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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我做男妓的那些日子-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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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男妓的那些日子》
作者:花心爱
卷一 误入歧路
第一章 我的身世
    当我向你们讲起这个故事的时候,我正坐在一个幽暗的酒吧里。
    灯光混乱,人声嘈杂,四周翻涌着情欲的气息。
    我慢慢地喝着一杯带着苦香的咖啡,心不在焉地打量着身旁的世界……
    一个妖艳的女人走了过来,暧昧地和在人群里跳了一会贴身热舞。然后拉着我进了房间里。
    她脱掉我的衣服,我仰躺在床上,而她骑在我的身上开始扭动起来……
    有很多往事,注定会影响我的一生。如今,我这样把它们慢慢追述,却并不是要为我的命运辩解。
    仅仅是一种怀念,怀念我生命中的那些过往,也怀念那曾经被我深深渴望过的爱情。
    我没有名字,是父母的第五个儿子。他们一直渴望有一个女儿,没有人明白他们的这种渴望,他们也一直未作解释。在他们谜一般的渴望里,似乎连老天也有意捉弄。在一连生下四个儿子,交了三次罚款之后,他们的这种顽固依然未醒。直到我的降生,他们才终于绝望,承认了上天的这种安排。
    由于无力再交罚款,我一直都没有上户口。但我上了学,在一所破烂的乡村学校,我勉强受完了九年义务教育。之后,我离开一贫如洗的家,投奔了在一个海滨城市打工的哥哥。
    大哥已成家了,一笔沉重的彩礼耗尽了家里的元气。我投奔的是二哥。从小,二哥都极其宠爱我。他毫无怨言,用他不多的积蓄为我添置了几件得体的衣裳,又四处为我打听工作。
    在一个多月毫无结果之后,我毅然去一个工地扛了苦力。二哥心疼我,不让我去,说就算找不到工作,他的工资也够两个人生活。
    我的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心里暖洋洋的,又满是酸涩。瞒着二哥,我还是悄悄的去了。十五岁的我,渐渐开始懂了,有一种责任叫成家立业。我不愿拖累二哥。那时的我,早已明白自己亏欠了他。
    四个月后,工程结束了,我带着积攒的一千六百多块钱回到了二哥的住处。那天晚上,在那简陋的房间里,二哥用一个酒精炉子为我炖了一大盆热气腾腾的排骨豆腐。
    休息了半个多月后,一天晚上,二哥一脸喜气的回来了,兴冲冲对我说:“弟弟,我有一个朋友有个熟人在酒吧做领班,她那里有一份伺侍应生的工作。”
    二哥说那个工作不累,只是陪客人聊聊天,倒倒酒就可以了。“等你长大一些,我积攒些钱,就送你去技校读书。学门手艺出来,就好找工作了。”
    我想这样也好,从此走进了另一种生活。
    酒吧里上的是夜班,晚上八点到凌晨五点。我的职责是侍应一间女客专用的贵宾包厢。
    也许,我的憨厚纯朴给了她们取乐的借口,面对她们露骨的挑逗,我总是面红耳赤,张口结舌。看着我不知所措的样子,她们虚弱的心灵,似乎获得了极大的满足。
    下班后,睡到十一二点。醒了,洗漱完毕,吃饭。下午这段时间,就完全自由了。
    对周围的环境渐渐熟悉之后,我开始习惯去一个小的百货商店里。最初的原因,我说不上是因为那儿有着许多的图书出租呢,还是因为百货商店的那个女孩——菲儿。
    租过几回小说,买了几次零食或牙膏香皂什么的之后,我和她也就渐渐熟识了起来。我说我叫林明秀。父母只是叫我“五伢”,在学校的那一个名字,这一生我也不愿再次提起。星麟是我为自己取的名字。她说她叫菲儿。
