织染天下作者:寒梅墨香-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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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子爷在第二天发现我的异状,问我昨天发生什么事情了,有些魂不守舍。是不是勾起以前的回忆,我心里不好受了?公子爷就是贴心,他明察秋毫,他关心我,这让我很高兴。但我不能让他担心,我只是说,还是有些不舒服,看见那个人,所有肮脏的记忆都记起来了。
公子爷笑眯眯的说,不用担心,他已经和轩辕圣商量,想和朝廷合作,大举歼灭土匪,到时候,北方这些土匪都会被抓,李大胡子的追冰山也会被剿灭,李大胡子会死在朝廷的手里。
有公子爷为我报仇,我也算是了却一件恨事。
可在这个时候,老管家竟然叫我去前院,去见贵宾。就连公子爷都很好奇,轩辕圣一直都知道我是公子爷得人,我只服侍公子,任何人都不能吩咐我。
公子爷说,轩辕圣翻天了,敢呼喝我的人?
公子爷带着我去找轩辕圣,他说要和轩辕圣说道说道,吴柳是他的人,不是轩辕府的家人,他没权利对我大呼小喝。
看看,我的公子爷,就是这么袒护我。
到了前院,织染公子爷当然不会在人前让轩辕圣颜面扫地,可还是暗损他,说他不重视他,看不起他的柳儿。
轩辕圣忙和他说,是南方的总瓢把子要见我,指名道姓的一定要我出来,和我见上一面。
南方十二省的总瓢把子?那不就是南方的总土匪头目?掌管着漕运,和所有水路的大土匪?
我痛恨土匪,我这辈子毁在土匪的身上,所以我一看见土匪就恨得牙痒痒。
可是我看见座位上笑的清朗得人,我实在很难想象,这个人,就是那位大土匪头目吗?
他不是昨晚温柔舔舐我的伤口,有着一双温和眼神,给人很温柔的感觉的那个男人吗?他今天身穿一件月白锻的华美衣服,头带白玉发冠,手拿一把折扇,温文儒雅,如果不是轩辕圣说他是水陆总瓢把子,我还真的以为他是哪一位文人墨客,朝廷官员。风光霁月一般的人物。
他笑着走近我,在我呆楞的时候,牵起我的手,查看着伤口。
“就知道你这个小傻瓜不会照顾自己,看看,伤口没有包扎,今早还占了水吧,伤口有些外翻,看样子是要感染了。”
我呆呆的点头,当然要沾水了,我今天特意给公子爷做了他喜欢吃的肉粥。
他往上翻看着我的手掌,然后低下头,还是有他的舌尖,轻轻舔吻过我的手心。他不知道从那拿出一个瓷瓶,撒上一些药粉,在撕开他衣服的内衬,给我包扎好。
“这几日还是不要沾水了,这伤药是我叫人特意秘制的,你每天涂撒一点,不出三日就好。”
他这么一说,我还真的感觉,伤口不疼了。
“傻瓜。”
他摸摸我的头发,眼神温柔的足以溺死人。夹带着一丝的宠溺,一些不察觉的叹息,我突然发现,他说我傻瓜的时候,我的心跳很快。
我这才有些脸红的低下头,站在公子爷的背后,看都不敢看他。
公子爷反倒是很兴奋,拉着他不停的套近乎。
这位爷,家居何处,姓氏名谁?家里可曾娶妻?有无孩子?
我有些尴尬,公子爷,您在我心里一直都是高风亮节,是在不适和媒婆这个职责,你问得有些太涉及隐私了。
他说,他叫卢明哲,家世不敌轩辕圣,但是衣食无忧,手下虽然没有多少人,可还是使奴唤婢。由于心高气傲,不曾有人称为他的良伴。
但是…
他说着但是的时候,微微侧头,看向我,他对我一笑,我脸更红了。
但是,如今也有心仪之人,就在昨晚偶然遇见,让他心心念念,过目不忘。所以,今天就厚着脸皮过来,想见一眼心仪之人。
这时候,公子爷清清咽喉。
“我的柳儿,为人细腻,温柔体贴,博学多才,人品端正。是不可多得的好男人。一般的人家我是舍不得给,我不求你家世如何,不看你是否位高权贵,我只看你,是否有一颗包容的心,有一个爱他不计较一切的好品德。如果想要他,那就给他一辈子的幸福,不提前尘往事,给他一个和你站在一起的身份,付出你一生的宠爱。”
公子爷,你不要我了吗?你希望我和别人走,不再留在你的身边了吗?
