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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二十二对染色体-第22部分

小说: 二十二对染色体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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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一眼就足够晚上噩梦不断的啦,不能再看第二眼,两人赶快撤离了现场,老顽童跟过来对他们说:“这次你们在无意中发现了一个重大惨案,我有一种预感,这很可能是连环失踪案的藏尸地点,现在还没有做尸体比对和最终鉴定暂时不能下结论,让你们受惊吓了,回去好好休息一下吧,如果有什么需要协助调查的,我会通知你们。”
    再呆下去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大宇他们一行趁着临近黄昏的夕阳,一路无语的向珠岛市区驶去,每个人都还沉浸在凶案现场的恐怖氛围当中。
    第一卷 梦 第二十二章 12岁疑团
     更新时间:2009…10…24 15:20:52 本章字数:3466
    大宇回到家,天已经黑尽了。
    进屋时老婆佳怡也刚准备好晚饭,叫大宇洗洗手去吃饭。
    大宇洗完手坐上餐桌对佳怡说早上和立伟打球,下午去办了点事儿,明显已经在为将来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况做好铺垫。
    再怎么表现得若无其事,凶案现场的景象还是干扰到大宇,吃饭间会不经意的让人看上去眼神有些呆滞,佳怡问大宇:“看你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是不是那里不舒服?还是没有胃口?”
    大宇定定神说:“没有什么,可能有点累吧。”
    看这一案一情把大宇给闹的。
    市局刑侦队连夜召开紧急会议,由局长亲自主持,因可能涉及连环失踪案,专案组成员也悉数到场,听取老顽童汇报工作。
    根据现场的初步勘察,应该可以肯定碧云湖上游林子并非凶案的第一现场,仅为凶手处理隐匿尸体的一个藏尸坑,按尸体先后不同腐烂程度也可以判断,凶手是于不同时间犯案后将尸首埋于同一地点的,显然是一个连环杀人案,死者均为女性,其它各项现场采集的样本和尸体正在技术鉴定中。
    老顽童特别提到所有死者的双眼都被挖掉这一环节,毫无疑问,这是一起情节极端严重的特大连环杀人甚至是变态杀人案件,至于凶手为什么要这样做,要等各项鉴定结果出来后进行综合分析。老顽童认为这非常可能和连环失踪案有关,只要尸体比对工作完成,证明死者是否为失踪者即可得出定论。
    接下来就要耐心等待鉴定结果出来。
    凶案再凶也是死人的问题,死人再多也是警察的问题,警察一接手就和自己没有关系了,但是小桃的话却关乎自己,大宇睡在床上也不得不去想,尤其是那个12岁的疑团,一直不得要领、极端令人费解。
    12岁按正常情况来说应该是小桃上小学5、6年级的年龄,当时她就预测到将来会有和一个自己素不相识的叫大宇的人在一起?怎么看都是天方夜谭。但想到小桃说这话时异常肯定的样子,又不像是无稽之谈。
    硬要牵强附会把自己和这件事扯上关系,就要追溯到七、八年前去过庆安这个问题上,唯一合乎逻辑的就是当年小桃应该就是12岁左右这个年龄,难道说小桃异常之早熟,偶然见到风度翩翩、玉树凌风的大宇就一见钟情了?之后就来个了个8年千里寻夫,最终在珠岛实现了夙愿?那岂不是比孟姜女寻夫哭长城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这个假设成立的话,大宇就意外成为现代孟姜女故事的男主角,极有可能名留青史、流芳百世,这可能吗?
