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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一条蛇的寻妻路by土豆芽儿-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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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有没有可能孕果风干了根本就不会改造身体?”季阳脸都吓白了,但还理智的反驳。
    “没可能,流血就是证明。”麟墨手指撩起一抹刚从季阳体内流出的鲜血,伸到季阳面前。
    季阳的脸色又白了几分,看着麟墨骨节修长的手指,白玉般的手指沾染着鲜红的血,形成鲜明的对比,更显得血红得触目心惊。
    麟墨给季阳穿上了上衣,下|身只用兽皮盖着。
    季阳靠在麟墨肩头,微合着眼,“给我说说你那个世界的事吧,我们是怎么认识的?我和你在那边也有孩子吗?”
    麟墨点头,将兽世的事简单的说了出来。只不过他完全没提东方秋,也没说自己是被兽人排斥的种族,只道自己在森林捡到了他,带着他去了兽人部落,然后两人一路顺风顺水的在一起了。最后季阳在家门口被暴走的野兽袭击致死。
    兽世本就存着不确定性,麟墨身为灵蛇,知道的远比普通兽人多,因此到了这个世界很快就想出了个所以然,也理出了季阳本就是从这个世界过去的人。
    当初崧榆捕走季阳,就是想利用他进入某个全新的世界。而他也在迷雾森林听见季阳与东方秋说的是这个世界的语言。各个线索拼凑在一起,真想不言而喻。
    季阳接受了麟墨的说法。他觉得,他们俩能再续前缘,实在是太幸运了。既然抓狂尴尬无奈的改造已成事实,他也不怨麟墨。本来,就是他自己嘴馋想吃话梅的。唉。一个字,该!
    不过这又何尝不是好事,他的身体被改造,能和麟墨剩下共同的后代他们的关系就会更加稳固了。
    想通这一切后,季阳整个人都轻松了。
    两人安安静静地依偎在一起,气氛恬静美好,突然被一道不和谐的咕噜声打破了。
    季阳脸上一热,掩饰地清了清嗓子。
    麟墨嘴角弯了弯,不厚道地笑出了声:“阳阳饿了?我去烤野猪肉。”
    季阳瞪了眼麟墨,“我要吃烤蛇!”
    麟墨:“……”
    季阳拉回一局,神清气爽地躺在草堆上待哺。
    半响,屋外飘来了一股蛇肉的鲜香……

  ☆、第十三章 长肚腩了

季阳拿着一串喷香的烤蛇,有些食不下咽。吃蛇不是第一次,但这是他第一次面对着一条蛇吃蛇,嗯,还是面对着一条蛇头子吃他的小弟。
    麟墨看着季阳的目光很是纵容,催促季阳快些吃。他离得火堆远远的,火上的食物需要翻动时才靠近。虽然如此,但他还是被火光烤得皮肤发干。
    季阳咽了咽口水,肚子已经饿扁了,没纠结多久就放在嘴边啃了起来。
    虽然很有压力,但季阳还是吃得津津有味,填饱肚子后,还不忘担忧地看一眼远处的草丛。
    “我当着它们的面吃了蛇,他们会不会趁你时不在报复我啊。”季阳不怕蛇,但面对着一群花花绿绿的蛇,心里还是发怵。
    麟墨也看了眼,“不会。只要你不去吃它,或者大肆虐杀,它们是不会仇视你的。”
