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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部分

将骨-第10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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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后?
  然后,南宫商大摇大摆的走了。
  再然后,秦城和乐毅傻了眼。
  于是乎,月黑风高之夜,一个黑漆漆的粪坑里,两个浑身是……的少年,凄惨的嗓门划破夜空,惊起无数鸟雀。
  救命!
  秦城和乐毅几乎是哭着大喊。
  这还不算,记得两人最终被捞起来回去洗漱干净之后,乐毅跑过来找到秦城,秦城本以为乐毅是来拉自己和他一起对付南宫商的,当下还迫不及待去见乐毅。不曾想一见到乐毅,乐毅便一拳狠狠朝“自己”打了过来,然后狠狠揍了“自己”一顿。
  再然后……再然后乐毅将被打的鼻青脸肿的“自己”拖到那个粪坑,“噗通”一声,很潇洒的将“自己”丢了进去……
  往事不堪回首。
  秦城和乐毅对望一眼,决心痛定思痛,两人先是低着头沉默了一下,弄得大笑不止的南宫商不明所以。然后两人同时暴起,逮着只来得及“啊”得一声惊叫外带摆出一个惊恐姿势的南宫商一顿暴打。
  南宫商叫声不可谓不凄惨,哭爹喊娘了好一会儿,估摸着也是秦城和乐毅打累了,便停下了手。
  停下手,二人再次对望。
  “那会儿你竟然把我骗进了粪坑?!”
  乐毅想起当年的耻辱,怒意又蹦出来。
  “我好心拉你上来你竟然把我拽了下去?!”
  秦城也很愤怒,他低吼道:“第二日你竟然又把我扔了进去?!”
  “是可忍孰不可忍!”
  两人同时“啊”得爆呵一声,开始扭打在一起。
  这一打,便打出了亭子。
  方才被打趴在地上的南宫商费了很大的劲儿才爬起来,脸上一点儿事儿都没有的他痛得一阵龇牙咧嘴,不过当他看到院子中你来我往打得好不热闹的秦城和乐毅时,顿时眉开眼笑,一下子做起,再也不知道身上的疼,狠狠击节赞道:“好,打得漂亮!”
  三人玩得不亦乐乎,没有人注意到一个苗条的身影急匆匆赶来后院门口,却在看到院子中的景象后松了一口气,露出一个放心和果然如此的笑容来。她看着院子中的三人,喃喃道:“这些家伙,还是这个样子,真不知什么时候能长大……”
  真不知什么时候能长大。
  她说。
  ……
  三人玩闹了半响,气喘吁吁得回到亭子坐下。
  秦城和乐毅是打得累了,南宫商是击节叫好叫得累了。
  三人都闹得很舒心。
  待呼吸平稳下来,南宫商喝了口清酒,看着眼前的伙伴,认真道:“仅凭一郡商会,我觉得还是不足以支撑起一万铁骑的军备耗费。”
  “一郡不够,那便联合其他边郡的商人,他匈奴人的大漠也算不小了,如此大的货物需求,如此大的行商规模,还不能满足一万铁骑的军备需求?”或许是经过方才和秦城一场较量,血液运动开了,思维也跟着活跃了起来,乐毅接话道。
  “我就是这个意思。”南宫商道,“秦城,你看如何?”
  “你只管放手去做,我自然会给你支持,只要是商会的人,军队便能保证他们的安全,也能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秦城肯定道。
  “嗯。”南宫商点了点头,旋即又叹道,“不过这些还不够啊!”
  “如何不够?”
  “人手。”南宫商说道,却没有说透。
  秦城听了这两个简单不过的字,却是沉默下来,半响他抬起头,道:“那就组建一支人手,供你差遣,辅助你做这些事情,身份自然由军营提供,如此你行事方便些,也更能有信服力。”
  此话一出,三人都沉默下来。
  半响,南宫商道:“你这俨然已经把你自己当成了上谷郡守啊!”
