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际大地主-第7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经过一番实验,罗勇的心思也安定了下来,不再胡思乱想。他盘膝坐好,排除杂念,慢慢进入修炼状态。
《牧神诀》运转之下,一丝一丝清凉的气息不断被他的身体吸收进来,在体内顺着经脉流淌,然后被体内原本的气息牵引着,按照《牧神诀》的方法运行。
在这过程中,这些清凉的气息不断的渗入体内,潜移默化的改变着罗勇的经脉和肌肉筋骨。
而与此同时,这些清凉的气息之中,分离出一些微不可见的绿色光点,在顺着经脉运转到檀中穴的时候,脱离大部队,自发的向上升去,最后汇聚到识海中的那一点生命之光虚影上。
虚影再次凝实了一点点,相信再过一个月半月,就会再次凝聚出一点生命之光。
也许,时间会比一个半月短很多。
……
第二天,刚过六点,罗勇就停止了修炼,匆匆换了衣服就往粮仓去。
已经过了九个小时,怎么也得抓到几只老鼠才对。
打开粮仓,罗勇把捕鼠笼全部收了回来。
一只,两只,三只……
十个捕鼠笼抓到了足足十五只老鼠!
不过,这十五只老鼠都不足二十厘米,比昨晚那只小了一号,应该不会超过四岁。看来应该是很久没用捕鼠笼,导致后来出生的老鼠对捕鼠笼丧失了警惕性。
往年用捕鼠笼捉老鼠,更多的是起警示作用,真正捉到老鼠的很少,好几天才有一只两只,跟今天完全没法比。
罗勇拿出昨天那根三角叉,把所有的老鼠全部戳死,之后才把老鼠取出笼子。没办法,他可不敢冒被老鼠咬的危险。
十五只老鼠全部吸收完,大致相当于修炼五天的成果。想要凝聚一点新的生命之光,当真是任重而道远。
收拾完老鼠干尸,罗勇把捕鼠笼全部换了位置,重新放到粮仓的角落,准备明天早上再来收割一回。
回到家,正赶上早饭。
罗勇吃过早饭,跟老妈打过招呼,开始漫山遍野的找其他动物。
地里有田鼠。只是田鼠虽然肥硕,罗勇却不会找鼠洞,根本抓不到。
山上有兔子,有野鸡,只是农场里到处都是机械,这些动物一般根本不下山。
农场的湖里虽然有鱼,但是捕鱼的难度不比捉田鼠小,何况湖里大部分鱼都有毒,平时他家人也不吃,家里连张渔网都没有。
地里虽然有很多昆虫,但是个头太小,根本没有吸收的价值。
一个半小时后,罗勇一无所获的蹲坐在田埂上,神情有些沮丧。
膝上横放着从家里带来的猎枪,他摩挲着枪管,无奈的叹了口气。
平时他一直都觉得农场里动物挺多的。草地上有到处蹦跶的节肢动物,河里有能看不能吃的鱼,时不时还有各种小动物偷吃水果蔬菜粮食。
怎么到自己需要它们的时候,竟然连一只都抓不到手?
这时候,一直蚱蜢忽的从他面前飞过,落在旁边的草上,摇晃着两根触角,惬意的咀嚼着什么。
罗勇盯着这只蚱蜢,只觉得连蚱蜢都在嘲讽自己。
他平时虽然没怎么锻炼,把大部分精力都用在了学习上,但是也没到四体不勤的地步,怎么就什么都抓不到?
猛地一脚踹过去,把蚱蜢吓得振翅飞走,罗勇的心里才算有了些安慰。
算了,还是先回家吧。
站起身,扛起猎枪,罗勇无奈的回了家。
回到家,时间已经接近十点,何秀正在厨房里剁肉馅,准备中午包馄饨吃。
罗勇看着老妈的动作,心里猛然间划过一道闪电。
野生动物不好找,难道家养的也不好找吗?