    季阳还是不放心,又想说服麟墨和他离开,便趁机道:“等我好了,我们就出去吧。”
    麟墨注视着季阳,沉默片刻,薄薄的嘴唇吐出了一个简单的音节:“好。”
    唉?季阳微微一愣。本以为要费不少口水和时间才能让麟墨答应,没想到麟墨这么容易就同意了。
    季阳看了麟墨好一会儿,才发出欢呼声:“太好了,我们过几天就离开吧。”
    麟墨的眼里也染上了笑意,依旧是淡淡的回道:“好。”
    季阳下面的血一直流着,染了药草,味道有些怪。到了下午血才停下,麟墨帮他掏出了里面的药渣,清理干净后,季阳的脸都快被冲到头部的热血烤熟了。
    季阳失血过多有些头晕了,脸色也很苍白。麟墨当晚下水捕了鱼,切成片了稍微一烤就熟了,味道非常鲜美,季阳吃的很满足。麟墨自己也在捕鱼时大吃了一顿,这是他来这里的第三顿正餐。
    不是麟墨吃的少,事实上他也饿着。灵蛇兽虽然耐饿,冬眠时能整个寒季都不用进食,但平时也需要隔天进食。麟墨本来就大半年没吃东西了,救起季阳当天,他甚至比季阳还虚弱,后来捕到了一只兔子,血喂给了季阳,他整吞了那只兔子,才恢复了些体力。
    麟墨在这里唯一不满意的,就是猎物太少太小,运气好时还能捕到野猪,让他和季阳都饱吃一顿,平时就只能喂饱季阳,每天与季阳一同吃的两只兔子等小型动物,对他来说就跟零食一样,也就只能吃鱼才能填饱肚子。
    而除了鱼,同一种猎物他也不会吃太多,为了以后的食物,麟墨甚至刻意放过年幼的猎物,但这也不能让食物充足起来。
    麟墨之所以这么同意季阳,也就是因为食物的原因。
    接下来的几天季阳又发了几次情,头一次时,麟墨围着季阳转了半夜,终于取得了季阳的同意。
    因为季阳后背和腿上都带着上,他们只能采取后|背|式。麟墨已经能很好的控制自己,做的非常温柔。但季阳还是常常苦不堪言,虽然做的时候感受到了快|感,却因背上的伤,只能趴着,而且还是趴在干草上,别说那啥的时候小弟弟一不小心就会被草戳到,就是其它地方,都压出了深深的草杆印子,因为压得久了,皮肤又疼又痒,得难受到第二天。
    虽然都是不够柔软的干草造成的,但是季阳还是不愿意用纯白的兽皮皮肤垫在地上。那么柔软洁净的皮毛,他实在舍不得弄脏。而且麟墨的精|液是出奇的多,做完后他们都得换个地方睡,干草更是要在第二天拿出来晒。
    晒精|液啥的,季阳也是醉了。
    待孕果药效过去,季阳就没让麟墨碰自己了,因为腿已经快好了,他打算好好养身体,以清爽的面貌走出大山。
    只是事与愿违,在季阳能拄着棍子走路时,距离与麟墨初次交|欢已经过去了一个月,这时,麟墨抚|摸着他因为肉吃多了而长出的小肚腩告诉他,他怀孕了。
    我。日!
    我这是遗传,绝对是遗传!要知道我老爸也是挺着大肚腩的,要不他也不会有爸爸的肚腩坐着很稳当的记忆了。以前没长,那是伙食太差了。别以为他没上学,就什么都不知道,怀孕怎么也得两三个月才会显出好吧,电视里不都那么演的吗?
    已经进入了三伏天,虽然是在山林里,气温还是非常高,麟墨热得晕乎乎的。
    麟墨换了个位置,避开从枝叶间透进来的阳光,来来回回的抚|摸季阳的微凸的肚子,清冷的面容透出几分与他面貌不相符的温柔:“是不是再过几天就能确定了,你们这里男人不是不能生孩子吗?如果真是的话,出去后就不好掩饰了,倒不如再在山里待几天看看,你觉得如何?”