  秦城面不改色,眼神坚定,“我对陛下有信心。”
  南宫商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
  “我觉得,我们这是在干要杀头的勾当。”
  乐毅说道,随即露出一个自嘲式的笑容。不过他的眼中,没有担忧,没有惶恐,只有炙热。
  “大丈夫立于世,要么不干事,要干就不能畏首畏尾,要干,何不轰轰烈烈?只要我等对得起良心,对得起这片养育我等的土地,对得起大汉天子,即便是没了这颗脑袋,也不枉白活一场。”南宫商凛然道,说罢,顿了顿,语气平静下来,“人活着,总得有点追求。”
  乐毅点头。
  秦城只是平静道:“我对陛下,有信心。”
  以秦城在后世对刘彻的了解,他知道刘彻击溃匈奴的决心,所以在匈奴未败亡之前,他们做这些事不会被朝廷问罪。
  前提是,他们做得够好够隐蔽。
  所以秦城说,他对陛下有信心。
  但是,他能没有信心么?
  他必须有信心。
  没有人知道秦城此时心中的想法。
  他前世是个混黑道的不假,但是在十八岁之前,他一直想投身军伍报效国家也不假。
  穿越到了这个时代,他由贼变成官。
  起初,他只是想活下去。而后,他想活得好一些。那时候,他心中没有报效国家的念头。或许,前世半生的黑道生涯,让他看到了也经历了太多能磨灭他心中炙热的事情,所以,年少时的热血,早已经冷却。
  但是现在,上天给了他一次重新来过的机会,让他成了一名将军,让他有机会真正为这个天下,做一些事情。
  这是他前世的梦。
  虽然,这个梦后来已经沉沦到了不知何处。
  但是现在,这个梦,似乎一点一点被点燃了。
  他年少时的血性,也似乎被点燃了些。
  ……因为,这是一个英雄的时代。
  借我一个英雄的时代?
  ……
  “或许是我们解决了所有的问题,所以我觉得,还是不够。”南宫商道,“我还是觉得,仅凭商会,不够。”
  “被你这么一说,我也觉得有些不够。”乐毅手撑着下巴,“很奇怪的一种感觉,但是很真实。”
  “我知道你们在想什么,实话说,我也觉得不够。”秦城微微一笑,“所以,我这里还有一个预案。”
  “你说。”
  “孙子有云:善用兵者,役不再籍,粮不三载;取用于国,因粮于敌。食敌一钟,当吾二十钟,鲯秆一石,当吾二十石。”秦城脸上的笑容灿烂了些,“而如今,我不仅要因粮于敌,更要取用于敌!匈奴人不是会劫掠我大汉么?我等为何就不能劫掠他匈奴?匈奴人会以战养战,我也会!匈奴人可是不乏中原稀缺的好东西,这些东西,只要我等抢过来,再经由商会卖到中原,可是一笔大财!如此一来,不要说万兵,就是十万兵,都足以养活!”
  秦城一字一句,掷地有声。
  “彩!”
  南宫商和乐毅愣了半响,不由得狠狠击节大赞。
  末了,不知是谁说了句:“这可真是,掉脑袋的活计。”
  然后有人应道:“成,我等皆为千古功臣,败,不过一条贱命而已。”
  最后有人说:“人活着,不就是为了这一点追求么。”
  第一百零五章 上林苑,羽林军
  上林苑,乃是刘彻于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在秦代的一旧苑址上扩建而成的宫苑,规模宏伟,宫室众多,有多种功能和游乐内容。据《汉书·旧仪》载:“苑中养百兽,天子春秋射猎苑中,取兽无数。其中离宫七十所;容千骑万乘。”其中有三十六苑、十二宫、三十五观。上林苑地跨长安、咸阳、周至、户县、蓝田五县县境,300里,有霸、产、泾、渭、丰、镐、牢、橘八水出入其中。
  刘彻刚即位那会儿,也是年轻气盛想要做一番不寻常的功业出来,奈何大半生习惯了黄老学说的窦太皇太后不喜欢他这孙子瞎折腾,在很多事情上都给他使绊子。刘彻闹腾了小几年,但毕竟羽翼未丰,胳膊拧不过大腿,眼看着皇位就要不保,也只能暂时偃旗息鼓,以待来日。
  不过即便如此,刘彻低调的那段时间在上林苑的东扯西建,却是没有让窦太后太放在心上。孰不知年轻的刘彻,也是在这里,组建了他的亲兵部队羽林军,并且培养了一大批日后用于征战匈奴的各级将领,这其中最突出的,便是这支羽林军的统领……太中大夫卫青!
