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宋朝当公主-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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帅了,她记得这个书生应该就是在街口摆摊卖字画的王公子。她说道:“小姐,他是卖字画的王公子,听说他爹以前是当丞相的。不过他爹生前做官很清廉,家里都没什么积蓄……他当丞相爹一死,他就只有靠卖字画为生了。”
幽云听了之后更加对王素产生好感了,她带着丫鬟走了过去。
“王公子,多谢你刚才出手相助。没有你,幽云可能就被人踩伤了。”幽云笑着给王素道了一个万福说道。
王素见状赶紧回礼说道:“举手之劳,何足挂齿!”王素望着这个姑娘,觉得这个姑娘真是越看越美,她的一颦一笑顿时让他神魂颠倒。
就这样,二人是一见钟情。丫鬟婉儿每日利用出府帮小姐卖水果的方便,都会给他们两个暗通字条。
这样一晃过了三个月。可是世界上哪有不透风的墙,何况是一个千金大小姐和一个穷酸书生的传书呢!幽云的母亲符青青是一个很聪明,而且很严厉的母亲。
这天,丫鬟回来的时候,在门口遇到了夫人,夫人已经留意婉儿很久了,她每天都出去,说是给小姐买水果,但是她每次回来都会和小姐躲在房里不知道什么。而且小姐经常或喜或忧地望着窗外,看样子就知道小姐是有心上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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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信阳公主救人5
符青青望着见到自己神色慌张的丫鬟说道:“婉儿,你去那里了?”她已经在这里等了这个丫鬟很久了。
“我去给小姐买水果了。夫人。”婉儿慌张地说道。她的手里确实提了一篮水果。她不敢正视夫人的脸,低下头,咬着嘴唇。
“你去买水果?买水果能买那么久?”符青青冷笑地说道。这个时候,门外走进了一个家丁,他就是她派去跟踪婉儿的张叔了。
“夫人,这个婉儿果然有鬼,她买了水果还到街口那个姓王的年轻公子的字画摊那里和他说了很久的话,那个卖字画的还给她一封信。”张叔说道。
符青青见状点了点头。她冷冷地望着婉儿说道:“死丫头,还不快把信交出来?”
“夫人,没有信!”婉儿顿时吓得哭了,她说道。
张叔一听马上走过去,一把从婉儿的怀里掏出了一封信,这信正是王素写给幽云的书信。他把书信递给了夫人说道:“夫人,给你信。”
符青青打开书信,展开来,里面写着:
“上元一别君,日日盼鸿雁。
待到秋闱科,誓言两相践。“
这信的内容不是私定终生吗?意思是说,上元佳节见面分别以后,天天就盼着婉儿给自己带来的书信,希望能在金秋的科举告状,实现两个人双宿双栖的誓言。
这样的信,顿时让符青青生气,但是她转念一想,若是那个卖字画的小子能高中,女儿嫁给他也不算是辱没门楣了。她把信还给婉儿说道:“你把信给小姐,还有,明天你送信给那个穷书生的时候,先来找我,我有话要对那个书生说。”
第二天婉儿果然在送信给王素之前来找夫人了,符青青的心肠其实还是不错的。她拿出一袋银两递给婉儿说道:“把钱给王素,叫他回家好好读书,别再卖字画浪费时间了。秋闱就快到了,这些钱够他上京赶考的了。”
婉儿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她昨天还和小姐商量对策,小姐还打算和那个穷书生私奔呢,没想到夫人竟然给钱那个穷书生,叫他别卖字画,好好读书上京赶考。她接过钱,望着夫人说道:“夫人,你真的不生气?”
“我当然生气,但是若是那个穷书生能高中状元,然后风光地娶我的女儿,那就不同了。好了,婉儿,你快走吧!跟那个穷书生说,他如果不能高中,就别再来缠着小姐了。”符青青说道。要知道,凌家的女儿是不嫁给像他这样连老婆也养不起的穷书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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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信阳公主救人6
婉儿把钱和话带到后,王素听了感激莫名,他说道:“婉儿姑娘,请你回去转告你家小姐,我王素今秋肯定金榜题名,风风光光把你家小姐娶回家。”
婉儿点了点头说道:“公子,婉儿的话带到了,从明天起,你就要回家用功读书了,你有什么话要带给小姐吗?”
