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嚣尘上(摇滚)作者:yy的劣迹-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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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成功就这么走了,不回来了。那夜影乐队,也会就这么散了吧。
比起这些烦心事,吃饭算什么,吃饭有什么意思,吃吃吃吃吃,就等着把人喂肥一刀宰了么!
严欢烦躁地一拳又一拳击在墙上,感受着那顿顿的痛感,似乎这些疼痛可以缓解他心里的烦闷。
“你不想再练吉他,就继续打。”JOHN冷冷的声音响起,“打到你的手皮开肉绽,打断你自己的骨头。那样你就永远不会有烦恼,也没有机会再去烦恼。你会变成一个毫无本事,还自怨自艾的蠢人。”
JOHN的话冷酷无情,却一下子惊醒了严欢。
他收回自己的手,这是弹吉他的手,这是他梦想的承载——不能因一时的出气而毁坏它。
“JOHN……”严欢呢喃,“我只是不服气。我们明明只是想要实现自己的愿望,只是想要有自己的音乐。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阻碍?”
“你想多了,所有人走上路程时都会有很多阻碍。你才遇到一个而已。”JOHN道:“而且摇滚,没有磕磕盼盼,没有挫折,算什么摇滚乐?”
JOHN的声音最后带了些笑意,“打破那些碍眼的,踢翻那些拦路石,才算是摇滚。”
你屈服吗?你气馁吗?你害怕了
那么,便不要来玩摇滚。
这是勇敢者才敢挑战的游戏,这是永不妥协者发出的呐喊,这是对不公世界的抗议与嘶吼。没有这份勇气,就不要踏进这世界。
严欢从墙角站了起来,最后看了眼短信,把手机放回口袋里。
“JOHN,我肚子好像有些饿了。”
他默默地向家走去。
“你说,于成功不在了,夜影乐队也算解散了吧。那我以后不就要独自一个人混了?”
“不过我觉得总有一天,还能再和他见面。”
只要他们俩都还走在这条路上,都还醉心于摇滚这魔鬼般的音乐,那么,终有重逢日。
对着思绪飞远的严欢,JOHN提醒道:“我认为,你应该先想想回去怎么解释今天旷课的事。”
这样莫名其妙的逃课,严欢回家一定难逃一顿暴揍。
“……JOHN,我还是离家出走算了。”
回到家的严欢,不出意外地又被教训了一顿,他老爸的铁拳可是越来越有力道了。
若是以往,挨揍后的严欢会默默躲到房间里,精神萎靡消沉一下午。可是现在,满脸青肿的他却坐在房间的床上,有一下没一下地拨弄着琴弦。
他想了很多。
自己第一次弹吉他,和于成功他们第一次组乐队,第一次比赛,第一次登台。许许多多的第一次,他都献给了摇滚。这音乐已经成了他生命中不可割舍的一部分了,它以这样深的力度在严欢心里留下烙痕。
被黄毛追堵时的狂奔,在乐器行里偶遇向宽,以及之后突如其来的一切。像一道浓墨,在心底画了深深的一笔。
严欢闭上眼,似乎还能感受到那天傍晚奔跑时的气喘,与向宽交谈时的快乐,还有得知于成功离开后的震惊与失落。这就是他的生活。
有意外,有惊喜,有挫折,并不美满,但却是真是的,实实在在的,是他选择的一条路!
他自己的日子!
手指不受控制地在弦上拨动着,严欢微闭着眼,弹出一串简短的曲调。随即,又是几道音符跃出。他本人丝毫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处在一种玄妙的状态,直到十分钟后,JOHN略带欣喜的声音惊醒了他。
“恭喜你。”
对于JOHN的道贺,严欢不知其所以然,“恭喜什么?”
