”她进去时,小雅正拿着一本书在看。
“嫂子,我这里什么都好呢。”小雅放下书,起身请她坐。
“你看什么书呢?”
“呵呵,话本。”小雅似乎有点不好意思。
雪梅不懂,也不知道小雅为何会觉得害羞:“你们都识字儿,就我什么也不懂。”她比她还羞惭。
“嫂子,那你,也可以识字儿呀,我看你天天绣什么荷包儿,你要那么多荷包做什么,还不如看看书有意思。”
“那你教我,行不行?我可笨了,你别笑话我。”
“还没学呢,怎么知道聪明啊笨的。”小雅很喜欢这位小嫂子的纯真,听说凤煜和图清擦肩而过,她遗憾了好久,等见了雪梅,她却没法讨厌她,小雅觉得,这都是命运捉弄人,怪不得谁了。
雪梅开始了她刻苦学习的经历,刚开始,看到小雅写出那么娟秀舒雅的毛笔字,她心里直痒痒,可是自己一动手,羞得都想钻地底下。
“比我刚开始写的,还好呢。”小雅鼓励她,“多写,多写就好了。”
雪梅相信小雅的话,每天只要有空儿,就练习写字,小雅是个非常尽职的教师,也很会教人。雪梅不知道,小雅当过教师,她只知道,有机会学习,对她来说,实在太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