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天使 (原名:致爱丽丝)-第28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爱丽丝走向了他,“你想说什么?格兰洛德。”
“可不可以……请您救他。”格兰洛德说这句话的时候,他的神情有些不自在,甚至不去看爱丽丝的眼睛,侧头看向了一旁。
“救他?”爱丽丝轻轻笑了起来,“我虽然才刚刚苏醒没多久,但是薇薇安这个丫头的记忆,我可是看得一清二楚。我记得,他强迫过你。你居然原谅了他。”
“我……即使不原谅他,我也希望他能够活着。毕竟是他救了我。母亲大人……”格兰洛德看向了爱丽丝,眼睛里流露出了一丝柔软的情愫。
“这个代价太昂贵,格兰洛德,他是被恶魔重创,不是使用血族的魔法就能够恢复的。如果他不是你重要的人,我想,没有救他的必要。”爱丽丝双手抱胸,冷静地答复了格兰洛德。
31
31、Chapter 31 有你的明天 。。。
致爱丽丝母亲大人、哈尼雅父亲大人:
向您与父亲大人问安。
此时,你们正在进行着环游之旅的旅途上,一定看到了许多美好的景致。
我猜测我们很快也会启程去东方了。不过现在,米歇尔还不肯让我出去,必须等到我的身体痊愈才肯带着我乘船离开这里。
哥哥这一次为了救米歇尔,又回复到了沉眠的状态之中,我的身体也因为之前的斗争,出现了许多损伤,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我已经能够四下走动,而哥哥从昨天开始,慢慢恢复了清明的意识。
这一点对于我们而言,已经是最好的消息了。
所以我迫不及待地写信想要告诉你们。
巴斯现在是夏季,阳光始终充满着灼人的热力,我无法在白天欣赏这个城镇的美丽,但是夜晚时分的巴斯也同样很美。
这里是一个定居的好地方。虽然我曾经在这里差点失去生命,但是,我依然喜欢这里。因为,在这里,我们都有着很多很多美好的、悲伤的记忆。这让我感到十分难忘。
米歇尔在哥哥的面前始终是挫败的。虽然哥哥为了救他险些让自己的灵魂崩散,但是哥哥却说只是为了偿还米歇尔的人情。
我想哥哥是和我一样的,深深地喜欢着米歇尔的,即使他一直都在否认。可我知道,如果不是对于哥哥而言是重要的人,哥哥根本不会出手相救。
在哥哥的心里,一定有着无可替代的,只属于米歇尔的位置。
今天早晨的时候,米歇尔采了一束他亲手种植的玫瑰送给哥哥,我喜欢极了,哥哥却不怎么高兴地警告米歇尔不要将他当做女人来看待。
米歇尔好像完全不意外哥哥会这么说,他微笑着耸了耸肩膀,用极度无奈的神情告诉哥哥:“我也知道你并不是女人,可是,转遍整个花园,我发现,只有火红的玫瑰最适合送给你。格兰洛德,你就收下吧。这并不是我用金钱买来的商品,是我用心灌溉栽种而出的,爱情的玫瑰呢。”
哥哥板起了脸,一边说着他并不稀罕,一边随手就将米歇尔赶出了房间,不过,他在转身看见桌上的红玫瑰时,还是有小心的将玫瑰放入花瓶里。
其实哥哥只是不太会表达他的感情吧,我感觉得出,他其实很心软,也很容易满足。虽然说着不稀罕那盛开得娇艳的红玫瑰,却有好好地照顾。
米歇尔现在敲门进来了,我才想起已经是夕阳西下了,再过一会儿,黑夜就会遮蔽一切阳光的光芒。那时候,我们就能无拘无束地行走在街道上了。
他邀请我出去散步,我已经答应了下来,他看到我在写信,了然地坐在一旁翻阅起了桌上搁置的书册。
我们现在过得很好,更希望母亲与父亲也能过得比从前更加幸福。
