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味书屋 > 武侠仙侠电子书 > 桃花新传 >

第78部分

桃花新传-第78部分

小说: 桃花新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后来的祸国之行了。”

“那些事都不必谈了,香君她们没消息吗?”

“没有,只知道她跟卞玉京在一起,但是这两个人再也不见了,官府也在找她们的下落呢!”

“官府找她们干吗!”

“满清人也想点缀太平,要恢复秦淮旧观,着命旧院中各乐户回到了旧处,继续开业的。”

“香君不是报了死亡出籍了吗?”

“大家也只是听说她死了,贞娘接着就代嫁,事情就这么糊糊涂涂的过去了,她们的籍名都没除掉,妥娘死后,葬在栖霞山,有人曾经见过香君去吊祭,可是后来就没见到她了,因此又有人知道她没死。”

“这么说她还在人间了?”

“多半是吧,但是他们一定怕官府找到她们,追到秦淮来落籍,所以再也不敢出头了的。”

朝宗不禁为难了道:“她若是躲了起来,这茫茫人海,上那儿去找她呢?”

苏昆生道:“这只有慢慢地找吧。”

慢慢地找.只是一句安慰的言词,但也确是实情,除了慢慢地找外,还又有什么法子呢?

朝宗陷入了沉思,他知道要找到香君太难了,除非是让她自己找了来。

要她自己找了来,必须要让她知道自己已经到了金陵,而且住在什么地方。

这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朝宗却是个聪明的人,他有自己的办法,他要使自己再度成名。

“一学成名天下扬。”

一个读书人最隹的成名的方法便是金榜题名。

朝宗选了这个最简捷的方法。

清廷为了安抚人心,仿效明制开科取士,这也是他们拉拢读书人的一种手段与方法,他们了解到读书人是汉民中的知识份子,也是抗拒最厉,影响最大的一种人,要想稳居中原宝座,第一就是要说服读书人。

收服读书人别无他策,唯以功利富贵之途,而开科取士,也是唯一最好的方法。

诏令虽出,应考者并不踊跃,朝廷又加之以高压的手段,着令前朝已具考试资格的生员,必须赴试,否则就以逆民视之论斩。

许多人在不情不愿之下赴试的,有的人甚至于故意把文章作得狗屁不通,以免被考上了。

但侯朝宗却没有这么消极,他在江宁府应举试,着力地作了几篇好文章,本来就是名士,又是清廷看中的人,自然高高地取在首名了。

府试抡元,京试虽不一定会是状元及第,但是进士上榜总没多大问题,所以侯朝宗这一试,几乎已经奠定了他万里前程的远景。

虽然主子是满州人,但是官吏中仍以汉官居多,而汉官中分文武两途,武官是前明投降过去的,仍然将领着自己的兵,他们有实力为后盾,倒是不怕冷落,文官中则不免有冷热之分了。

冷官是前明遗臣投降过去的,为了安民,不得已才用他们,这种官自然不会受重视,连汉人也都瞧不起,挤在夹缝里,里外不是人。

热手的汉官则是清兵入主中原后,闻名礼聘出来的贤达之士,他们本就有很好的人望,清廷为了拉摆人心减少汉家百姓的抗拒心,甘词厚帑,把他们请出了山,担任要职,用以抒解民怨。

这些人志不在富贵,为了老百姓,才出来勉为其难,他们的工作能力强,肯为百姓打算,也为士民所敬,朝廷自然要借重他们的大力,十分礼遇。

侯朝宗以他本身的名望,想得到将来必然是个大红大紫的汉官,所以他虽只是中了头名的举人,却已经有人喊他大人或老爷了。

不但日常酬醉中有他,连满州人都对他客气异常,因为摄政王多尔衮听说有前明复社的领袖报名赴试。确然非常的高兴,多尔衮是个真正的中华通,不但能说汉语、而且汉学底子极佳,不逊于一般饱学宿儒。