虽然自家农场不养,但是隔壁农场却养了好多本土绿毛鸡,体型差不多有篮球大,比老鼠可大多了。
而且屠宰场里还有猪牛羊,只要买上几只,凝聚生命之光岂不是手到擒来?
匆匆跟老妈打了声招呼,罗勇小跑着到前院,开着车就去隔壁蓝樱桃农场买了只绿毛鸡回来,用菜刀杀死。
奇怪的是,直到鸡身停止抽搐,体内的《牧神诀》也没有自行运转。
罗勇有些奇怪,自己运转《牧神诀》试探了一下。
在他闭目感应之下;他手里的绿毛鸡身上,生命波动微乎其微,若不是他细心感应,差一点就忽略过去。
难道,这就是《牧神诀》不吸收它的原因?
他记得,之前他的粮仓捕捉那只大老鼠的时候,那只大老鼠在他的感应里就像是一簇火苗,虽然生命力不是特别强大,却不容忽视。
这绿毛鸡体型几乎是大老鼠的两三倍,怎么生命波动居然这么弱?这太反常了,让人接受不能。
罗勇草草收拾了地上的鸡血,提着鸡就回了厨房,直接把鸡给了何秀。
何秀问起的时候,他也是随便敷衍了过去,连中午饭都吃的心不在焉。
在他脑子里一直不停的盘旋着三个字:为什么?
……
第十章 警兆
……
为什么明明体型这么大的绿毛鸡,蕴含的生命能量,居然还不如一只巴掌大的小老鼠?这也太夸张了!
那只小老鼠,虽然蕴含的生命能量也很少,但至少,还能引起《牧神诀》的自动反应。
太阳渐渐西斜,罗勇居住的东厢,已经被笼罩在了流苏树的阴影里,室内光线渐暗。
罗勇已经在卧室里发呆了三个小时。原本说好今天要跟母亲一起筛选作物的,也根本没有做。
人们常说,生命在于运动。人们也常说,野生的东西比家养的更有营养。可科学检测却表明,两者除了口感和味道以外,在营养成分上几乎没有区别。
罗勇觉得,自己好像找到了一点思路。
这些绿毛鸡被饲养长大,每天只要吃了睡,睡了吃,两个月就能出栏拿出去卖。而老鼠呢,它们每天小心翼翼的防范各种天敌和人类的威胁,每一口东西,都要拿命去拼。其他野生动物,大抵也是类似的生存环境。
绿毛鸡空长了个大个子,轮攻击力,恐怕连老鼠都不如。
也许,这才是两者的本质差异。能从动物体内吸收而来,而生命之光作用于植物身上,却能让植物进化。可想而知,两者肯定存在着统一性。
生命能量能转化为生命之光提升植物,它本身肯定也能让动物变得强大,借此可以推断,越是强大的生物,体内蕴含的生命能量更多,能够转化的生命之光肯定也多。
没错,肯定是这样!
