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文学经管电子书 > 苍天有眼 作者:方华 >

第5部分

苍天有眼 作者:方华-第5部分

小说: 苍天有眼 作者:方华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这时,惠州市安全局民警陈凡路经电玩世界,当他听到有人喊救命时,毫不犹豫地冲了进去,制止打手们行凶,并表明了自己的警察身份。 
        “警察有什么?快滚开,再多管闲事,把你也砍了。”周乔狂叫道。 
        陈凡继续厉声制止打手们行凶,高中海、“阿铁”挥刀往陈凡身上乱刺乱砍,危急中的陈凡从腰间拔出手枪,命令这伙暴徒放下凶器。杀红了眼的周乔一声号令,暴徒们一齐扑向陈凡,顷刻间,陈凡的身上已中了数刀,他的枪也被抢走。 

        “放下凶器!我是警察!”中了乱刀的陈凡再次威严地喊道。 
        “我们今天砍的就是你这个警察!”一名暴徒往陈凡的下身捅了一刀,另一名暴徒举着抢来的手枪,对着陈凡的太阳穴扣响了扳机,由于碰上了死弹,陈凡幸免于死。暴徒们狂笑着踢打躺在血泊中的陈凡,见陈凡不能动弹了,周乔忙吩咐打手们逃离现场。这时,一名暴徒听到了身后陈凡的呻吟声,他返身又往陈凡的身上刺了两刀。 

        “警察,去死吧!”暴徒们狂喊而去。 
        后经法医鉴定,被害人谭何易、陈凡均受重伤,并且,陈凡的生育功能丧失。 
        身为法律卫士的人民警察,竟然差点命丧黑帮的刀枪之下,难道我们的执法机关会不知道吗?人们不禁要问:法律为何还让这些歹徒逍遥法外? 
        周胜勇黑帮在惠州罪行累累,作案手段十分凶残:动辄刀枪相对,砍人脚筋,挖人膝盖,甚至致人死亡,仅公安机关查实的伤害案就有7宗。周胜勇黑帮有雄厚的经济基础,他们以钱开道,多次逢凶化吉。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一些被害人到某些部门报案后,周胜勇黑帮非但没有被追究,反之,被害人的报案材料却不翼而飞。 

        周胜勇被抓获后,他的残余死党公然宣称要用200万元摆平惠州市公安局。他们四处活动,兵分三路,一路人马拿40万元到北京活动,一路人马拿30万元到广州周旋。结果,北京某部委一个要人的儿子和某位高级领导的儿子打电话到惠州质询,广东省某厅副厅长竟然给惠州市公安局写了“酌情处理”的条子。与此同时,澳门黑势力人物“阿鸡”到惠州放出风声,声称要买下专案组一位负责人的脑袋。 

        值得欣慰的是,面对重重阻力,惠州市公安局经过9个月的艰难取证和追捕,终于把周胜勇黑帮团伙绳之以法。 

        在山西古交市有个“大名鼎鼎”的人物,说起他的大号王建军,知之者也许并不太多,提起他的乳名王保儿却是家喻户晓。 
        1983年8月,王保儿因流氓、伤害罪被当时的古交工矿区人民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1985年11月被改判有期徒刑10年,1989年8月底被提前释放。 

        一个无期徒刑犯人只蹲了6年班房就奇迹般地提前释放,这段经历平空又给王保儿披上了几分神秘的色彩。人们在他的“地痞流氓”的头衔前面又增加了一个“神通广大”的修饰词,仿佛公、检、法等司法机关都有他的关系,谁对他也无可奈何。 

        王保儿从此更加自鸣得意,更有了为非作歹的“资本”,每次残害群众几乎都要自报家门:“我是古交的王保儿。”时间一长,他逐渐形成自己的口头禅:“我王保儿已是死过一回的人了,还怕甚了!公安局的也是人,他们就不怕死?只要我不杀人,他们就拿我没办法。”王保儿气焰十分嚣张,所作所为更令人发指。 

        王保儿从1989年8月底释放至1994年7月1日重新被捕,不足5年,几乎每个月都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欺行霸市,抢劫财物,有时一天就作案好几起,他作案根本就不需要理由,只要看谁不顺眼就要殴打伤害谁,谁和他沾边谁就“倒霉”。1989年10月上旬。王保儿出狱才一个多月,就因为安排工作等问题“不顺心”,手持菜刀到古交市物资局废品股办公室。该局职工刘文静正在室内休息,王保儿看其“不顺眼”,无缘无故就用刀朝他砍去。刘文静躲闪不及,前额上部受伤,伤口长达十几厘米。当职工们劝阻时,王保儿持刀乱砍,吓得有些人爬到汽车底盘下面不敢出来。 

        1993年11月25日下午,王保儿窜到火山村村委会端门而入,对正在开会的村干部说:“给我几车煤!”在场的村干部谁也不认识他,一个个都感到莫名其妙,非常诧异。代村长李庆问:“你是哪的?”王保儿随手指着服务队队长师毛儿说:“我是古交王保儿,你不认识我了,不给面子了,咱们后会有期。”说罢走出屋外。屋里的人一听是王保儿面面相觑,正议论之间,王保儿二次端门入室,扑到师毛儿跟前抓住头发就打。师的内弟欲将其拉开,他把师的内弟推到一边继续殴打师毛儿,直至师毛儿昏死过去。王保儿临走还留下一句话:“今天没有带着刀子,要不非宰了你不可!” 

