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法則-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畜生才像你们这帮狗腿子投降!”那位大胡子似乎便是马贼中的首领,他怒骂舞动着手中的钢枪,与胖子一对一厮杀在了一起,叮叮当当的一阵对砍,两人周身五米处根本就无人敢近身。
噗!
离罗格不远的阿巴克尔一声不吭,抬挥起怪异的斩马刀不过两刀,一个满脸惊恐之色的马贼人头已然凌空飞起,挥洒的鲜血染红了阿巴克尔手中刀柄,此时的他哪里还是那个沉默的瘸子,根本就是从地狱里爬出的杀神!
曾经代表着死亡与杀戮的独狼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四十个杀气腾腾的男人举砍刀扑了出来,一头扎进了马贼堆里,他们犹如一架巨大的绞肉机,于撒泼发起狠的马贼们厮杀在一起。
尽管这些马贼手拿长枪,身穿轻甲,但在这只小队面前似乎一切优势都化作了劣势,在独狼小队的一番猛冲之下,马贼们节节后退,眼看着入口就要把持不住了。
远处正在忙着救火的马贼们,便也顾不得其他,纷纷提着长枪赶了回来,加入了战团。
胖子眼见着身旁的阿巴克尔再次砍飞了一个马贼的脑袋,却依旧不声不响,他心中不免一阵嘀咕,这个瘸子到底杀了多少人?才有这样的从容于淡定。
不过见局势有利,罗格倒是安心了。他开始全神贯注于大胡子拼杀起来,这个身材魁梧,性格暴躁的大胡子到也确实有几分实力,同样是力大无穷,使用的武技于罗格修炼的霸王刀法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招招要命,连绵不绝,而且大胡子的斗气明显比胖子来的凶猛。
“死胖子,你还不够看的!”大胡子使足了力气毫无花哨的一枪砸了过来。
罗格手中的弯刀本就吃了长度上的亏,加上力量上的差距,他根本不敢与大胡子硬碰硬,从来都是一沾疾走,靠着步法灵活与之周旋,而这一枪砸来胖子敏锐的发现了破绽。
瞬间内体的斗气一阵疯转,胖子双手举刀迎了上去,雪亮的刀锋与急速砸来的钢枪碰撞到了一起,胖子巧妙的手腕一抬卸掉了这势大力沉的一枪,刀锋沿着光滑的枪杆滑去,擦出了耀眼的火花,这一档、一划,胖子终于近了大胡子的身,抬起右脚便阴狠的揣向了大胡子的裤裆。
大胡子心中一急,破口大骂着,顺势把长枪一横,好不容挡住了胖子这狠毒的一脚,却不想胖子早就扔掉了手中的弯刀。
两人之间的距离早已被拉近,胖子一脸诡异的笑容,手中的匕首毫不留情的插进了大胡子的肚皮,虽然是全身钢甲,但罗格这一匕首却是灌注了全身的斗气,竟硬生生的破了钢甲。
大胡子皱起了眉头,痛苦的冷哼了一声。胖子面目狰狞的大吼着,拔出了匕首,再次抬脚,这次踹的结识,大胡子被凌空踢飞,异常凄惨的在满是火焰的地上打了几个滚,却不想趁着这个功夫,罗格早已捡起弯刀,身形一动,刀锋已然顶住了大胡子的脖子。
“投降!让你的手下住手!”罗格瞪大了眼睛,杀气腾腾的威胁道。
大胡子同样瞪着眼睛回了一句:“宁死不降,要摸脖子就快点!”
砰!
穿着马靴的罗格再次一脚踹到了大胡子的太阳穴上……
第三十五章矮人
大胡子的倒下,让马贼们心寒了。
原本就异常艰难的形势有了决定性的变化,随着马贼们的节节败退,入口前的空间变得越发的宽广,沃尔沃的领主军源源不断的从入口钻出,逐渐形成了包围之势。
马贼们实则不过百人,而那五十多名矮人根本就没有出手帮忙的意思,当大火焚烧后,他们只顾着哇哇怪叫着四处逃窜,面对五百领主军,双方的实力差距确实太大了一些,要不是马贼们的装备实在是精良的过分,几乎是不可能支持到现在的。
而我们勇猛的库克大人,也终于骑着战狼出现在了众人的视线中,胖子在心中大骂这狼崽子不是东西,现在竟然出来捡便宜。
“一个都不要放过!今天必须全歼了这帮混蛋蛀虫!”库克一抖手中的钢枪,下达了最新的作战指令。
这片土地的主流是出卖与背叛。
何况首领已然落败,现在还给谁卖命去?
