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风花-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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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陪同?全程?还带着韶华?……南风,你确定?……”
轻轻点了点头,江南风不自觉的单手环胸,用另一只手轻搓着下巴,慢慢答道:“……虽然不能确定,但从恋雪描述的情况看来,李家近期很可能要遭逢大变。想必恋雪也知道,李宋秋眼下虽为李家少主,可她毕竟还不是李家当家。而李家除了她之外,论年龄、能力、出身、地位,能做这个少主之位的,远不只一个……”
是的,她知道。李家这一辈出色的姊弟云集,这点整个明滨城的人都知道。可是……
揉了揉突突跳动的太阳穴,恋雪无力的深叹了口气,不得不承认自己到底是天真了。权利面前,她怎么还会有“不至于吧”这样逃避现实一样的想法呢?到底,江南风要比她更冷静,也更善于面对现实……
“我明白了。为了防止小牧被卷进去,我这段时间会采取紧迫盯人的战术。可是,即使如此,又为什么一定要带上韶华呢?”
“恋雪记不记得,当初谷天梅不过是将小侍韶华送到毕王府,就已经惹得满城风雨?”
干巴巴的眨了眨眼,恋雪不明所以的点了点头。是的,她记得。那时这件事情一时之间成了酒肆饭馆茶余饭后的流行谈资。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
好像在无奈她的不开窍一般,江南风浅浅耸了耸肩,微微的歪着头耐心解释道:“先不论是出于什么原因,但目前韶华的去向受人关注这是不争的事实。而且这些年他跟在谷天梅身边,后来又入了花王府,想必认识他的人只会比知道你的人多,不会比知道你的人少。何况,如今他又是花王世女在众目睽睽下亲自指名送给你的人。有他在身侧,可以避免很多麻烦。”
对韶华,要物尽其用到这种程度么?
摇了摇头甩掉瞬间充斥在自己脑海中的质疑,恋雪长长的叹了口气,抬起头迎向江南风始终注视着自己的眼,无奈的扯了扯嘴角,说道:“我明白了。那就先这样……”
看着海客少女明显回避的眼,江南风淡淡笑了笑,止住了原本的话题,起身开始动手为少女铺垫地铺,算是暗示对方,很晚了休息吧。
洗漱收拾利索躺进床铺,江南风偏过头看着地上被陈恋雪蜷成一团的鼓起的被褥,和背对着他的那头长长的黑发,没由来的,竟是觉得胸口有点紧。
暗暗呼了口气,他将视线从海客少女的身上移开,定格在墙上的那幅新画之上。《东陵之巅》,是那个女子在被围困九死一生时所作,他之前只见过一次,没想到自己在有生之年竟然会再见到它。
这幅画在他面前展开的那个瞬间,他心中便是明白,那个做了亲王王君的李氏嫡长子,恐怕是来日不多了。那个心气高傲手腕凌厉的男子,若是当真还有一线生机,也是断然不会将这幅画作出手。
当时小牧、陈莫、甚至韶华,都在屋内,他自然是不会将自己心头的震动表现出分毫。那个海客的少女或许能感觉出一二吧?可是,她到底什么都没说,也没有问。其实就算她问了,他也不知道自己应该说些什么。看到念风雨的作品他高兴么?不高兴么?他不知道。
但是触动却是强烈而真实的。从那画作上传递过来的几乎让人晕厥的震撼,是他无论如何也无法假装它不存在的。好不容易煎熬过了漫长下午,终于等到两个人单独相处,他总算可以知道这幅画送到恋雪手中的经过。
他当然是不会觉得吃惊的。虽然听过之后也有片刻的恍惚,但是事情的走向果然与他原本料想的差不多,这是必然的结局。其实,那不过是早晚的问题,想必那个做了亲王王君的男子也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看到那幅画的瞬间他便了解,时候到了。心中也清楚明白了那个亲王王君,想要传达过来的意图。
说是如履薄冰也不为过啊。为什么事情会发展到今天这一步呢?在遇到这个海客的最初,在两个人相依相伴的几百个日日夜夜,他都觉得或许那些战战兢兢的日子这次是真的可以结束了,他终于可以获得平和安宁的生活。可终究,事与愿违。
韩天、小牧、陈莫、韶华……每一个人背后都牵扯着各种各样的利益与是非。但是却也多亏了他们,他才能尽力指点暗示着那个海客的少女去权衡牵制,才能勉强得到如今的安稳。有太多的巧合让他不得不怀疑是不是真的在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若是不然,为什么如今的他还要在这里步步为营着如何才能自保自立呢?
