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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国王的罗曼史-第22部分

小说: 国王的罗曼史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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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这会冒犯其他乞丐的领土。
  我是他们中间最年轻腿脚最灵敏的人,所以就成了主力。我连续翻找了几个垃圾桶,都空荡荡的,只好冒险走到本镇最富裕的陈员外家,翻开垃圾桶一看,顿时一阵激动,里面有半桶的剩菜,几片红肉和丸子夹杂其间,我开心地用手抓了一个丸子塞进嘴里,又对街角隐藏的伙伴比了一个得手的动作。他们立刻急的蹦跳着催促:“快端过来,别吃完了。”
  我鼓着腮帮子,弯腰两手端着桶底,使劲站起来,刚走了几步,后背被猛然踹了一脚,我扑倒在地上,嘴里的丸子吐出来,下巴一阵剧痛,桶里的剩菜有一半泼在我身上。
  不用回头已经知道是谁了,我动作缓慢地转过身,眼前是一群穿着残破军装的乞丐,虽然身体瘦弱,而且带着伤疤,但是满脸的凶狠之气,在镇中既乞讨又抢掠,十分惹人厌恶。
  这些是从豌豆国那边流落过来的士兵,有家难回,虽然遭遇很凄惨,但因为他们的行为很恶劣,所以并不值得同情。
  “你这小杂碎又偷东西。”为首的老大不客气地将我踢倒。我从地上爬起来,瞄了街角一眼,那群王八蛋早就跑得一干二净了。我站远了一点,心里思索着逃跑路线,好言好语地说:“我今天没讨到饭菜,饿到头晕,糊里糊涂就到了几位军爷的底盘要饭,军爷高抬贵手。”
  “哼,你这小杂碎虽然模样丑怪,说话倒中听,人又机灵,不如跟着大爷我混吧,总好过和那群残废在一起。”
  我讪笑着,嘴里说着:“谢军爷抬爱。”转身就冲最近的街道跑。刚跑了几步,脚却因为饥饿发软,脚上踩了一片烂菜叶子,吧唧一下摔倒在地上。
  “敬酒不吃吃罚酒,揍死他!”雨点般的拳头落下来。
  已经被打习惯了,我抱住脑袋,蜷缩着腹部,不断在地上翻滚,尽量减少挨打的次数。过了一会儿,这些人气喘吁吁的停手,我心中庆幸:又捡回一条命。
  不料这些人还没完,一人狞笑着:“瞧着丑鬼刚才饿得可怜,咱们索性将他喂够。”我心中一凛,还没反应过来,就被人按住手脚,鼻子被捏住,我被迫张大嘴巴,立刻有倾盆剩菜倒进我嘴里,我被呛得喘不过气,拼命挣扎,只换的更多恶意的嘲笑。
  不知道这种折磨持续了多久,我感到眼前的人在一个个的消失,困惑地坐起来,见刚才那些凶神恶煞的兵匪现在倒在不远处的路上抱头呻|吟。我正疑惑时,发现自己面前矗立着一座肉山。投下来的阴影将我完全覆盖住了。
  这座肉山伸出手指,将最后一个瑟瑟发抖的兵匪提起来,随手一扔,就像甩掉一块泥巴似的,那个兵匪立刻飞出几丈远,手脚以不自然的方式扭曲着,大声呻|吟。
  随后这肉山一屁股坐在地上,我感觉大地都晃了一下。这才看清楚此人的全貌。
  身为陈留国的王,我也算见多识广了,但是眼前的这个人还真让我惊诧。这个人非常巨大,个子很高,又非常非常胖。但是并不是满身赘肉那种,而是那种匀称又结实,全身上下都布满了肉。所以称他为肉山一点不过分。
  此人正端坐在地上,大口大口地吞咽垃圾桶的剩菜。这人头发肮脏,上身披着破旧的毯子,下身穿着破旧的裤子,赤|裸着双脚。看来也是一个乞丐。
  这时从街角跑过来我那些乞丐伙伴们,手里拿着砖头长棍,试探着靠近过来,见我没什么大碍,都松了一口气,脸上都有些尴尬的样子。我见他们有的瘸腿,有的瞎眼,叹了口气,没有说什么。
