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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4部分

唐砖(1-21卷)-第304部分

小说: 唐砖(1-21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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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窦燕山一步跨过管家残缺的半截身体,趁着巨蛟仰着脖子吞咽的时候,一刀就刺进了巨蛟脖子下的软肉处,锋利的横刀沿着受力方向继续往下切割,巨蛟受到重创,嘴里叼着人腿,一时吐不出去,身子重重的砸在沙滩上,

    窦燕山没了横刀转身就跑,只觉得后腰处似乎被攻城锤砸了一下,身子飞了起来,重重的掉在平台上,一瞬间,窦燕山就感觉不到自己的双腿了,嘴里已经有血沫子涌了上来。

    管家吐出最后一口气的时候,眼睛里还是浓浓的担忧,他到死都没有对自己的忠心有过一丝的后悔,只有浓烈的化不开的遗憾。

    窦燕山半躺在平台上,目光呆滞的看着在沙滩上翻腾不休的巨蛟,这头蛟活不了了,被横刀刺穿了心脏,没有多少时间可活了,他努力地坚持着,不想在这头蛟死去之前闭上眼睛。

    这一生最大的希望是屠龙,谁料想一只未遇风云的巨蛟,就让自己的所有雄心壮志都付诸东流。

    巨蛟不动弹了,窦燕山嘴角浮起一丝笑意,准备闭上眼睛,好好地享受一下自己最后的生命,活着的时候太劳累,现在到了好好休息一下的时刻了。

    闭眼的一瞬间他看见云烨光着身子从水里爬上来,又见故人,窦燕山莫名的欢喜起来,至少有人把自己屠蛟的故事说给所有人听。

    “云侯,几日未见,风采如昔,真是可喜可贺。”窦燕山知道自己的仪表很糟糕,所以他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雍容一些。

    见到窦燕山第一眼,云烨就知道他没救了,脊椎骨都断裂了,白森森的骨头茬子就露在外面,能活着把话说得平缓已是奇迹。

    云烨躬身一礼:“窦兄千里而来,小弟身无长物,待客寒酸,还清我兄见谅。”

    “有只蛟龙已是意外之喜,安敢奢求其他。”

    “小弟这里有蛟龙卵一只,不知窦兄可有品尝一下的意愿?”

    “正该如此,我与蛟龙激战,两败俱伤,蛟龙先死,我大嚼龙卵,走火入魔而死,这一点云侯他日教导弟子之时不可不说。”

    “为勇者讳,这一点可以做到,他日长安市上一定有窦兄大战蛟龙的典故肆虐长安,荼毒游侠,让皇帝瞠目,让百官惊讶。”

    窦燕山无声的大笑一下,嘴凑在云烨磕破的蛟龙蛋上,用尽全力一吸,蛋壳为之一轻,窦燕山舔舔嘴,喃喃的说:“无上的美味啊。”

    “窦兄,到了现在,你还不悔悟么?”

    “为何要悔悟?云烨,大丈夫生不能五鼎食,那就五鼎烹好了,我纵心胸,快意恩仇,三步之内以死相博,如今战败,不过一死,死前尚有仇敌送葬,何憾之有?”

    一句话说的平淡无奇,仿佛就该如此,窦燕山真的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他害人无数,死在他手上的人也绝不在少数。却落得个心安理得,云烨想要做个自己意愿中的好人,却举步维艰,夜不成眠,这是何道理?

    “云侯,我将远行,不知可有诗赋为我壮行?”

    “你看悬崖上的那棵松树,我就以他为题,为你作歌。”

    “好极了,只是快些,我担心听不完,那样可就太遗憾了。”

    “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摩万击还坚韧,任而东南西北风。就这四句,你执着了一生,想必到了阴曹地府也不会消停,我唯有祝你继续坚持,但愿你有旌旗十万斩阎罗的一刻。”

    窦燕山仰天大笑,笑的极为畅快,笑的鲜血从身下涌出来,也笑的五官渗出血丝,嘶吼着说了一句“痛快!”就此寂然不动。

    