    慢慢的,我喜欢上了那种坐在一个小小的可以出租图书的百货商店,和菲儿不着边际地聊天的感觉。
第二章 感情是一种复杂的东西
    酒吧的旁边,是一所大学。我是很向往那里的。三哥在另一个城市,一所很漂亮的大学里,过着令我羡慕的生活。
    每天,有很多大学生来百货商店里,买些作业本、卫生纸、洗发水之类。我拿着一本《王子爱上猫》之类的消磨时光的小说,靠在墙上悄悄的看他们。我总觉得他们脸上,笼罩着一层叫作幸福的表情。他们的每一个姿态,一个手势,一个微笑,在我看来都是美妙不可言的。
    有的时候,我也会去那神圣而美好的校园里胆怯地走上一圈。幸福的气息围抱着我,侵袭着我。而我像是做了亏心事的孩子,偷了人家的宝贝,占了很大很大的便宜。遇见了行人,我总是谦恭的避在路旁。也许,这是有生以来我唯一热爱的地方。
    也许每一个渴望美好的人都是这样,总希望找到一点象征,用一种近于虚无的意义来昭示自己拥有着那个世界。
    在我的梦里,我热切而谦卑地和那所大学的女孩恋爱。这年冬天,当一个叫白雪飞的女孩出现在我的面前的时候,几乎在片刻之间,我就决定了爱她。她是一个文学社团的成员,公认的才女,纯洁而高贵。
    我悄悄的为她写诗,涂抹成“晚风熏醉了河水,河畔走来采野菊的女子,大雁低嘶着徙往南方,挎花篮的女子在晚风中归去。泡开了最后一朵野菊,写满期盼的天空开始下雪,轻轻的雪花落在静的河面,融成销魂蚀骨的思念”一类的句子。
    我费尽心思找到了她,闪烁其辞的递出几张叠得整整齐齐又揉得皱巴巴的纸,涩涩的浅浅的笑着说:“请——请你指点一下。”
    她把头抬起来,从一个黑框的眼镜后面打量着我。看得出她觉得很有趣,几乎是一种嘲弄的口吻:“你也喜欢写诗吗?”
    我赶紧把我事先准备好的那一套说辞搬了出来,“哦,是的。我叫张文进,化生学院的新生,生物工程的。”
    她又很轻浅的笑了起来,梦呓似的说了一句:“哦,大一?”
    “我刚来学校,就听人说起你。我很……很仰慕你,就……就来找你了……。”嗫嗫说完这句,我胆战心惊的望着她,就像等待宣判的囚犯。
    “是吗?谢谢了哦!”
    “那…再见了,有空我再来…”
    “再见!”
    我的第一次恋爱,就这样无疾而终。带着屈辱的伤,我的情绪很低沉,像一具失去灵魂的躯壳。也许是我的忧郁打动了她们,那群女客给我的小费比从前要多一些;而也许是我一直都在变化,所以,她们也并不厌倦,我一直拥有着那份工作。
    *****************
    在二哥的小屋里过春节。他有了一个女友,和他一个工厂的,善良而朴实。
    那时的我,手头已经有了六七千的积蓄。哥哥劝我去找一所学校学车工,或者电器维修也行。也许是因为藏了太多心事,我觉得和二哥生疏了许多,这种感觉让我觉得很伤感,却又无计可施。
    我执意取出五千元给了哥哥。“读书的事,明年秋天也不迟啊,现在我的那一份工作,也挺好啊。虽说不是长久之计,暂时总还可以的。你和芸儿姐都不小了,早点筹点钱,把婚事办了吧,你总要盖几间房,买几件象样的家具吧?”
    正月初四,我戴着芸儿姐织的围巾,回味着四天以来藏着忧愁的快乐和温馨,又回到了一年多以来的那种生活。
    新年过后的菲儿,添置了电脑和打印机、复印机,做起了打字复印的业务。二十二岁的女孩子,一门心思扑在那个小小的店面上,似乎并不着急把自己嫁出去。闲下来,总在专心致志的盘算着几个太过琐碎的帐本。
    跟着菲儿,我学会了使用电脑,又极其自然的帮她分担着店里许多细小的事情。我仍然忘不掉白雪飞,又似乎依赖着菲儿了。
    我和菲儿说着我的心事,诉说我对白雪飞崇拜一般的迷恋。菲儿有些不屑,“就她呀?真看不出你喜欢她什么。那么丑!”