    季阳东西都收拾好了,还在野外看中了一颗野生番茄,快成熟了,一直没摘,就是打算出发当天带着解渴的,没想到突然从麟墨嘴里得到了这个惊悚的喜讯。
    他虽然已经接受了和麟墨永远在一起,对生蛇也在慢慢接受,只是万万没想到这一天来得如此之快,而且他真的忍不住想出去了啊。
    想想还得等上一年,季阳甚至开始考虑男扮女装。
    他现在正在发育阶段,身形还不够健壮,扮女人应该不会显得魁梧,而且他长相也属于清秀型,带上假发应该算得上高挑美女一枚了。只是声音会显得有点中□□。
    一不小心,季阳真往那边细想了,被麟墨打断才回神,不禁有些尴尬。
    季阳想了想,态度缓和了点,“不过我还是觉得不可能,如果你是因为我的肚子才怀疑的话,那时间也对不上。”
    “怎么对不上?”麟墨面露疑惑。
    其实按理说,不该是初次怀上的,如果那样季阳的肚子会很大了才是。不过这里的时间比兽世短一半,应该减去一半的时间吧,那就是十五天,这就对得上了。
    麟墨道:“你是说孕期吧,我们灵蛇兽的孕期不定,算是兽人里时间很短的了。如果食物充足,快的话四十天就能生产了,慢的话五六十天。如果食物缺乏,半年一年都有可能。”总之宝宝不会有事,他们灵蛇兽的生命力是很强悍的,哪怕还只是一颗种子,也能顽强的在雌性身体里生存许多年,等待受孕的机会。
    对此,麟墨颇为自豪。
    季阳惊愕地睁大眼,“这么快?”声音奇异的轻松了下来,甚至带着新奇。
    这么快的话,好像也不那么难以接受了。
    麟墨道:“嗯,不过你们这里每日的时间比我们那儿短一半,孕期的天数应该也会翻一倍。”
    “啊!”季阳余音下降,显然有些失望。翻一倍的话,那最快就是八十天,三个月。嗯,也不算太慢,还能接受。
    麟墨看了眼季阳,还是决定不告诉他,他吃的太少,孕期绝对不会是四十天这么短。
    季阳算了算,如果真怀上了,现在已经过了一个月,还得等两个月,实在等不下去。
    于是季阳还是决定出去。
    季阳抱着麟墨的手臂,讨好地道:“阿漠,我还是想出去,也许没怀上呢,就算很有了,也不是没办法掩饰啊。”
    麟墨揉揉季阳的头发,宠溺地笑笑,“你高兴就好。”
    “那我们今天就出发,走,我们去摘番茄吧,路上可能找不到水喝,拿来解渴。”季阳兴奋地道,眼中神采奕奕,熠熠生辉。
    麟墨对上这么一双晶亮的眼,也不禁微微一笑,弯了弯眼睛:“好。”

  ☆、第十四章 下山

这一去,季阳是不准备回来了,所以东西都带在了身上,包括旧得掉泥渣的竹篮和砍刀。
    两人整装待发,土得掉渣。
    季阳伏在麟墨背上,一手提着装行李的竹篮,一手拿着麟墨给他削的拐杖。他看了看篮子,里面装着他和麟墨的全部家当,厚重的砍刀就藏在衣服里。
    季阳深深的感到忧伤,不知道带吧刀出去到处走,被发现了会怎么样。
    钱肯定是带了,季阳因从小被坏人坑害过,对外界警惕很高,怕钱放在自己身上被偷被抢,就装进了麟墨的裤子口袋里,自己只留了三百块在身上。
    麟墨的衣服虽然很薄,但他人高马大,衣服裤子自然也都大一号,裤子口袋被上衣下摆遮着,装着厚厚的一叠钱也不太明显。
    只是麟墨嗅觉太灵敏,非常讨厌钱的味道,季阳为此还把钱都洗了两遍,然后钱就变得硬戳戳的。
    麟墨步子大,虽然走的不急不缓,但速度非常快,小半天就走出了大山。季阳也不知他是如何判别方向的,一点冤枉路也没走。
    路上渐渐有了房屋,到了中午,他们找到了一条高速公路。
    沿着高速,能以最短的距离到达下一个城市。
    季阳虽然不知道这点,但他觉得既然有路,就一定会通向城镇,于是就叫麟墨在高速路上走。
    现在已经快到中午,阳光炙热了起来,没了树荫的遮蔽,阳光就毫不客气的投在了人的身上,黑色的柏油路更是被晒得发烫,整个路面像是一片被烧热了的煎锅。
    麟墨脚踩着平整的路面,眼里有着新奇,又不禁天马行空。如果将地面都铺上这样硬硬的东西,那地上还会有植物吗?兽物又该怎么生存呢?还好这只是用来走路,如果地面多这么硬的话就太糟糕了。
    这时的麟墨还不知道,等他走出这条路,迎接他的,就是满地的水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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