王素听了马上点了点头,他拿起笔写了一封信,然后给丫鬟婉儿拿回去给小姐。
可是世间的事情哪有那么美好的,符青青把钱交给婉儿拿给王素之后,王素就乖乖地回家读书,发誓要用功读书,中状元。
一转二十天过去了,一天晚上王素在房间里看书,突然感觉院子门外有人敲门,他站起来发现书童已经趴在桌面上睡着了。他摇了摇头说道:“这么贪睡?”他无奈打开房门走出去,把院门打开,发现竟然是婉儿姑娘和凌家大小姐。
“幽云,婉儿,你们怎么来这里?”王素吃惊地问道。
这个时候婉儿不高兴地说道:“先别问那么多了,进去再说。”婉儿说完把幽云推了进院子,然后左右看看,马上进门把院子的门关上。
王素请幽云进了房间,然后给她们倒茶。
“幽云,你们怎么来了?”王素问道。
“我爹要把我嫁给张宝万的儿子张秀卿,我明天就要出嫁了。这些天,我和婉儿一直想出来找你,但是爹派人看着我,今天晚上要不是婉儿用酒把看我的两个家丁给灌倒,我也出不来找你。”幽云哭泣地说着,她说完就扑到了王素的怀里,然后紧紧地抱着王素。
王素被幽云这样一抱,顿时心怦怦地跳个不停。他也慢慢地伸手抱着了幽云,然后安慰地说道:“等天明了,我去向你父亲提亲,幽云,你先在这里住下吧!”
这个时候书童醒了,他站起来望着婉儿,吃惊地说道:“婉儿姐,你怎么在这里。”他转身一看,发现公子怀里竟然抱着一个女子,顿时更加吃惊了。公子怀里抱着的那个女人是谁?他指着公子怀里的幽云问道:“她是谁?”
“她当然是我们家小姐了。”婉儿不高兴地说道。
这个时候那对难舍难分的恋人才回过神来望着丫鬟和书童,两人红着脸,望着对方。王素长那么大,还从未和女子这般亲热,他对书童说道:“你和婉儿去把厢房收拾一下,今天晚上,幽云小姐住在我的房间,我去厢房睡。”
“是,公子。”书童赶紧说道。
早上的时候,天刚刚亮,王素就听到有人吵闹的声音,他苏醒过来的时候,竟然发现自己身上压在东西,等他定睛一看竟然发现自己压在自己身上的东西是一具全身赤裸冰冷的尸体,这尸体满身是血,自己的手上竟然拿着一把带血的匕首,这尸体竟然就是幽云……
就在王素惊魂未定的时候,一队人马冲进来了。他们见状不由分说地把王素暴打了一顿,然后把他拉去见官。
可怜的王素此刻是百口莫辩。书童赶紧去找他那个有免罪金牌用处的翡翠玉瓶,没想到竟然被人打碎在地上。书童顿时呆住了,这是罪犯欺君,王素更是死罪一条了。
我听完了这件事情的经过,很同情地望着王素摇着头说道:“天妒有情人!可怜,可悲。”这个世界上的爱情都是美丽而易碎的。
我听到堂外议论纷纷,恍然间想起,这是在审案,我拍着惊堂木说道:“王素,本宫问你一个问题,你案发前一夜是在厢房过夜的是不是?那你醒过来的时候,你是躺在那里的?”
“厢房。”王素说道。
我点了点头,看来被移动的是幽云的尸体了。
“厢房离你的房间相隔多远?”我问道。既然要移动尸体,那么两者的房间应该相隔不是很远才对。
王素说道:“我的房间是在花园走廊的尽头,而厢房是在走廊的两边的花园后,相隔只有十几步。”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我问道:“那个翡翠玉瓶是在那里被打碎的?”
