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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9部分

倾城倾国之千古女后-第109部分

小说: 倾城倾国之千古女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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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儿,你来了。”

“是,我来了!”

相视一笑,突然觉得一切都不在意了。只是想问的还要问清楚。

“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已经死了!”拓跋浚认真的说道。

“就这样?”冯宁有些愕然,却发现好像又是理所当然的。

“是,不好吗?”拓跋浚笑道。

冯宁点点头,又马上摇摇头,问道:“为什么?!”

“这样不是最好的结局吗?我不够冷酷,没有一颗冰冷无情的帝王之心。所以无法伤害妻儿,而且大魏也经不起动荡了。”拓跋俊叹道。

“是因为我们?”

拓跋浚却摇了摇头,煞有介事地说道:“你可别误会,我只是不想当皇帝了。”

冯宁没有揭穿他的谎言,心情变得很好,笑道:“那以后干什么?”

“做生意啦,我们以前看的两家店现在不是还在吗?商场也一样有趣不是吗?”

“那我们呢?”

拓跋浚闻言,认真地看向冯宁,认真地说道:“我现在平城等你,等到晗儿可以一个人了,我们在一起去遨游天下,这不是你一直以来的愿望吗?”

冯宁听了,眼泪顿时下来了,想不到担心了半天的事,就被他的放弃给解决了,不由自主地扑到拓跋浚的怀里,紧紧抱住,有夫如此,夫妇何求!

“宁儿,我们当初就说的,不是吗?”拓跋浚说着就伸出右手紧紧握住冯宁的左手,“执子之手!”

“与子偕老!”冯宁马上接到。

两人相拥了好久,拓跋浚突然又开口打破这美好的气氛:“宁儿,你应该不介意晗儿和曦儿多一个义父吧。”

冯宁“噗嗤”一笑,更加拥紧了拓跋浚。

番外の冯熙之少年游 ;

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栖。夕阳岛外,秋风原上,目断四天垂。

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狎兴生疏,酒徒萧索,不似少年时。

冯家是曾经的皇族现在的世家,但都已迟暮。国已灭,昔日的皇族沦落敌国;家不保,今日的皇族虎视眈眈。高贵的身份一去不返,只得小心翼翼,如履薄冰看人眼色,在太武帝的淫威下几成惊弓之鸟。

冯熙就出生于这样的冯家。如果他早生十年,他就是皇孙,鲜衣怒马,随心所欲,一首王孙游。他也可以选择金戈铁马,叱咤风云,一曲帝王业。可是一切的美好一是昨日黄花,冯熙现在即使天资卓绝,也只有装疯卖傻。

在人前作出不堪世事的样子,即使对所有的一切已了然于胸:在他人高谈阔论的时候,茫然不知,即使在心中冷笑不已。

冯熙是个早熟的孩子,他很早就明白了自己应该做的一切,父亲最先教他的就是“明哲保身”,他最先学会的就是装疯卖傻。人前人后仿若两人,长此以往,他不知自己在哪里。父亲帮不了他,他比他更痛苦,毕竟他曾真正当过皇孙:母亲帮不了他,她比他更无奈,昔日的郡主和王妃也要开始周旋于贵妇人之间,看人眼色。至于只有几岁的妹妹,怎么知道他的痛苦,家族的无奈。

他痛苦,于是自暴自弃,于是借酒浇愁,于是不再学习任何事,反正所有的人只要一个傻子就够了。

他冷眼看着自己的妹妹赢得人后人前的美名,看着她得到神童才女的美誉,看着她可以无所顾忌地展示自己的才华和美好。

他对她维持着面上的兄妹之情,他对她抱着淡淡的嫉妒,他和她相敬如宾却隔成肉。

其实自己的妹妹很不同,超凡的才华,也没有一般千金小姐的刁蛮。他对她冷淡,她不在意;他对她嘲讽,她反而会安慰他。每回喝醉了,她会照顾他;每回被人称作傻子,她却说她的哥哥是最聪明的。

心在这些微乎其微却一次又一次的细节中渐渐融化。那个月夜,女孩把一件厚厚的披风盖在少年的身上,在他耳边轻声说,对不起,你辛苦了,你是天下最好最值得骄傲的哥哥。

待女孩走后,少年睁开眼,终于有了一丝真诚的笑意。

从此,人前依旧痴傻,人后开始不再自暴自弃,开始认真学习文韬武略,开始认真地学会勾心斗角。开始不再怨父母,开始体谅,开始有了真正的兄妹之情,血浓于水。一家人是一家人啊!

