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多三国事件薄-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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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那多
第1卷 桃园三结义
第1章 刘玄德卧薪尝胆卖草鞋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而到了东汉末年,已是到了将分未分之际。朝野之上,十个太监二十手遮天,使得当今圣上形如废人;九州之内,却已经暗流汹涌,各路豪雄伺机而动;即便在乡野之间,也有许多人对即将到来的风云变幻,充满了期待。
涿县,是幽州的一个小镇。而这个小镇,此时却大大的有名,因为一个人。这个人姓刘名备字玄德,二十来岁,长得白乎乎粉嫩嫩,一双耳朵尤其特别,耳垂大而厚,就好似将滴未滴的黄鼻涕,挂在耳廓之下,晃来荡去。据说这副软且可塑性极佳的耳垂还有一功用,可以当作耳塞,拉上来往耳孔里一填,顿时隔绝一切声响,可使刘备在三分钟之内酣然睡去。
只是这样一副耳垂长在刘备身上极之浪费。每天正午到傍晚夕阳西下,在县城东城门进出的人,无不期望有这样一副耳塞,可以隔绝刘备那令人发指的叫卖声。
这个年代,商业为士人所轻视,然而在乡野之间,大家都是一样的艰苦求生,所以不论干什么行业,同是百姓,没什么看得起看不起的。尤其现在的天下局势变得越来越混沌不明,汉室的江山,远没有从前固若金汤。这样的情形下,一方面老百姓的生存较之从前更困难了些,另一方面,行商之人,其获利有时也会相当丰厚。所以近几十年来,商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以至于几乎所有的行业都发展出了自己的行会,一来互通消息,二来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障商人的利益甚至安全。
刘备是个卖草鞋的,这种生意,多是自产自销,所以并不太需要互通消息,由于不必到处走动,本人的安全基本取决于居城的安全,但很多地方依然有卖鞋行会,大家都是一样的干活,凑在一起交流交流缝缝补补的经验,也是好的,大一点的州郡规模的卖鞋行会,甚至分成草鞋派、布鞋派和棉鞋派,派系之间各执一词,认为自己的鞋种天下第一,符合潮流,符合政治形势,某某要员就穿着自己同种的鞋子,以求其它鞋种顺应历史,不要逆潮流而动,赶紧趁早退出历史舞台。于是派系之间互相叫骂,打架斗殴等情况时有发生,好不热闹。
经过上面的一番介绍,想必大家还是可以了解到,这卖鞋行会,是一个很有前途,很有发展希望,发展潜力的行会。然而以涿县为中心方圆二百余里,近十个大小城镇村落之中,居然没有一个卖鞋行会。这一切,只因刘备的存在。
因为刘备在业内太过于声名赫赫,这样的声名甚至超越了行业内部,以至于寻常百姓只要听到刘备的名字,就立刻脸色发白,发青,发紫,若是在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被人吼一声“刘备来啦”,胆小的立刻就会吓倒在地。可以很诚恳地说,这样子的形容加之于刘备的头上,是断断没有一个知道刘备名字的人会觉得过份的。刘备这样人物的存在,使得如果涿县或是附近的城镇有卖鞋行会,则刘备必然会在其中担任重要职务,此外,涿县附近卖鞋的人也因为出了个刘备而越来越少,一来完全没有办法和刘备竞争,二来如果自己卖草鞋,不是和那刘备同一行业,被亲朋好友知道,是要被唾弃的。更重要的是,如果真的有卖鞋行会,岂非将大大助长刘备的气焰,让其触角伸及的范围更为广泛,倒霉的人就更多了。
