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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中国百姓看中国-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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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敦白(北京)
  有两个报道,看后令人极为愤慨:一是内蒙赤峰糖厂半年不发工人一文工资,却明目张胆违背中央政策张贴告示,强行每人交一万元集资款,否则立即下岗。二是原浙江温州平阳县委组织部长董根顺,月工资800余元,到任四五年便聚敛家产170多万元。两个官员,一个可算庸官酷吏,一个可称贪官污吏,答记者问时振振有词,俨然真理在手,天经地义,嘴脸何其相似。
  明明是企业经营不善,连年亏损,以至于工人半年来连吃饭的钱都没有,董事长总经理却跷着二郎腿怪罪工人不交钱是“观念意识跟不上形势”、“不能和企业荣辱与共”。这位“公仆”乘美国名牌豪华轿车卡迪拉克,他的副总经理说“汽车是公有财产,每个工人都有一份”。且不说每个工人能否与“公仆”们荣辱与共,屁股能沾上“卡迪拉克”的光,到了厂里没饭吃的地步,领导为什么不和工人们“荣辱与共”,把豪华车卖了,先解决无米之炊呢!依我看,千万不能和这样的“公仆”“荣辱与共”。否则不但揭不开锅,总有一天会弄到卖儿鬻女的地步。据报道,目前该厂已“集资”1000万元,有关部门知其不对却暂无办法。但糖厂的头头们却有的是“损招”:除了将豪华车藏匿于宾馆,还决定将来用产品——白糖偿还工人欠款。设想,若以出厂价2元一斤计算,每个参与集资的工人可分两吨半白糖。大概每个工人还得弄个小仓房。你看,连销路带仓贮问题都解决了,还能说领导无能?这怎么是雪上加霜?让你工人整天泡在蜜糖里还不知福吗?
  再说那位县委组织部董根顺,大概连个“七品芝麻官”都算不上。不过一个小小“押司”罢了。却真个是“虎落平阳”!老话说:“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董部长四五年间竞购置了五六处房产,且查明的只有十几万贿金,余下百多万家资全系“灰色收入”!好生了得!董部长理直气壮地宣称:这些“全是朋友熟人送的”。并作此地无银三百两,来路似乎还很“光明正大”!岂非咄咄怪事!如此这般的董事长总经理,又如此这般的组织部长,机关或企业如果真碰上了,依我看,“政企不分”也好,“政企分开”也罢,都是要倒霉的。唯一的办法:消灭蛀虫!
  
  你看见了什么
  胡平(安徽滁州)
  一个卫生检查团到某城市检查,市领导在宾馆宴请检查团。宾主觥筹交错,谈笑甚欢。突然从餐厅的门缝中窜出一物,检查团中一个年轻人大叫一声:“老鼠!好大一只老鼠!”皆大惊失色,还是检查团中的一位负责人反应快:“哪里有这么大的老鼠,那是一只灰猫!”该市卫生局长立即附和道:“是啊,那是餐厅养的一只灰猫。”几位市领导遂擦了擦额头的汗。众人又坐下来继续饮酒。倒是那位年轻人弄得面红耳赤,坐立不安。
  处事越多,见识越广,就越有“眼”力。对官场上的人来说,这就是一种宝贵的政治经验。可是越是有这种经验的人却越缺乏“眼力”,这不是很奇怪吗?
  
  长大当讨饭的
  陈大超(湖北孝感)
  朋友的小家伙,居然说他长大后要当讨饭的。
  “惊”得我不由得哈哈大笑。开始我以为我没听清楚,于是就反复问。那个奶声奶气的小宝贝,也就反复用奶声奶气的声音说:“我长大了当个讨饭的。”
  我也就知道这里面必有故事。
  果然,他的家人告诉我说:“开始他一听见猫叫就往我怀里钻,我就叫他莫怕莫怕,说这个世界上妈妈最狠,有妈妈在,你什么都不用怕,那时候他就说他长大了要当妈妈;后来他长大一点了,调起皮来我有点狠不住他了,我就用隔壁一位当警察的叔叔来骇他,说这个世界上警察是最狠的人,打这以后,他又说他长大了要当警察了;有一次,隔壁的警察叔叔带他出去玩,他竟然去逗一个讨饭的,隔壁的就说:你可莫碰讨饭的呀,连叔叔都不敢惹他呢!从此以后,他就说长大以后要当讨饭的了。”
  人最怕什么,就最想当什么;当了自己最怕的,既可免除自己的怕,又可享受别人的怕。这个道理,连三岁小孩子都懂。难怪那么多的人,长大了,都不约而同地想当官呢!
  