    *第十七节 牛头金

    窦燕山死了,和所有人一样,他也会死,死了也会招来大片的苍蝇,也不知道这些东西是怎么活的,只要有血肉的地方就会有他们。

    南诏气候温热潮湿,一天的时间,尸体就会生虫长蛆,不到三天,整具尸体上的血肉就会被那些小小的生物吞噬的一干二净,只会留下一具洁白的骨骼任由风吹雨淋,最后回归最终的本源。

    窦燕山死了,云烨发现自己并不开心,只觉得心里空落落的,那些苍蝇到了撵都撵不走地步,肆无忌惮的在他的脸上,还有伤口处下蛆,竹枝子抽过去,打死了一片,顺便把窦燕山的皮肤也抽破了,云烨不管,反正他已经死了,就他自己的洁癖来说,破点皮远没有苍蝇在身上下蛆来的可怕。

    云烨在用窦燕山的横刀挖坑,这是一把宝刀,刀面上带着美丽的菊花纹,这样的宝刀没有人会这样粗暴的对待它,无不是抹上油束之高阁,闲暇之时用最柔软的绸布轻轻擦拭锋刃,直到它见血的一刻。

    宝刀没有铲子好使,这是云烨现在的感触,为了不让更多的苍蝇把蛆下在窦燕山的身上,云烨努力的刨着坑。

    窦燕山身躯雄伟,是标准的关中男子,一米九的身高迫使云烨必须挖一个两米长的坑才能掩埋住他,长得高没好处,穿衣服废布料,吃的也比别人多,最要命的是连坟墓都比别人费地方。撵走了苍蝇,拖着窦燕山的脚,把他拽到坟坑边上,虽然从台子上下来他的头在碎石头上磕的梆梆作响,窦燕山也没有表示反对,依然咧着嘴在发笑。

    没有什么话好对他说了,该说的都说了,郑板桥的诗都给他念了,看,一个多有福的唐朝人。

    在他的身子底下垫了一些竹子,在身上也覆盖了一些,权充棺木了,一向爱好风雅的窦燕山想必会很喜欢,书里面不是说了么,宁可食无肉,也不可居无竹,这样的安排风雅透了,一般人没这待遇。

    挖出来的土太多,所以坟堆就很高,只要不再有前天的大雨,这个坟堆应该能保存好久。旁边有个小水坑,云烨用竹子把管家的半截尸体推进去,内脏的味道很难闻,和猪的没法比,云烨不想在下雨的天气里再洗一遍澡。把他丢在鳄鱼嘴边的一条腿连着屁股一起推进去,站在坑边数了数,发现少了一条腿,死者为大,既然有能力不让他让他死无全尸,那就帮一把吧,云烨决定破开鳄鱼的肚皮把他的腿找出来。

    如果在以前,云烨一定不会放过鳄鱼皮,也不会放过鳄鱼肉,一个是做包的好原料,一个是治咳嗽的好药材,现在他拿着刀顺着那道伤口用力的刨开,内脏哗啦一下就被挤了出来,挑出那条粘糊糊的腿之后,云烨就惊奇的看见了探戈女王,虽然只剩下一个骷髅,但是那对黄褐色的大门牙还是那么有喜感,除了她,没人的牙齿能长到半寸长,快成獠牙了。

    管家的腿就顾不上了,抱起空空的骷髅来到河边,用水清洗干净,本来就丑,再脏一些,就没法看了。

    是鳄鱼把探戈带了过来,还是探戈把鳄鱼带了过来?云烨不想追究这件事,探戈斗不过窦燕山,所以还是别埋到一起,一个准备旌旗十万斩阎罗的家伙,实在不是探戈一个土的掉渣的女王能招惹的起的。

    等到云烨给管家堆好坟,找来两根木头,削出一片白皮,用横刀在上面刻好名字后,分别插在两个坟墓的前面,气派的坟墓就完工了,总觉得少点什么,云家的坟一直都有供品,虽然总是被云十八偷吃,但是总是有的,四时八节不断,这两个坟堆惨了点,什么都没有,不想用石头来骗鬼,探戈都来了,南诏这地方实在是有些邪门。