正因为他太了解中原汉人了,因此进关之后,势如破竹,节节推进,除了扬州十日,嘉定三屠两次示威性的杀戮外,在其他的占领地区,一概秋毫无犯,安民恤众,甚至于开仓赈饥,痛惩奸贪,然后广询民意。而好官则留任,贪脏鱼肉百姓者斩首抄家,礼聘地方上贤者出任牧民,这一手的效用太大了。

清兵占领的地区立刻就恢复了次序,相反的,有些义师所据的城市却仍然是乱糟糟,所谓义师,大部份是溃散的逃军新加整编。

这些老兵一向就吃老百姓惯了,明抢暗偷,不改老毛病。

而义师大部份仓促成军,无粮无饷,一切都求诸民间,扰民日甚,两下比较,自然是得不到老百姓的好感了。

因此,有些义师之败,就是败在民众的不合作,其有甚者,百姓们居然会把军情私下通知清兵,暗中开了城门以迎进清兵的。

义师的将领们固是满腔热血,但他们太昧于时势,太漠视民隐了,拿着一个迫害民众的朝廷为口号,要老百姓去保卫它,怎么不导致失败呢!

多尔衮知道中华太大了!他们只能间接地占领,不能一下子吞掉的,所以他采取的手段是示柔于民,加威于士。

但是对于合作的读书人!则又多加礼遇,诱之以富贵,侯朝宗报考之时,多尔衮就作了指示,此人务必重用,所以他就是缴白卷,也会录取的,何况他还着实做了几篇大好的文章呢!

于是,侯朝宗又成了南京城里的新贵了,当然,他也剃了发,拖了一把猪尾辫子,着起马夹长衫了。

一连忙了十来天,才把那些凡俗务事应酬忙过,朝宗虽是有他自己的打算,却也难免有点内疚于心事,但是竟找不到一个适当的对象。

有些人不齿于他的改变,和这种人谈话是不会投机的。

有些人则是逢迎巴结他,这种人是不是谈话的对象。

朝宗开始怀念起妥娘来了,这是最了解他的一个人,她并不仅仅是红粉知己,更是他心灵上的伴侣。

只可惜她已玉殒香消,朝宗更感到惭愧,妥娘生前对他何等情深意挚,死后他竟未临坟上一祭。

现在他住在一所前朝的官宅里,有听差的仆人,出入有车乘,这都是一些逢迎者奉敬的朝宗倒是没有拒绝,这无伤于廉,因为自己此刻无官无权,也不可能枉法去帮他们,对他们的奉敬,不要白不要。

反正这也是前明留下来的资产,他也一样有权享用。

所以吩咐套了车,披上狐裘,还带了酒菜,鲜果,一脚直放栖霞山。

郑妥娘的墓在那儿。

妥娘虽是举目无亲,她的墓却被照料得很好,有一个小小的墓园,遍植苍柏,用以纪念她不屈的英灵。一坯黄土却埋葬了她的香躯,朝宗看到了碑上“大明义妓郑氏妥娘之墓”的字眼时,不禁悲从中来,满腹委屈,一腔情愁,都涌发而来,只叫了一声:“妥娘!”,胸口的热血上里,从嘴里喷了出来,跟着眼前金星乱贡,天旋地转,人事不知了。

蒙胧中心底的往事一一重现,连久已淡忘的纪天虎、红姑兄妹的往事勾起心头………。

朝宗醒来时,身于已在一个庵堂里,因为他在屋中看见了几件尼姑的袈裟,很整齐的折放在简单的木榻上,耳中虽然听见喃喃不绝的罄唱梵呀之声,但是仍是一种无比的寂静之感,那是由一种与世隔绝的寂寞气氛所造成的,他用手撑着让自己坐起来,仍然感到相当的疲弱与无力。

但是他却努力地要挣扎起来,他害怕这屋中的气息,他觉得如同处身坟墓中一般,有一种令人窒息的沉闷。

但是他的身子实在太虚弱了,这一个撑起的动作又耗去了他不少的力气,当他移动双脚,踏在地板,想站起来时,身于摇摇晃晃,再也支持不住,冲向了一边的桌子,撞倒了桌上的一只空碗。