  人不如狗
  童大焕(福建三明)
  “3月5日,是徐汇区有征犬打防疫针的第一天,不少宠物主人以权谋私,动用单位车辆送狗打针,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在四小时内,即有二十多辆公车送小狗打针。”读了这则新闻(《南方周末》1998。3。27),不由人别有一番滋味上心头:要是能把这些公车的车牌号同时刊登登出来,这条新闻的价值就更高了。可惜没有,也许登出来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因为很多事说出来,说给大家听都可以,就是不能说给具体的某些人听。
  去年发生在全国各地的一系列“张金柱案”仍像拂不去的阴影,历历在目地在眼前晃来品去,苏东海们痛苦的呻吟犹在耳际,不料今年却又发生这样的“喜剧”。其实这也不奇怪,悲剧喜剧总是互相轮流着发生,有什么样的悲剧,便会有什么样的喜剧,二者之间总是有那么点千丝万缕的联系。其实根本用不着那么多的车轮真的从苏东海们的身上碾过去压过来,只要有太多的小狗大狗们坐着公车去治病去打预防针,老百姓就已经要在那些无形的车轮底下痛苦地呻吟了。
  
  “四不敢”男人
  陈大超(湖北孝感)
  湖南一位女士,投书到湖北的《青年月报》杂志,说她跟她的丈夫“愈来愈没有共同语言”,因为她的丈夫是那种“不敢想、不敢说、不敢闯、不敢做”的男人,毫无男子汉的气质。说她已经跟他分居了。
  有朋友来玩,我问他们这种“四不敢”的男人,在什么地方最容易见到。朋友大多想都不想地说:“在政府机关。”“在机构超编人满为患又都想保住优厚待遇的政府机关。”“在各种不需要想不需要说更不需要闯更不需要做就能混到饭吃的办公室里。”“在那种场合,敢想敢说敢闯敢做多会吃亏倒霉。”
  咦!是英雄所见略同还是怎么回事?连我这个“英雄”也这么想。
  我就说:看来机构改革真是很有必要啊,不然真是会有越来越多的中国女人瞧不起中国男人的!就跟瞧不起“中国男足”一样。也就说得朋友们哈哈人笑。
  然而却有朋友说:正是一些“四不敢”男人,才敢一年又一年地制作假报表,培养假典型,推广假经验,渲染假繁荣。也就说得我们瞪大眼睛:乖乖,这也是一种“勇气”一种“狠气”啊!
  只是有这种“勇气”有这种“狠气”的男人,反而更今女人们鄙视和厌恶,也更应被机构改革改革掉。
  