“你的第一首自创曲,虽然还很粗糙,却是只属于你的。”
真正玩乐队爱摇滚的人,都不会一味地跟在他人脚步后,唱出只属于自己的歌曲才是一个乐队的活的灵魂!一个乐队的歌曲创作,不仅能反映他们的风格,有时候更是作曲人精神意志的体现。这就使得这些歌曲在艺术价值背后,又增添了许多其他魅力,
一些绝佳的作品,往往能历经半个世纪而不减风采。
这就是属于摇滚乐手们的音乐,独一无二的,标志性的,唯我的。
严欢愣了一下,“创作?什么时候?我还没有准备好啊!”
“这种事情不需要刻意准备,只看气氛和情绪。”JOHN道:“看你样子,自己刚刚弹了些什么是一点都没有记下来吧?”
“我只是随便地拨弄两下,哪有去记!”严欢急了,按JOHN所说,这是他的处女作,怎么能就这样弹奏一遍后就消失无痕了呢?
“哈,我就知道你会这样。”JOHN笑了,“所以我帮你记着了,一会再弹一遍给你听,不用太感谢我。”
虽然JOHN的语气很有些欠扁,但是严欢还是第一次感谢有这么一个老鬼附在他身上,真是多功能的乐手必备幽灵啊!
这是属于他的第一首歌,青涩稚嫩,却带着火热的脉动。
“取个名字吧。”老鬼道。
“还没有填好歌词,怎么取名?”
“按你心里想的取。”
严欢闭上眼,映入脑海中的是微醺的晚霞,奔跑时的狂风,被磨灭而又重新生长出来的斗志,以及更多的对于未来的期盼。再次睁开眼时,他道:
“就叫《奔跑》。”
在这条一去不回的摇滚之路上,严欢决定拼命地奔跑下去,永远!
就在于成功一家离开的第二天,正如严欢所预料的,夜影乐队解散了。失去了于成功这个带头人,再加上这次的黄毛事件,乐队的其他几个人似乎没有了继续下去的兴致和勇气。当他们来找严欢,委婉地说出解散乐队的要求时,出乎他们意料的严欢竟然很快就接受了。
“这几个礼拜我很开心。”严欢对着夜影乐队剩下的队员们说:“和你们在一起,我知道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摇滚,什么才是真正的乐队,上过舞台,打过架,做的都是自己想去做的事情。我很快乐,谢谢你们。”
“严欢,你别这么说。”其中一个人道:“要不是这次事后,家里人不需我们再玩乐队,我们不会抛下你解散的。你这样说,我们真的觉得挺对不起你的。”
“有什么对不起?你们走了我又不是没人要了。”严欢眨眨眼,“很快就再去凑一支乐队呗,到时候你们可别眼红啊!”
“你小子!”
众人嘻嘻闹闹,一时之间,解散乐队悲伤与无奈似乎都被冲淡了不少。
站在教室门口,严欢看着那几个人离开的背影,心底深处还是有一份掩饰不住的惆怅。
这可是他第一次加入的乐队!虽然失败过,虽然没有出色的技巧,但这最初的激动与热情,却是之后任何事物都无法比拟的。
JOHN感受着严欢心中的低落,难得宽慰道:“严格说来,这支乐队是属于于成功,而不是你的。”
“我知道。”
“所以下一次,组建一个属于你自己的乐队。”
“恩。”严欢淡淡地应了声。
回想着这近一个月来的波折,入队,磨合,比赛,开心愉快了,失望与低靡,最后,一切物是人非。
夜影乐队,就此解散。
乐队的组合总是摩擦不断,许多乐队往往要经历许多次重组,才能最后磨合成功。而许多乐手也往往是流转了很多乐队,才真正找到属于自己的伙伴。
学生乐队夜影解散了,那么他们的偶像,在市内地下音乐界享有盛名的夜鹰,情况又是如何呢?