    我急了,申辩着:“不丑好不好,只是不那么漂亮罢了。可是,她很有才华啊!”
    看着我祈求的样子,菲儿开心地笑了起来:“好。不丑。不丑……”
    我却还在恼怒,也不搭理她,像个赌气的孩子。菲儿是一个俏皮的女孩,悄悄的拿一个棒棒糖,突然伸到我的面前:“喏,小弟弟乖啦!姐姐请你吃糖!”
    我的眼角看闪着泪花,却忍不住笑出声来。擦了一下眼泪就追着她打了。
    她被追逐到角落,抱着头,让我轻轻的打了两下,就又跳起来要还击了…举起手却又停了下来,帮我擦去眼角尚未擦尽的泪迹,问:“是因为她是大学生吧?”
    我愣住了,咬住嘴唇,眼中的泪水又涌了出来,像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菲儿的脸冷了下来,不再看我。她呆呆的望着门外,恼怒地说:“大学生有什么了不起的?
    可是菲儿,你明白吗?我拥有的这个现实世界是多么的丑陋而令人绝望啊!你明白吗?我多么渴望那一个神圣而美好的世界,她是我接触到的最后希望,最后一片净土。在那里,永远不会有任何烦恼;既没有虚伪,也没有欺诈;没有冷漠,没有仇恨,只有无边的温情和关爱!每一个人心底,都荡漾着甜蜜,每一个人脸上,都洋溢着幸福的笑!
    我是多么的渴望,那一个神圣而美好的世界啊!菲儿,你明白吗?难道,她伤害我还不够,你还要揭起这个伤疤,让我绝望,再伤害我一次吗?
    我和菲儿之间,突然隔阂可很多。我开始习惯上网,去寻找一些陌生人聊天。
    渐渐的,我喜欢上了一个叫做叶娇的女孩。总觉得有很多的话,想和她说,却又不知该说些什么。每当她下线,心头的寂寞,就更厉害了
    我常常发一些暧昧的信息给她:穿过你的黑发我的手,轻轻抚摸你的笑脸,这就是我永远的梦啊。我会夜夜枕着你的名字入眠。
    也向她倾诉自己的寂寞:每天,我和那么多的人说话,可是,又有几句是我的真心呢?
    我会告诉她我生活中的细节:上个星期,我和朋友去野炊了。真想突然遇见你啊,觉得好浪漫。好怀念童年时那些野性飞扬的日子,晒得黑黑的,好酷啊。我一直觉得,皮肤黑黑的女孩特性感
    她很少回信息,只说一些“我刚起来”,“我吃饭去了啊”之类无关痛痒的话。
    我却一如既往,乐此不疲地对她倾诉,仿佛把自己的心情,发送往一个梦幻般的美好世界珍藏。
第三章 肮脏的生活
    七月二十六日。农历。我十七岁生日的那天晚上,一个三十七岁的女人占有了我。我没有拒绝。她送了一款漂亮的手机给我,当作生日礼物。
    我觉得对不起白雪飞,又暗暗的安慰自己:在这个年代,我的命运已经注定。既然不愿出卖自己的灵魂,就只得出卖自己的肉体了。
    用那款手机,我给白雪飞发了一条短信:穿过轻烟似的迷惘,夜色是一种淡淡的哀伤。在我还相信奇遇的时候,那个我无比向往的地方,满天的星光倾泻下来,刺破了黑暗的苍穹。闪烁的水晶轻摇着,牵动着颤动的梦想,那是希望的前奏——曙光。
    那是我十四岁时写的,第一次写诗。我的身体已经污浊了,但我将我的灵魂,我最纯洁的一段感情,毫无保留的献给了她。
    我好想听到她的声音,一遍一遍打电话给她,她却从来不接。有很多次,我想象着她就在我的身边。敲敲头,清醒了些,又不禁苦笑,明白那只是一场梦幻,却又更加刻骨铭心地思念。
    有时,也会打电话给叶娇,一个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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