我相信,终有一天,我们都可以在阳光下正常的生活。我衷心期盼着那一天的到来。希望能收到你们的来信。
祝
一切安好
你们的儿子:格兰纳德
正文完
作者有话要说:猛虎落地式对不起= = 这文虎头蛇尾了… …俺对不起所有人,以及= =下头放上爱丽丝大人的番外= =
32
32、番外:天亮前请说爱我(1) 。。。
英格兰威尔士,初春。
此时的天气依旧残留着几丝冬天的寒意,但对于常年血液冰冷的血族而言,四季的温度落差根本无法对他们构成一丝一毫的困扰。
不过在与人类接触时,还是得注意符合时宜的着装,而爱美的女性血族们早就已经换上了单薄精美的春装,在夜幕降临之后,拥有着醒目外貌的她们行走在大街上,在英格兰淑女们艳羡的目光下吸引了所有绅士们的注意力。
眼下的这一天,是所有血族都爱极了的阴天,每当到了这种天气,他们就不用担心该死的阳光会对他们造成的伤害,与人类一样,在白天自由活动。
当然这里的“所有”指的是乐于和人类打交道,或者过于热情好动、精力旺盛的血族,也有不少血族选择在这种时候回棺材里睡觉。
爱丽丝并不是一个喜欢外出活动的血族,不过这一天,她倒是极有兴致出门走走,因为她要去赴一个约,并且在前去赴约之前,她还意外找到了一个可以消磨时间的有趣猎物。
她换上了火红色骑士装,将一头银蓝色长卷发简单的束成了马尾辫,英姿飒爽地驰骋于自己的牧场之中。这一大片望不见边际的牧场,乃至更远一些的,只能隐约看见屋顶的庄园,都归属于她的名下。
而前方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竟然擅自闯入,甚至对她出言不逊,以为这么容易就能离开这里,也未免太看低了她。
眯起眼睛,她的视线始终紧盯前方变成蝙蝠飞行的凯森,低低地念了一句咒文,凯森就被强迫变回了人形,跌落下来。
策马赶了上去,她一扬马鞭狠狠抽在凯森的身上,“胆子不小,跑到我的领地来,还妄想这么容易就走?”
“你——要不是哥哥让我回去,我今天不带他走也绝对不会就这么走的!”凯森吃了一鞭,气极瞪向了坐在马背上居高临下俯视自己的女领主。
爱丽丝勾唇冷笑,“呵,带卡诺走?你凭什么?沃尔卡族长老家的小少爷。”她用那双透露着傲慢意味的银蓝色眼睛俯视着少年,绝世美丽的面容流露出独属于贵族的倨傲。
“哥哥他不是你的仆人!他是沃尔卡族的人!”凯森愤愤道,他试图矫正爱丽丝的说法,但是很显然爱丽丝并没有将他的话听进去。凯森正想再说什么,忽然看见匆忙追过来的卡诺,又不由目光一亮,“哥哥!”
卡诺下马,恭敬地行礼,“主人,真抱歉,我弟弟他……”
“卡诺,他说你是沃尔卡族的,究竟你是不是呢?莫非我记错了,你并不姓但丁莫林。”爱丽丝一只手不经意地卷绕着鞭子,不冷不淡地打断了卡诺的解释。
闻言,卡诺立刻单膝跪地。凯森不甘地上前,想要扶起卡诺,却再度被爱丽丝抽了一鞭子,吃痛不已,本能地后退了一步。
“主子,凯森只是年幼无知,请您宽恕他。”卡诺垂首说到,“卡诺永远是主子的追随者,永远忠于主子。”
爱丽丝斜乜了他一眼,又对着凯森的方向,微微笑了一下,眼底没有一丝一毫的笑意,冰冷得就像月夜的飞雪,“看来我的记性并不坏。”
“是。”卡诺的头垂得更低了。
凯森对于爱丽丝的挑衅根本沉不住气,他抽出了佩剑,爱丽丝一甩鞭子,连人带剑卷住,“放肆。你的父亲没有教过你对于大贵族需要时刻保持恭敬么?居然对着我举起了你的剑。我不过是好心放卡诺去沃尔卡族探亲,就引来你这么个麻烦,我看下次,也不要探亲了。”
“是。”卡诺的回答依旧平淡,由于他始终没有抬头,没有人能看得到他此刻的表情。
“爱丽丝!你处处为难我,还跟我说什么礼仪规矩!”