像绿毛鸡这种,只能等着被宰,战斗力几乎为零的渣,生命能量当然也少到可以忽略不计。
也许华夏的古人就感觉到了这种区别,只是没有办法准确的描述,只能笼统的认为野生动物营养好。其实,在罗勇看来,准确的表述应该是:野生动物体内蕴含的生命能量多,对人体的好处也多。
如果直接摄入,虽然人体只能吸收其中的一小部分生命能量,但潜移默化之下,体质必定会得到改善。以此类推,站在食物链顶端的生物,应该也能够通过捕猎进食的方式,吸收更多的生命能量,从而使得自己更加强大。
这也是自然进化的机制。
难怪现代人体质跟古人差距那么大,原来不仅仅是生活方式的问题,跟进食方式以及食物来源都有很大的关系。
看来,想要快速凝聚生命之光,就必须要想办法捕获强大的野生动物,自己目前的实力实在是太弱,还根本不够看的。
想明白了这些,罗勇只觉得自己思维更加清晰,念头通达,整个人都有一种焕然一新的感觉,晚上的修炼,似乎也顺畅了不少。
一夜无事。
第二天,罗勇又起了个大早,书桌上的小翠跟窗台上的“将军璧”幼苗,看起来都很精神。
尤其是小翠,身上的刺又长出来了,只是长度还只有原先的一半,看来再过个一两天,就能完全恢复正常了。
罗勇摸了摸小翠身上的刺,算是打过了招呼。他之前就发现,小翠很喜欢自这种交流方式。
然后,他就离开了房间,按例去处理一下粮仓里的老鼠。
这一晚下来,又有五只老鼠入账,大致相当于两天的修炼成果,比昨天少了很多。相信随着这些老鼠越来越精明,以后会越来越少。
然后罗勇就开始了晨练。
经过昨天的思考,他决定加大自己的运动量,每天早上出去晨跑,上午巡逻农场,练枪,下午再做其他事情。
不然,以他之前的生活状态,比绿毛鸡好不了多少,真战斗起来,自己可能连老鼠都跑不过。想当初自己能一下戳中那只大老鼠,还是靠的小翠飞针的麻痹能力,降低了老鼠的速度,不然都未必能戳中它。
以这种战斗力,就算有猎枪在手,又能收拾得了几种动物?想要靠这个快速积攒生命之光,更是难上加难。
机会只会留给又准备的人,他可不能懈怠。
巡逻完农场,罗勇也稍稍有些累。回到家的时候,却看到爸妈在收拾行李。
原来两人打算明天一早就出发,去爷爷家看爷爷。
罗勇连忙放下手里的东西,过去帮忙。
“我们不在家的时候,农场就交给你了。试验田的事,你多上点心。”罗之孝嘱咐道。
“好的。你们大概要去多久?”
“没有半个月回不来。”
三人一边交谈,一边收拾东西,很快就把东西收拾的差不多了。
晚上吃饭的时候,罗勇把自己的计划跟父母说了一下。他准备把那两块试验田划分成小块,把适合秋播的作物和花卉都种下去,观察它们各自的生长状况,并通过市场调查,最终确定最适合农场的几种。
另外,他准备把何秀做的菊花茶放到网上试试水,看看有没有市场。
看到罗勇这么努力,罗之孝和何秀也很开心,让他尽管放手去做。
吃过晚饭,三人各自回房休息,很快又是一夜过去。
第二天一大早,罗之孝和何秀就开着车走了。
家里就只有这么一辆车,父母开走了,罗勇也就没得用了。之后半个月,他恐怕就只能一个人窝在农场里了。
接下来两天,每天早上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去粮仓收捕鼠笼,然后晨跑,扛着猎枪在农场巡逻。
下午,就操作农场的器械,把那两块试验田彻底翻了一遍,之前收割完粮食留下的根全部翻出来处理掉,然后测试土质,用药水对土进行重新处理,为以后的播种做准备。
两块试验田,一块用来种蔬菜,一块种花卉,总共划出了两百个方形的小实验地,小实验地之间用机械压出走路的小径,插上标识牌,就算是弄好了。
日子就这么平平淡淡的过了两天。
……
这天夜里,因为没有什么事情,罗勇早早的就开始了修炼。
十里之外的蓝樱桃农场外,亮起一双绿色的眼睛。一只灰黑色毛皮的森林狼,悄悄的咬开防护用的蔷薇枝条,蹑手蹑脚地潜入进去。
不久之后,农场内响起一连串凌乱的“咯咯”声,很快,森林狼就咬着一只的绿毛鸡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与此同时,罗之孝和何秀正陪着一个老人看新闻。
老人穿着白色的汗衫,外面随便套了件单衣,头发已然花白,脸色看起来却相当红润,精神也很不错。
他就是罗勇的爷爷,罗骏辉。
在他另一边,坐着一个面相有几分威严的中年人,那是他大伯罗奉孝。大伯旁边的妇人就是大伯母,看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