  张金柱伸冤
  薛涛(江苏淮阴)
  尊敬的人间父老乡亲、尊敬的法官律师人人:我乃张金柱是也!曾为阳间官吏,现列阴间小鬼。我驾车撞人以致一死一伤那档子事不再说了。本来我想,罪也犯了,人也死了,阴间虽然恐怖,小鬼尽管缠人,可是到底在人间也风光过,花天酒地的日子也享尽了。我不下地狱谁下?可是,新近不断有新鬼来羞辱我、嘲笑我,说我太窝囊、太软球、太无能。鄙人追问之后,方知人间又出了许多奇闻,顿觉五脏俱裂,泪飞泉涌,心若剑刺,肠如刀绞,天哪地呀,我太冤、我太屈,我于黄泉一声吼,诉我一腔怨魂愁。
  我没人家风流!你看人家公司工会主席赵湘杰,在3月24号晚上的20分钟之内,在800米的路卜,驾车先是撞死一人,后也撞伤一人,又撞毁了二部车。人家不像我那样吓得心惊胆战,只顾逃命,而是大摇大摆地进了大酒店,让小女子按摩侍候!哎呀呀,那纤纤玉指的抚摸,那飘飘艳香的诱人,多雅多妙。赵公不愧是主席,临危不乱,处惊不变,思淫依然,风流潇洒。你说我冤不冤、说我丧尽天良,诉我禽畜不如,可是我撞了人后没敢干异性按摩这档子事,我比这位主席道德一千倍一万倍。可我做鬼了,他呢,尽管进去了,但烟照抽,红烧肉照吃,多滋润多自在,他不来阴间,我冤!
  我没人家阴毒!你看人家黑山县的检察长谭安州,1997年11月27日驾车带着两位镇党委书记、一位副书记到城里用公款大吃大喝,回来的路上撞死两人。我撞死人只知逃,而人家比我阴毒得很,先是找人当“替罪羊”,企图偷梁换柱;人家不干,谭大人又使出更阴毒的一招:置亲情于不顾,让弟弟来当“替罪羊”。你说这多狠多辣多没人性多没良心,比起我吓吓人、逞逞威、耍耍赖、仗仗势来,既惨忍无比,又高雅艺术。可是,一颗“花生米”我吃了,他谭某人虽说后来无奈自首被撤职了,也只判了6年,他不来阴间,我冤!
  我没人家气派!你看人家山西省石油公司的张敏,2月1日下午4时,在山西省原平市新华街驾车连撞6人,尽管没有死的,可是昏死的昏死,伤残的伤残,也够味了,可人家多气派多威风啊,被群众拦下后,尊口一张:“死一个给50万,伤一个给十万八万。”何等口气,何等派儿。原来其父是原平市前市长,现任某开发区主任;其岳父现在任原平市副书记、分管政法。为张敏付受害人医疗费的是原平市政府秘书处。张敏这小子真是太派太牛了,哪像我辈,“后援”力量不足,威风不起来,倒了“死”霉了。人家张敏至今无事神仙一般,逍遥人间,他的影响坏不坏、大不大,引伸引伸,涉及大官的“官相”、政府的“政相”、执法者的“法相”,比我大多了,他不来阴间,我冤!
  尊敬的法官大人,尊敬的人间公道之人,我笔写我心,我心诉我冤,我冤唤公平。我知我罪,不求平反,只求将那比我风流、比我阴毒、比我气派的仁兄仁弟,送个把来以示公道。不是我人死还要赚一个,实在是我被小鬼嘲笑得颜面全无,威风扫地。阴间还得住,小鬼还得当,总得让我稳稳脚跟吧!送个把来,说明我张某人生时也曾威风,不是有句诗么,叫什么“生当做人杰,死亦为鬼雄”。我如今面子全无,何时才能成为“鬼雄”?并请顺告——
  诉状所列赵公、谭公、张公,在下实非死了还要拉个垫背的,你们不来,我实在不敢坐“撞人鬼”之第一把交椅。不过,我乃好汉一条,你们抓阄吧,抓到了就来,怎么样?在下在鬼门恭迎,特备薄酒压惊。日后结成鬼兄鬼弟,好生琢磨撞死人后逃身之计。
  阴间小鬼:张金柱
  1998年5月8日
  
  刑讯逼供为哪般
  贺卫方
  刑讯逼供素为我国法律所禁止,刑法规定了专门的罪名,刑事诉讼也列有专条。然而,法律条文不等于法律生活的事实;从传媒的报道中,我们还是可以知道,刑讯逼供的事情时有发生,而传媒所揭露出来的事件大多是闹到死人程度(例如4月24日本报刊登的《一桩出自公安局的命案》),有关部门难以收场者。其他一般刑讯行为恐怕要算是冰山水面下的部分了。
  我们有必要探讨一下,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症结究竟在哪里。证据法方面的问题是我们比较容易发现的。嫌疑人抓获后,如果缺少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人证物证,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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