    大宇认为这种假设成立的概率为0,原因很简单,退一万步说,就算是12岁女孩情窦初开对大宇一见钟情,何苦要等到现在,中间还要继续读完中学上大学,又莫名其妙的中途退学来继续追寻这段情缘呢?难道说这中间有什么突发事件让小桃见到自己心仪的大宇后就立即失忆了,大学读了一半又突然间恢复记忆,想到自己还有一段情缘未了,于是退学前往珠岛。
    想到这大宇已经有些飘飘然了,自己原来具有如此惊天地泣鬼神的吸引力,让一个12岁的女孩间歇性失忆后依然如此死心踏地的追寻自己,好在小桃不是“芙蓉姐姐”,否则自己只好自行了断了,也比吐死噎死来得畅快些。
    想象归想象,还是要回到现实中来,这里面疑点太多了,明显不太符合一般规律。
    首先去庆安时,大宇还身在南江,后来到珠岛,除大宇的家人和几个最要好的朋友知道外,小桃是无论如何也不会知道的,她又怎么晓得要到珠岛找大宇呢?其次是为什么她要读到一半大学才想到来找,中间都干什么去了呢?通常过了这么多年,就算是什么山盟海誓怕也早就忘了,何况大宇还没有和小桃有什么约定,压根就不知道有这么个小布丁点儿女孩在庆安。
    也许这12岁根本就是一故事,谁碰到了就往谁身上套的吧。
    这么一想大宇倒觉得有些道理,有情归有情,大宇和小桃也认了,只是不用搞这么大个故事出来吧,自己也就是感情过剩和小桃共同分享一下,从来没想过也不敢想要搞到惊动天地的程度,那岂不是自找麻烦吗?自己倒想看看这小桃之后还会有什么更新颖更离奇的故事,如果还有比这更有创意的,自己的公司也不用开啦,直接去好莱坞拿奥斯卡就行。
    大宇总算想明白,可以心安理得的睡了。
    碧云湖藏尸案有了新的进展,主要是在尸体鉴定方面。
    目前已经可以确认最早被害的女子,死亡时间也不超过两个月,最近的死者就在一周前,看来和连续失踪的时间周期比较吻合,接下来就是确认身份以作定论。
    尸体上没有双眼,只是让人看上去比较恐怖和难以辨认,但丝毫不影响对死者身份的判定,随着现代科技的发展,只要不是被烧成灰烬,都有办法确认尸体身份。
    有行为能力的人都知道,最简单的就是利用指纹来确定。
    藏尸坑里的尸体虽然有不同程度的腐烂,除最早的几具尸体指纹较为模糊外,另外的都可以以指纹作为依据。
    如果没有了可以确定的指纹,第二个确定身份的方法也比较简单,就是用死者的牙齿,牙齿同样被视为人体的身份象征,这个特征是恒定不变的,即便变成化石都可以作为依据,除非是死者的牙齿被全部被拔掉,还可以根据人的骨骼特征进行鉴定,前提是死者生前发生过类似骨折或有过骨骼手术、截肢等记录存在。
    其实,最科学的方法是进行DNA鉴定,但是目前没有保留人在生前的DNA数据,所以还不能作为比对依据,不过利用现有的方法对藏尸坑死者的身份鉴别已经绰绰有余了。
    鉴定结果出来,和连续失踪案的失踪者完全吻合,通知所有报案人前来认领,再通过报案人对死者一些身体特征和衣着等的目测判断,已经完全得到了证实,家属、朋友们痛不欲生、哭成一片。
    茉莉也在死者之列,但是在认尸的夜总会人员,芙蓉并不在现场,老顽童打算之后再告诉她,相信这对她来说是个很大的打击。
    因尸体还要留用,进行更为详细的尸检,只能先安抚了家属及其朋友,让他们先回去等待,相信行凶之人迟早会得到应有的惩罚的。
    另一个比较有显著特征的就是,每个死者的下身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在死前都有过被施暴的迹象,唯独没有发现留有任何精液的痕迹,估计凶手采用了忍精不射或体外**的方式,还进行过清理,也有可能是无精或性无能,对查找凶手无疑带来了很大障碍。
    至于死者的死因分析则不是很明朗,有一些尸体颈部有勒痕,胸腔存在窒息现象,但不是每个如此,除此之外就没有发现其它死因依据,双眼经过技术判定都是在死后被挖去的,也可以说有的可能是被勒窒息而死,有的就死因不明,唯有一个同样的结果,就是都死了。
    不可否则这是一起恶性连环**变态杀人案。
    变态者的行为虽然出人意表,同样有章可循,变态者会遵循自己的行为方式作出相应的变态行为来消除、满足或发泄其潜意识中存在的某些心理暗示和矛盾冲突,如果一个变态的行为是无章可循的,那他就不是变态,而是神经。变态者和神经病是有本质区别的,前者具备正常行为人的逻辑思维,后者则表现为思维紊乱。也就是说变态者在做出变态行为时他的大脑是清醒的,只是无法控制自身的行为罢了。
    所以从凶手莫名其妙的挖去死者双眼又很理智的处理犯罪证据来看,这是一个典型的变态杀人色魔实施的一些列杀人**事件。
    老顽童的预想得到了充分的证实,只是有一点他不明白,为什么凶手要挖掉死者的双眼,如果说是想掩盖死者身份,那等于是水泊梁山的军师——无用,说明这其中还有隐情,又会不会和死者的死因有一定关联?