  那个胖子自顾自地吃东西,我们并不敢和他争夺,垂头丧气地回去了。
  晚上我们回到破庙里,因为肚子饿,没有心情说话,各自找了稻草铺在地上睡了。
  我躺在门口,脑袋枕着门槛,虽然这样有点冷,但是可以看到外面的星星。
  这半年来发生的一切,噩梦般地涌现在脑海里。
  那天我从山上滚落下来,在草丛中昏迷了一整天,因为草十分茂密,将我的身体遮盖住,竟然巧妙地躲过了搜查。
  我身上还藏了一些散碎的银子,买了一匹马后,马不停蹄地往都城方向走。虽然每个关隘都在严密地搜查陈留王的下落,但我此时的模样却完全能畅通无阻。
  当时司徒逆占据了南方二十一郡,我乘快马走了三个月,期间因为生病在客栈滞留了许多天。在司徒逆和朝廷势力的交界线上,到处都是残垣断壁,尸横遍野。我扮作流民,逃进当时最近的丹郡,丹郡太守曾经在入朝觐见时见过我,而且他是殷派,对朝廷十分忠心。
  丹郡被战争殃及,街市上十分冷清,我牵着那匹瘦马,身上的衣服已经破烂不堪,口袋里一文钱也没有。我进了一家成衣店,装作挑选衣服的样子,走到穿衣镜前,身体已经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头发也渐渐长出来了,脸上和身上的蝎纹在慢慢变淡,大概再过几天,就会彻底消失了。
  我在路人的指点下,走进了丹郡府门前,门口有官兵把守,府门外有一面告示栏,上面张贴着大大小小的公文。都是一些征兵纳粮之类的东西,上面加盖了州县的官印。这在司徒的地界内是见不到的。那些地方的官印早已经作废。
  我在告示栏前站了一会儿,就因为这一会儿,彻底使我心灰意冷。
  告示栏最上面一张烫金文书,大概已经好几个月了,虽然经过雨水的冲刷,但上面的字迹依然可见。这是国内最高规格的诏令,只有我和殷昭能够签发,我看到下面的印章果然是殷昭。便踮起脚尖,想将上面的字看清楚。
  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下去,我越发觉得肢体冰冷,到最后身体已经僵硬得不能动,那个时刻我才深刻地感觉到,人心竟然可以无情到这种地步。
  “陈留王十三岁即位,继先王之基业,海内侧望。而王天资轻佻,威仪不恪,从政慢惰,否德既彰,有忝大位。三纲之道,天地之纪,毋乃有阕?兹奉先王遗诏,废陈留王晚思之王位,由丞相代为监国,应天顺时,以慰生灵之望。”
  我在那个地方一直站到深夜,旁边的侍卫好像在对我大声地责骂,然后又拿棍棒驱赶我,我听不见他们说什么,也感觉不到疼痛,所以并不理睬,只是继续呆呆地站着。
  半夜里下起大雨,我终于感觉到了外界的寒冷,裹紧了衣服缓缓地离开,我的马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在泥泞的道路上不知道走了多久,我被什么东西绊倒,便索性躺下睡觉。醒来后发现这是一个死人坑。
  之后我大病了一场,又染上了瘟疫,我的身上和脸上长满脓疮,眼睛上起了一层白雾,根本看不清任何东西,整天躺在垃圾堆里,根本无法起身。
  当时有很多人和我一样糟糕,每日在城里躺着等死。府衙的差役们每天早上都会推着一辆板车,像捡垃圾似地,将昨夜死去的人抬到车上,运到城外的坑中深埋起来。
  当我再一次被抬上运尸车,我只好努力哼哼着,胸膛剧烈起伏,表示自己还有气息。那些差役将我扔回原来的地方,骂了一句:“牲口。”
  那个时候我知道自己已经离死不远了,但是心口却挣着一口气,绝对不愿意死在这种地方。
  差役们每天会发放驱除瘟疫的药粉,那是给染病较轻的人服用的,像我们这种奄奄一息的人绝对得不到。
