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类-第13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不对,白子堂什麽时候喜欢女人了?他不是喜欢男人的麽?
单宁猛然收住眼中的惊讶之色,整理好自己脸上的表情,淡淡道“你好。”
这女人有著一张娇小的脸,一双圆溜溜的猫眼正好奇地看著他,浅亚麻色的卷发让她看上去很是可爱,有著几分混血的味道。不过,他知道这个女人大概不久之後就会被白子堂弃之如履了,因为,白子堂这个变态不喜欢身边的小宠物随便插话,不管她之前怎麽受宠,只怕日後的日子也不会怎麽好过了。
果然,白子堂眸中闪过一丝厉色,离他甚近的单宁看得清清楚楚。
单宁不著声色地稍稍退後了一步,跟这辆骚包法拉利之间保持著恰到好处的距离。
白子堂这人虽说变态了点,但还是有数不清的人对他迷恋不已恨不得跪在地上舔他的脚趾。因为,这变态确实有让人迷恋的资本。
白子堂有一张风流薄情的脸,眼尾上挑,肤色很白,跟单宁迥然不同的带著几分苍白的白。他的唇色很红,衬著那双勾人的眼,笑起来的时候颇有几分邪气。有的姑娘就偏偏喜欢他这种类型,美名曰什麽贵公子、吸血鬼王子。呵,白子堂当然不是吸血鬼,他也不吸血,他吸的是命。
单宁淡漠地勾了勾嘴角,很好地掩饰掉眼底那抹不屑。多金、有权、风流,白子堂这样的男人当然有数不尽的人喜欢。但是,在他看来,白子堂顶多也就是一娘得要死的人渣。长成这副德行也就算了,还喜欢玩那些不入流的东西,说他人渣只怕还高看了他。
第三十二章 白子堂(二)
“不劳烦了,我打车回去就可以了。”
单宁客气地拒绝了白子堂的邀请,目光稍稍往下平移 停留在对方鼻尖,不去看那双带有暧昧意味的眼睛。
“好吧,有空请你吃饭做补偿。”
白子堂也不再强求,带有暗示意味的目光在他身上扫了一道後慢慢收了回去,如同某种带著粘液的粘腻触手。
目视那辆红色法拉利Enzo驶入车流渐渐消失不见,单宁面无表情地低头在裤子上掸了掸,像是抖落某种不干净的东西。
前阵子戚少威被人弄进局子,现在他又“偶然”碰见了白子堂,他不会天真的以为这是所谓的巧合,在他看不见的水面底下定然有暗流在涌动。
戚少威说他已经离开了那个圈子就不要再管圈子里的事,但是,他是真的彻底脱离了麽,这只怕还是个未知数。他,并不认为自己已经成为了一个毫无干系的旁观者。
曾经离开东堂的时候他是真的以为自己彻底从那些灰色泥沼中解脱了的,但是现在看来,这种认知还太过於天真。如同白子堂还记得他一样。尽管他已经受了帮惩,但他的身体上却还依旧留著过往的烙印,肉眼虽看不见,灵魂却记得清清楚楚。即便他自己恨不得离那些人或事十万八千里远,那些人也不可能将他彻底列为无关常人一类。
一旦沾上了灰暗泥沼,便不可能彻底摆脱干净。
单宁揉了揉眉头,压下内心不断涌动著的烦闷情绪,伸手拦车。
不管现在那些人到底是在预谋些什麽,起码到现在为止那些事情还与他无关。说实在的,他如今也就是一普普通通的音像店老板,既不知道东堂内部的隐秘也不知道西区内里的盘根错节,他已经不是过去那个桀骜爱玩命的愣头青了,他有他所在乎的东西,也有不想受其打扰的平静生活。所以,能不牵扯到他便再好不过了。
进了家门,单宁连鞋还没来得及换就接到陈浩宇的电话。
那小子,居然叫了一桌菜喊他去吃饭。理由不是所谓的有喜事请客或者朋友之间联络感情式的聚餐,而是菜点太多那家夥一个人吃不完……
单宁把钥匙挂到玄关处的小勾子上,默默扶了扶额。“你今天出门是不是忘记吃药了。”
“啥?”
