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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

洗冤集录-第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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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用毡或藁荐卷之,以索系,令二人相对踏令兖转、往来如古旱切,摩展衣也。毡法,候四肢温即止。
    魇死,不得用灯火照,不得近前急唤,多杀人。但痛咬其足根及足拇指畔及唾其面必活。
    魇不省者,移动些小卧处,徐徐吃之即省。夜间魇者,元有灯即存,元无灯切不可用灯照。又用笔管吹两耳,及取病人头发二七茎捻作绳,刺入鼻中。又盐汤灌之。
    又研韭汁半盏灌鼻中,冬用根亦得。
    又灸两足大拇指聚毛中三七壮,聚毛,乃脚指向上生茅处。○又皂角末如大豆许吹两鼻内,得嚏则气通,三四日者尚可救。
    中恶客忤卒死。凡卒死,或先病,及睡卧间忽然而绝,皆是中恶也。用韭黄心于男左女右鼻内,刺入六七寸,令目间血出即活。○视上唇内沿,有如粟米粒,以针挑破。
    又用皂角或生半夏末,如大豆许吹入两鼻。又用羊屎烧烟薰鼻中。又绵浸好酒半盏,手按令汁入鼻中,及提其两手,勿令惊,须臾即活。
    又灸脐中百壮,鼻中吹皂角末,或研韭汁灌耳中。
    又用生菖蒲,研取汁一盏灌之。
    杀伤,凡杀伤不透膜者,乳香、没药各一,皂角子大,研烂,以小便半盏、好酒半盏同煎,通口服。然后用花蕊石散或乌贼鱼骨,或龙骨为末,傅疮口上,立止。
    推官宋定验两处杀伤,气偶未绝,亟令保甲各取葱白热锅炒熟,遍傅伤处,继而呻吟,再易葱而伤者无痛矣。曾以语乐平知县鲍,及再会,鲍曰:“葱白甚妙。乐平人好斗多伤,每有杀伤公事,未暇诘问,先将葱白傅伤损处,活人甚多,大辟为之减少。”出张声道《经验方》。
    胎动不安,凡妇人因争斗胎不安,腹内气刺、痛胀、上喘者:
    川芎一两半当归半两
    右为细末,每服二钱。酒一大盏煎六分,炒生姜少许在内尤佳。又用苎麻根一大把净洗,入生姜三五片、水一大盏煎至八分,调粥饭与服。
    惊怖死者,以温酒一两杯,灌之即活。
    五绝及堕、打、卒死等,但须心头温暖,虽经日亦可救。先将“死人”盘屈在地上,如僧打坐状,令一人将“死人”头发控放低,用生半夏末以竹筒或纸简、笔管吹在鼻内。如活,却以生姜自然汁灌之,可解半夏毒。五绝者,产、“魅”、缢、压、溺。治法:单方,半夏一味。
    卒暴、堕氵颠、筑倒及鬼魇死,若肉未冷,急以酒调苏合香圆灌入口,若下喉去可活。
第二卷 第三十一章
    ?凡验状,须开具死人尸首元在甚处?如何顿放?彼处四至?有何衣服在彼?逐一各检名件。其尸首有无雕青、灸瘢?旧有何缺折肢体及伛偻、拳跛、秃头、青紫、黑色、红志、肉瘤、蹄踵诸般疾状,皆要一一于验状声载,以备证验诈伪,根寻本原推勘。及有不得姓名人尸首,后有骨肉陈理者,便要验状证辨观之。今之验状若是简略,具述不全,致妨久远照用。况验尸首,本缘非理、狱囚、军人、无主死人,则委官定验,兼官司信凭检验状推勘,何可疏略?又况验尸失当,致罪非轻,当是任者切宜究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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