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重生-第26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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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百?”孙飞宇夸张的瞪大了眼睛,等到跟着他的那些人以为他要生气的时候,这货又大喘气地说道:“三百怎么够呢!我看最少得值八百!”
孙飞宇这可不是玩笑话,如此品相的紫竹笔筒,他真能卖出这个价来,甚至还要更多。
事实上,对于如何协助他老哥搞好这座县城的经济,孙飞宇已经有了些腹案了,就是犯愁这起步资金怎么个办。
一阵悦耳的音乐声响起,孙飞宇抱歉地和莫小言笑笑,就从口袋里掏出了自己的手机,一看上面显示的姓名,两眼立刻泛出了星光,真当是说曹操,曹操到呢。
之前还担心着资金的问题,这不,财神就自动找上门来了嘛。
“牧哥!你怎么想起给我来电话了?”孙飞宇的神情一派地轻松愉悦。
对于自己这位没靠家里,自己单干的堂哥,孙飞宇向来都是信服的。这也或许是为什么。孙天牧在家里老人不在以后,也照样将生意做得红红火火的原因吧。
“哈哈,小宇,难道没事。哥就不能给你打个电话了?听说你回国了是吧?你在大哥那里?”孙天牧和孙飞宇是正经的叔伯堂兄弟,又因为年纪相差不多,所以两人的关系倒是一直不错。
之前接到莫小言的短信。问他在那西南小县城是否有什么亲戚,孙天牧就立马想起了自己的大堂哥,他们这一代在官面上的掌舵人。
不可能不记得,谁叫他个把小时前,还跟自己那位堂哥在通电话呢?
莫小言这短信一发,孙天牧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自己这个堂弟,因为莫小言见到的要是他堂哥。就不会是说是年轻人了,孙天牧他堂哥的实际年龄虽然没多大,也就三十多,但为了维持一个父母官的威严吧,他堂哥一向喜欢让自己看起来“老态”一些的。
于是孙天牧就想起了孙飞宇。之前通电话,他大堂哥可不是告诉自己,这小子回国了嘛。
“牧哥,你怎么知道的?大哥说的吗?”
“嗯,不过也不全是,我不但知道你在大哥那里,我还知道你现在在集市,对不对?”千里之外的孙天牧拿着手机坏心的笑着,他就是在套这小子的话呢。
孙飞宇不敢置信的瞪大了眼睛。前后左右都看遍了,才耐不住疑惑,再次开口道:“牧哥,你怎么知道啊?神了!难道你躲在旁边看着?”
“你说呢?”孙天牧并不松口,就要他堂弟急一急。
“真的啊?牧哥,你在哪儿啊?我怎么找不到你啊?”孙飞宇已经原地转了三圈了。他是真激动,要是孙天牧也到这儿来的话,那他们兄弟几个不就团聚了嘛。
“假的!我一个朋友看到你,觉得和我长得有点像,有听有人管你叫孙少?她就发短信问我了!”孙天牧打这电话也没啥目的,就是正好赶巧了,不过他跟莫小言联络的时候,知道的可不止这一些。
想了想,孙天牧又道:“你跟当地的混混搅和在一起了?”
“你朋友?在哪里?”孙飞宇伸着脖子左顾右盼的,孙天牧又没告诉他,那个所谓朋友的体貌特征,这样大海捞针的,他能找着才怪了。
又听孙天牧这么说他,孙飞宇知道,那人肯定就在附近了,道:“我没搅和,我这不是人生地不熟的嘛,下面的人就找了这边的几个地头蛇陪我到处逛逛,我没干坏事!”
“嗯,你自己有分寸就好,别给大哥惹祸!既然回国了,什么时候过来杭城,我等着你。”孙天牧本来想开口问下莫小言的事情的,不过晓得那丫头别扭,索性也不问了。
“好,我知道啦!一定去杭城找你,好好地宰你一顿!”孙飞宇乖乖点头,随即也挂了电话,眼睛却还在四处的打量着,心说,大哥的朋友会是谁呢?
找了找,孙飞宇最后还是放弃了,就在这时候,突然将视线定格在了莫小言身上,这人吧,总有灯下黑的时候,对呀,他怎么忘记了这位呢!
