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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穿越之倾国妖孽-第3部分

小说: 穿越之倾国妖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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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单的宫内情节过后,小月开始走上前台,这个过程中她有了自己的班底,(静心是重要的伏笔),认识了几个高手(当然帅是必须的),最重要的是,君墨出场了。
    为什么我认为君墨是毫无疑问的第一男主,因为我和他一样都姓杨(开玩笑的),因为他和小月的感情是我欣赏的,也是我认为的本文感情主线,隔世情缘。
    爱情是一种甜美的生物信息素,但致命的是它很容易挥发,变质,稀释,过期,作为人类这种一次性成长的生物,我们能够拥有爱情的时间最长有多长,一辈子,但是在现实背后我们还有梦想,在很久很久以前,我们的老祖先们,就用中华民族骨子里的浪漫,创造过无数的隔世情缘,但如同真挚的爱情一样,这些古老的故事今天仍然让我们感动。
    我也被小五的这个故事感动,在我看来,救世风灵,倾国倾城,算无遗策,权倾天下,神功无敌,都只是这个故事的一抹底色,所有的伏笔,隐线,都只是为了这个情字。
    奥丁大大曾经说过:从事网络文字写作多年,我终于找到了写文的真谛,要有爱!
    我相信。小五一定能把这个故事写地更加美妙。更加精彩。因为故事里有爱。
    佳人湖底异乡行
    九重宫内做风灵
    一笑不为倾天下
    二世穿梭只为情
    P。S。如此好地长评。为了防止被起点抽掉。特发布在作品相关——掩面~谢谢小黑地长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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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海棠书评组——有关代入感的一点小问题
     更新时间:2009…9…24 10:04:32 本章字数:1078
    by--佛予蝶
    此文的开头让我有耳目一新的感觉,虽然是穿越,也是按照最常见的定律穿到古代宫廷,但是穿过去以后先是个“游魂”,后来才渐渐成为实体,这样的设定比较新奇,让人有兴趣读下去。
    但是,由于第一卷大概是没有进入状态,无论是人物还是情节方面的描写都缺少代入感,而且详略不当,该详细描写的略过了,该一笔带过的罗嗦了,还有点流水帐的感觉。
    还有女主的设定,也有点缺乏代入感,一个现代普通女性,就算是个美女,也不一定完全符合古代审美标准,穿到古代就被认为惊为天人,很奇怪。还有女主和假皇帝的性格也不是很鲜明,让人无感。
    此外小BUG很多,比如女主成为宫女以后可以随便在宫中闲逛,成为妃嫔可以独身逛荡,而且在太后濒死的时候随意进太后的寝殿,太后还莫名其妙地托孤…。。还有冷宫突然少了一个嫔妃,女主那里突然多了一个蒙面宫女,竟然都没有人质疑,最让人觉得唐突的还是那个“净心”的心理转变,变得太快,太突然。念竹也是,本来只是想见风使舵找个靠山,突然就对女主死心塌地了,就跟假皇帝突然爱上女主一样,缺少过渡和铺垫。
    虽然都是些小BUG,但是太多了,就会影响读者的心情和代入感,所以还希望小五大人以后尽量注意,网文不需要太严谨,但也不能太随便。
    不过,等看到第二卷,就觉得有些渐入佳境之感。女主的性格渐渐凸显,有趣的配角也多了起来,增强了趣味性,小五大人的文笔也愈加流畅,不拖泥带水,读起来就感到舒服了许多,让人不禁期待以后的发展。
    所以此文还是很有潜力滴,只要大人能一直控制好代入感的问题,应该会受到更多人的关注和喜欢!加油!
    海棠书评组敬上!
    ======================================
    谢谢海棠佛予蝶MM的评论,文文一开始真的很挫……囧rz
    其实第一稿更挫,留在这里,时时鞭策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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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这,绝不是同人…… by暮城雪
     更新时间:2009…9…24 10:04:33 本章字数:2747
    点绛唇。醉影闻人
    魅眼迷离,自遵自令亲身护。
    玉颜天妒,偏作纨衫绔。
    轻点娇唇,晃乱行人目。
    平移步,似晕如雾,不记来时路。
    我叫小白,虽然我名义上是苏落枕的信使,可是最近大部分时间,还是眼前这个男人支使我多些。相处得久了,他的一些奇奇怪怪的话,我也就习惯了。
    比如之前没这么多事的时候,他总是神经兮兮地念叨金什么,古什么。虽然我不知道是谁,但是从他的自言自语里,也知道是两个说话风格很不相同的人。
    今天我闲着没事又出去活动筋骨,竟在大街上看见了奇怪的一幕。两个人类嘴对着嘴,看样子都已经是成年人了,怎么还要别人喂养?虽然不知道是谁喂谁食物,不过看那个高大一点的后来脸色不好,我猜也许是他喂那个小一点儿的。这年头人也不容易,找食物找的这么辛苦,还是我住的地方好些,起码那些人类都能自己吃东西,还有好吃的给我。
    无聊地扇着翅膀回家,发现那个叫君墨的男人静静地坐着思考。他似乎一天到晚都如此,也不知道脑子里到底都是些什么,总这么不会累的么?
