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手眼-第3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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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都什么人才啊?渣一样的货色还想玩空中飞人,不死才怪。
“你问他做什么?”
“我想知道结果啊,看看他死没死,把车都给人家砸坏了,这种人真是害人精,死前也要做点缺德事”我说。
“死了,案子也结了。”
“就这么结了?”
“没错,警方认定他是偷东西时,失足堕楼而死。”江娜说。
随后,我挂了电话,看来是死无对证了。
是谁想来偷水晶兰,暂时成了一个不解之谜。
☆、第二十节:牛逼的狗哥
是谁偷水晶兰的不清楚,但是有花魁在,一般的小道术,小毛贼应该是偷不走的。
不过让花魁看着,我感觉她又不是很上心,万一她一不小心弄丢了怎么办?
孟婆说那么重要,它们究竟有什么用?
我现在是多么希望水晶兰与忘川水能够物尽其用,这样我也可以省掉不少心,要不然的话,
我总不能把它们给吃掉喝掉吧?
实在太发愁了,哎。
一夜未眠。
第二天早晨,我拿出手机,把有两个毛贼入侵我的屋子的事告诉给了叶子暄。
叶子暄听后说:“看来你从地府带回的东西,已经引起了有心人的注意。”
“我一直想不明白是谁,因为知道我有的,除了你就是曾佳。”
叶子暄在电话那端笑道:“你是怀疑我,还是怀疑曾老板?”
我也笑道:“没,如果你们要,我给你们也无所谓,我只是感觉很奇怪。”
叶子暄说:“你想一下,有没有人其它的人知道?”
我暗想其它的人,就只有花魁了,难道她要监守自盗?
应该不可能,如果她要监守自盗的话,完全趁我不在时,就可以盗走,何必一直守在我的屋中,赶都赶不走?
想到这里,我说:“第一个毛贼大白天入室抢劫被我打走了,我当时在想以为是偶然,他就是一个贼而已,但是第二个柳条人的出现,我才感觉第一个贼出现的并非偶然,他们可能都是被有心人雇佣的,不过第一个毛贼因为感觉自己功夫较好,从楼上跳了下去,结果摔死了,
第二个是柳条人,一定是有道法之人驱使的,估计是道法之人感觉第一个贼就像只猪一笨,因此才派柳条人出马——我也不知道它会不会说话,结果被小黑当场就结果了,我连问的机会都没有。”
叶子暄说:“看来以后你更要小心翼翼了。”
“嗯,另外小黑咬着你,没事吧?”
“放心吧,我没事,这个我懂。”
“那狗老板呢?”
“当时就已帮他去了尸毒,也没事,不过小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办。”
“我与你一样迷惑。”我说到这里,看了看小黑,小黑见我看他,不禁又在窝中打起滚来,同时露出了肚皮——这个动作说明小黑能把最脆弱的部分让你看,就表明对你无比信任。
叶子暄在电话那端顿了一下说:“那好吧,你要照顾好小黑,在那个小黑找到之前,这个小黑一定不能出乱子!”
我不禁一阵得意:“放心吧,虽然军持手眼的作用不大,但是对于控制小黑来说,就像当宝印手眼对于众鬼,所以应该没有问题,我甚至期待魁星之王领着那个小黑赶紧出来……”
说到这里,我突然感觉自己说错了话,目前叶子暄的老爸正在同魁星之王恶战,如果魁星之王领着小黑出来,那就意味着,他爸可能被魁星之王打死了,所以说到这里,我不再接着说下去。
叶子暄却接着我的话说:“我会尽快找到他们的,让他们停下来,共同对付梅花党与武则天才是正事。”
“对了,剑柄之处,修了一个断龙台,是省里来的什么李专家,希望能对我们有些帮助。”
“哦?我没注意过,有空的话,我去看看。如果真的断了武则天的龙脉,倒也是不错的。那么我们更能集中力量去找魁星之王,希望把他救回来。”
“李广怎么办?难不成要给魁星之王动手术,像去掉寄生虫一样去掉他?”
