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农-第4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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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觅仙这才重重地点了点头,泪水从眼眶里无声落下。
我承认做这个决定完全没经过大脑思考,多年经验使我很自然地便把林觅仙抛开。
这个其实也无需多想,不管抛开林觅仙的后果有多么严重,但若不抛开,结果将是不可接受。
在严重与不可接受间,我选择了严重。
茵妮的声波攻击相当厉害,无声无息,但却如影随形。在我还未完结的整个人生中,我只死过四次。
前两次不用多提,乃是自杀。而第三次,便是死于音波攻击之手。
至于第四次……唔,我不愿多说。
所以,对于音波攻击我深有体会。和电影上演的那般狗血情节不同,声波攻击是没有声音的。
人的耳朵可听到的声音频率在20-20000Hz之间,低于20Hz的是次声波,高于20000HZ的是超声波。
但一般来说,因为次声波和人体器官跃动的固有频率相近,非常容易产生共振,从而导致器官变形、移位、甚至破裂,最终达到杀伤目的。所以,次声波做为武器的情况要多一些。
这些武器大体上可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神经型,另一种是器官型。
简要来说,神经型次声武器刺激的是人的大脑,对人的心理和意识产生影响,诸如产生幻觉、狂爆,甚至丧失思维能力。
而器官型次声武器则作用于人体内脏器官,引起人的五脏六腑产生强烈共振。轻者肌肉痉挛,全身颤抖,呼吸困难;重者血管破裂,内脏损伤,甚至迅速死亡。
那一次轮回,我便是在猝不及防的情形下,被音波攻击击中而当场毙命的。
要知道,当时的我对于肌肉的控制,绝对到了出神入化的境界,完全不是现在的我可相比。毫不夸张的说,就算近距离被狙击枪击中,我也可以做到只擦伤表面皮肤便随心化解。
那时的我,曾非常自豪的送了自己一个外号:人神。除了人中之神以外,我找不到更贴切的词形容自己。
可就是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我死了。
后来为了防御这类无孔不入的音波攻击,我做过一系列身体训练。
我在万吨巨轮的桅杆上体验过龙卷风的侵袭,那高空大气湍流产生的次声波能将飞机撕得四分五裂。
我也在地震时激发的次声波中体验过生死,看着那一幢幢高大的建筑物被次声波摧毁。
到最后,我不得不再一次感概人体的奇妙,它可以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
至少对我而言,我又找到了一种控制肌肉的表现形式。
真空!
没错,就是真空。
在一次次体验中,我发现,只要找到一种方式,让肌肉相互摩擦后,在体表形成一股真空波动,便能防止音波的攻击。
因为,次声波不能在真空里传播!
当然,要做到这一点很难,至少现在的我根本做不到这一点。
但也好在,茵妮的音波攻击能量不算很强,我控制肌肉关闭全身上下所有毛孔后,勉强也能做到健步如飞。
肯斯在身后快步追着,但很明显,他也受到了音波的影响,快速跑动了一阵后有点力不从心。
这场追逐没有持续很长时间,当我穿过草丛带,进入森林深入后,肯斯便没再追来。
但我没有放松,随手抓了几十只田鼠,一个个抛向亡灵界限的红膜后,这才小心奕奕地潜行而去。
林觅仙被抓了,她很有可能迫于压力引爆魂仆印迹。这个时间最早在三天,最晚在三个月后。
面对如此局面我有三个办法:一,自己解除魂仆印迹;二,去把她救回来;三,放任不管,我继续做我应该做的事。
认真思考了好一会儿,我选择了第三种办法,放任不管。
在我原先的计划里,就是要让她回总部的,如今只不过这个时间提前了而已。
林觅仙必需被抓回去以安凯亚斯的心,这样我才能从他的视线里脱离出来,否则,每天应付凯亚斯的追杀,我哪还有时间做其它事。
这就是我利用我的优势——凯亚斯并没看重我,做出来的计划第一步。
计划第二步是什么,坦白说我现在并没想好,因为这要取决于真正遗魂师的世界是怎样的。
我的最终目标其实非常清晰,那便是征服!
在征服之前,我必需强大!
第十四章:唐宁儿
已近午时,烈日当空而照。wWw;
之前奔行我把拖累速度的累赘都扔掉了,其中包括食物和水。
感觉肚子有些饿,我拎起小刀,开始处理路上抓来的田鼠。开膛破肚、斩头去脚、剥皮剔骨过后,我生生地吞吃了这只田鼠。
把那些杂七杂八的残余物埋入地里,以防被人追踪后,我选择了一个方向,潜伏而去。
路上,我才空出时间,思考了下卡卡布如此举动的动机。
后知后觉,这是人的通病。
根本没费多大心力,我便猜出了卡卡布如此做的原因。
那天,当我拒绝她提议杀了林觅仙、并帮我解除魂仆印迹之时,聪明的卡卡布便猜到了我与她合作的诚意是多少。
承诺对我来说完全没有约束力,这一点我自己清楚。但就外人而言,我所表现出来的言行举指却非常像一个性格内敛、而有责任感、并重言守诺的人。
卡卡布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所以她才忍了那么久后,才跟我提出合作的意向。但由于我漫不经心的随口答应,让她警觉到了这一点,同时很快便改变了原先的态度。
从这一点来看,卡卡布不但聪明,而且优秀。
卡卡布知道我答应帮她杀凯亚斯是在应付了事,所以,为了不耽误时间,她今天才以这样一种方式,把我逼上和凯亚斯做对的道路。
同时,卡卡布还不用担心我把她的秘密说出来。
因为她早已表明了立场,她和我是一边的,就算是现在,这个立场也不会改变。
我和她拥有同一个敌人,凯亚斯。今天这般害我,只是为了让我更早的与凯亚斯正面为敌。
也就是说,在有需要的时候,她一定会帮我的。是问如此情形下,我又怎么会出卖她呢?
