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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听,骨头在说话-第1部分

小说: 听,骨头在说话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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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骨头在说话》

作者:凯丝.莱克斯



我推翻了先前的想法,不再认为这个男人是自我引爆而死。现在我正在把这个男人拼凑起来。在我面前有两块头盖骨,已黏好胶水,正插在装满沙子的不锈铜盆中等待风干。光靠这些骨头就足以判定死者身分,这样验尸陪审团就轻松多了。 
  时间是1994年6月2日,星期四的傍晚。我在等待骨头胶水凝固的空挡,心思开始照例飘翔漫游着。然而,一阵敲门声,却把我拉回了现实。没想到,这阵敲门声竟打破了我对这具尸体原有的想法,打乱了我的生活,改变了我对人性邪恐面的认知。 
  当时,我正沉溺在圣劳伦斯河的美景之中,享用这个小办公室唯一的优势。窗外一个名叫“忘金池”的清泉,总能让我感到—股生气,每当我看着池水缓缓而有 节奏地流动时,这种感受更是鲜明。我望着池水,思绪飞到了即将来临的周末。我很想到魁北克市走走,也想去亚伯拉罕平原吃蚌壳和薄饼,或逛逛路旁的小饰品摊 子,躲开周末的观光人潮。我虽然已在蒙特娄的法医研究所担任了一年的人类学法医,却从未去过魁北克和亚伯拉罕,因此相当期待。不过,想去旅行,得有完整的 两天空闲,没有骨头要拼、没有尸体待解剖,也没有河里捞起来的尸体要处理才行。 
  想归想,但要付诸行动可不容易。我总是反复思考计划要去哪玩、做某一件事,但是结果往往不了了之。由于工作的关系,使我一直无法好好安排自己的休闲生活。 
  他还没敲门,我就已经知道他待在门外了。虽然他故意不作声,悄悄地移动他笨重的身躯,但他身上那股浓重的烟草味却暴露了他的行迹。他是皮尔· 拉蒙斯,在法医研究所担任所长职位已二十年。他会亲自造访我的办公室,绝不是什么寻常事,我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他轻轻地敲我的门: 
  “唐普!”他用法文叫我。 
  “什么事?”几个月下来,我都是这么机械式的回应。此时,我正沉浸在即将来临的旅程中,幻想自己正用着流利的法文。事实上,我不太会说魁北克的法文,现在还在学,进展很慢。 
  “我刚接到一通电话。”他边说边瞄手中的便条纸。整张脸是拉长的,那线条恰与他高挺的鼻子和长耳朵成平行,很像短腿猎犬的长相。从他脸上,不难看出岁月的痕迹,我觉得他可能没那么老,只是我猜不出他的年纪。 
  “今天有两个发电厂的工人发现一些骨头。”他说完,看到我一脸不高兴,眼光随即转到手中那张粉红色的便条纸。 
  “发现的地方,就在去年夏天挖到古物的那个遗址附近。”他用一种独特、标准的法语说道。我从没听过他使用简赂的言词,也没听他用过埋语或专业术语。他又说:“那个地方你以前去过,应该是同一个地方。我需要有个人跑一趟,确定一下要不要验尸。” 
  他又看了看手中的纸条,脸上的皱纹更显深刻。在午后的阳光照射之下,这整件事就像个黑洞一样,有着强大的吸力。他露出憔悴的笑容,削瘦的脸上出现四道如裂缝般的笔直皱纹。 