    正所谓百密必有一疏,再精密的策划也会存在漏洞,这绝对逃不过“神探亨特”老顽童的法眼。
    最初他还曾想,如果尸体身份确认结果和失踪者无关,就很有可能是凶手在碧云湖附近作案,而后就近埋尸,但现在已经得到确认就是失踪者,问题就不一样了。
    要不就是死者自愿或被凶手挟持一起来到碧云湖附近,然后被致死被埋,要不就是死者在市区某处先被致死,凶手再到埋尸坑掩埋,不论是何种情况,有一点都是完全可以几乎绝对肯定的,那就是凶手必须具备交通运输工具,还必须大于等于摩托车或马车以上,否则就算凶手是大罗神仙,也不可能将一个活人或死人步行或用手推车带到一个车程超过一小时的地方。
    极端考量,也不排除凶手是一个具有愚公移山、吃苦耐劳精神且胆大包天的人,背负或手推一人在大白天或连夜一边步行一边郊游10小时来到碧云湖埋尸坑,这种情况大抵是这凶手大脑有毛病,一个变态者往往恰恰还不会犯类似错误。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凶手压根不是人,是超人,这点老顽童暂不考虑,估计也不会考虑。
    不过,不论是何种情况,一个无懈可击的侦破方案已经在老顽童大脑里形成。
    第一卷 梦 第二十三章 无疾而终
     更新时间:2009…10…24 15:20:53 本章字数:3864
    根据尸体检验的结果,老顽童做出一个十分周密的作战计划,势必将罪犯一举拿下。
    藏尸坑的死者居所分布在珠岛市区各处,可以排出她们是自己走到碧云湖附近被害的,绝大部分受害者都是在雷雨交加的夜晚外出后失踪,没有理由大家不约而同顶着风雨先后来到同一个地方等着被害,即便是在同一个地方被害,最多也是被凶手胁迫或诱骗,前提是具备交通工具,否则任谁也不会在清醒状态下跟着凶手步行若干小时来到碧云湖深处。
    基本可以肯定凶案第一现场是在市区,要考虑的就是凶手处理尸体的问题。
    首先考虑可能性最小的一种情况,就是通过步行从市区来到藏尸坑,此法有个好处是可以不走大路,取小道翻山越岭掩人耳目,但从时间上讲会比走大路来得更长,如果夜间行凶后立即出发,到地方估计已经是烈日当头的第二天中午,如果等天亮再出发,到了也基本上天黑了,时间上倒不是问题,凶手可以自由安排,不过这样早出晚归的犯案,凶手累不累的慌啊!最大的难点是他必须具备过硬的行军本领、超强的意志和无比的耐力,就连世界铁人冠军和他站在一处都要仰望的那种。
    对于刑侦工作来说,即便只有万分之一可能性也不能放过,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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