用韶华本身和他背后的谷家去牵制住卷入李家是非中的小牧,这是必须的。保全小牧的同时,也是保全她们自己。可是,那个海客少女片刻的犹豫和不舍,他却也是看在眼里的。于是到底,也没有深说。
他从没有怀疑过陈恋雪对他说过的那些话,她是真心待他,这点他是相信的。可是他也看的明白,其实自己,并非那个海客少女喜欢的类型。而这一点,恐怕连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吧?
她第一次见到韶华惊艳的太过明显,但那个时候她心中对那个男子应该并无涟漪。她看韶华有所不同应该是在那个桃花镇吧?那个入住在九天楼的夜里。他当时就在不远不近处看的清楚,在看到那个褪去了平日里的楚楚,流露出周身清冷气息的男子的瞬间,那个海客少女心头的触动,是明明白白的写在脸上。
这一点他在一旁看得清楚,那个韶华当时正面对着陈恋雪,自然也看得清清楚楚。
其实他是不在意的。只是当时,他的立场实在不能出半点差错,他需要身边有这样一个不通世事的女子,需要一个不会伤害自己的,挡箭牌一样的存在,来保护自己。
他不知道这个少女对自己是日久生情,还是其他的什么。但如今即使韶华再出现在两人面前,彼此的心态和环境也都今非昔比。如今的陈恋雪对自己的心意,已经不是面对韶华时那种程度的朦胧好感可以撼动的。更何况,或许连她自己都尚未察觉。
有危机感么?他不知道。从那之后,他早已忘了“危机”那样的感觉是什么。
闭上眼睛在脑海中临摹着刚刚看过的《东陵之巅》,山峦云海、隐含奇松、棋盘博弈……终于,他感觉到自己的心境,慢慢的平和下来。如果真的在天有灵,她看到这幅画如今到了他的手中,不知会做何感想……
恋雪起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等她洗漱收拾完自己,那边饭菜早已做好,四个男子都已经各就各位,就等着她一个人。
上午小牧在云霄外就有场子。饭桌上,恋雪犹豫了再三,到底是用一种随意的口气,商量一般的开口对韶华提出,上午闲来无事,陪我去云霄外捧小牧的场子吧?
韶华手中的动作未停,伸胳膊夹了一小筷子菜放在碗里,姿态优雅却也楚楚动人。抬头看了看恋雪那双等待回答的眼睛,韶华轻柔一笑,点了点头说道:“好的。若是顺路时间又来得及,不如我们先去一趟衙门,把手续办了吧?”
闻言,恋雪整个人一顿,竟是下意识的有些心跳加速。陈莫和小牧也停下了手中的筷子,莫名的看向两人。
到底是江南风的反应更快一些。将恋雪吃空了的碗拿过来转身添了几勺粥,江大公子状似随意的问道:“不知道韶华说的,是什么样的手续呢?”