  我没有力气站起来,便爬着去讨要药粉。前几次总是会得到一阵殴打,其实打得也不重,因为我衣服上沾满了脓血和粪便,他们根本不愿意用靴子碰我。
  后来他们见我总也死不了,只好无可奈何地给我汤药,甚至还开玩笑说我是天煞孤星的命,阎王爷不敢收。
  喝了药之后,我身上的脓疮渐渐结痂,身体也渐渐好转,当我有力气坐起来后,立刻脱掉了身上那层结成硬块的衣服,到死人堆里扒了一件看起来完整的衣服换上。 随着伤疤的脱离,身体上的蝎纹在慢慢变淡,但是脸上的却在逐渐加深,从之前的淡红色变成血红色,直至成为赤黑色,甚至微微凸起,就像真的有一群蝎子蛰伏在我的脸上一样。
  我从丹郡一直往北走,几个月后,来到了这个边陲小镇。这个地方远离战场,不属于司徒逆管辖,同时也不服朝廷的约束——殷昭的废王令传到各地,虽然大部分州郡都接受了,依然有一部分太守出于各种政治考虑,并没有听从这个诏令。
  在小镇上乞讨的这段时间,不断有从豌豆国、乱冢国和陈留国逃难来此的士兵和难民,从他们的口中,我了解了在我被囚禁的两个月里,朝廷发生的变动。
  我刚到梧桐山庄几天后,右丞相被暴徒乱刀砍死,当时诸多证据皆指向殷昭。我下令先将此案压下,待我回京城后彻查。然后从流亡士族的口中我得知,实际上从山庄传达出的圣谕则是:一经查处,无论品级,格杀勿论。
  大理寺有我赐给的宝剑,得到圣谕后立刻将殷昭下狱,只等我回宫后下令行刑,然而我迟迟不回都城,朝中便有人传言我被司徒逆软禁。其实我那时的确是被软禁了,只是自己还不知道。
  殷昭入狱一个月后,都城发生兵变。城中的大部分军队都是殷昭的部下,自然听他指挥。殷昭出狱之后,下令诛杀司徒党羽,然而司徒派的官员大概是早就得知消息了,早在兵变前就悄悄地撤离都城,来到南方。之后殷昭拿出了隐藏已久的先王遗诏,上面写明了丞相殷昭有废立之权,殷昭以此为凭,向全国下达了废王诏书。司徒逆率先违抗诏令,打的旗号却是“清君侧,诛殷贼”。
  这一场政治斗争有些云山雾罩,让人捉摸不透。殷昭有先王遗诏,司徒逆则是陈留王的亲随,俱出师有名,这两派厮杀不断,成了陈留国的两个霸主。而倒霉的我反倒被众人给遗忘了。
  原本以为三个月的时间足够我到达京城,起兵复仇,杀死司徒逆,救出九重。而现实则是,半年后,我蓬头垢面地蹲在陈留国北方的边陲小镇,和几个乞丐坐在集市口的垃圾堆旁边,抓虱子、晒太阳、聊天。
  瞎子手里拿着一截拐杖,在地上指指点点,炫耀自己的好运气:“有一次陈员外家摆满月酒,我到他家门口说了两句吉祥话,可巧让老太太听见了。那可是个菩萨啊,立刻让下人把酒席上撤下来的酒肉给我装了一大盆,我的老天爷啊,好多的月牙肉,把我这半年的馋都解了。”
  旁边围坐的人都开始咽唾沫,骂道:“这瞎子不地道,专挑咱们饿的时候说这些。”
  我虽然饿,但是并没有流口水,因为听不懂,我转身问旁边的人:“啥是月牙肉啊?”
  “就是那些富家小姐太太吃剩下的肥肉和肉皮,那些娘们只吃瘦肉,咬剩下的肥肉形状弯弯的,所以叫月牙肉。”
  另一个人指着我说:“花脸,给我们讲讲你当少爷时候的生活,让我们也过过瘾。”
  我挠挠油腻腻的头发,清清嗓子说:“我以前是陈留王,我家的院子,比整个小镇还要大,我的丫鬟,比镇上所有的女人加起来还要多。”
  所有的乞丐都直勾勾地看着我,听得十分入神。待我将自己吃穿用度讲了一遍,他们才意犹未尽地收回目光,赞叹道:“到底是读过书的,掰扯起来就是好听。”又道:“花脸,你这般好口才,不如去醉仙楼说书吧,一天能挣几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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