“走一步说一步吧。但我们也要有足够的信心对付李广。”叶子暄说道。
…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就是几天。
接连几日晚上,大庞下班后都会同我探讨断龙台的事。
一开始我还没有太多想法,但是接连几日,我突然感觉这家伙原本没心没肺的,竟然对这如此感兴趣,颇有不解。
他对我说:“李专家一直在那里修来修去。”
我说:“对那个表示不太懂,你怎么突然关心这个了?那天你被吵的晚上,一回来,你就来我屋中说这个——别的事可没有见你这么关心过啊?”
大庞笑了笑说:“我就是觉得奇怪,我在那里做工,还是看不透,所以就想请教你。”
就在这时,姣儿的脚步声传来。
大庞一听到这里,急忙说:“子龙大师,我得赶紧回屋了,有空咱们再闲扯!”
虽然大庞在我屋中,但我们就在门口坐着,所以姣儿的一举一动,我们都能看到。
姣儿并不理会我们,只是用钥匙开门,然后突然一脚踹开了门,接着走了进去,又关上门。
瞬间感觉无比蛋疼,如果那天不是掐大庞,而是踹,估计大庞应该变成东厂的公公了。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一时之间感觉两难:如果与她多说话,怕言多必失,不一定哪句话就得罪了她,以姣儿现在这种性格,一但得罪她,估计以后就再也没机会同她话说话了,但如果不与她说话,任其发展,会不会心理变态?
慧明对我们说要心理有所准备,如今的情况却是我们心理已经准备妥当,但是姣儿却一百八十度的转变,变的让人无法接受。
想来想去,就把姣儿当成一个新的租客来看待吧,人都是有弱点的,希望找到姣儿的弱点之后,或许更好办一些。
随后,我便抱着小黑出去吃饭。
天气越来越热,在中街上吃大排档的人也越来越多。
我带着小黑来到一个大排挡那里,弄了几个小菜:几素一荤,素的我吃,荤的分给小黑,然后再要两啤酒。
周围的食客多是一男多女,或者一女多男,或者成双成对,或者男男搭配,女女搭配等,倒是我与一只猫搭配,不过也没有人在意,大家都吃的兴起,说个开心。
一个鸡窝头说:今天来我们公司面试的CEO,我眼一瞄就知道他水平就不行,让他走了。
我暗想:CEO?哥们,你懂不懂什么叫做CEO?是不是一个姓席的叫一偶的去面试啊?
一个穿的汗津津的衬衫男说:今天发工资了,也不多,就24K。
我暗想:尼煤的,炫富可耻,再说这个吊丝之城,能拿到10K已是人中龙凤,你拿24K?24K傻逼吗?。
另外一个胖妹说:我们公司那个开宝马上班的高富帅,对我表白了,但老娘才不睬他呢,不就开个宝马吗?上次一个开阿斯顿马丁的,我都不鸟他。
我暗想:自行车也有宝马与阿斯顿马丁牌的吗?好高档的感觉,我记得是永久与凤凰啊,看来我果然是吊丝。
还有一个面瘫男说:我明天就要离开这座城市了,孙俪刚刚给我打电话,让我去给她当私人助理。
——草,给孙俪当助理都出来了,去当公公吗?
我一边听他们聊天,一边暗想着意淫也要有个度好吧?大家都住在这贫民区,半斤八两,何必说的那么大呢?
谁知我刚想到这里,原本叽叽喳喳的人们,突然之间停住了,不再说话,瞬间安静了下来。
我不由愣住了,我不过是在心里说说他们,他们也能知道?