  “你认为那可能不是古人的遗骸吗?”我推托着。先前在计划周末的行程时,我倒还没料到会有这档事介入。如果我明天想出发旅行,就得赶快把衣服送洗、开车去加油、去药房、打包行李、把猫送到大楼管理员温斯顿先生那里寄养。 
  他点点头。 
  “那好吧。”我不太情愿地说。 
  他把手中的便条纸交给我,说:“需要警车送你去吗?”我看着他,努力掩饰心中的不悦:“不用了,我今天自己开车去。”我看看纸条上的地址,发现那个地方离家很近。“我找得到那个地方。” 
  拉蒙斯无声息地离开了,就像来时一样。他老爱穿绉底鞋,口袋里没有习惯放任何东西,因此走起路来一点声音也没有。就像一只鲜鱼,上岸时没有任何预警,离开时也不发出半点声音。有些同事经常会被他吓倒。 
  我一边把一套工作服和一双橡胶雨靴塞进货包里,一边祈祷不要用着这两样东西,然后又抓起笔记电脑、公事包和一个有刺绣的水壶套,当做钱包使用。在出发前,我对自己保证,直到下星期一前,我一定不要再回办公室。然而,另一个声音却不断在我脑中回响着:这件事没那么简单。 

  当夏天袭入了蒙特娄,这城市就像个伦巴舞者,狂热地舞动起来:处处可见到穿着凉快的人们,在阳光下闪烁着黝亮的皮肤。整个蒙特娄似乎走进一场喧腾而漫长的庆典,由6月一直持续到9月。 
  夏天在此绽放光彩,生命也展露鲜活面貌。经过漫长而淡漠的冬天,露天咖啡座又纷纷出现了;骑脚踏车和溜轮鞋的人,在道路两旁来来去去;精彩的街头表演,一个接着一个盘据在人行道上,就连乌鸦似乎也受到这活泼气氛感染,在人行道上盘旋飞舞着,把空气鼓成一个个小漩涡。 
  圣劳伦斯的夏天和我北卡罗来纳州的老家实在不一样。在老家,夏天的沙滩上总是寥无几人,只有从高山和原野的面貌改变,才看得出季节的更替。若 不看月历,一年四季根本难有明显划分。在我搬到北方的第一年,就惊讶于在愁苦的冬日后,春天竟然来得如此快而强烈,把我在漫长暗黑冬夜里的乡愁一扫而空。 
  当我驶过扎卡提尔桥,转向西前往维格的这一路上,脑子里尽是老家的景象。接着我经过河边的摩松酿酒厂,以及加拿大电台大楼的圆塔,想到在那里面工作的 人们:他们一定和我一样,渴望能赶快放松休息;他们一定很想乘船去玩,或是骑着脚踏车到处逛。此刻他们必然不停地看表,心里早已飞向这大好的6月天。 
  我摇下车窗,打开收音机。 
  收音机传出盖瑞·布莱(Gerry Boulet)的法文歌一一“心中之眼”。我自动把法文歌词翻成英文,心里也出现这位歌者的形象:他有一对乌溜溜的眼睛和一头卷发,对音乐怀抱无限热情。不过,他只活到44岁。 
  丧葬遗迹一一每个人类学法医都得处理像这样的案子。地下一些先人的遗骸,有可能被野狗、建筑工人、洪水、坟墓工人给刨了出来。在魁北克省,和 死亡有关的事都得经过法医处理。如果你死的不得其所,不是死在医院,不是死在病榻上,那么法医就非得弄明白你是怎么死的。如果你的死因和他人有关,法医也 非得把原因查明,弄清楚到底是暴力致死、意外死亡或暴毙。但是,若是古人的遗骸,那就另当别论了。就算这遗骸当年怀有冤屈而死,然而毕竟年代久远,也不会 有人去管他了。只要证明发现的是古人遗骸,那整个案子就可以交给考古学家处理。希望这次的案子也是这样。 
  我穿过市中心拥塞的车潮,不到15分钟就到了拉蒙斯说的地方——圣米内大教堂。这座天主教教堂离我住的地方很近,就位于蒙特娄的市中心。它 占地很广,有如一座绿色的小岛,静静地耸立着。教堂的石墙、了望塔、周遭阴郁的古堡、细心照育的草皮,以及通向原野的广阔空间,在在都见证了教会过去的辉 煌岁月。 