单宁换了鞋,一边打电话一边往卧室走。他得换条干净的裤子。
“没什麽。”只是觉得精神病患者出门前该吃药而已。“你找我做什麽。”
“不是说了约你吃顿饭嘛。”
电话那头的陈浩宇大大咧咧道“还是说你档期已经排满了?”
单宁一手拿电话一手忙著解扣子。“我的档期没有空到有时间来吃你的残羹冷炙。”
“喂,别这麽小气嘛,吃个饭而已,还是不是兄弟啊。”
“谁跟你是兄弟。”
听到电话那头呼吸微微一窒,单宁笑道“是吧?陈大姐。”
“靠!姓单的你一天不挤兑我你就不舒坦是不是!”
单宁打开扩音把手机扔到床上,从衣橱里拿出条干净的牛仔裤换上。
“谁有那个美国时间来调戏你啊,陈大姐……”
故意拖长的戏谑音调顿时把陈浩宇气得不轻。“姓单的,老子总有一天要在你饭里头下一斤毒鼠强,毒死你个王八羔子!”
单宁拉上牛仔裤拉链,关掉扩音,把手机拿到耳边。“陈大姐,毒鼠强已经停产了,你买不到了。”
“操,姓单的你个杀千刀的王八羔子……”
单宁止住他的骂骂咧咧。“说吧,找我到底什麽事?”
陈浩宇顿了半晌,闷闷道。“你哥哥我心情不好,快来陪你哥哥我喝酒。”
“你在哪儿。”
“就三一胡同边儿那家小餐馆。”
“知道了,陈大姐。”
“我靠!……”
在耳朵受到脏话的荼毒前,单宁果断地掐掉了电话。
第三十三章 伤情(一)
打电话跟季景文说了声晚上不在家吃晚饭,结果被那厮怨念道两人已经很久没有一起共进过晚餐了。
单宁转念那麽一想,两人确实有一段时间没一起坐下来好好吃顿饭了。前段时间他回了D市,回来之後季景文又忙於公司上的事情,家里都有好一阵子没开过夥了。
安抚了一通颇有怨言的季大总裁,在再三保证过几日两人找个时间好好约个会之後,单宁换上一件比夹克更为保暖的黑色呢子大衣出了门。
C市深秋的晚上还是比较冷的,白天穿的外套到了晚上绝对挡不住风。
陈浩宇说的那家餐馆是单宁还没有脱离东堂前两人常去的一家小店。老板是一对中年夫妇,丈夫当厨师,老婆收银并兼职服务员。味道说不上很好,但吃的就是那麽一种热闹的氛围。
这种街边小店跟那种大酒楼相比必然上不了档次,也不见得有多麽干净和新鲜,但以前有时间有机会的时候单宁和陈浩宇都会来这里聚一聚,吃顿饭喝点啤酒什麽的,感觉比那种拿腔作势的高档酒楼惬意多了。
单宁和陈浩宇都是没进过大学便半路撅了屁股的主,混了那麽几年没什麽大出息,也学不来上流社会那些所谓的社交礼仪和弯弯道道。直来直往的两人在当时可谓是一拍即合沆瀣一气,帮里没他俩啥事的时候就聚在一起喝酒打诨大吐苦水,你说你的苦我说我的怨,喝高了两人就搀扶著彼此边唱著好汉歌一边压马路,一路摇摇晃晃叫别人以为是精神病院刚放出来的疯子。
但自从离开东堂之後,单宁和陈浩宇的交集便少了。一个依旧走著老路,一个却已经回归了常人的生活,那些记忆虽还在,但有些地方却终究还是疏远了。比如说,季景文的存在,再比如说,已经与过去那个落魄混混大不相同了的陈浩宇。
对於陈浩宇如今在做些什麽单宁并不清楚,两人偶尔的聚会也从来不会提起这方面的事情,大概陈浩宇也觉得既然他已经离开了东堂,有些事情便没有必要再在他面前提起了。
到了那家门口亮著灯箱的小餐馆,单宁一眼就望见了坐在角落里头无聊敲著筷子的陈浩宇。
他穿了件宽大的黑色针织衫,微微佝著背,左腿搁在右腿膝上,两搓挑染的红毛在惨白的白炽灯下格外的扎眼。看上去的确一副心情不太好的样子。
“靠,你终於到了,老子点的菜全都凉了。”
看见单宁进门,陈浩宇拿手中的筷子狠狠敲了一记碗。
“你点这麽多做什麽?把自己当猪喂麽?”