我脸色煞白,痛苦不堪,我转身就走,那个人担心的站起身要追我,公子爷先他一步追了出来。那个人被轩辕圣留下来,轩辕圣对他说,有些事情,还是我的心结,需要织染公子慢慢的开导我。
你不要我了吗?公子爷,我那做的不好,是让你要我离开你的原因?
我问公子,公子很心疼的搂着我坐在花园里。
他对我说,他希望看见我也很幸福,他知道我一直都不开心,我是一个死心眼,留在他的身边孤老一生,是他最不想看见的。他也希望,我也有个人把我视如珍宝的疼爱。既然卢明哲还算是不错,对我还算是有心,他想促成这段良缘。他也不希望我离开,我如今已是他的左右手一样重要,离开他,他也会很舍不得,但和我的幸福比起来,这些都不算什么。
公子说,我最希望看见的,就是我很快乐的时候,你也很幸福。
我点头答应,我最担心的就是我不在公子爷的身边,轩辕圣风流成性,在做出什么害的公子爷精神崩溃。公子爷说,不用担心,他已经在轩辕圣身上下了一些好药,如果他沾惹了别人,一定会不能和那个人成其好事。还要轩辕圣痛苦不堪,一辈子不举。
卢明哲在无人的时候问我,是否愿意和他一起走。
我说,现在不行,我要看你的真心,如果你对我有这份心,就等我几年,打动了我,到时候,我会心甘情愿的和你走,如今我放不下公子,也对你不相信。
卢明哲说,他不在乎时间长,他来只是告诉我一声,他喜欢我,既然我需要时间验证他的真心,那他一定会让我心甘情愿的爱上他,时间会证明,我选择他是正确的。
他走的时候,亲吻了我的手心,我的嘴。
五年,我和他断断续续的见面,公子爷也一直派我到南方做生意,照看他的船运,和他见面,感情就在那时候突飞猛进吧。那次我落水,他奋不顾身的跳下布满水刺的水里,身上受了很多的伤,才让我坚定了他和我的感情。
他给我的礼物,是李大胡子的人头,那次,他的到我的主动亲吻。
五年之后,我也知道,轩辕圣会对公子爷一辈子好,我也走得无牵无挂。
那是一个好天气,他带着我在轩辕府和公子爷告别。
那一年,我留在了江南,做了十二省总瓢把子的最爱的人。
第七十二章清笛趣事
织染和轩辕圣到了草原的时候,正赶上契丹的重大节日,夏萘钵,契丹人一年四季都有狩猎比赛,萘钵节就是打猎比赛。
所有契丹人都很热衷,不管是百姓还是贵族,为期十天的萘钵节,足以让整个契丹,就像是过年一样。
织染也跃跃欲试,但是看见了人家纯血统的契丹人的骑马剑术,他也只能看了,不能丢人。
那个蓝眼睛的契丹人身穿一身隆重的契丹服,在他的王府内接见织染。
织染围着他转了一圈,拉拉他身上这件衣服,上边绣着飞翔的雄鹰,气势逼人。
“我的清笛的手艺吧,也只有他能有这种好功夫,这么美得缂丝,也只有他能做的这么栩栩如生。”
蓝眼睛的契丹人笑得很骄傲。
“我只穿他亲手为我制成的衣服,我的每一件衣服上,都有他留下的缂丝,我要所有人都知道,我的爱人手有多巧,他有多爱我,让他们羡慕去吧,全天下也只有我才能穿如此华美的衣服。”
够嚣张,够大胆,这样张狂的男人,才会抛开世俗礼教,不在乎什么道德,只要他认准的,他就会死心塌地一辈子。
“我的清笛呢?”