这些马贼彻底放弃了扳回战局的打算,纷纷转身发疯一样的开始逃命,这样的山寨是不可能没有密道存在的。
胖子并没赶尽杀绝这些人的打算,他挥手让手下的佣兵停止了追击,任由好大喜功的狼人去做丧尽天良的事情吧,他更感兴趣的是那帮矮个子男人。
“小伙子,给我去把这些矮子全部抓起来。”刚刚打了场胜仗的胖子顿时有了些意气风发的味道。
“大人,这一仗是打的漂亮,不过缴获的战利品都理应归沃尔沃军所有,我们什么油水都没捞着啊。”独眼龙不知道何时从谷顶下来了,他望着远去的狼人的背影酸溜溜的说道。
罗格打量着带着顶毡帽,永远嘴角叼着个烟头的独眼龙,忽然觉得这老家伙实在是个有趣的人物,胖子笑眯眯的说:“有些东西早晚都是我们的,又何必去计较得到的时间呢?”
独眼龙笑道:“上帝保佑我有命或者看到这一幕。”
胖子却沉默不语,他开始招呼剩余的一个小队的士兵开始灭火、打扫战场。
这次属于罗格的佣兵几乎没有什么损伤,沃尔沃领主军共计死亡62人,独狼小队也有五个汉子永远倒下了,其实死去了八十个马贼中,大半是被独狼小队砍死的,拿着砍刀于长枪对弈,却还取得了这样彪悍的战绩,可见阿巴克尔手下的这支小队的实力。
想到这,罗格又再次想起了那个沉默的瘸子。能带出这样一支队伍的男人,是值得信赖与重用的,而且胖子知道,阿巴克尔并不是一个了无牵挂的人,至少独狼小队便是这个瘸子心中永远的痛。
“罗格大人,谷底有个矮子非常难对付啊。”一个佣兵气喘吁吁的跑到近前汇报道。
胖子疑惑着一路跟随而去,来到了一片山岩之下,仔细张望着,竟是之前被胖子用精神力打的吐血的老人。
这个面色惨白的矮人嘴里不断的在说着一种怪异的语言,他全身都被包裹在一个土黄色的光罩内,十几个佣兵在围着光罩猛砍,却只让光罩上多了几丝波纹。
罗格见到这副情景顿时眼前一亮,他抽出了刀身上血迹都还尚未干燥的弯刀,调动的体内所剩无几的斗气,抬手便是一击,那个土黄色的光罩顿时凹陷了下去,这个矮人一脸的惊慌失措,只能眼睁睁的望着自己的护罩被打的粉碎。
“带回去,与其他矮人绑到一起。”罗格随手敲晕了这个矮人,对手下吩咐道。
几个小伙子一拥而上,把这个老迈的老人抬走,罗格则趁机摆弄起手上的通讯器,他一边向走一边轻声说道:“一号,矮人的语言资料你搜集了没有。”
“胖长官,你必须给我点时间,虽然我是天才的5级光脑,现在这种未知人类的语言资料并不完全,暂时只能对简单的语句进行翻译。”一号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罗格下意识的点头说:“这些矮人你分析出什么来了么?”
一号这次少见的没有尖酸刻薄和抬杠,而是很快给出了答案:“本质上来说这些矮人于弗兰星普通人类并没有什么不同,他们拥有同一个祖先,基因的相似程度估计在98%以上,他们的身高大概是因为居住环境的原因,在人类进化的过程种造成了分支的缘故。”
“环境?”