        1990年10月,在古交打击、处理违法犯罪人员大会上他把正在执勤的西山矿务局中煤七处公安科副科长张巍打伤。1994年5月18日,在古交东曲派出所,他当场将讯问笔录撕碎,不但声称要把办案人全家杀光,还扬言要把派出所炸平。1994年7月1日,在古交电业局办公室主任杨晓勇家,他竟让同伙用菜刀等凶器逼着东曲派出所民警程军不要多管闲事,当着身着警服的程军的面公然行凶。 

        古交15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的居民慑于王保儿的淫威,谈王保儿色变。横行乡里、猖獗一时的王保儿被重新收审、逮捕后,东曲派出所所长赵元亮亲自挂帅,抽调警力,专门立案调查王保儿一伙的流氓系列案,历时3个月之久。查证30余案,涉及受害群众70余人。他们当中有共产党员、有干部、有工人、有知识分子、有劳动模范、有功臣、有老人、有妇女,有的差点被活埋,有的被打成残废,有的被砍成重伤,有的被勒索巨款,有的被抢劫财物,竟然没有一人到公安机关报警。受害后不是诉诸法律,绝大多数都是跪地求饶,在公安侦查史上实属罕见。 

        客观上,被害人的忍耐与委曲求全是造成王保儿为所欲为的一种因素。但辩证地反思一下,法律是否对王保儿过于“纵容”呢?一个被判有期徒刑的罪犯为何能提前释放?打伤公安科副科长又扬言炸平派出所,还需要谁去报警? 

        王保儿重新被捕后,在古交引起极大反响,广大群众拍手称快,要求严惩王保儿。但说情者纷至沓来,有好心劝说也有恶意恐吓,办案干警都不告诉家里人实情,只是一个个都自动给家里安上防盗门,嘱咐家里人开门时小心,加强自身防范意识。派出所召开公开处理大会,王保儿在车上嚣张地大骂,再三扬言要炸平派出所,“呸呸呸”地嘲弄执勤干警,台下的同伙也嬉笑怒骂,全然没有一点儿公处会的威严。王保儿关在看守所,到看守所送东西的人络绎不绝。东曲派出所干警反映有人还要在看守所小卖部押款,供王保儿支配。王保儿通过他的同伙放出风来,只要他死不了,就要把办案人员、证人及他们的家人都杀光。王保儿被捕后,案件长期得不到处理。古交不少人心有余悸。王保儿的某些同伙和与王保儿有瓜葛的款爷、个体户声称已疏通公、检、法等部门,要用重金买出王保儿。有人还到处散布王保儿最多只能判6年。群众议论:“王保儿第一次判了无期,六年就出来了。这次判6年,过不了几天就出来了,那些作证的‘傻蛋’肯定得倒霉。” 

        赵元亮所长原来是古交公安局政治部主任,调任东曲派出所所长后,王保儿老在他管辖的地段作案,使他这个“所长没办法当,公安这碗饭没办法吃”。他说:“王保儿这个案子要是拿不下来,咱这个警察真当得不光彩、不称职,对不起古交人民,更对不起头上的国徽。我已经50多岁了,派出所的其他人还年轻,还有那么多相信公安机关出具证明的当事人和证人,总不能让大家和他们的家人每天提心吊胆吧。” 

        王保儿一案引起了古交市委、市政府、古交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当时的古交市委书记温四海多次听取东曲派出所的汇报,并在古交公安局的情况通报上批示:“此案确需公安全体干警认真讨论,从中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措施,把流氓地痞团伙清理彻底。” 

        从1994年7月到1996年近两年的时间里,王保儿一案因诸多原因,查证工作极其艰难,以至案件迟迟不能审结,引起群众的种种猜疑。1996年春夏之交,一场席卷全国的“打击团伙犯罪,扫除社会恶势力”的狂飙骤起,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受到严厉打击。东曲派出所及古交市公安局干警,再一次联名向社会各界呼吁,希望上级机关尽快审结王保儿一案,给古交人民一个满意的答复。与此同时,古交市人大、政协、团委、妇联又联名上书,强烈要求严惩恶霸王保儿。太原市委对此十分重视,责成太原市政法委组织公检法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古交市,经过艰苦的工作,终于将王保儿所犯主要罪行查证落实。1996年5月,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保儿死刑。 


                    五、法治不存在特权 

          公民奉公守法,并不意味国家已经进入法治轨道。特权思想滋生了腐 
        败,腐败把高官变成阶下囚。因为法律不存在特权。 

        国家公民奉公守法,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已经进入法治的轨道。法治的真正意义,是政府守法。政府的一举一动,亦应以法为准。还有另外一层意思,作为从政的政府官员,更应带头守法。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进一步,国家有特殊地位的人具备了守法的精神,这仅仅是走上了法治轨道的初步。 

        美国宪法上有“法律的正当手续”(Due process of 
      law)一名词,这是美国人民身体、财产及一切自由最大的保障,是美国法治的基础。“法律的正当手续”一词的功用,就在限制政府官员在人民的权利上的一切越权、侵权、专横、独裁的行动。的确,执政者这一类的行动有了约束,才有法律行使权的余地,才有法治可言。 

        法治不存在特权! 
        时下“腐败”一词成为一种流行性很强的词汇,不仅频频出现在各大媒体上,也成为百姓们私下议论的口头禅。在新华词典中,我找到了这个词的解释,它有三个释义:①腐烂。②(思想)陈旧,(作风)糜烂。③指制度、机构、措施等混乱、黑暗。 

        那么,现在流性语中的“腐败”一词与词典中的三个释义的哪一条相符呢?好像哪一条都像,哪一条又都不像。事实上,现实中的“腐败”已经超越了三个释义的任何一条,在综合基础上又有引申发展。 

        腐败是在特权思想的作用下公然违法的一种犯罪。 
        作家毛志成先生有一篇论述腐败的杂文,写得尖刻、辛辣,被多家报刊转载。现将此文摘抄如下: 
        《腐败五“层次”——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