究竟那刘备有何通天彻地之能,可以惹得如此天怒人怨,神鬼共愤?对此有怀疑,觉得我是在对一个纯良商人大肆诽谤的,可以在白天到涿县东城门去走一遭。
“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卖草鞋啦……咦,这位先生,你印堂发黑,昨夜必有血光之灾,什么,没有,告诉你,昨天有三支蚊子盯了你十八口,吸去你3CC血,如不及早避邪,日后有大难,方法很简单,我的草鞋经过高僧法力加持,只卖二十个铜板……咦,那位小姐,走路歪歪斜斜,那个来了吧,干什么都不爽吧,这下你有福了,买了我的草鞋,垫在那个下面,可以防止侧漏,怎么运动都不怕……那位老伯,别跑啊,什么昨天刚买了三打,老客户啊,今天再拎四斤回去吧,这辈子穿不完,还有儿子孙子,还有我可以帮你穿嘛……”
如果有不知好歹的人打算装作没听见,就会发现自己的前进道路上忽然多出一个刘备的大头,然后刘备那亲切的声音就在耳朵里蔓延开去,把自己淹没在声音的海洋里,一个又一个“卖草鞋啦”“卖草鞋啦”的巨浪扑天盖地而来。据悉,如果习有高深内功,可以靠打坐三个时辰气转三十六周天把这该死的声音驱除,如是常人,往往四五天缓不过气来。
当然也有不卖帐的,看见刘备带着几麻袋草鞋守在城门口,打算直接闯过去。这涿县虽然小,但城门也足够两匹马并排而入,真要发力直冲过去,难道那刘备还拦得住?
按照常理,这种推测是站得住脚的,寻常一个小贩,不过就是声音响一点,口水多一点,难道还有什么了不得的本领,一个人就可以霸住整座城门?
大家书看得多了,想必都知道,“按照常理”这四个字一出现,“常理”这种东西很快就会被狗不知叼到哪里去,一点作用都派不上了。那刘备偏偏会轻功,一个会轻功的人占着这么个小城门,难道还会让寻常百姓轻轻易易就闯了过去?
为什么刘备会轻功呢,为什么一个会轻功的人会甘愿在这里卖草鞋,而不去飞檐走壁,在这个乱世将至的时代干那种夜入千户盗万家的有美好前途的职业呢?会有这种疑问的人,一来没有看到刘备卖草鞋的盛况,否则就会发现刘备已经将卖草鞋这项职业发扬光大,搞得财源滚滚而入,比当小偷有前途万分;二来刘备卖草鞋,实在是有其非常复杂的内因,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所谓十年磨一剑,又所谓卧薪尝胆,再所谓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反正一时也说不清楚,暂且按下不表。最重要的是,刘备真的会轻功,还不是一般的会轻功,而且是大大的会。也就是说,轻功大大的好。
刘备的轻功名为幻影身法。这种轻功在江湖上没什么名气,但没名气不代表不好,许多数百年前名动天下而现在已经失传的神功绝技也没什么名气,邻居老傅自个儿种的甜死人的红瓤小籽瓜也没什么名气。
刘备轻功好不好,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轻功真奇妙。据不幸的目击者称,最多曾经见到刘备同时化作七个幻影拦截七个想溜的顾客,在他们耳边不停地叽叽歪歪,直至他们乖乖摸出双倍的钱来。
真正使刘备名声大噪的是张角领黄巾军攻来那回。其实人家也没想攻这个小城,也就是过境而已,但黄巾军势大,又凶名远扬,据朝廷张的榜文上说,个个都是杀人不吐骨头的恶魔,平常人一和黄巾贼靠近,就会被恶魔附身,把全家杀光光,再淫邻人妻女,最后遭天打雷劈而死。其实稍稍读过一点书,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这张榜文写得狗屁不通,既然一靠近就会附身,那么全家在被杀光光之前也都被附身了,邻人的妻女不用说也会被附身,难道附身以后还会自己杀来杀去淫来淫去的?再说被雷劈被天火烧这种,为什么现在黄巾军还在四处晃来晃去,早该绝种了才是。
