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魔法玄幻电子书 > 非法精神 >

第61部分

非法精神-第61部分

小说: 非法精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最近这些日子,除了也瑞,再也没有别的男人跟他这么亲近过了。
  一时间,竟有些“手忙脚乱”起来。
  
  “光是一杯酒,还不足以让我醉。”
  方森才刚说了一句,可下一刻,就觉那男人粗壮的手臂,伸了过来,搂住了自己的腰。
  
  “那要不我喂点别的东西给你……让你醉?”
  老套的调情方式,方森以前就不知听过多少遍了。
  
  在酒吧里落单喝酒的,通常都是来钓约的……要么就是找棍子,要么就是找洞。这点常识,每个自然人都懂,所以那个男人也毫不收敛,直接就向方森表明了来意。
  
  而方森,
  并没有拒绝。
  他是连一点要拒绝的意思都没有。
  
  其实除了“背叛”的快感,他更是急于想要证明自己……即使没有了也瑞,他仍能“安然无恙”地重新回到以前的那种生活。他希望自己
  
  是一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想到这里,方森低下头微摇着……明明那个男人曾经一直都在折磨自己,明明自己曾经想方设法地想要离开他,可是现在……
  
  竟然想要通过跟一个自己毫无好感的男人做/爱,来证明自己并没有真的彻底“沦陷”在那个恶魔的玩弄之中。
  
  “你怎么了?”
  “没什么……走吧。”
  
  于是,他们便从酒吧,来到了最近的一间自动娼馆。上了二楼,走到最尽头的那个空房,那男子往里面塞了一张五十索。
  
  “到你了。”然后,他指指那个入钱口。
  
  方森轻笑了一下,从自己的衣兜里抽出了五张破破烂烂的十索,也往里面塞了。在黑街里,作为男人,不是说你当“零”就能享受“优待”的。正如没有男人会疼惜一个生来就低贱的自然人一样,没有人愿意在性/爱方面为对方付钱,毕竟这场“愉悦”是双向的,不是别人强/奸你。所以,即使是女性,也没有让别人付费的道理。
  
  这就是黑街。
  
  “付费成功。”
  娼房的门开了,那男人推了方森一把。走进去关上门以后,那男人开始脱着自己身上的衣物。
  
  不过他们两个都没有注意到,自己已被跟踪了。
  而跟踪者,此时就站在门外。
  
  “笠凡先生……他跟着一个男人进了自动娼房,要去阻止吗?”门外那个神秘人对着夹在自己衣领上的一个微对讲器低声说道。
  
  “老板的意思就是……不要轻易插手他的生活。在他们做到最后一步之前,你还是静观其变吧。不过记住了,千万不能让那个自然人跟别人发生性关系……不然老板发起火来……”
  
  倒霉的,首先就是这些搞“跟踪”的。
  
  此时守在娼房门外的,正是笠凡派来跟踪方森的特工。他的工作,并非“保护”或“看守”方森……而是“保证”方森不会死掉,不会被别的男人“碰”到。
  
  不过现在在娼房内……
  方森跟那个陌生男人,就正准备着做那件会给特工惹麻烦的事。
  
  “你干嘛还愣着坐在那里?快脱啊。”
  
  那男人已经在解自己的裤子的纽扣了,可方森还是磨磨蹭蹭的。见方森仿佛手脚不利索一般,解个衣服扣子都要解好一阵子,那个男人顿时就没好心情了,直接扑在了方森的身上,将他的双手摁在了头顶。
  
  然后……
  直接就开始亲吻他的脖颈,还提起膝盖,往他双腿之间挑逗。
  
  不过方森……
  越被他吻,越被他蹭,就越没兴致。
  
  不是也瑞的触感……
  不是也瑞的气味……
  不是也瑞的温度……
  
  那些他曾经熟悉得已不能再离开的东西,现在却是怎么也找不着。
  
  方森很怀疑,若是坚持着做下去的话……除了疼痛,他能不能得到一丝一点的“快感”?
  应该不能……
  因为还只是前戏,可他就很明确,自己在抗拒着这个陌生男子的爱抚。
  
  明明已经半个月了……
  
  被也瑞丢弃在黑街以来,已经半个月了……若是从前,也瑞只是出差个一周,方森都会变得极其的寂寞难耐,经不起也瑞轻轻的挑逗,立即就会败下阵来。可是现在,半个月没被别人碰过自己的身体了,理应饥渴的他,却在排斥着对方体内所散发出来的情/欲。
  
  但实际上,
  这半个月来,他也没少自/慰。
  
  趁着梅宁熟睡以后,睡在地板上的他,会开始悄悄地躲在被窝中,做那种连自己都觉得尴尬害羞的事情。
  
  不过自然,永远无法得到满足。
  
  自己是永远都不可能满足得了自己的。这一点,当初他在GAMER…S被迫接受也瑞那种“抚摸性虐”的时候就已经很清楚了。只是没想到,原来光是“男人”,也还是没有办法满足自己的。
  
  “不是也瑞就不行”,原来,这是真的。
  
  脑子才刚这样想着,可接下来,方森的身体立即就采取了行动,用双手抵住了那个男人的进攻,让他再也吻不得自己。
  
  “我没感觉,对不起。”
  
  那男人听方森这样说,稍有一愣,而后黑了脸,没好气地说:
  
  “你丫开玩笑的吧?房费都付了,现在来说没感觉?不就是操操屁股,大家爽爽嘛,还得有‘感觉’?你当是女人来大姨妈?”说罢,那男人就想拿开方森的手,可是……
  
  那双手,还是死死地抵在了那里。
  
  “你付的那五十索,我还给你,行了吧?”
  
