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组全本-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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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朱勇聊了一会闲话,队长王宾就拿着一张通知单走过来:“阿慕,你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了。以后升官了,可别忘记我们这帮兄弟哦!”
“我还活着,升什么棺啊!”我把通知抢过来,看过后就觉得糊涂了。这是一张调职通知,通知我即时到“诡案组”报到,可是我从警多年却从没听说过这个部门,于是就问他们听过没有。
“管他什么部门呢,反正去那个部门都比在这里抓小偷强。”朱勇拍了拍我肩膀以示鼓励。
他说得没错,在警队里大概没有比反扒队更让我感到郁闷的部门。虽然心里觉得很疑惑,但是我还是准备去报到。当然,王宾可不会这么轻易就放过我,这顿调职饭是跑不了的。
通知上说诡案组的办公室就在公安厅之内,不过我在这里上跳下蹿了四五年,那有什么诡案组啊,应该是新成立的吧。问了不少师兄师姐,竟然没有一个人知道,跑遍整个大楼才在三楼厕所旁边一道不显眼的门旁找到一块印着“诡异案件处理小组”的小牌子。
推门入里发现里面并不是想像中那么寒酸,地方挺大的,光线也很充足,五张办公桌及一个很大档案柜整齐地排在两侧,最里面还有一间组长办公室。里面有一男三女,其中一高一矮的两个女生正背向门口聊天,另一女生呆站在一个光线照不到的阴暗角落。唯一的那个男生坐在电脑前面不停地敲着键盘,他个子不高,体形很瘦,瘦得像头猴子,而且还是头很久没洗澡的猴子。我突然觉得他有点眼熟,好像是以前曾经抓捕过的某个疑犯。
“韦伯仑?你怎么会在这里?”想了一会,终于记起这头猴子曾经因为入侵政府电脑系统而被抓回来问话,可惜当时证据不根,没有立案起诉他。
他抬起头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很无奈:“我被招安了。”
“你们认识吗?”刚才背向门口聊天的两个女生走进来,其中一个原来是不久前帮我抓扒手的蓁蓁。
待呆站墙角的女生也走来过后,我们就各自作了自我介绍,最先开腔的是我:“小生姓慕名申羽,加入警队六年有余,之前在反扒队干体力活。大家叫我阿慕好了。”
“我叫李蓁蓁,武警学校毕业,之前在武警队工作了两年。”蓁蓁有意无意地瞥了我一眼,似乎是向我示威。老实说,我并不觉得武警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就是一群只会动拳头不会动脑筋的苦力嘛!
“我真名叫韦伯仑,网友都叫伟哥,如果大家不介意的话就叫我伟哥好了,反正我的年纪比你们大一点点。我本来是一名伟大的黑客,之前做过不少大事,你们警察从来也奈何不了我。可是,今天早上几个警察无缘无故把我家踹了,挟了我回来,说什么招安,还说如果我不肯就先关上三五年再说。什么世道啊,唉”伟哥说着摇头叹息,好像受了莫大委屈似的。
“我叫乐小苗,朋友喜欢都叫我喵喵。刚刚加入警队,什么也不会,请大家多多关照。”说话的是刚才跟蓁蓁聊天的矮个子女生,身高大概只有156CM,发长及肩,眼睛又大又亮,还长着一张娃娃脸。我真怀疑她是不是把这里当成学校,走错门了,怎么看也是个学生嘛!而且还是个高中生。以她的身高,除非有一定的人事关系,否则是不可能进入警队工作的。
剩下的是一名身材苗条的成熟美女。在我眼中,她的成熟主要表现在胸部,凭着多年的办案的经验,我能肯定她至少有C罩杯,D罩杯的可能性也不少。当我从她的侧面鉴赏她的身材,并揣测她到底是那号罩杯的同时,发现她的纤腰右侧后方似乎藏有东西,不过她用外套掩饰得很好,并不容易被人发现。她的表情很冷漠,一开口更像下雪一样冷:“我叫原雪晴,从枪械鉴证组调来的”
雪晴刚开口,就有人推门进来了,来人是一名肥胖的中年男人,他拿着一个档案夹向我们走来:“人都到齐了,我叫梁政,从现在起就是你们组长。”
梁政,一个久违的名字,我早就想到是他把我调来的:“老大,你不是在扫黄队过得挺滋润的吗,这个诡案组到底是什么回事啊?”