王素说道:“翡翠玉瓶我一直放在我房间的香案上供奉着。它碎的时候,是在我的房间的。”
“那如今碎片在那里?”我望着马大人问道。
“启禀公主,那个玉瓶的碎片无缘无故失踪了。如今还没有找到。”马大有一听赶紧说道。
“哼,既然玉瓶碎片不见了,那罪犯欺君之罪就没有证据了。这案子疑点真是很多,好了,今日就审得这里。明天继续审。”我拍着惊堂木大声说道。
退堂以后已经是晌午过后了,奇怪了,郭槐怎么还不来?莫非路上出了什么事情了?我心里暗暗疑惑道。莫非他发现了什么蛛丝马迹,去找包拯的晦气了?
我把捕头汉海生留了下来。
“汉捕头,本宫想去查看当日的案发现场,你可以带本宫去吗?”我喝着茶望着地下跪在的捕头说道。
他赶紧说道:“卑职能为公主效力,当然愿意。”
我点了点头说道:“把衙门的仵作也一块带上。”
我们来到了贤孝山庄,我进门就看到一个偌大的花园,不过杂草丛生,看样子这个院子和我公主府的院子有得比,我走到了花园的尽头,就看到了不是很长的走廊。这走廊估计有好些年没有修补过了。油漆掉了不少。
院子里的房子挺多的。我看了一下,大概有二十来间。他们主仆二人,住那么大的房子,就不怕有狐仙来陪?
我对身边的书童说道:“你家公子的房间是那间?”
“公主,是这间!”书童说完就走到一间看起来还不算是很旧的房子的面前,他推门就把我们带进了房间。
我进房间就看到一张不是很大的桌子,在桌子上竟然摆放着鲜花。看来这个王素也是一个爱花之人。房间的四壁挂满了书画,看字画字迹就知道是那个王素写的了。
“对了,书童,本宫没问你的名字你!你叫什么?”
“回禀公主,小人叫憨子。”他马上说道。
我转头发现在门的左边放着一个香案,香案上原本应该供奉的是皇上御赐的翡翠花瓶的。我指着那里说道:“憨子,那里是不是你家少爷供奉皇上御赐翡翠花瓶的地方?”
憨子一听马上点了点头说道:“是的!”
我来到了香案的旁边,然后问道:“当日,你发现翡翠花瓶碎了,它碎成什么样子?在何处碎的?”
“在这里。”憨子指了指门口地面那里说道。
我听了皱了皱眉头,若是说是不小心被老鼠之类的动物碰掉的,或者是主人拿花瓶的时候不小心掉的,那么花瓶应该碎在香案旁边才对,可是花瓶却碎在里香案相差十步之遥的门口那里,看来是有人想偷走花瓶的时候,不小心弄掉在地上的了。
我来到了门口,对身边的天长、地久说道:“你们快帮我看看,地上有什么痕迹!”
“是!”他们两个马上俯下身去看。
我也和他们俯下身去查看。
地上怎么有刮痕,在地砖的上面有刮痕。像是什么锋利的东西划的。虽然刮痕的大小只有手指那么长短,而且头发丝那么细。这刮痕还不只是一处。很多处。看样子,是某个人的鞋子上刺进了一粒小小的玉石碎片,走路的时候,玉石碎片在地上划的。
这个时候,我抬起来头,偶然间发现在里门口不远的地方的地板上竟然有苍蝇停留,而且还不是一只,而是好几只。等等,若是那个幽云不是在厢房被杀,而是在这里被杀,那么这里很有可能血迹。
“憨子,给本宫弄几坛米醋来!”我马上说道。憨子一听马上跑去厨房了。
这个时候,我身的仵作望着我说道:“莫非公主认为这里有血迹?”
“难道不是吗?否则那么干净地面怎么会停留那么多苍蝇?”我反问道。我望着仵作,这个仵作看起来年纪不大,大概就是三十来岁。虽然留了把小胡子,可是还是显得不是很老。
米醋拿来了,我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