稍后才明白,一群人来到了大排档,他们就像一阵冷风,瞬间冻结了这里。
我仔细看了看,是狗老板。
如果不仔细看,几乎看不出来。
先前狗老板是平头,这一周不到竟然换了个发型,一个乌光油亮的大背头——不用想也知道弄了个假发戴在头上,仿佛上海滩中的许文强一般。
不过这个假发戴上之后,确实让他派头十足,身后又有一群小弟跟着,再加上他那大身板,非常威武。
与先前那个狗老板相比,完全是脱胎换骨。
大排挡老板一看到他,马上笑道:“肖哥,赶紧坐,想吃什么谁便点,我请您。”
他没有理老板,径直来到我面前,坐了下来,笑道:”好兄弟,这东西能吃吗?去上我们进丰开的酒店去。”
我不禁笑道:“狗哥,那地方我就不去了,我还是吃这个东西比较实在。对了,你现在……”
他笑得更是开心:“凭借实力,登上聚认堂堂主的位置,你要真是不去也就算了。”
随后他对那小贩说:“今天晚上,我兄弟想怎么吃就怎么吃,钱算我的。”
那小贩马上兴高采烈地点了点头,犹如中了大奖一般。
“狗哥,你真大方。”我一边说一边想着叶子暄转运竟然真的可以成功,不过在我的印像之中,如果没有这回转运之事,那么坐上聚义堂堂主位置的,不用想也是小票——就因为梁太在古玩城对我说过的那句话。
于是便问:“对了,小票呢?”
“小票是想要做聚义堂堂主的,堂中他的呼声也挺高的,但是突然之间太子爷改变了主意,指定让我来做,既然如此,我客气什么?说明我实至名归。”
我笑了笑,没说什么,大家心知肚明。
就在这时,突然之间听到有人吵闹。
狗老板看了看说:“兄弟,你先吃着,敢有人在这里吵我兄弟吃饭,简直是活腻了。”
说到这里,便拿起啤酒瓶子向那闹事着走去,刚才还在吹牛的人们,更是不敢再说一句话。
看着他们惊讶的表情,我瞬间感觉,深藏功与名。
☆、第二十一节:姣儿来电
我看了一下闹事者,认识,也是进丰的的人。
并不是说完全认识,而是面熟,以前小票领着他们收保护费的时候,我见过。
闹事的人东摇西晃,很明显喝了酒。
我估计应该是小票的手下的人可能不服狗老板上位,所以现在找事来了。
不过并非所有的小票手下都在找事,也有劝架的,劝那几个喝酒的回去。
其中一个喝醉的小弟指着狗老板的手下:“你们也好意思来我们的地盘?还不回去卖狗啊?那些母狗也有发情期,你懂的。”
狗老板的手下指着醉酒小弟说:“你要是喝醉了,赶紧滚回去睡觉,太子爷说过咱们社团内的兄弟不打架,所以我们不与你们一般见识!”
就在两队人吵着,狗老板这时走到醉男根前,拇指一推,直接将啤酒瓶盖推开,一股白色的啤酒沫喷出了一尺多高。
狗老板这个动作,让我非常惊讶,我一般是借助啤酒盖起子,但狗老板竟然用拇指推开,难道会大力金刚指?
接着狗老板将啤酒浇到那个闹事的小弟脑袋上:“想喝酒是吧,继续喝!”
那人一头的啤酒泡沫,依然骂骂咧咧:“真鸡巴好笑,卖狗的也能当堂主?我靠,这是打其它堂的堂主的脸吧?哪个堂的堂主是卖狗出身的?下次再选堂主的,是不是该卖鸡的,卖鸭的,还是卖鹅的,卖耗子药的?”
“你真的喝醉了,北环这一块,包括游戏厅生意与城中村的地盘,都属于聚义堂的,小票以前带过你们没错,但我相信我比他做的更好。更何况如今我做堂主,也是太子爷的意思,我与小票也是好兄弟,我还说让他来做来着,但他却推掉了,说按太子爷的意思办,你们现在给我脸色,等于给小票的脸色。”
小票手下劝架的人对狗来板说:“肖哥,你别生气,他们就是喝醉了。”
刚说到这里,一辆面包车跑了过来。
这辆车我也认识,隔一段时间就来这里砸摊子——宏兴的那些人。
狗老板这时便将啤酒瓶向挡风玻璃上砸去,接着又拿起一把黑鹰就砍了过去。
啤酒瓶撞在挡风玻璃上,啤酒瓶粉碎。
黑鹰砍在玻璃上,直接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