“诡案组是厅长下令成立的,专门处理全省范围内所有超自然事件。”梁政把档案夹交给我,又说:“医科大学出了乱子,两死一伤。厅长说了,一个星期内不能破案,诡案组就得解散,你们全部都要下岗。”
伟哥弱弱地举起手:“我可不是你们的人啊!”
老大脸上松弛肌肉突然绷紧,像只发怒的老虎狗似的瞪着他放声大吼:“你再废话,我就以间谍罪立刻将你枪毙!竟然敢入侵香港警局的电脑系统,还留下木马程序。”
“我只是想多看几张希哥拍的人体艺术照而已”伟哥讪讪笑道。但老大可是来狠的,指着他大吼:“雪晴,我命令你立刻枪决这头色狼!”
“是,长官!”雪晴敏捷地从外套里拔出一把54式手枪瞄准伟哥的眉心。
伟哥立刻举起右手,竖起三只手指:“我以黑客之名起誓,从今以后必定歇尽所能协助各位查案,如有虚言,全身长满小鸡鸡!”虽然只是短短的一瞬间,但他已经满脸都是汗水。
“长官,确定射杀疑犯吗?”雪晴双眼紧盯着伟哥,毫不犹豫地把子弹上膛,语气冷漠得毫无感情可言,仿佛在她眼前的只是一个用于练习枪法的标把。
“先让他多活几天,要是他敢搞小动作,你就让他当太监。”老大狠狠地瞪了伟哥一眼,使他不由哆嗦了几下。
“是,长官!”雪晴往伟哥下体瞄了一眼,随即以娴熟的手法把子弹退膛,并把手枪收回外套之内,然后就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一样,面上表情依旧冷漠。伟哥双手护阴两腿紧夹,生怕对方冷不防往他胯下开枪。
“你对这案子有什么看法?”老大修理完伟哥,平和地对我说。
档案的内容我粗略地看了一遍,是一宗牵涉到鬼魅传说的凶案,但是从表面证据看来应该不是鬼魅所为:“我想应该不是真的闹鬼吧!一般来说,疑被鬼魅所害的人都是死于心肌梗塞,也就是被吓死的,但是报告上说死者身上有明显的伤痕。”
“嗯,你的分析也有道理,我不管凶手是人是鬼,反正一个星期内就得破案。你先和蓁蓁到医院跟伤者了解一下当时的情况,有发现就向我报告。”老大说完就走进自己的办公室。
蓁蓁以怀疑的目光上下打量我,我无奈地耸耸肩:“走吧,要看帅哥以后有的是时间。”
蓁蓁白了我一眼:“切,你也算帅哥,也不拉泡尿照照看。”
第一卷 白蛇妖仙
第二章 … 一零六室
弥漫着消毒药水气味的病房里躺着一个整只手臂被绷带包裹着的病人,他叫于振,医大二年级学生,本次医大女鬼事件中唯一的生还者。他向我和蓁蓁讲述自己的可怕经历,说到某些部分的时候,他的身体便不停地颤抖,也许这是他一生中最可怕的经历——
那天家里寄钱过来了,我就请胖子和四眼去学校外面的蝙蝠吧喝酒。我们在酒吧里碰上两个长得不错的太妹,我们本来想把她们灌醉,没想到她们还挺能喝的。后来,不但没把她们灌醉,反而耽误了回学校的时候。
门卫室那个欧吉桑六叔挺卑鄙的,如果让他给我们开门,当时他不会多说什么,但第二天就会向班主任告状。大一的时候我们已经吃过好几次这样的亏了,所以这次我们决定在学校后面翻墙进去。
从学校后面回去要经过一片樟树林才能到达宿舍区,那里阴森森的,听说还经常会有只女鬼在那儿出没,但那只不过是传说,我们也没太在意。没想到,那晚真的让我们碰上。