碗滚跌到地上,发出了乒乓的碎裂声,这并不是悦耳的声音,由于累积的经验与生活的习惯,每常听见这种瓷器皿具跌破的声音,总会令人有一种灾厄或不幸的感觉。

但是对朝宗而言,那却是无比美妙的乐音了,因为这是人的声音,使他又回到了人间呢。

事实上,他由昏迷中醒来已经有一会儿了,知觉由模糊而转为清楚的过程中,他一直只能听到那刻板的诵经声,听到后来,他害怕起来了,害怕自己已经是黄泉路上飘忽的幽灵哩。

他想大声呐喊,却发不声音,因此他只有拚命的挣扎起来,冲出去,冲破这死亡般的沉寂。

瓷碗摔破的声音,也使经唱声停止了。

现在屋中变成绝对的寂静,没有任何一点声音了,但是侯朝宗却觉得比先前更热闹多了。

在有声音时会感到寂寥,无声时反倒热闹,这是一种很矛盾的感受,但是侯朝宗的体验中却绝无矛盾之感,寂静表示有人已经听到了打破碗的声音,也证明了他还活着,是跟人在一起。

侯朝宗深吁了一口气,知道自己还活着是一件可喜的事,因此他的精神也振作了,扶着桌子的手也有了劲,虚弱的腿也能站起来了。

就在他要寻门而出的时候,门忽然推开了,一个黑衣的尼姑进来,看见他已经起身,倒是微微一怔,随即高兴地笑了。合什问讯:“阿弥陀佛,施主终于醒了。”

侯朝宗点点头,努力地把记忆跟目前的情形连在一起,他才想起,他是在妥娘的墓前受激而昏倒的,一定是旁人把他送到这儿来的。

对着一个出家人,他不便说什么,枯笑了一下道:“这里还是在栖霞山吧!”

“是的!在栖霞山西麓。”

“借问宝庵是什么名字?”

“这里是一所家庵,没有名字,平时也不对外开放,因为施主生病昏了过去,才特允施主暂居休养的。”

“那真是打扰师太了,我是来凭吊一位故人的,大概是感受风寒,早致病根,激动之下,乃使病发而昏倒,师太,我有两个从人……”

“尼庵中不便留居官客,他们到山下的人家去借居了,说好在早上再来探视施主的,大概就快来了。”

“早上?我记得是在下午登山的,莫非我昏迷了一个整整的长夜。”

“施主已昏迷了两天一夜,今天若再不醒,尊仆就要把施主接下山延医诊治了,因为此地既无大夫,又没有药物,一切都不方便。”

“啊!有这么久了,那真是对不起得很。”

“没什么,贫尼也算是为故人尽点心。”

“为故人尽心,这话怎么说呢?”

“因为施主所凭吊的那位烈女,跟贫尼也颇有渊源,施主为她伤情而昏绝,总算是很难得。”

朝宗本来就觉得这个尼姑很面善,听她说话后,再仔细端详了一下,还终于从几粒白麻子上认出了,她居然是秦淮昔日名妓卞玉京。

以前朝宗跟卞玉京见过几次面,但是却没有什么太亲密的来往,因为卞玉京稳重端庄,温和少言,不会是朝宗这个年纪的人所欣赏的对象。

但朝宗跟她也不陌生,他曾经跟香君一起在她的家里吃螃蟹,还偷拿了几只,又到妥娘那儿去疯狂了一夜。

说来也不过是两年的事了,居然会当面不相识。

那是因为卞玉京变了,变得很多。

以前她爱穿白,玲珑剔透的身材,飘飘的颇有仙意。

现在她却以一袭黑色的袈裟罩起了身体,而且身材也似乎臃肿了。

以前她一头青丝,又柔又黑,使人望而心醉。现在她光秃秃的头顶寸草不生,光得发亮,充满了佛境。以前她瘦尖的瓜子脸,薄施脂粉,脸上常带着笑,见面使人忘忧。现在她却是白白胖胖的,一脸肃穆安详,使人忘世俗而出尘。

以前她常念阿弥陀佛,现在她也是口宣佛号,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了。

乍见故人,侯朝宗有着惊喜万分的欢欣,跳过去想握她的手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