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水秘录-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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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被称作所长的黑脸大汉狠狠的瞪了小警察一眼,然后冲其他两名警察挥了挥手说,带走。
两名警察二话没说拖着我便走,我一看这架势,心知在劫难逃。为了避免啊魏有失,我连忙指着放在床头柜上的盒子说,警察同志,帮我把那个盒子拿着,回头再给我吧。
黑脸大汉还没吭声,先前那个小警察倒是接过话茬说,得了吧,就你还想回去啊?我劝你彻底死了这份心吧。
起初,我还认为这其中定有什么误会,到了派出所肯定能够解释清楚,可小警察的这番话,让我觉得事情并非像我想象的那么简单。为了弄清楚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故意装作一副很生气的样子说,警察同志,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讲,我又没做什么伤天害理,违法乱纪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回去?
小警察不知是计,脱口便说,没违法乱纪?没做伤天害理的事情?那张大为为什么死了?难道是他活腻了自己从楼上跳下来了?
小警察一连串的发问,让我彻底惊呆了。我虽然知道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是张大为死了,而且是从楼上摔下来的。到了此时,我算是彻底明白了这些个警察的来意,敢情是为了张大为的死。
同时,我也明白了一件事,那就是张大为的死跟那个叫李云的姑娘脱不了干系。从一开始她找人布置风水煞阵,到后来对我使用色诱的手段,企图让张大为将我赶走,种种迹象表明,这个叫李云的女人,处心积虑的要致张大为于死地。
我甚至怀疑张大为的死,八成就是李云一手促成的。但,这仅仅是猜测,证明不了我的清白,最多是供警察参考而已。我想为自己辩解,可刚一张口,作为所长的黑脸大汉,便不耐烦的摆摆手说,先回去,有什么事,到所里再说。
第75章:算卦
生不入公门,死不入地狱,这是师傅给我灌输的思想。可今个算是彻底破了戒,我不但进入了派出所,而且被关进了审讯室。这种感觉很不好,且不说审讯室内的气氛压抑,就是坐在对面的矮个子警察,就令我有一种被审视的感觉,而且这种感觉越来越为强烈。
更不用说,坐在他旁边那个始终板着脸的小警察。
大概过了五六分钟左右,这名警察才从抽屉里掏出一沓信签纸和一支笔放到了桌子上,然后漫不心的瞅着我说,姓名?
我老老实实的回答了一句周彬。
他又问我的年龄和家庭住址,以及婚姻情况,我一一作答,不敢有丝毫的隐瞒。因为我知道跟警察说谎,那是自讨苦吃,在九十年代末,公安部还没有颁布五条禁令,打人,刑讯逼供的事情在我这个小县城的派出所来说,那是家常便饭。
就拿俺们村的二狗子来说吧,在我上山学道的头一年,他偷了两只鸡。偷鸡摸狗之辈虽说让人痛恨,可并不是什么重罪。这事要搁在如今,充其量是治安拘留,要么就是罚点钱完事,可在当时,却并不是这么处理的。不过说起来也是这二狗子点背,那段时间俺们村附近常是丢一些鸡鸭鹅之类的家禽,而且一丢就是一锅端,为此镇上的派出所也十分头疼。
结果,就在这个节骨眼上,二狗子撞到了枪口上,偷鸡被人现场逮住了。到了派出所,这帮警察愣是将前些日子丢的那些个鸡鸭鹅类的家禽,全部算到了他的头上。虽然最后派出所抓到了真正的小毛贼,二狗子的冤屈得以洗刷,可这事却暴露出一个问题,那就是刑讯逼供在偏僻的山区小镇那是家常便饭。