“他在挑我的战利品,他听说他的公子要来,一定要送你一件大礼。”
还是清笛贴心啊,这个小东西,从他们回到草原,清笛就留在草原,他到底是怎么和这个蓝眼睛在一起的呢?
看样子,清笛也不错。
“公子,公子,我要给你一件大礼。”
清笛手里提着两只雪白的狐狸,鲜血就这么滴滴答答的,从他进来到沾染上美丽的皮毛地毯,织染看着心疼,多好看的地毯,沾了鲜血,就要不了了。
清笛小脸通红,开心的大笑着。
“我要用着两只狐狸给你做一个棉衣,都怪他了,真笨,也不会多打两只,本来我想给你做一件狐狸披风的。现在也只能这样了。不过,公子,我会在上边绣一只红色的梅花,纯白的皮毛,鲜红的花朵,一定特别好看。”
“小东西,不是我笨,而是草原的规矩,不打母狐狸,因为他们要下崽儿,本来这个季节,狐狸就不好打猎,有两只就很不错了,你还真是贪心,想把草原的狐狸打没了啊。”
蓝眼睛的契丹人就像是拍小狗一样,拍着清笛的肩膀,眉眼都是笑容。
清笛笑着。
“我知道啦,那些大臣和王子都没有你猎到的多。你也是这个萘钵节的英雄。”
“那就快一点把狐狸交给下人去处理,今天的午饭就吃狐狸肉,让你的公子好好尝尝。”
夜晚,轩辕圣和蓝眼睛的契丹人去谈什么国家大事,清笛留在他的房间,一针一线得给他置着衣服,上好的驼绒,缝在棉衣里,狐狸毛在外边,整件衣服用兔毛滚边,雪白的长袍,从下摆开始有一只延伸的曲折梅花枝,绽放几多鲜红的梅花,不用穿,就这么看着就很喜欢,清笛的手巧,那梅花栩栩如生,仿佛走进一点就能闻到花香一样。袖子特意做的很长,这样方便织染冬天的时候,不会冻手。
驼绒续得很厚,就算是在寒冷,穿上这件衣服也不会感到冷了吧。
织染在灯下看着清笛,他一针一线,秀的仔细,唇边带着淡笑,仿佛给他做衣服,是清笛最开心的事情。也明白了那个蓝眼睛的契丹人,为何整天穿着清笛给他做的衣服,有人为自己缝制衣服,一针一线都是他的情意,穿在身上,就感觉被他的喜爱包围。穿在身上,很幸福。
“他对你好吗?”
他从南方赶过来,看见吴柳很幸福,他现在最希望的就是,清笛也很好,硕也很好。
陪在他身边,陪着他度过那段最痛苦的时间,这些人都是他的好友知己,他最放不下的人。
清笛咬断丝线,翻看着衣服。
“他早在我们在一起的最初,带着我进到皇宫,去面见他的兄长契丹王,还有他的母后,他拉着我的手,在朝堂上,对所有人说,这个人是我相伴一辈子的人,从今以后,不需再让他和亲,不要在给他介绍什么名人闺秀,要不然他会发飙。他手里掌握着军权,他发飙的话,就不会再去打仗了。他的兄长和母后没有办法,就同意了。
他也早早遣散王府里的试妾,他和我喝下了同心酒,对着诸神发誓,这辈子不会负我。公子,他对我很重视,我很满足。”
织染笑出来,清笛的胃口很小,人也很单纯,他只在乎眼前的幸福,这个男人爱的也很粗狂,虽然大咧咧的可对清笛还是不错,在酒席间,他看得出,那个男人对清笛不错,不断的和他说,吃肉,还把清笛不喜欢吃的东西一点一点挑拣出来,皱着眉头看他吃饭,在清笛吃完的时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