虽然榜文不通,但吓唬寻常老百姓的作用已经达到,听说黄巾贼靠近,从城守到士兵一共1038人,其中突然结婚请了婚假的有280人,家里老父老母叔叔阿姨三姑六婆等亲属暴亡而请丧假的有489人,还有186个人以探亲为名迅速滑脚,最后的83个粗壮男性则告了产假。总之在短短一个上午就都作鸟兽散了。
兵都跑了,居民当然紧跟着也都逃到附近的城镇村庄甚至山里去了,唯有刘备还坐在东门。由于没有目击者,无法得知当时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黄巾军打西门出来的时候,人人脚穿一双刘备牌草鞋,背上更是背着一堆。从张角而下全军的脸色,就和头上戴的黄巾一般黄。
照道理,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一来刘备难道是织女下凡,家中竟然可以备得如此多的草鞋,二来若是真的把张角惹毛了,张角军中纵然没有高手,成千上万名黄巾军士兵一拥而上,一个刘备又怎是对手,鞋没卖出去就被生剁了。可事实就是那么奇怪,以致于所有人都百思不得其解,当然也没有人胆敢去问刘备当日使了什么法宝,可以令得张角乖乖掏出一大笔军费购买刘备牌草鞋作为黄巾军军用草鞋,此事遂成为三国历史上一大悬案。由于这个悬案太过于离奇,以致写史书的人觉得必然是有人夸大其词,所以若不是我这个写野史的人重新将这件惊天大案挖掘出来,恐怕没人会知道刘备在年轻的时候可以做到这种连诸葛亮都自叹不如的事来。
如此盛举,整个涿县无人看见,只流下无数不实的传言,着实可惜。然而涿县没有人看见,黄巾军中看见的人却不少,许多人更是终身难忘当时的情形,只是当事人大多不愿意回忆当时自己的惨状,每每对军中无缘与会而又好奇追问的同伴闭口不谈,偶然传出的只言片语,虽然版本有所差异,但综合起来,已经可以大概知道当日整个事件的一些眉目。
据说,那天天公将军张角率三千余名黄巾军精锐部队,直向涿县而来。之前接到探马报告,说整个涿县小城的人都已经跑光光了,大军可以顺利通过涿城,想到自己大军已然有此威势,张角非常满意。
然而就快到涿县东城门的时候,骑马走在全军最前列的张角发现,城门口竟然还有一个人。不用说,那个人就是刘备。
江山代有才人出,刘备的风采,就于其时展现了出来。
张角下令全军暂停,独自催马向前,想见识一下这个胆敢独自拦住大军的人是何方神圣。
张角虽然艺高人胆大,但也不敢过于靠近,本打算在东城门前三十步的距离停住,向刘备问话,却不料离城门尚有四十步光景,前方那背着一麻袋草鞋的刘备身形一花,疾风忽起。原本张角就在用心戒备,鞘中大剑“锵”然而响,但抽到一半的时候,刘备的身形已经闪到马前,口中道:“南华先生托我向您问好。”
听到“南华”二字,张角整个人立刻僵住。
要知张角一身武功,兵法谋略,全都由南华所授。南华乃是当世有数的宗师级绝代高手,传说中一身修为近乎陆地飞仙的境界,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但南华最出名的还不是他的武功,而是他那不定期发作的怪癖。
南华的怪癖就是好为人师,发作起来,不管你本人愿不愿意,一定要教你才行。南华教人从不循章法,兴之所致,授业方式便千奇百怪,甚而惨无人道。当世许多高手便由他一手打造,但在他奇怪教学法下残废或精神障碍或死于非命的人却更不计其数。
张角碰到南华的时候,还是一个什么武功都不会,一个大字都不识的庄稼汉,早已过了习武的年纪,通常人在这个时候再练武,顶多学几手庄稼把式,连成为一个普通高手都无可能,可南华硬要挑战极限,调教张角三年,竟然使张角一跃而成为一个一流高手,兵书谋略精通,甚至还可以作几首打油诗。
可是那三年的遭遇,却令得张角以后每次不小心回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