“老弟!你不至于吧,看不过眼,也不能找我堂哥告状呀!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孙飞宇,牧哥是我堂兄!”
孙飞宇的眼睛一点都不近视,满圈儿看过来,气质与他们这类人最相符的就是眼前的少年了,所以他就算不能百分百的肯定,也有九成九的把握,莫小言就是孙天牧口中所说的朋友。
刚刚他与之攀谈的时候,这少年手上不正拿着手机发短信呢嘛。
莫小言一笑,不承认也没否认。
看到自己眼中的通天之人孙大少不一会儿就跟被自己骂作“小白脸”的少年混在了一起,混混甲简直想死的心都有了。
老天,他到底是得罪了什么人呢?
不要看见他。。。。。。看不见他。。。。。。混混甲鸵鸟似的默默祷告着,可是老天爷又哪里会帮混混甲这样的人呢。
莫小言是没空搭理他,不过混混甲的直属老大,那位“龙哥”呢?
。。。。。。
“藏宝图?阿言你可真是好兴致!”他乡遇故知。哪怕是从孙天牧那里扯来的关系,孙飞宇也觉得自己有义务招待好莫小言。
因为这会儿莫小言化名萧莫言了,又是个性别男,这不。孙飞宇就一口一个阿言的叫着。
莫小言也无所谓,外头的堵车不是一时半会儿能通畅的,几个人逛不是逛啊。孙飞宇问及莫小言来此县城的目的。莫小言便很坦然地告诉他是为了寻宝,不过孙飞宇的反应可想而知,就是个不信啊。
莫小言可不管那么多,爱信不信的。
孙飞宇嘴上有些笑话莫小言,心里却有些蠢蠢欲动,只是像这样的寻宝行动,也不好有人临时加入。他就等着莫小言反驳自己,好由激将法让自己也加入到寻宝的队伍中去。
可谁知莫小言的反应竟会这么的平静,简直就是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那样的境界了。
“阿言,你们人手够不?要不算我一个呗?挖到东西。你就是一件不分我也行,让我一起去嘛!”孙飞宇这样的人,一旦认同了谁,那是不会死撑着脸面不放手的。
这不,见莫小言不开口,这货倒是自己腆着脸求加入了。
莫小言很无所谓的耸了耸肩,点了点头,反正寻宝之旅又不一定真能有什么收获,而且她们就这几个人。多他一个也不多。
看到莫小言点头,孙飞宇的眼角都要飞起来,甩地手上那两个装了竹制品的兜子,就跟杂耍似的,最好就别出什么岔子。。。。。。
“哎哟!”
你看吧!乐极生悲了吧?
。。。。。。
孙飞宇倒是个爽快的性子,虽说这在某种角度来看是不靠谱的表现。倒也不失为性情中人。
反正,孙飞宇的加入,并没有使莫小言外的几个人排斥就对了。
虽说孙飞宇的临时入伙,使得他们还得绕回县城的商场里再购买一套登山装备,不过有这么位大少爷在,莫小言一行也无需为堵塞的交通苦恼了,在当地人的带领下,一行人反倒比预期的时间还要早就进入山林。
在西南的林子里,越是往里走,越是植木繁盛,一开始进山时候的小路也逐渐隐没不见。天色已经渐渐的暗沉下来,莫小言一行却由于尚未到达驻扎的地点,只能继续开路前行。
一路上,孙飞宇还有些不服气过,总觉得这个萧莫言明明比自己还小,为何自己在他的面前就跟小孩似的。
但是,走得路多了,孙飞宇却是彻底服了气,旁的不说,就说他们这样一边开路一边进山,消耗的体力不用说,那也是极大的。
可是就连自己这么个长期坚持在健身房里锻炼的人,都已经气喘吁吁的了,瞧瞧人家萧莫言,愣是脸色都不变一下,那气息平缓的,怕是有的人睡着都没那么轻松吧!
