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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部分

绿色王国-第39部分

小说: 绿色王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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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有关金融与银行的一些方面。”

  “不涉及其他方面?”

  “那是禁区,”他说,“其他方面我宁愿自己去做。”

  “对你来说,我的财富够条件吗?”

  “我想可以吧。”

  侍者给他们送来了咖啡、红茶,热巧克力、烤面包,黄油;形形色色的果酱与果子冻有三四十种之多,做法不一的蛋类应有尽有;再加土豆、熏肉、香肠使用的银质菜盘堆在一起可以垒起一座小山。

  “我的模样你认为合适吗?”夏眠问。

  “是的,非常合适,”他泰然自若地说,“非常非常合适。没什么可挑剔的。”

  “我给你斟点儿咖啡好吗?”

  “请吧,谢谢。”

  “给我也来一点吧,”迪耶戈插嘴道,“只要一点儿,既然你劝之再三。再来一两个蛋也不妨。可不要香肠。近来我最怕吃香肠。”

  “他叫迪耶戈,”雷伯介绍说,“就是坐在你右边、我左边的这个家伙。”

  “幸会,”夏眠说时这头也不转过来,“你好,迪耶戈。”她继续跟雷伯谈:“我叫你什么呢?就叫雷伯?”

  “就叫雷伯。”

  她呷了口咖啡,拿起一片烤面包一点一点慢慢地吃。雷伯也喝了点儿。

  “这餐厅自然是你的喽?”

  “当然。”

  “还有吗?”

  “各处还有一些别的企业。”

  “你已经走得够快了。”

  “呃,我想是吧。”

  “一个人达到了目的,有时会觉得扫兴。”

  他微微一笑,说:“这由我自己去体会吧。”

  一阵静默。

  于是她说,“你的朋友迪耶戈非常可爱,非常热情。首先,他的谈话很有吸引力。”

  “这是一种天赋,”迪耶戈说,他嘴里塞得满满的。

  又是一阵静默。雷伯用食指打了个手势,店里所有的雇员马上退去,消失在店堂后面的屋子里。夏眠对他正面看看,上上下下打量一番,重又注视着他,一副正经八百的神态。

  “太离奇了,你说对不?”

  “对,”雷伯说,“太离奇了。而且,完全出乎意料。”

  他站起来伸出一只手。夏眠也伸出手让他握住。两人走出店门,到拿骚街上。

  “要我来吗?”迪耶戈问。

  “干吗不?”雷伯说。

  他仍然握住夏眠的手。


  三人搭上轮渡,除了船员,那里没有其他乘客。这条船改变通常的航道,向海湾驶去。

  迪耶戈·哈斯独自到后甲板去吸细而长的黑雪茄,这种雪茄只有他觉得其味芬芳。他那双黄眼睛虽然望着河的两岸,其实啥也没瞧见。另外的一对在前甲板他瞧不见的地方。迪耶戈寻思道:“我们现在沿着哈得逊河航行,同样也会在亚马逊河上航行,兴许还会横渡大西洋,我亲爱的小迪耶戈,在未来的若干年内,还会吃热狗,喝苏打水,把这儿或那儿的三四十栋大楼,甚至整条整条的大街,若无其事地买进卖出,而完全不是什么疯狂行为;住在公园大街或者相仿的、同样吓人的地方。他俩会有孩子,并且要我作教父,我将推着轻便折叠车,带孩子们到处转悠,这种童车是由劳斯莱斯或通用汽车公司专门设计特制的,到那时这几家大企业八成早就被雷伯买了下来。到那时,圣母啊!我的冒险生涯也就无险可冒了。我还是回家到妈咪塔那儿去,跟不论哪一个孔塞普松结婚算了”

  想到这儿,他深深地感到悲哀,这是一种发自内心的惆怅,觉得这种疯狂、新鲜、充满刺激的追逐也许会突然中断,到此为止。另外,他还感到一阵阵锥心的妒忌,像他这样聪明的人是无须自欺欺人的。