  在教会鼎盛之时,许多家庭都把小孩送来这里的神学院,想担任神职的孩子数以干计。到今天,仍有一些人来读神学院,但是数量已少了很多。教堂 许多空出来的房合都租了出去,做为校合之用,教授之科目却已相当世俗化,电脑网络和传真机取代了《圣经》进驻此地,神学也不再是课堂上讨论之事。也许这座 教堂正是现代社会的一个缩影,我们今天热衷的只是人与人之间的沟通,而不再重视与全能上帝的沟通。 
  我把车子开进一条小街道,在一间神学院对街停了下来。往东一望,谢布鲁克大道有一部分已成了蒙特娄学院的校地,其他,倒没什么不一样。我摇 下车窗,往另一个方向看去,并且把手伸出去搁在车身上。突然,一阵炙热的刺痛烙在我手臂内侧,我猛然把手抽回。汽车的金属外壳已被阳光烤得火热,才轻轻一 模就像被蟹螯螫到一样。 
  他们就在那里,就在前方一座中世纪的石塔旁。这座石塔西边的入口处被一个蓝白相间的指示牌挡住了,上面写着“蒙特娄市警协防”的字样。指示 牌前面,停了一辆灰色的卡车,是魁北克水力发电厂的车子。车子上面横放了一些梯子和装备,看起来就像个太空站。卡车旁边,一位穿警察制服的警官正和两名工 人模样的男子谈话。 
  我向左转往西边开去,陷入了谢布鲁克大道的车阵中,暗自庆幸现在没有任何媒体记者在场。在蒙特娄这个地方,一旦遭到媒体包围,势必得面临双重考验,因为这里的新闻人员不仅用英文、也用法文做采访。而我一遇到这种两面夹攻的情形,想要不给予他们凶恶的回应也难。 
  拉蒙斯说的没错,去年夏天我的确到过这里,我还记得那次是为了调查下水道发现的白骨。结果证实,那堆白骨是考古学界的新发现,考古学家还因而挖掘到古教堂遗址、古代墓地和棺停。如今,那件案子早已了结,希望这回情况也一样。 
  我把车子停在那辆卡车前。那三个男人停止交谈,一起看向我这里。我一下车,那位警官先愣了一下,然后才向我走来。他们的谈话似乎已经结束了。这个人脸上不带一丝笑意,以现在午后4点15分的时间来看,他的勤务应该早就结束,看来他是不想留在那里。其实,我也不想。 
  “小姐,请你把车子开走,不要停在这里。”他边说边挥手要我离开,就像在赶马铃薯沙拉上的苍蝇一样。 
  “我是法医研究所的布兰纳博士。”我一面说,一面用力地关车门。 
  “你是法医?”他的语调就像见到KGB的调查员一样。 
  “没错,我是人类学法医。”我一字一字慢慢地说:“我负责解剖尸体或拼凑骨头的工作。这样可以吗?”说着,我便取出证件给他看。 
  他口袋上别着一张方形的警察识别证,上面的名字是:康斯特·格鲁克斯。 
  他看看证件上面的照片,然后看看我。显然,他不相信这是同一个人。这时我也才发觉,自己忙了一天下来,倒忘了打扮一下;全身不但沾满胶水,还 穿了一件褪色的咖啡色夹克和一件磨破的棉衬衫。脚上没加袜子,头发也只是用一根夹子稍微盘住,没夹住的头发散乱地披在我的脸上和脖子上。我想,我看起来一 定很像刚搞砸糊壁纸工作的中年妇人,完全不像法医。 
  他仔细看我的证件,好一会儿后才一言不发还给我。很明显的,我和他期待中的模样差距很大。 
  “你看到那些尸骨了吗?”我问。 
  “没有,我只负责守卫。”他用带有法语腔调的英文回答我,然后手指那两个男人。他们正一边谈话,一边往我们这里看。“是他们两个发现的,我叫他们带你去。”他又指向那两个工人,对我说:“我帮你看车。” 
  我对他点点头,但是他早已转过身去。那两个工人静静地看我走近,然而当他们一摆头时,向晚的阳光便在他们的墨镜上聚成橘色的光束,令人眩目。走近一看,我才发现他们两人都留了很浓密的络腮胡。 
  站在左边的这个男人,看起来比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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