    捡起一个石头对着悬崖上看热闹的猴子扔了上去,不得了了,一大群猴子就用手边上的野果子还击,如同暴雨。上回它们就是这么对待鳄鱼的。

    也不知道野果子能不能吃,猴子能吃的,一般情况下人也没问题,从基因链上看,人和猴子没有多少区别。

    绿茵茵的野果子摆在墓前顿时生色不少,当精疲力竭的云烨躺在沙滩上,咬了一口果子,被那些恐怖的酸液从迷茫状态拉回来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是纯粹是吃饱了撑的,做那些无聊的事情。

    提着横刀,胳膊底下夹着探戈的头骨,三蹦两窜的就回到了对岸,上了岸,总觉得不对劲,自己今天的状态不对头,好像忽略了什么事。

    为了检查自己哪里不对头,云烨决定把刚才过河的步奏再重复一遍,只是刚刚回过头,就知道那里不对头了。

    湖水不见了,浅浅的一点水居然在倒流,怪不得有一阵子没听见瀑布的轰鸣声了,从来不相信神怪的云烨,几乎就要跪在地上向苍天祈求,原谅自己曾经对他老人家的不敬。

    后来想起那些自己飘在河面上看到的溶洞,就把要跪下去的膝盖直了起来,没什么,只不过是这条河就要变成地下河罢了。

    刚刚还在发愁自己怎么出去,现在不用想了,沿着河道往前走就是了,说不定能回到探戈的国度,曲卓那家伙还在那里,探戈的家,现在一定是大唐的领土了。

    旺财见到云烨回来,欢快的跑过来撒欢,云烨抱着他的大脑袋用力的揉了几下,算是安慰了他一下。

    今天走不了了,做好准备,明日开拔,走夜路会死人,如果不想变成一堆食肉动物的粪便,就最好晚上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

    拴好丝线,给自己做了一点吃食,闲暇时旺财用鳄鱼的爪子梳理了一下毛发,枕着香樟木的枕头准备睡觉,看见探戈的头骨像是在对自己笑,没好气的扔过去一块麻布,把她遮的严严实。

    那些傻猴子又在偶偶的叫,叫声里充满了愉悦,它们在虐尸,那只鳄鱼的尸体明天早上就会完全消失,猴子,有时候也吃肉……

    嘈杂声响了大半夜,而后就寂静无声,似乎一切都进入了梦乡。

    梦里可以飞跃时空和距离,在那里云烨是以为无所不能的人,一会是现代社会的繁华,一会是燕来楼绝美的歌舞,一会是那日暮憨憨的笑脸,一会是辛月眉毛倒竖的样子,甚至还有小铃铛害羞的情形,有一张脸看不清楚,一会儿背景是高楼大厦,一会儿是青砖碧瓦的皇城,掩在红日里,若隐若现……

    孤独是原罪,为了寻求心理上的慰藉,云烨不知疲倦的在现实与梦想间奔波,穿梭在现实与未来,天亮的时候,云烨感觉非常的累,一夜的休息,不但没有补回精力,反而消耗了很多。

    旺财支棱着耳朵无话可说,他没有办法控诉云烨昨晚用脚狠狠地踹了它一晚上。

    该走了,打包完毕后,云烨留恋的看看供自己短暂休息的小山洞,双手合十,给这里的先民行了一礼,牵着旺财去寻找出路。

    窦燕山坟墓上插的那根青竹,依然青翠,在濛濛细雨中摇曳,似乎在向云烨告别。对着坟墓招招手,云烨记了一下地形,如果可能,希望窦家的人能来这里收取他的遗骨。

    “红线的那个绿线线,蓝格盈盈的天,生下一个兰花花实在是爱死个人……”

    最喜欢信天游的调子,尤其是在灰蒙蒙的天空下,高亢嘹亮的信天游似乎要刺破天空,再加上悬崖两边的热情观众,铺天盖地般的洒下青果子,比起掷果盈车的潘安不遑多让。

    云烨拱拱双手,答谢那些热情过度的观众,为了报答它们给自己扔了两块石头的恩情,云烨又开始吼起了新长征路上的摇滚。

    “一,二三,四,听说过,没见过……”

    一路狂歌,一路诗,一路水果,一头包,云烨欢快的一连走了足足二十里地,方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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