  过了总督岛,大西洋已经在望,于是轮渡掉过头来驶回曼哈顿,在斯塔腾岛的渡船码头下锚。这次泛舟是如何开始的,也就怎样结束了。

  迪耶戈预感到,夏明·佩吉和雷伯·克立姆罗德之间的事情不会过于平淡无奇的。

  这一对儿分手时默默无言,彼此连瞅都不瞅一眼。她钻进一辆出租汽车离去。雷伯迈开大步径直向布鲁克林桥上走,让搭在肩上的皮茄克荡来晃去。迪耶戈先是一愣,接着赶紧追上去。

  迪邓戈赶上雷伯,和他并肩走着,却不开口,心中埋怨雷伯在纽约或其他城市里走路时步子总是迈得这么大,鞋跟在路面上踩得咣咣响,仿佛要留下永恒的脚印似的。

  直到上了桥,迪耶戈才问:“有问题吗?”

  没有回答。

  “你打算再跟她见面不?”迪耶戈鼓起勇气问。

  “我不知道。迪耶戈,请不要跟我谈这事儿。”

  迪耶戈得到的印象是:这场“疯狂、新鲜、充满刺激的追逐”不象会中断的样子,这就够使他高兴了。


卡拉卡拉伊瀑布 —— 2



  华尔街的地盘大调整正在热火朝天地进行。单是这一项就够几个普通人忙得不亦乐乎。而对于克立姆罗德来说这仅仅是他同时进行的几十项行动中的一部分。

  伦敦行动即属此类,这是雷伯在北美以外进行的第一笔交易。不过,在这之前先有涉及二百四十八家罗克鞋店的另一系列活动。

  起先是这么回事,选定开设餐厅的地点有一处在一家鞋店隔壁,而且必须向该店转赁。贝尔科维奇班子里的一个人给派去办这件事,不料一开头就碰钉子。

  那人回来作了汇报。雷伯问本尼·贝尔科维奇:“对方有什么理由?”

  “说是做莱时的味儿会把他们的顾客赶走。”

  “你手下的人找到其他地点了吗?”

  “没有比那一处更好的了。”

  贝尔科维奇那双状似忧郁、其实相当犀利的黑眼睛与雷伯的目光相通。本尼点点头说:

  “O.K.。你会得到你需要的全部情报。”

  翌日,他报告如下:第一,该鞋店是分布在整个纽约州的链式鞋店系统中的一家;第二,这批链式商店由罗克鞋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该公司在新罗歇尔和布法罗各有一家鞋厂,自产自销;第三,罗克是一家私股公司,其股值在年度资产负债表内标明,第四,股东基本上都是罗克家族的成员,其余均为小股东,其中有些是皮革商;第五,该公司目前很不景气。

  “他们生产的鞋过时了,因为从二十年代起直到如今,总是老样,跟不上时代。他们越来越被同行的竞争压倒,情况一个月不如一个月。他们下一个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上将出现股值普遍下跌的局面。”

  贝尔科维奇不是在讲话,而是在气急败坏地喷出话来,音高声尖,犹如哀鸣。他的表情老是那样,仿佛有一种不可摆脱的厄运日日夜夜压得他喘不过气来。他说话的时候,不断东张西望,甚至转身瞟一下背后,看有没有隐身的敌人在窥伺。然而,他能每天工作十八小时,连续几个星期不休息。

  “雷伯,你是对他们的全部业务感兴趣呢,还是仅仅关心这家商店?”

  “全部。”

  “不出我所料。我已经调查过罗克家族的情况。眼下是两兄弟当家。他们已有二十年不交谈了,有事就写条子给对方送去。兄弟俩各占百分之二十股本,一个叫埃弗雷特,另一个叫哈罗德。埃弗雷特是哥哥,比较起来更死心眼儿。哈罗德则更难对付些:他认为自己一生的使命是要在制鞋业中把罗克家族的传统发扬光大;他甚至相信罗克出品的鞋是美国国宝之一。他每天至少要重复五次这样的话:‘你买了一双罗克的鞋,一辈子也穿不破!’我们有两个办法治他,利用他作为罗克制鞋世家一员的自大心理,另外,他有一个情妇,名叫”