莫小言可不管孙飞宇在想这些,走在山林之中,只要看看那十步一棵,一人都抱不过来,需要两人合围才行的大树,以及那树身上缠绕的粗壮藤蔓,路边的野花、野草,也叫莫小言觉得开心。
毕竟是五个人的动静,就算是莫小言脚步轻缓,可她周遭的那几个人却是做不到这份细心了,不时地有林中的野物被惊动,在浓密的草丛中传出悉悉嗦嗦的骚动。
这本来没什么,但不幸地是,莫小言这只临时队伍中,有一个刚被毒蛇吓破了胆的家伙。
李渔父自诩是一行人当中年岁最长的,又因为进过一次山里,所以他当仁不让地跟莫小言要过了领队的位置。
只不过越是进到山里,李渔父的表现就越是不堪,你妹啊,真是看什么都像蛇。比如莫小言看得欣喜的藤蔓吧,李渔父看着就像是狰狞的巨蟒,一路上担惊受怕的,他的状态能好才怪了。
可即便是如此,李渔父也不想露出怯意。适合扎营的地点也是他所选择的,可不能半途而废,被人小觑了。
近期的西南诸省都持续下雨,就算这两天放晴,山外的道路容易干透,可山间的林子里,一时之间却不能够。一个不小心就容易踩着一脚泥。
一行人一路走来,身上难免都添了几分狼狈。在此对比之下,除了鞋底,浑身一尘不染的莫小言就显得格外妖孽了。
逐渐地。原本在前方负责开路的李渔父就渐渐落到了后头,等到小胡的身上也有些乏力了,领头的位置变成了莫小言。她无所谓的。就顺着李渔父指的方向埋头开过去,可她人瘦,开的路也不大,又在经过一片及腰高的野草地时,忽然草丛中传来一阵“嗖嗖”的声音。
李渔父的脸色煞白,开始还强忍着,之后不晓得绊到了什么。“啊”地一声尖叫,就整个人扑到了前头那人的身上。
然而,站在李渔父前头的那人,刚巧就是总在健身房里锻炼的孙飞宇了,这下子。可算是起了连锁反应,尖叫声也从“女高音”变成了二重奏。。。。。。
一只足有猫仔大小的大山鼠从草丛里钻了出来,只见它浑身的金毛,似乎一点都不晓得自己引发的混乱,傻乎乎地看着这一切,歪着脑袋,人性化的后腿站立,将嘴上叼的一株植物,用前爪抓着递到了莫小言面前。
“嗯?给我的?”
“吱吱——”看到莫小言迟疑地将手伸过来。大山鼠立马将那株植物塞了过去,还发出欢快的叫声来。
“啊。。。。。。大老鼠!”被李渔父扑倒的孙飞宇天不怕地不怕就怕老鼠和蟑螂,眼下那么大一只山鼠出现,他浑身都软的站不起来了。
“吱吱!”金毛山鼠似乎很通人性,至少它的样子是有听懂孙飞宇的话呢,怎么是大老鼠呢?它的样子那点儿像那么卑贱的生物!
“啊。。。。。。阿言!快赶走它!快赶它走!啊!老鼠还呲牙。它要咬我了!”
如果说李渔父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话。那么,孙飞宇就是一朝被鼠咬,十年怕老鼠咯!
事情要追溯到孙飞宇刚上小学的时候,家里敌不过他的撒娇耍赖,养了一只小仓鼠,就那么小小的一只。孙飞宇老是逗它,有一天,好脾气的小仓鼠就被孙飞宇给惹急了,啊呜一口咬在他的手指上,然后逃走了。
如果只是这样被轻轻地要了一口,孙飞宇也没那么大的心理障碍,问题是,老鼠咬了,比被狗咬还要严重呢。
鼠疫什么的,可不比狂犬病来的好治!那一段时间,孙飞宇打针打的都快烂屁股了,阴影就此烙下,自那以后,他就见不得老鼠,就算是毛绒玩具也不成。
莫小言可不了解这段陈年往事,她只道孙飞宇这是胆小呢,连只金毛鼠都会怕,这不是挺可爱的嘛。
看出金毛鼠有非同寻常的灵性,莫小言早已熟练了的御兽术也不是摆着好看的,很快就能跟其进行简单的沟通。
却原来,金毛鼠在大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