夜鹰乐队名气越来越大,前来看他们演出是摇滚迷也像滚雪球一一样越滚越多,一切似乎都蒸蒸日上。
但是隐藏在这这份繁荣下的阴影,却没有几个人看见。
第七次全市音乐节,夜鹰受邀作为压轴乐队出场,在主舞台上表演。
然而音乐节当天,他们的主音吉他手付声,却没有出现。
付声
铃声不断地响起,一阵响过一阵,像催魂一般。
被扔在床上的手机不仅响铃,还带着震动,震得床单一颤一颤,但是手机的主人,却一点都不想去理会它。
浴室里哗啦啦的水声已经响了许久,突然寂静下来,随即浴室门被推开,一个披着浴袍的男人走了出来。
半长的黑发微湿,耷拉在后颈,细细的水珠顺着发丝滴落,划过细长的脖颈,划过肌理起伏的后背,划下劲瘦的腰,最后顺着那微起的曲线,轻轻一声,滴落在地。
这是一个可以说的上是性感的男人,有着最干净的发色,最澄澈的眸子。冷峻尖锐的脸庞,总是能够引动异性的芳心,虽然他本人毫无自觉。
付声拿起一块毛巾,一边擦着头发,随手拿起手机翻看着。
十几个未接来电,二十几条未读信息,基本上都是来自一个人。从中午十二点到晚上八点,几本半个小时一拨,未曾间断。
这人还真有耐心啊。
付声微勾起唇角,把手机抛在一边的床头,看都没有看一眼那些来电与短信。
有些事情做便是做了,他不想去挽回,也不可能挽回。
既然决定切断,那就要断得彻底。
躺倒在床上,付声看着头顶的天花板,心底只觉得一阵烦躁。那些糜烂的声音和虚假的笑容不断窜进他眼中,让他疲惫透顶。
烦,真他妈的烦!让那些烦心事全见鬼去吧!
他玩的是摇滚乐,才不想去当什么被人玩弄的小丑。
床上的人不再出声,静静地躺了有十几分钟,屋内只有空调发出的嗡嗡声,人似乎睡着了。
下一秒!
人猛地从床上窜起来,付声一把扯下浴袍,利落地换了件衣服向外面走去。屋里实在呆不下了,出去散散心吧。既然自己这么不爽,也就找个人陪自己不爽去。
十分钟后,BJ练习室的老板看见这位突然出现在店里的吉他手,哭笑不得。
“我说大爷,你知不知道现在有多少人在找你?你跑到我这里来干嘛。”
“我知道。”付声随便找了个椅子坐,“我就是不想让他们找到。”
他坐在墙边的阴影里,用看不出的神色的目光,看着那些进进出出练习室的乐队。
老板小心翼翼地观察着他的脸色,说:“有什么大不了的矛盾,都这么多年的兄弟了,就不能好好谈一谈?非得在这次音乐节给他们来这一手?”
“……”付声吸了一口烟,吐出个圈圈。“我本来就不想去。”
“什么?”
“那种骗骗傻瓜的狗屁音乐节,我不想去台上当小丑。”付声又吸了口烟,收银台这边已经快被他弄得烟雾缭绕了。“我的吉他不是谈给那些人听的。”
老板看了他半晌,叹了口气。“怎么这么多年,你的脾气还是这么倔?”
本市的音乐节虽然并不专业,而且大多数都是娱乐公司操作用来捧新人用的,但是对于夜鹰来说,这一次能登上主舞台表演,就是他们迈向地上世界的第一步。
从此以后,不用再在这阴暗潮湿的地下音乐中苦苦挣扎,从此之后,会有更多的人听到他们的歌。这不是每一个乐手都孜孜追求的事吗?
付声没说话,但是他的态度已经表明他的想法。宁愿在这见不到光的地下苦苦求生,也不愿意爬到上面去做别人的一条狗。出名,大卖,出道?
管他屁事。
他只是一个弹吉他的而已。
若是老鬼在此知道付声心里的想法后,指不定又要对他多高看一分。然而在大多数人眼中看来,付声这种人,就是犯贱。
怎么不贱?玩音乐的谁不想混个名头,