所以面对警察的询问,我不敢说话,也不屑说谎。
过一番询问之后,这名警察终于切入了主题张大为之死。
我见他提起这茬,便把张大为请我看风水的事情说了出来。结果,这厮不等我把话说完,便呵呵一笑说,吆喝,还是风水师啊,看不出来啊。
他刚把话说完,那小警察接过话茬便说,那是,这叫人不可貌相,水不可斗量。
两人冷嘲热讽的行为,让我恼火万分,但我又不敢明着跟他们叫板。因为这两人均不是什么省油的灯,特别是那个小警察,眉骨过分凸露,让我更不敢起这样的念头。在面相学上来说,眉骨过分凸露,那是性格冲动,不知进退的象征,我敢肯定,一旦我出言反驳,或者是针锋相对,这家伙就会大嘴巴抽我。
这种明知道结果的蠢事,我岂会去干,这不是我的性格,也不符合我们术士的风格。同样的道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我也做不到。
不过,现下却不是跟他们翻脸的时候。一来,时机和场合均不对。二来,袭警这个罪名我承担不起。更何况,我还被他们铐住了双手,想反抗,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我想了想,决定还是用跑江湖的手段来震慑住两个警察,让他们不敢对我进行刑讯逼供。当然,这只是目的其中之一。还有一个目的,是想通过他们帮我联系一下张三,让他想办法帮我查清楚这到底是个怎么回事。
当下,我强忍住内心的愤怒,故意装作一副不屑的神情,摇了摇头说,风水只是小道而已,我不但会风水,而且还会看相,卜卦。
看相,算命,卜卦,在当今这个崇尚科学的年代,那是封建迷信,是骗钱的玩意。我敢肯定两位警察会出言嘲讽,甚至会极力训斥与我。
果然,我刚把话说完,矮个子警察便脸一板,猛的拍了一下桌子,大声说,闭嘴!
不让我说话!我顿时目瞪口呆。
不让我说话,则意味着他们不会问我有关面相,卦象的所有事情,那么我所有的设想和计谋均会落空。
这是我没有想到的。
就在这当口,那个小警察却是微微一笑,接过话茬说,副所长,何必动怒呢?他既然说会算命,卜卦,那就让他算呗。
小警察的这番话无异于雪中送炭,瞌睡的时候送来了枕头,我恨不得搂着他狠狠的亲上一口。可就在这个时候,他又说话了,他说,算吧,算算你能不能出去。
如果说前一秒我想用亲他这个行为来表示感谢,那么现在我恨不得咬下他的耳朵。在我接受的传承中,无论是六爻或者是小六壬,无一不要用到双手,现下双手被铐,这厮竟然让我卜算,明显是带有戏谑的成分。
当下,我故意佯作不知,抬起双手晃了两下说,行啊,你帮我把手铐解开,我来算算。话音未了,矮个子警察猛的拍了一下桌子,厉声喝道,少废话,老实点。
话一说完,他扭头瞪了小警察一眼说,跟这骗子扯这些干嘛?倘若他真的会算的话,怎么算不出来自己被抓?
我承认他说的是事实,但我并不赞成他的观点,不是说我不会算,而是压根就没有算过,哪里会知道自己会有牢狱之灾。这就像曾有人写了一首诗来讽刺地师一样,我虽没有读过多少书,那首诗,师傅跟我说了一遍我就记住了。内容是:风水先生惯说空,指南道北说西东,山中若有卦侯地,何不拿去葬乃翁。
这首诗讽刺风水之说是无稽之谈,说地师既能寻龙点穴,令人大富大贵,何不留以自用?从理论上来讲,这首诗说的是事实,但他们那里知道地师这个行当中的禁忌?抛开堪舆地师的十大铁律中的不自用这条不说,就福德二字就足以令大多数地师望而却步。
更何况,地师这个行当,泄漏天机过多,故此与佳穴福薄缘悭,所以明知有佳穴在前,亦无法享用。
就拿师傅给我讲的一个故事来说吧,他说曾他的一个朋友,发现了一个很好的风水宝地,于是就用来葬自个的父亲,结果坟墓建成不久后,他朋友的家中连丧四人,从此他那朋友再也没有从事这个职业了,并把家中所有的书籍都赠送给了我的师傅。