“没错,通过这些矮人的肤色与穿着,经过我的初步分析,这些矮小的人类常年居住在洞穴或山洞之内,在数万年的进化历程中,为了适应生存环境而出现的自然进化。”一号给出了非常专业的回答。
这时罗格已经走到了一座并没有被焚烧的木屋下,见周围扫荡战场的士兵多了起来,他便主动掐断了与一号的联系。
随手抓过沃尔沃军的一个传令兵,胖子了解到现在整个山谷内的火势已经被控制住,去追击马贼们的库克已经回来了,并且发现了一条通向山下的密道,除去留下的五个俘虏以外,其他人尽数被砍了脑袋,现在库克正在地牢里审问疑犯呢。
胖子连忙向地牢走去,因为不久前被他敲晕的大胡子同样也捆在地牢里呢。
“狼崽子!你给老子等着,早晚斯我们特兰人会把你们扒皮抽筋,让你们永远下地狱,去给恶魔们当看门狗!”
刚刚走下台阶,罗格便远远的听到了大胡子的咆哮声。
推开房门,我们的库克大人正黑着老脸,他愤恨的命令道:“现在就把这个混蛋扒皮抽筋,先剁了他的四肢。”
“库克大人。”罗格打着招呼。
狼人见罗格进来,巨大的狼脸上瞬间便恢复了以往贵族式的微笑,毕竟我们的库克大人也是一位优雅的贵族呢。
“罗格,你来的正好,这个该死的马贼头子,我今天要好好的教训教训他。”库克从容的坐到了一张靠椅上。
胖子四处打量了一下周围斑驳的墙壁,说:“这种蠢货我们无需都理,先审问其他人,一样能得到我们想知道的。”
“操你祖宗的死胖子,你就是叛徒,人类的叛徒,竟然与这帮该死的狼崽子勾结到一起,你也下地狱去吧,去帮恶魔舔屁眼儿,你这个帮凶!”大胡子一脸的血迹,狰狞着吓死人的面孔不住的咆哮着,并且拼命的想挣脱身上的铁链,他那残破的盔甲于链条撞击,发出了络绎不绝的碰撞声。
胖子并没有因为被辱骂而生气,而是笑眯眯的走到大胡子近前,运足了全身的力气,一个响亮的耳光,直接把大胡子抽的晕了过去,他优雅的笑着说:“库克大人,我们现在开始吧。”
第三十六章真相
阴暗的囚室内,装在铁盆内的篝火正燃烧的正旺,恍惚的火光映照着斑驳的墙壁,感觉格外的压抑。五个全身血淋淋的男人正面临着生死抉择,噢,不!其实他们根本就没有选择的机会。
“你们谁先说?每个人只有一个机会,说的内容要是让我不满意,或者隐瞒、说漏了什么……。”胖子说话间停顿了一下,阴笑道:“我就剁了他!”
“我先说!”
“我知道。”
……
“不,我知道的最多!我的的资历最老,我是小队长!”
马贼们都担心有价值的信息被自己的伙伴讲光,那么自己就只有等死的份了。
罗格笑眯眯的点头,指着一个年级最大的马贼说道:“好,我们要尊重老前辈,就你最先开始。”
这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矮个子男人,面容消瘦,给人一种尖嘴猴腮的感觉,他不顾满脸的血迹拼命点头说:“两位大人,我叫罗斯托恩,我们山寨一共有一百二十三人,在三年前我们发现了这个隐蔽的山谷,就迁移到过来。那面的大胡子就是我们的首领,他叫做弗恩赛德,据说是曾经斯特兰帝国的贵族后代。
两位大人,这个大胡子可不是个好东西啊,他成天在背后咒骂我们高贵的狼人贵族,而且还经常嚷嚷着要光复什么伟大的斯特兰政权,我们原本的首领杰弗森是多么好的一个人啊!
可就是这个大胡子,仗着家传的武技,谋权篡位,杀了以前的首领。其实我们也是迫不得已,受到他的胁迫才做了马贼的。我发誓,我对狼人帝国的忠心日月可见!我是一等一的良民,在我当小队长的期间,我从来没有杀过一个平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