    我落到他跟前,抬眼看了看他,见他注意到我回来了,还笑了笑。我想,今天心情好,不如给他讲讲见闻,也好过他自己坐在这无聊。
    于是我清了清嗓子,灵机一动,开始用他最常说的那个金什么的语气给他讲。
    范阳城大街上。正是热闹之时。
    来往行人地目光。皆被酒楼前作别地几人吸引。
    五人中二男三女。三个女子或亭亭玉立。或娇婉娴静。或活泼可爱。各有千秋。
    一抹灰影静静伫立于三女身后。眼观鼻鼻观心。不动如山。
    反观对面青衣男子却一副闲散之像。眼角眉梢带着几分慵懒。此刻正与四人拱手作别。表情上虽漫不经心。礼数倒也十足。不至有辱斯文。
    然而还未等这几人客气完。就又来了两人。
    后来这两位皆穿白衣,是一男一女。女子眉目如画笑意盈盈,眼中透着与生俱来的自信,一上来也不说话,目光在青衫男子身上一转而过,只凝目瞧着三位佳人。
    那白衣公子朱唇玉面雌雄莫辨,尽显风流潇洒之态。只见他缓缓靠近青衫男子,言笑晏晏道:“这位兄台很是面熟。”
    那青衫男子闻言似乎颇为不渝,淡淡应了几句,已是眉头微皱。
    白衣公子见碰了钉子,也不恼,“唰”地一声打开描金玉骨扇,轻摇几下,又“唰”地收紧,转头去和旁边的三个女子搭话。
    那白衣女子也起了兴趣,与白衣公子一同与三女见了礼。几人正笑谈间,那青衫男子便告辞而去,却不想白衣公子忽地伸手,青衫男子微一皱眉,不露痕迹地退了半步,身法轻盈,如行云流水,堪堪躲过一抓。
    白衣公子一愣,手掌便落在空处,然而用力过大又未落在着力之处,只带得他身形不稳,一个踉跄便扑到青衫男子身上,两人抱了个满怀。
    讲了半天,口干舌燥。歪着头看了看,无语,这家伙又神游天外,莫非是我语气太平淡?那不如换个方式好了,那个叫古什么的,比较激昂,或许能让人感兴趣。如果效果好,以后也可以讲给苏落枕,这个主人每次和杨君墨交谈完,都必定皱着眉思考,嘴里还念念有词,我真怕他有一天会神经不正常,那我可就惨了。
    天。
    青天。
    云。
    白云。
    风。
    微风。
    一片寂静。
    街上所有人的眼睛都盯着同一个地方。
    这地方有两个人。
    两个抱着的人。
    最重要的不是他们抱着,而是他们都是男人。
    天地间的一切仿佛都已经静止,没有人出声,也没有人动。
    就在此时,白衣人动了,准确的说,是他的头动了。两片红润的唇在众目睽睽下贴上了青衣人的唇,又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迅速后退。
    如果现在有个地缝,青衣人一定会毫不犹豫地钻进去,可惜没有,什么都没有,依然是街道,行人。
    青衣人镇定地推开白衣人,告别,后退,转身,稳稳离开。
    小巷。
    空无一人的小巷。
    白衣公子脸上此刻的表情,可以用中了**彩头奖形容。
    “我找到了!”
    白衣女子笑得像狐狸一样。
    “你找到了?”
    “是!”
    “恭喜你。”
    “谢谢。”
    “恭喜你找到了意中人。”
    “意中人?!”
    “对,意中人。”
    “你什么意思?”
    “我就是这个意思。”
    “我是男人!”
    “我知道。”
    “所以我的意中人不能是男人!”白衣公子有些生气了。
    “有缘千里来相会。我要回杨府,你来不来?”
    咦?怎么还是没反应?喂喂,别走啊……我讲得这么差劲么……
    发表人:暮珹雪
    ======================================
    于是大家都发现鸟,这些写同人的家伙都比小5都厉害多了……羞愧掩面~~
    小暮的文采米得说,亲们都是有目共睹啦!
    另:
    以上真的不是同人……
    是同鸟。
    小暮童鞋是妖孽里的小白。
    可爱的小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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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文 吻香是美人 —— by 闻人土豆
     更新时间:2009…9…24 10:04:33 本章字数:4009
    五岁以前生活的那户人家,应该是个富贵之家。从小锦衣玉食,仆侍成群的生活为我以后懒散随意的性格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之所以说“那户人家”而不是说“我家”,是因为五岁以后,我便再也没有在那里出现过。我只记得当时好不容易甩开了其他人,独自从后门偷溜出去。忽然一根糖葫芦出现在我的眼前,红红的山楂,亮亮的糖壳,很好吃很诱人的样子。那糖葫芦在我眼前没停留多久便开始移动,它动我也动,不知不觉便跟着它走了很远,直到一块带着刺鼻味道的布掩住了我的口鼻,我——晕过去了。
    再醒来,是几个穿着劣等服饰的人围在一圈看着我。据他们说,我是他们救的,所以以后他们就是我的家人,我要叫他们爹,娘,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他们总是不停地给我很多东西。现在回想起来,当时他们是尽力拿出了自己所有的东西来讨好我,可是在当时的我看来,他们家的吃穿用度,连我以前的仆从都比不上,而那些东西更是粗制滥造,这些,如何入得了我的眼?所以我根本不领情,除了吃些难吃的饭食,在硌人的床上睡觉外,就是发呆,一日一日地发呆,理都不理他们。
    开始时他们还一心讨好,然后就变成了好心劝解,日复一日,我的冷漠终于激怒了他们。当我不小心偷听到他们说想把我转手卖给其他人家时,我选择了逃跑。
    闲散地躺在树梢上,看着他们来来回回举着火把大半夜的还在到处搜我时,我颇为得意。想想自己真是厉害,忽然跑了出来,又爬上了大树,躺了四个多时辰了,他们居然都没有找到我。我真是越来越佩服自己的定力了。
    就在这时,一声轻笑在我耳边响起:小家伙,都四个多时辰了,你不闷吗?
    闷?怎么会闷。难得可以懒懒地躺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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