走进树林后,我就觉得不对劲,好像比平时要冷得多。我当时想,也许是因为喝了酒的关系吧,所以也没多想什么,只想快点回宿舍睡觉。可是走进树林没多久,就隐隐约约的听见有个女人在唱歌,唱的应该是首童谣,我当时被吓得头皮发麻。要是只有我一个人,肯定会拔脚就跑。那首童谣虽然我只是第一次听,但是却记得很清楚。
咝咝咝,白蛇仙
活千岁,法无边
飕飕飕,北风吹
饱肚皮,心味鲜
呼噜噜,不问天
仙居中,睡百年
轰隆隆,客自来
不带礼,把主煎
谣声时近时远,很飘渺,很诡秘,听不出是从那个方向传过来的,越听越心惊胆战。胖子胆子大,人又长得结实,有他挡在前面,我和四眼稍微安心一点,于是便跟他一起往宿舍跑。可是,没跑多久,我们就看见那只女鬼了
刚开始的时候,我们还以为有人挂了件白色的衣服在树上吓唬别人,因为树林里的樟树长得很茂盛,大部月光都被遮挡了,视野不太好,我们只是看见前面有一个很显眼的白色影子。正当我们看清楚那个白影原来是一只抱着婴儿的白衣女鬼时,她已经向我们冲过来。我们被吓得叫起来,拨腿就往回跑。
胖子长得胖,跑得最慢,首先被女鬼抓到。我听见他的惨叫,听见他大叫救命,我甚至能想像到他被女鬼按在地上撕咬开,挖出心脏的情景,但我心里实在很害怕,连头也不敢回,只知道拼命地往树林外跑。
四眼本来跑在我前面,也许他的眼睛不太好,绊倒了。如果我当时拉能他一把,或许他就不会死
(说到此处,于振突然不再颤抖,眼泪却如洪水般涌出。也许对至友见死不救的懦弱行为使他深感愧疚,而这种愧疚或许会折磨他一辈子。)
快冲出树林的时候,背后突然传来一声让毛骨悚然的尖叫,接着我手臂就被一只沾满鲜血的鬼爪抓住了。女鬼的手指虽然很修长,但却像钳子一样死死地抓住我的手臂,锋利得像刀片的指甲深深地陷入皮肉之中,不断涌出的鲜血染红了衣袖。我几乎被吓得晕倒了,与一只女鬼近距离接触是多么可怕的事情,虽然只是看了一眼,但到现在我还是清楚记得当时那幅可怕的画面——零乱的头发遮掩了她大半张脸,像血一样鲜红的左眼若隐若现,一则嘴角翘得很高,露出一个极其诡秘的笑容。洁白的衣服上沾有一滩鲜艳的血迹,犹如雪地中绽放的玫瑰,散发出让人窒息的妖艳。
我不知道那来的勇气,猛然踹了她一脚,可是踹的位置不对,没踹中她,反而把她怀中的婴儿踹飞了。那个婴儿大概只有三个月大,什么衣服也没穿,皮肤白得像雪一样,被踹飞了也不哭,应该是个死婴吧。她似乎很紧张他,尖叫着向他扑过去。我以为她会放手,就拼命往树林外跑,跑出树林仍继续跑,直至翻到学校外面才停下来。
这时候,我才注意到衣袖被撕破了,整只手臂都是血。我还以为只是被女鬼的指甲划破了一点皮肤,但仔细一看,原来手臂上的皮肤已经全被撕掉了
听于振的叙述后,我在脑海稍微整理了一下其中的要点:
首先,女鬼能把他整条手臂的皮肤剥落,除了证明她腕力惊人之外,也验证了我之前的猜测——她是拥有实体的,非虚无飘渺的鬼魅。也就是说,她很可能是个活人,就算不是,至少也是丧尸一类。
其次,被于振踹飞的那个“死婴”很可以是本案的关键。假设所谓的女鬼是活人,那她要么患有严重的精神病,要么就是被死婴的灵魂附体。我比较倾向前者,毕竟鬼魅之说不再尽信。
还有值得注意的是女鬼吟唱的童谣,谣词很怪异,一时间难以弄明白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