单宁在他对面坐下,扫了眼桌上不再冒热气的七八道菜,伸手慢悠悠给自己倒了一杯茶。
“说了老子今天心情不好。”
陈浩宇挪开单宁面前那杯茶,开了瓶啤酒给他。“少废话,陪老子吃饭。吃完饭哥带你去乐呵。”
单宁手指抚过啤酒瓶口,问道:“你说的乐呵指的是什麽?”
陈浩宇一口气喝掉一瓶啤酒的三分之一,毫无形象可言的打了个嗝儿。“酒吧一条街那儿新开了家店,潮得很,哥带你去耍耍。”
单宁两肘支在桌面,下颌搁在交叠的手背上,嘴角带著笑,目光颇有些探究的意味。“你要跟我说的就是这个?”
陈浩宇闻言抬头瞄了他一眼。“你以为我要跟你说什麽?表白?”
“那倒不必。”单宁收回手,拆了双一次性筷子。“我身体太虚弱,承受不起这等重创。”
“切,你干脆说你将不久於人世好了。”
“在你死之前我是不会离开这个美好的世界的。”
单宁夹了一筷子胡萝卜丝,笑得云淡风轻。
陈浩宇翻了个白眼,懒得再搭理他。
看来今天还真的是很不正常啊。单宁看著对面默默夹菜吃饭的陈浩宇,心底漫起一丝疑虑。居然没有炸毛发飙,啧,真是太太不正常了。
吃完饭,外面的天已经黑的彻底。
秋冬季节的天向来黑得快。单宁低头扫了眼腕表,七点半了。
点的半箱啤酒除了单宁喝的那一瓶外其他的都被陈浩宇扫荡干净,桌上的七八盘菜倒是只动了个皮毛。
“操,一肚子水。”
陈浩宇懒洋洋地靠在椅背上,微仰著头,满脸疲惫。
他没说原因,单宁便不会开口去问,想说的时候他自然会说,不想说的时候作为朋友也不必去追问。
第三十四章 伤情(二)
“缪斯”是C市一家新开不久的夜店,品味新潮,装修得很後现代化,带有金属质感的硬朗风很对众多年轻人的口味,喜欢尝鲜的C市年轻人都喜欢来这新地盘厮混,没过多久,这儿就成了年轻人们的新聚集地。当然,它的受欢迎程度和价位也是成正比的。
“来一打深水炸弹。”
陈浩宇大马金刀地在吧台前坐下,看也不看酒保递过来的酒水单,土财主似的胳膊支在吧台上点了一打酒。
单宁也不介意他那副丢人现眼德行,将身上裹著的大衣寄存了,点了根烟面无表情地坐在他旁边看酒保调酒。
他大衣里面穿了件式样极其简单的白衬衣,跟靡靡灯光下那些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妖魔鬼怪一比,平白多了几分禁欲的味道。
单宁的身材很好,肩线平直,肌肉紧实,既不像那些将肌肉练得跟石头似的野人,也没有娘C身上会有的嫩白柔弱。坦白来说,他这种人正是女人和小0都会喜欢的那种类型,够结实野性,也够男人。
因为不知道陈浩宇会拖他来酒吧,因此单宁不过随便套了几件衣服便出了门,不过好在他身上这件衬衣还算能够镇住场,不然被那些花枝招展的妖精们一衬就显得过於正式不伦不类了。
解开袖口将衣袖挽到手肘,单宁侧头点了一根烟,吐出一口烟气,目光微微透露出几分迷离。
来夜店消遣的男女无非是为了填补空虚或者寻个乐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