像是没发现桌上的异样一般,韶华微笑着看向恋雪,语气随意而又温柔的解释道:
“是九天楼一半的产权。恋雪是海客可能还不太清楚,其实,九天楼原本是韶家的产业。当初家道中落之际,家母曾将九天楼一半的产权归到我的名下,算作我不离身的陪嫁嫁妆。”
这一下就连江南风脸上也露出了惊讶神色,而恋雪却发现自己心头竟是没由来的,有那么一丝若有似无的失望缠绕。
忽略那一抹莫名其妙的情绪,恋雪微微皱起了眉头,脑海中却是不自觉的浮现出在宴会上,何家的那个世女提出要迎娶韶华的情景。原来,在她不知道的地方,还有那么多的因素,那么多的附加条件,在起作用。
去衙门办理手续简直是异常的顺利。韶华带着她和小牧,直接熟门熟路的直达办理手续的地方,一路都有衙役或者其他的什么小头目弯腰低头伺候着,管事的人也熟识韶华一般,即使眼角还挂着眼屎一副睡眼朦胧的样子,但依旧是笑脸相迎,连连说着府上早已交代过,放心好了之类的客套话。恋雪不知道这个府上究竟指的是花王府、谷家府邸、还是衙门府。总之,韶华带着她们到了衙门,前后不过一炷香的时间,那些原本应该很是麻烦的入籍和转移手续,便由衙门的专人跑腿,正式办理妥当。而实际上,为了赶小牧的场子,她们到达衙门的时间要相对过早,早到按理来说,衙门还没有正式开门办工。
一想到韶华在不到一年的时间来这里办过两次自己的“移交”手续,恋雪便觉得心头有那么一点点的酸。然而,比较起那酸,她却是更在意出门之前江南风私下对她说过的话。九天楼的产业,并不只是一栋酒楼而已。看着韶华那幅对自己的频频转手早已习以为常的样子,恋雪不禁想不明白,若说,谷家将这样一个男子送入花王府,那么她是能够理解。可是,谷家又是为了什么要明中暗地的,将这样一份“大礼”送给她呢?
作者有话要说:抻懒腰 终于和当初桃之夭夭那几章呼应上了 解释了当初江南风地那些小动作 叹气叹气 当初地这个小伏笔打的实在太远鸟 这么长时间 估计大家基本都忘记地差不多鸟 叹气叹气 其实这个小伏笔主要也就是为了让江同学的心态首尾呼应而已 随便表达转换是逐步地 是有理由地 是慢慢来地 是一点点地 是随环境变化地。。。。。。(众:拍飞 都转换多少章鸟 再转就是个圆鸟!)
☆、风雨飘摇(下)
不过一个月的时间,恋雪已经充分感受到了江南风所说的,逢变的味道。
其实从表面上看来,从王府宴会回来,除了家里多了一个韶华,日子和往常也没有什么特别的不同。周遭的街坊邻居一开始对这个新来的美男子很是兴趣,恋雪每次带着韶华出入,那墙角街旁探头探脑的,总是大有人在。不过,若说会过来招惹的,那是一个都没有。她和那些世家的人走得太近,本身又是传闻满城的海客,事到如今,即使住在同一个小巷,可十里八街会将她当做普通平民,会与她随意自在相处的人,已经一个都没有。
而且,即使是那种程度的兴趣与好奇,也不过持续了不到十天。随着恋雪几乎天天带着韶华出入,周遭街坊对这个美男子最初的那股类似于憧憬的好奇便渐行淡去,虽然遇到也会多看几眼,但绝大多数已不会像最初时候那样,做出痴迷状。
用韶华本身的话来说,会觉得惊艳,不过是见识的世面太少的缘故罢了。恋雪看着说这番话时的韶华,那种带了一点点无奈的样子,脑海中不自觉的就会浮现出那日在宴会上,自己见识到的形形色色的美男子。不可否认,若单论相貌,能媲美韶华与江南风的人,不说大有人在,却也是为数不少的。但是,相由心生,尚若论起气质感觉,能出这二人之右的,恐怕还真是众里难寻了。或许是情人眼里出西施的缘故吧?在她看来,即使是风采卓越如韶华,若是站在江南风的身侧,在眉眼气势之间,也是要逊色半分。
曾私下里将这番感想分别与江南风、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