“我在我的领地,做任何事,都是无罪的。包括王,都不能过问。那么现在,你说我该怎么处置你呢?沃尔卡未来的长老先生。”
卡诺听出爱丽丝已经隐约动了怒,立刻低声恳求,“主子息怒,凯森只是一时冲动。”
“冲动?那不是低微的下等血族才有的么?卡诺,他必须受罚,否则但丁族颜面无存。”爱丽丝抬手,将拼命挣扎的凯森抛至远处,抬手施放了一个结界困住凯森,她手中的马鞭自身就存在着魔法力,长短收缩自如,毫不留情地抽打在了凯森的身上。他才想起身,就被接踵而来的鞭子抽得不得不蜷缩身子,一下下,皮开肉绽,血族的愈合力让凯森并没有吃太多苦,但是拥有高贵出身的他被人像仆从一样压制着承受鞭打的羞辱让他难堪不已。
凯森躲不开鞭子,结界也让他连瞬移的魔法都失效。
卡诺闭上眼,不去看凯森因为羞愤而扭曲的脸。
“爱丽丝但丁,我诅咒你!”凯森低吼,“你应该被十字架贯穿心脏,扔在烈日下曝晒!”
爱丽丝根本不以为意,“这种诅咒已经过时了,你不是第一个诅咒我的人。而我,依旧是血族里的大贵族,长生不死,能够打倒我的,也只有王。”她转了转眼珠,忽然笑了起来,“不过,我一定是第一个鞭挞了你的人,沃尔卡长老的独子,凯森少爷。”
凯森又吃了几鞭,终于看准时机,一把抓住了迎面袭来的鞭子,用力扯住,企图将爱丽丝拉下马,却见她纹丝不动地坐在马背上,腰背挺直,神色冷淡地看着自己,仿佛自己的举动只是无谓的戏耍。他心里惊了一下,却倔强地不肯收手。
马鞭的倒刺扎入了手掌心,火辣辣的刺痛感好像火焰烧灼他的手一样。凯森咬牙,瞪着爱丽丝。
两人僵持着,一根马鞭几乎被扯断。
“凯森,不得无礼。”卡诺起身,轻斥道。
“卡诺,你的弟弟真有趣。”爱丽丝半扬起下巴,银蓝色的眼睛里流转着霜露一样的冷意,“能够公然反抗我,真有勇气。”
“主子。”见爱丽丝面色如常,卡诺松了一大口气,“多谢主子。”知道爱丽丝的怒气已经消散,卡诺连忙看向凯森。
“我今天还有事,这儿你处理一下。”爱丽丝看了看天色,果断放弃了继续逗弄眼前的猎物,她现在还有更重要的事情,没有必要再在他的身上浪费时间。她手腕一转,轻而易举地收回了马鞭,调转马头就走,又忽然想起什么似地回头,“记住,卡诺是从小就和我一起长大的侍从,不是半路到来的仆人,鲁莽的小少爷,再让我听到任何不符合这一点的言论,我想,它会再度亲吻你的。”爱丽丝扬了扬手中的马鞭,浅浅笑了起来,竟是出人意料的风情万种。
卡诺目送爱丽丝远去,又走到了凯森的身边,看看伏在地上暂时无法起身的他,环顾四下被爱丽丝的鞭子波及而变得凌乱的牧草,只有叹息。
骑过了这片牧场,爱丽丝远远的看见坐在那里的人,就翻身跃下了马,开始牵着马往前走。离得越近,她的神情就越发放松起来,“哈尼雅。”她在离对方还有三步之遥的地方,出声唤到。
“爱丽丝,我以为你今天不会来了。”哈尼雅侧头,蓝色的眼眸温和而淡泊,“一会儿要下雨了。”
爱丽丝望了一眼阴沉的天色,“那也等下了雨再说。”她讨厌阴雨天,哈尼雅才和她见过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