她和他身上流着一样的血,她是他世上最亲的人,她是他的半身,她是他的阳光,她是他的温暖。

为了这个温暖的家,他可以学会坦然,他可以真心地装疯卖傻,也可以违心地勾心斗角。

以为一切的一切会这样下去,等到了时候,不得不把宝贝交给他人,带着浓浓的愁怅和不舍,然后他也会有他的妻。

可是,灾祸都在不经意中到来,闭门家中,祸从天降!父亲一去再也没有回来,只有风叔冒死送来夫亲的死讯和那一纸诏书。他们终究是容不得啊!

眼见着,画栋雕梁摇欲坠,银屏金屋风雨中。昨日里,威赫赫爵禄高登,光灿灿,金印悬胸。转瞬间,呼喇喇大厦倾,昏惨惨,路途穷,旧时荣华尽飘零,昔日富贵已空空!

一瞬间目红耳赤,父亲的谨慎,自己的隐忍到底算了什么!为奴,生他养他的娘亲,受人呵护的妹妹究竟何罪。而自己也要被杀了,罢罢罢,不如拼了一命,报不了仇,也要救出她们。

那一刻没有理智,只有满心的愤怒!

昔日那个要人呵护的小女孩突然长大了,她要他逃走,她说只要他活着怎样都好,她说不过为奴总比不过死。

冯熙知道的一清二楚,这一切。但是理智是一回事,情感是另一回事。自己一开始就决定要保护这个家,不容退缩!

她居然伙同风叔打昏了他。醒来时暴跳如雷,不顾一切地回去,却自投罗网。被风叔死命救出,终于冷静下来。

热血为誓,天地为盟,冯熙发誓一定会回来救出她们,一定会报仇雪恨!

只要天知道在道路的两旁,隐在让人后,看着家被抄,看着被押走的家人,看着他们昔日卑贱人的趾高气扬!他冲天的怒火,和刻骨的痛楚。

指甲把手心都扎破,唯有疼痛才能勉强地忍住了冲出去的欲望。唯有鲜血才能尽量保持默然。

直到那时,冯熙才真正知道所谓的留得青山在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

他也无心!

唯有刻骨铭心的不甘和仇恨!

长安古道马迟迟,高柳乱蝉栖。夕阳岛外,秋风原上,目断四天垂。那般的无可奈何,只有心痛。

冯熙知道他只能向前了,没有了任何退路!只能去那个蛮族搏得夹缝里的机会,只能把满心的高贵和矜持放下。从来天地间再也没有可以依靠的了!

其实少年时也挺好的,虽然要装疯卖傻,可毕竟会有上的客气,毕竟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毕竟还有靠膀,毕竟那个家是真正的家,一家人死生与共。可现在只有一个人了。

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狎兴生疏,酒徒萧索,不似少年时。

这样的日子才刚刚开始,却看不到结局,何处是归期,何时才能再见,何时才能兄妹,家人团聚,何时才能重得温暖,何时再能像少年时!

醉别西楼醒不记,春梦秋云,聚散真容易。斜月半窗还少睡,画屏闲展吴山翠。

衣上酒痕诗里字,点点行行,总是凄凉意。红烛自怜无好计,夜寒空替人垂泪。

羌,西戎牧羊人也,从人从羊,羊亦声。羌族群不是一个单一的民族,他们有不同的语言、服饰、习俗等,唯一的共同点只是“逐水草而居”的游牧生活方式。

冯熙和刘风所要的是位于北魏西北的羌族,羌族与鲜卑族是世仇,几乎是热衷于收留从北魏逃离而来的人。

很容易,冯熙和刘风就在羌族安定下来,那里民风纯朴,其实是个好去处。但冯熙毕竟是从小生于簪缨门第、钟鼎人家,吃穿用度,待人接物都是高人一等,如今一下子从贵公子到了通缉流亡之人,其中的苦楚也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所幸冯朗大概知道终有一日家族会遭难或是学那孟尝的狡兔三穴。在隐秘处留下了大笔的钱财,还有一批对冯家忠心不二的暗卫。冯熙取得这部分力量以后,便是专心地经营,并遣人到平城去暗暗打听母亲和妹妹的消息。

这一些都在暗中进行,在周围羌人的眼里冯熙只是一个在忠仆保护下流落在此的贵公子。

冯熙也不在意,这可说是他最好的掩护。老实说并不喜欢羌地,他一心希望有机会能重回中原,重振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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