  以为刘彻只是闲着没事耐不住性子要玩玩闹闹、才在上林苑游猎顺带耍耍枪棒因而没有太在意的窦太后,如果知道了正是从这里面训练出的八百羽林军成了日后抗击匈奴大军的汉骑基础和将领中坚力量,完全颠覆了她维持了一辈子黄老学说治国的根本,不知会做何感想。
  如今已经是元光五年,刘彻彻底掌权已经有了五个年头,自马邑之围将军权牢牢握在手里到而今也有了三年多,今日的刘彻不论是在文治上还是在武功上,都不太需要畏首畏脚去顾及谁的脸色,长安的zhōng yāng军……南北军他已经认真训练了几年,也算是颇有成效。但即便是到了现在,上林苑的羽林军仍旧时常可以跟随在刘彻身后在荒野驰骋,演练兵法对敌,而羽林军的统领卫青,如今几乎是和刘彻寸步不离。
  今年大年,长安依旧热闹非凡,未央宫的喜庆已经持续了好几天,逢此大节,普天同庆,自然是放松享受的不二时机。
  然而此时刘彻并不在未央宫,却在上林苑。
  今日天色虽然也还不错,但算不得如何好,微风习习,到了野外,让人只感觉到一股凉意。
  八百羽林在野外纵马奔驰,不但没有被北方的冷气包裹得行动不便,反而凭空生出一团热气出来,硬生生将周边的冷气驱散。八百精骑所到之处,热气翻腾,杀气凛然。
  今日不演军阵对敌,只是狩猎。
  上林苑自然不会缺乏狩猎的地方,也不会缺少猎物。
  羽林军最前方,一身着帅甲的青年骑术不凡,身下骏马更是矫健异常,然而比之这些,更出众的却是他的射艺。
  纵马,松缰,引弓,搭箭,到射出,每一步的动作都干脆利落,如果非要找一个词来形容他的这些动作的话,那便只有唯一的两个字……霸气!
  箭出,几乎例无虚发。一只又一只猎物被他一箭射翻,个个都被射中脑袋,不少更是被穿眼而过。帅甲青年射中了眼前的猎物,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那些已经成为战利品的死物似乎不能再勾起他的兴趣,箭出之后他便不去再看一眼,他的目光重新投向了前方,马不停蹄,去搜寻下一个猎物。
  已有的收获不足以让他继续兴奋,能让他下一刻依旧亢奋的,唯有眼前的对手。
  他不在乎战利品,他眼中只有下一座待攀登待跃过的山峰。他想要的,不是一个战果带来的辉煌,而是征服对手所带来的满足,一种不停歇的胜利感。
  胜利永远是让人痴迷的,而不间断的接连胜利,则是能让人疯狂。
  能肆意掌控猎物的生死,便能随意左右猎物的命运。这,便是霸气。
  这就是刘彻。
  ……
  卫青跟在刘彻身后,面露深思之色。
  刘彻一马当先领着羽林军游猎已经有两个时辰了,这两个时辰中,刘彻一刻也没有停下来,一回也没有回过头对任何人说话,刘彻只是一个人在不停的搜寻猎物,然后猎杀这些猎物。如此高强度的骑射,卫青心中不能不担忧。
  他担忧的不是刘彻的身子吃不消,刘彻十三岁便能手持匕首力搏黑熊,体质不是一般人可比,甚至不是军中一般将领可比。刘彻的武艺很出众,卫青自知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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