所以,面对小警察的嘲讽,我十分恼火。为了证明我不是个骗子,我瞅着那个矮个子警察,当场断言说,倘若我没有看错的话你应该是个瘸子。
瘸子二字一说出来,我便有些紧张。这矮个子警察是瘸子不假,可就这么未加掩饰的当面说出来,就带有几分侮辱的性质。俗话说,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我这句话不但是揭短,而且是**裸的打脸,还是打的啪啪作响的那种。
我可以想象这矮子暴跳如雷的场景,甚至极有可能他还会因此暴打我一顿,但我却别无选择,想要洗刷杀人犯的嫌疑,就必须要通过他们向外面发出求助信号。而求助信号发出的前提,则是让他们两人彻底相信我是一个高人,并对我佩服的五体投地,才能对我言听计从。
所以,无论从那一方面来讲,我必须要说出瘸子这个带有侮辱性质的词语来作为诱饵,迫使他们刨根问底儿。因为这人嘛,都有好奇之心,这矮子坐在那里一动未动,我能一眼就瞅出他是个瘸子,我就不信他会不吃惊,不问我?只要他问了,我就有办法能够让他们一步步进入我设好的圈套之中,为我所用,替我通风报信。
甚至,我还能够从他们的口中问出当时案发的情形。
结果,却出乎我的意料,那个矮个子警察还没开口说话,坐他旁边的那个小警察却是从椅子上跳了起来,甩手便给了我一个耳光,这一巴掌打在脸上,那叫一个疼啊。
但这小警察似乎并不解恨,抬手又是一巴掌甩在我的脸上,我心里头虽然料想到有这样的结果,可这真正巴掌甩到脸上,我还是有些愤怒和沮丧。愤怒的是这小警察果然是特么心胸狭窄之辈,沮丧的是到目前为止矮个子警察未作任何反应。
就在我认为计划即将失败的时候,那个矮个子警察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冲那个小警察挥挥手说,好了,别打了。
我见他出言阻止小警察打我,就知道已成功的勾起了他的好奇心。不过想想也很正常,易地而处,我若是站在他的位置上,有人一口道出我身上的隐疾或者是**,我也同样感到十分好奇。
为了让这位矮个子警察彻底相信我是一位真正的高人,我撇了一眼他的右腿说,警察同志,你这腿应该是在三十岁的时候受过伤落下的病根吧?
这话一出口,两位警察均是呆立当场,特别是那个矮个子警察更是露出一副见鬼的表情。半响之后,清醒过来的他,一脸惊恐的望着我,颤声说,你你怎么知道的?
初次见面便能道出身体的隐疾,在他看来绝对是匪夷所思,比神鬼传说还要令人惊恐。但说穿了却不值一提,这就是面相学和察言观色的相结合的结果。在这个矮个子警察的左法令,也就是左边鼻翼半弧形的位置出现折断的痕迹。在面相学中,左法令有痣或折断则表示右脚容易折断受伤。
当然,这仅仅是一种可能,并非是百分百的肯定,我之所以一口能够断定,这个矮子是个瘸子,是因为我见他左脚皮鞋的鞋底磨损的较为厉害,这是常年将身体的重力放在左脚上的型特征。再结合他的面相,所以,我敢大胆的断定他就是一个瘸子。
事实证明,我的猜测十分准确,这个矮个子警察果然是个瘸子。
第76章:电话
看到这里,肯定会有朋友会问,你又是从那里判断出他是在三十岁那一年受的伤呢?其实这也很简单,在面相学中来讲,左脸为三十岁前,右脸为三十岁至六十岁,想要看一个人的某一阶段的命运,可以从左右脸进行区分。
就拿这个矮个子警察来说吧,他左法令,也就是左边鼻翼半弧形的末端有一处折断。按照万法流年法中的说辞,左法令起点为一岁延至法令之尾为三十岁,所以在末端看到这处折断,我立马断定他是在三十岁那年弄断了腿,才落下了病根,导致了残疾。
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