至少有了她的帮助,林觅仙也能撑的更久一些。
想通这点后,我释然了。
少了林觅仙与卡卡布的拖累,我在林内的行走速度快了不止一倍,没过半个时辰我便又回到了那片草丛地带,当然,方位并不是原先那个方位。
快速穿过后,迎面而来的是一条小河,对望是纵横起伏的山岭。
这里,应该就是遗魂师们生活的地方了吧!
就在越过小河的那一刻,周围环境突然给了我一丝异样气息。
仿佛……唔……轻松了!心里有种愉悦的感觉,之前在亡灵界限里的束缚感全部消失了。
不会是又施展了什么大型魂器吧?
我仔细地朝四周打量,别说,河这边蒙蒙胧胧地还真有道墙状般的东西。虚空飘散的灵力撞在墙上,都被反弹了回来。
我心下了然,这该是一种防止马布山脉里面的灵力往外界扩散的一个手段,虽然做不到完全阻绝,但能够控制一部分就行了。
入眼处仍然是原始森林,我沿着小河往深处摸寻过去。有水的地方,就一定有人。
约莫过了一个多小时,我终于发现了有人行走的踪迹。
从脚印上判断,这人身材偏瘦,不会太高。
我小心地潜伏而去,转过一个地洼带,远处的树丫间,背靠着一个瘦小身影。
是个少年!
一头零散短发轻洒在额头,长的眉清目秀,大概十二三岁的样子,此刻他正依在枝头遥望远方。
天边,逐渐偏斜的夕阳洒下一搂金辉,让这片森林抹上一层神秘红芒。
吱吱……吱吱……
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少年怀里探出,有点像是狸猫,两只好奇地眼睛朝我潜藏的方向望来,里面仿佛含着一丝雾光。
“怎么了扑扑?”少年秀气的脸上轻轻一笑,温柔地拍了拍它的脑袋。
吱吱……吱吱……
又是几声轻唤,但声音里已带了几分肯定,骨碌碌地大眼直直地望着我。
“有人在吗?”少年领会到它的意思,面朝我这个方向轻声问道。
“好机敏的小家伙!”心中一叹,我脸带微笑地走了出去。
“你好,请问这里哪?呃……我好像迷路了。”
少年礼貌中略带害羞地笑了笑,道:“你好,这里是唐家村的林区,前面是唐家村。”
说话间,少年从树上爬下,动作非常熟练,不过身手却并不矫健。
金色莲花?
望着少年的头顶,我楞住了!
林觅仙三级遗魂师,头顶莲花是银色,花瓣未开。布拉德是四级遗魂师,头顶莲花是银色,花瓣半开。
卡卡布天纵奇才,头项莲花是银色,花瓣开得正艳。
而这个不知名的少年,头顶却虚浮着一朵金色灿烂莲花,这算怎么回事?
表面上我到没有显得很惊讶,望着他怀里那只头长得像狸猫,身材却极了电影里咖菲猫般臃肿肥嫩的宠物直笑。
“这小家伙是什么?”我问。
“你是说扑扑?”被问到自己的宠物,少年脸上的害羞没了,温柔地摸了摸它的脑袋,笑道:“我前天才捡到它的呢,也不知道它是什么,大叔你知道吗?”
“大叔?”我虽然活过的年头不短,但我的外表看着可是十七八岁的小伙而已,他叫我哥才合适。
没在称呼上纠结,我呶了呶嘴,道:“我对灵兽没有研究,呃……可能是什么杂交生下的吧。”
没等少年回应,那小东西忽然探出脑袋,冲我吱叫了几声。少年忙安抚道:“扑扑别生气,嗯嗯,你最可爱了。”说完,少年又朝我露出一个害羞的笑容,“扑扑很敏感的,大叔以后别乱说话哈!喔,对了,忘了自我介绍,呵呵,我叫唐宁儿。”
在与唐宁儿的闲聊中,我对这个所谓的唐家村有了个大概印象。
唐家村位于马布山脉的偏东角,依靠着最近的遗魂师门派是云瑶派,可由于云瑶派清一色女人,只收女徒,所以,很多唐家村的少年也会翻过古荡岭,跑去一山之隔的强殖门试炼,以期经过考核,成为遗魂师的一员。
自称是迷了路的外地人,我很轻易便取得了单纯的唐宁儿的信任,答应带我去唐家村,以辩明方向。
然而此时虽是到了晚饭时分,唐宁儿却全然没有回家吃饭的那种喜悦,前行的脚步慢吞吞的,跟我搭话的热情也随着离村子越近而越心散。
“这么晚了,能去你家吃饭吗?”我厚颜无耻地提出这种不请自请。但我相信,以他的性格会答应的。
“呃,这个……”唐宁儿忽然迟疑起来,“我家……嗯……不太方便。”
我楞住了,不该这样呀!
没等我继续套话,唐宁儿忽然腼腆地冲我笑了一声,“我先回家了哈,房子最高的那间就是村长家,你问好了方向赶快离开喔。”说罢,便小跑着走了。
望着他远去的瘦小身影,我不禁露出一丝微笑,这小家伙肯定有问题!
并没去找村长,根据林觅仙的介绍,马布山脉里的居民相互走动的虽然不多,可毕竟就那么些人,百来个村庄,七八万人口。唬弄唐宁儿不算难,可万一村长还真认识什么方家村的人,那就不好办了。
收神宁气,我悄悄地跟在唐宁儿身后,摸了过去。
唐家村依山而建,往里只有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