  “不谈那个。”雷伯说。

  “随你的便。埃弗雷特占百分之二十,哈罗德百分之二十。他们的一个姐姐奥纳占百分之十五。一些表亲、舅舅、姑丈等人共占百分之十二。四十加十五,再加十二,共计百分之六十七,这是大头。皮革商的股份占百分之十八,他们很担忧;任何人要买,他们都求之不得。剩下百分之十五都是零星小股。供应他们皮革的主要是朗登与阿利斯特这两个人。我们应该去跟阿利斯特打交道,他年轻些,比较有活力。朗登会跟他走的。”

  “那个姐姐,怎么样?”

  “嫁给一个姓图雷特的。有五个孩子,两个已经上大学,还有三个也想上大学。他们需要钱,已经借了一笔款。这事我会安排的。你是不是想全部买下来?”

  “至少三分之二。本尼,你去跟那个姐姐、阿利斯待和埃弗雷特接触。采取个别直接联系的办法,不要让他们任何一个知道你同其他两个见过面了。”

  “那么,哈罗特呢?”

  雷伯笑嘻嘻地转向迪耶戈,眼睛盯住他的脚。

  迪耶戈扬起双手,说:“我懂了。我必须去买双穿不破的鞋。”

  迪耶戈的脚很小,按美国的鞋号是六又四分之一。他在上百老汇的一家罗克鞋店内买到的一双鞋,却大得象船,能载着他沿东河顺流而下。

  他去找哈罗德·罗克。

  “我无法控制自己的感情,”他说。“我小时候非常爱一头牛,它是我最亲密的朋友,可是,信不信由你,现在我的一双小脚上穿的鞋正是用那头牛的皮做的,当我得悉它被宰了的时候,我象个小孩子一样哭了。”

  哈罗德是个浓眉大汉,看上去象个狂热的贵格会(注:英国人乔治·福格斯(1624—1691)创立的一个新教宗派,主张苦修和反战。)救徒。他问迪耶戈究竟是何许人。

  “我叫埃斯特万·戈麦斯—戈麦斯—戈麦斯,”迪耶戈说,“想必你听说过这个名字。”

  “从来没有,”哈罗德冷冷地说。

  “这使我感到惊讶。不过且慢,就在几个月前,我们曾把四五千头牛卖给一家名叫朗登与阿利斯特的皮革行。”

  “我认识他们,”哈罗德说。

  迪耶戈说,正是通过他们,他才打听到孔塞普松——就是他小时候最爱的那头牛——的下落,从得克萨斯一直跟踪到上百老汇的这家鞋店。他终于在这里如愿以偿。

  “至于这双鞋的做工,真是顶呱呱。把这样美妙的艺术品穿在脚上,简直是犯罪。我一回到旅馆,就要把这鞋珍藏起来。”

  这番异想天开的赞辞使哈罗德本来跟刷子似的两道浓眉扬得更高了,他声称罗克的鞋是供顾客一辈子使用的,尽穿不妨。他列举许多例子,证明他并非瞎说。比如最近,他参加了一个名叫霍恩的老头儿的葬礼,此人从一八九三年起便穿罗克的鞋。“就是这一双,戈麦斯—戈麦斯先生,只穿这一双!那老头就是穿着这双鞋入土的,其实还能穿。”

  迪耶戈装做不胜钦佩的样子,并且说,这种鞋应该当做货真价实的古董看待。

  “你在大难临头的时候还显示出如此高贵的灵魂,我实在佩服得五体投地,”他说,“就象我们奇瓦瓦人所说的那样,Muy hombre——有胆量!喔,顺便提一下,其实我并不叫戈麦斯—戈麦斯,我稍稍夸大了些。我的真正名字叫戈麦斯。在戈麦斯—戈麦斯—戈麦斯这个名字里,第一个戈麦斯是我父亲,第二个是我叔叔克里斯托瓦尔,最后一个才是我。你就叫我戈麦斯吧。”

  “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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