  可是那男人听后,却是更生气,整张脸都快要气红了,牙关处发出“咯咯”的声响,仿佛恨不得将方森吞进肚子里。
  
  “还你丫的。今天大爷我就当是花五十索开房强/奸你了!哈,比最廉价的男妓还便宜!”
  
  一听到“廉价的男妓”这个短语……
  方森的双目,就瞪了一瞪。
  
  当初……
  也瑞就是把自己当成了“廉价的男妓”,在酒吧里强上了的。
  
  “操!”
  
  也不知那突然的狠劲是从何而来,只见方森双手一用力,将那男人狠狠地推开,然后一提脚,正正踢中了男人的肚子。那男人的背脊和后脑勺都重重地撞到了墙壁上,痛得他眼角都快要飙出泪来了。
  
  “滚犊子!”
  
  如此叫嚷着,那男人就向方森挥拳。不过方森身手敏捷,立即就闪了过去。不过在这狭小的房间里跟这男人搏斗也不是办法,一直吃着R…3被抑制了身体发育的他,体能是撑不住跟一个健壮的自然人搏斗过长时间的,不然最后肯定是自己先累倒,然后被这个男人强/奸——
  
  他一定得想办法逃出去!
  
  正想着,那男人的第二拳眼看就要挥过来了。方森一下激灵,突然就闪到了窗边去。那男人一拳挥打在玻璃窗上,不仅伤了自己的手,还打烂了窗户。方森见状,立即闪到男人的背后,狠狠地按着他的头推了他一把,把他的头撞往已烂了不少的玻璃上,至此——
  
  那块玻璃,几乎都要被打碎了。
  
  那个男人跌坐在地上痛苦地呻/吟,用不断流血的手捂住不断流血的头。这样的事情在黑街实在是太常见了,方森也不顾其他,立即就扶着窗框,从房里跳了出去。不过这里是二楼,要是“降落”得不好的话,难免还要摔断手脚,所以他还是选择了脚用力一蹬,整个人往对面的灯柱上扑,然后顺着灯柱,滑落了下来。
  
  不过下地以后才发现,这条胡同,自己竟从未来过。
  
  黑街这地方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不过毕竟自由大道算是“中心城区”,这里的一巷一街,身为“土人”的方森自认为还是知道得很清楚的。可是这里……
  
  他之前真的没来过。
  
  往前走了几步,这条胡同里只有一家店面,门大开着,里面点着灯。
  
  方森有些疑惑……不过怕被那男人发现行踪,他还是下意识地就躲进了那家店里。
  
  “呵呵,你来啦?”
  
  店里十分简陋,就四堵墙和一个柜台,柜台里,站着一个头发斑白的老伯,笑得和蔼,不过半眯着眼睛,似乎视力不大好。
  
  正是这个老伯,对方森说着莫名其妙的话。
  
  不过……老人,不是全都居住在死街里,鲜少出到自由大道来的吗?难道是因为也瑞炸毁了死街,所以这个老人就走到自由大道来了?
  
  “我把东西给你带来了。”那个老人的眼睛好像真是看得不太清的,走路都还需要先摸索一番。只见他走到柜台的右边,然后蹲□去,似乎打开了一块木板。再见他起身时,他的手里却多了一本厚厚的书。
  
  纸质的书……这在现代可已经很少见了。
  
  “来。”
  
  说罢,那个老伯将手里的书递给了他。方森犹豫着接过,读了读封面上的几个字——
  
  “《民法》,2013年修订版”。
  
  读到此处,方森的心立即就“咯噔”了一下。大一统前的书……还是远到二十一世纪的……不是大部分都已经被烧毁了吗?
  
  这可绝对是……
  超级违禁品啊。
  这老伯是从哪里弄来的?
  
  方森抬头看了老伯一眼,努力地掩饰着自己表情里的惊疑。不过那老伯和蔼依旧,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读下去——
  
  “自然人(natural person)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在自然状态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    
                
作者有话要说:
注释:百度百科对自然人的解读:自然人(natural person) 是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而作为大学教材的《民法》中对自然人的解读则是: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此处是笔者为了下文而将两个表述不同的说法糅合了一下。




哥哥

  自然人……
  这三个字的定义,难道不是“肮脏的、低劣的;通过自然生育而来的卑劣人种”吗?
  可这本古书的封面却说……“自然人”;是因为基于“自然状态出生”而拥有“权利”的人……
  
  权利?
  这两个字;方森都能看懂,可若是凑在一起形成一个名词;那根本就超出了方森可以理解的范畴了。自然人……也可以有“权利”的吗?
  
  他不知道,答不上来。多年的生活经验告诉他,自然人只有堕落权,他们不能逃出黑街这片区域,不能反抗室培人;而且一切都要比室培人低等。同样的职位,同样的工时;可室培人可以拿到手的酬劳;就是要比自然人多出整整三倍——
  
  这些,
  都是法律规定的。
  
  然而,现在这本2013年的《民法》,却用清晰的字体告诉了他:
  法律,赋予了这些在自然状态下出生的人“权利”。
  
  “天赋人权”。
  那么,现代自然人的“天”,究竟在哪里?
  
  “呵呵,你是第一个会对着这本书发呆的人。”
  那老伯突然开口,脸上仍是带笑。只是这回,方森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